少女毁容案引发的心理学思考
时间:2012年03月03日|3711次浏览|6次赞

【导读】这两天多家媒体报道了“合肥少女遭官二代毁容案”:2011年9月,合肥市17岁少女周岩因拒绝同学陶汝坤求爱,被男生尾随至家用打火机点油烧伤毁容。周岩的脸、颈、胸、腿严重烧伤,一只耳朵被烧掉。

因为案件当事人的特殊身份这件事及当事人都被贴上了一定的标签,这样做或许有助于达成个案的公平审判,也能够宣泄一部分人对于当今社会出现的一些问题的不满,但无助于司法的制度性改良,更不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发展和心理素质的提升。

此案的案发过程有两个细节很令人震惊。其一是,陶汝坤向周岩求爱遭拒,他的第一反应是要毁掉周岩娇好的面容,并立即付诸行动。现实中因爱不成而生恨的事例有很多,但表现得如此极端的却很少见,这里的潜台词是: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这和当事人陶汝坤平时在家里,所有的要求都是可以得到满足的,他几乎没有提出要求而被拒绝的经历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被拒绝”超出了他的心理承受范围,让他很受挫,以至于产生了不满、愤怒的情绪,以及报复心理。

其二是,陶汝坤行凶后,阻拦周家人报警,还威胁周岩说,如果报警了,他父母是当官的,会很快把他搞出来,“我进去最多一个礼拜就出来了,出来之后,你和你的家人就等死吧!”这些话从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嘴里说出来,不能理解为信口胡吹,这同样与他的日常生活经验有关。网传陶汝坤其实是有“案底”的,每次犯了事,他的父母都会通过关系把他“搞出来”。此传言虽未经证实,但从毁容事件发生后陶汝坤的父母以停付医药费来要挟周家同意陶汝坤取保候审等做法上看,他们的确在动用各种手段想把儿子“搞出来”。因此在陶汝坤的经验中,犯错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当官的父母出面,一切都可以摆平。只是这一回错误犯大了,父母纵然有心摆平,也是力不从心。当事人父母的举动无疑强化了陶汝坤的行为和认知,使得他没有建立起一定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他的意识层面已经形成一种模式:我犯错了有我的父母在承担,我是可以什么也不用去管的。所以我不怕。这样的模式是在他的成长中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强化而留存下来的,所以才会导致他今天的局面。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公众对于“官二代”的愤怒再一次被点燃,作为心理学的工作者,我们更愿意把关注点放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教育层面。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教育方式和认知方式会直接影响孩子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所以,为了孩子和家庭的幸福,教育孩子要把握原则。

标签: 心理学  少女毁容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 羽欣 2012-03-07 20:06
    我在学校里经常听到这样的攀比:我家某某在哪当官 我家谁谁有多能耐
    这无疑给孩子一个潜意识就是  只要有钱有势
    即使自己不努力 即使自己犯错了 也不用怕
  • 童冰阳 2012-04-14 20:49
    人性泯灭,人何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