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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榕博士/香港大學家庭研究院總監
離婚的道理,就是發現婚姻不能繼續,但是對很多人來說,離婚不是過去的事,情斷了,恨尤在,而恨,有時比愛更能把人拴在一起。
我又一次與這對母女會面。
上次會面是一個月前。那自從父母離異後就一直覺得支離破碎的女兒,明知道無法彌補父母的婚姻,卻不停地在自己身體上找毛病,四處求醫。
她的社工說,上次見面後,雖然母女都握手言和,承諾要一同成長,走出深谷,但是才一轉眼,女兒又繼續從身體上找問題,這回又有新發現,說是膀胱發炎,而且找到一個新的醫師,答應幫她一天排尿三次。
母親一聽到女兒又出現新症狀,立即就怒氣衝天,馬上找那醫師問詳情。
醫師卻說,病人不是小孩子,她的資料必須保密,母親也不能例外。
第二次見面時,母親仍是十分氣憤,怪醫師、罵女兒。第一次會談時所達到的進展,消失得無影無蹤。
女兒見母親生氣,顯得十分慌張,她說:「我叫醫生不要告訴妳,是怕妳擔心罷了,我明天就回去向他解釋……。」
母親並不接受解釋,狠狠地說:「我再也不聽妳的謊言,我再也不管妳死活!」
這才發覺,一直以為女兒很知道怎樣點中母親的死穴,原來母親只要一發難,她就完全失去陣腳。
女兒眼睛避開母親,口中卻說:「我最近在醫院看到一個病友,也是對母親很過份,罵得母親很傷心。那情境好像是一面鏡子,像我照到自己……」
她的聲音好像很平靜,每句話都說得小心翼翼,骨子裡卻是湧著澎湃的情緒。母親也不望向她,繼續述說自己一生的不幸,但是說的只是自己,每句話卻都像是指向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