巒克的觀點 by 劉時寧
April 17,2010
楔子
因果決定論(causal determinism,以下簡稱決定論)主張,任何事件皆取決於先前之情境與自然律。簡單說就是「凡事皆有因」。每件事的發生都有個原因(cause),不管我們知不知道。有了某個特定的因,特定的果就發生了;沒有那個特定的因,果那件事就不會發生。所以每件事都是由它的因所決定的。然而,這個因本身也是一個事件,所以它也由特定的因所決定。事件由因果關係串起來,形成了因果鏈或因果的網絡,此即因果決定論。
若將因果決定論應用於心靈活動的領域,認為心理現象亦皆有因,如物理現象一般,此即所謂的精神決定論(psychic determinism)。佛洛伊德是精神決定論的支持者,這個詞也是他提出來的。佛洛伊德並認為,證明潛意識心理過程之存在,即支持了精神決定論的觀點,因為這樣就可以證實,意識的心智活動皆為潛意識心智活動所作用。
自由意志。某天中午小明肚子餓了,身上有100塊,小明可以去買一份80塊的排骨便當,也可以花60塊買兩個三明治,當然也可以因為要減肥而忍住不吃。在現實允許的情況下,小明可以隨意而自由地選擇各種他想做的。這就是自由意志的展現。這不是十分直覺而合理嗎?
在自然科學裡,決定論幾乎是不需證明的基本定律。若我們認為心靈活動也是自然現象(像近代絕大部分的科學家和哲學家那樣),那麼我們似乎也要接受精神決定論。然而,在心靈領域裡另一個同樣幾乎不證自明的基本定律是:自由意志說的是:人可以選擇,且人的選擇無法完全以物理學或生物學上的因果關係解釋。因此,至少在心靈領域裡,自由意志的運作原則槓上了精神決定論。在這場辯論裡,可能的幾種立場是:
一、接受決定論,否認人有自由意志。然後再把人類從這絕境中拯救出來。
二、否定決定論,支持自由意志的存在。然後努力說明一個沒有決定論的宇宙是什麼樣子。
三、支持決定論又認為人有自由意志,然後絞盡腦汁說明兩者如何共存。
四、否定決定論,也不認為有自由意志。但必須從這虛無中建構自己的宇宙觀。
為了討論的方便,一般會給每種立場的支持者一個標籤。前兩種立場有個共同點,他們都認為因果決定論和自由意志互不相容,有這個就沒有那個,因此他們被統稱為不相容論者(incompatabilists)。第一種不相容論者稱為強硬的決定論者(hard determinists),不過有些文章就直接叫他們不相容論者。第二種不相容論者因為支持自由意志,所以被稱為自由論者(libertarian)。第三種人,想當然耳,就叫做相容論者(compatabilists)。最後一種,在這個議題上,可稱之為虛無論者或懷疑論者。
精神分析與因果決定論》(2007)一文,介紹了佛洛伊德在這方面的看法。佛洛伊德視精神決定論為其理論的基本要素之一,且認為站在決定論的立場,自由意志只是錯覺。所以佛洛伊德是強硬的決定論者:認同決定論,並認為決定論與自由意志不相容。
《有人甚至認為這是佛洛伊德的成就之一,如Ernest Jones在其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一書中提到:「心理學上的任何進展,都反映了對哲學問題更清楚的認識,這點是無庸置疑的,所以佛洛伊德的著作在這最令人敬畏的思想領域(按:即哲學領域)有一些迴響,就一點也不奇怪。他關於潛意識的研究,使得哲學上兩個最具爭議性的問題有了新觀點:即自由意志與倫理學的相對主義的問題。在這兩個問題上,一些原本相互對立的論證,藉由佛洛伊德的研究,找到了調和的可能性。…在看似是自由意志(有時被稱之為無原因之動機[uncaused volition])的研究案例中,意識所做的決定或選擇,都可以在潛意識裡發現其形成的動機。這因而支持了決定論者的立場。但因為主體並不知道如此,所以他有正當的理由認為他的行為是自發的,是完全源於自我(ego)的,更何況事實上行為常常發生於自我的潛意識部分(按:所以主體更有理由如此主張)。」
《精神分析與因果決定論(二)》(2008),則介紹一些主張相容論的哲學家和分析師。他們說法各不相同,但皆藉由深入探究自由意志和因果關係,試圖說明兩者互不衝突。
在《精神分析與因果決定論(二)》曾說,「巒克對於自由意志和決定論的立場,和佛洛伊德完全相反,希望明年可以論述這個問題。」奧圖巒克是自由論者,強調主體對行為的自主性,每個人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反對佛洛伊德的精神決定論,他認為決定論與自由意志不相容,但自由意志之存在,決定論只是一種錯覺。巒克不是醫學背景出身,大概也沒有像佛洛伊德那樣地希望把心理學納入科學的範圍。以下的內容便以巒克的論點為主軸,提出一個完全不同於決定論者的觀點,希望藉此能對決定論的問題有進一步的洞識。
巒克生平
奧圖巒克(Otto Rank)生於1884,父親姓Rosenfeld,是一位珠寶工匠。因家貧,哥哥讀了法律,奧圖只能自學。他從小與母親較親近而疏離酗酒的父親,青少年時毅然改姓為巒克(Rank),試圖擺脫父親的痕跡。21歲時的一篇論文《藝術家》(The Artist),讓佛洛伊德賞識,兩人關係日益密切,佛洛伊德也資助巒克完成維也納大學PhD學位。佛洛伊德長巒克28歲,是個好父親,佛洛伊德曾親密地稱他為「小巒克」。然巒克在40歲那年(1924)發表了《生之創傷》(Trauma of Birth),強調前伊底帕斯期幼兒與母親的關係,埋下2年後與佛洛伊德分裂的種子。兩人交惡後,巒克於1926年移居巴黎,1935年後則住在美國,雖然被趕出精神分析的圈子,論述及教學仍不間斷。 1939年10月,巒克因腎臟感染併發敗血症逝於紐約,時55歲。佛洛伊德則是同年9月過世,享年83歲。
奧圖巒克曾是佛洛伊德最重要的弟子之一,後來卻與佛洛伊德嚴重決裂。他的作品,從早期對佛洛伊德之精神分析理論的全心投入,到兩人衝突後對佛洛伊德觀點的尖銳批評(有論者認為此階段巒克是為反對而反對),直至最後逐漸擺脫與佛洛伊德的情感糾結而開拓自己的論述,這不僅是創作歷程,也是生命的發展史。
巒克的思想梗概
深度心理學探討潛意識,有別於一般意味下的心理學探討認知、情緒、行為等等。潛意識的內容的核心是什麼?潛意識如何影響意識?佛洛伊德的工作啟開了深度心理學的研究。在佛洛伊德的理論,潛意識的核心是一些與本能有關的衝動和欲求,而其中又以性的衝動和欲求最重要。另一方面,佛洛伊德也主張意識活動皆由潛意識決定。在此解釋之下,我們的心理活動,包括言行舉止、喜怒哀樂,皆由心靈深處的性本能所決定和驅動。
佛洛伊德是深度心理學的奠定者。他以分析的取徑,深入潛意識裡無理性的領域,試圖將之納入理性的脈絡。在這樣的努力下,許多唐突的潛意識衝動變得可以解釋,可已被意識掌握。佛洛伊德用了一些概念和原則來描述這一塊密境的運作和規則,如早期的本能理論、享樂原則,後期的死之本能、重複原則等等。佛洛伊德的觀點,或許受到當時理性主義思潮的影響,或許和資本主義興起後社會結構之巨變有關。論之者眾,但多少有猜測成分。撇開這背景不論,單就理論而言,其實一直有一股反省的勢力。性是潛意識的核心嗎?潛意識扮演了什麼角色?潛意識中是否還有這些概念和原則沒有捕捉到的?深度心理學便在這股反思力量的激盪中發展。
Ira Progoff在《心理學之死與重生》(The Death and Rebirth of Psychology)中提到,這股力量可以從阿德勒、容格和巒克三人的思想得見端倪。阿德勒、容格和巒克各自用不同於佛洛伊德的取徑去捕捉不同的東西。這些努力,豐富了深度心理學的內涵。他們有共同的出發點:或許潛意識裡最重要的不是性慾,內在衝突的核心也不是性衝動的表達,而是一種對意義感的需求。意義是個人心理運作不可或缺的條件。它像一組參考座標系統,有了它,心理才可發揮功能。意義是主觀的、個人的,每個人的生命意義都是獨特的。這也正是一個人成為獨一無二之個體的過程。從另一個角度說,每個人都有一與生俱來的驅力,讓個體形成一個清晰的「我」,依其潛能發展為獨特的樣子。容格提出的Self和後期巒克主張的「意志」(will),都表徵了潛意識裡的這個面向。
「意志」是巒克心理學的核心概念之一。韋伯字典中對於「意志」的解釋:「做選擇的能力;…;一種心靈的力量或功能,藉此我們可決定做或不做;…」。意志可說是一種精神的力量(power)。根據佛洛伊德的觀點,意志則代表著意識可以運用之精神能量。因為佛洛伊德認為自我是意識層面的,所以意志即自我於意識活動中所使用的能量。然而,依據精神決定論,意識內容由潛意識所決定,所以「意志」這種能量的方向是被潛意識(unconscious wish)所決定的。因此沒有「自由意志」這回事。韋伯字典解釋中,「意志」的「做選擇」的意涵,也在這樣的觀點下消失了。
移情關係、和早期經驗等等。有人認為巒克的這些想法實為後來ego psychology的濫觴;而他對母親與嬰兒關係的重視,甚至也影響了客體關係理論的發展。
巒克有不同的看法。早期的巒克(與佛洛伊德分裂不久之後),認為「意志」是一種自由選擇的能力,反對潛意識的決定性影響。他提倡「意志心理學」(will psychology),相應的心理治療則稱為和意志治療(will therapy),強調意識經驗的重要性,強調選擇、責任、和行動,著重治療關係的當下(here and now)和現實面向,而不專注於傳統精神分析實務中著重的潛意識、慾望滿足、精神決定論、因著這樣的脈絡,巒克也比較傾向短期的、以現實為導向的、以意識為焦點的心理治療。這樣的傾向頗受一些實務工作者的歡迎,但被傳統的精神分析師所鄙夷。佛洛伊德就說這種傾向是「墮落」。
然而,隨著持續不斷的探索和思考,巒克也愈來愈無法侷限於意識的領域。巒克過度強調意識而忽略潛意識的後果,使得他的意志心理學好像只是走回前佛洛伊德時代的心理學而已。深度心理學終究是巒克無可避免的課題。不過與佛洛伊德不同的是,巒克以不同的取徑(這可能跟他的個性,以及他非醫學的背景有關),給深度心理學不一樣的洞視。
巒克保留了意志的「做選擇」的意涵。人固然有本能的需求,但面對種種限制或阻礙,會做出不同的選擇。意志就表現在不斷地做各種的選擇。正是此不斷地做選擇的過程,讓一個人成為獨一無二的個體,也是個人存在經驗的根源。依巒克的說法,人類以意志去經驗其個體狀態(individuality)。換言之,個人的存在經驗即等同於其意志之表現。在早期,巒克認為意志主要是意識層次的運作,他的意志心理學理論大致抱持這個觀點。但到了晚期,例如在《藝術與藝術家》和《心理學與靈魂》(Psychology and the Soul)等文,巒克認為意志是深植於人格的一種固有傾向。像佛洛伊德的享樂原則或重複原則那樣,這時候的巒克所意謂的「意志」,成為一種深度心理學的運作原則,是一種對個體化需求的追尋。
相對於佛洛伊德認為性的衝突是精神官能症的核心,巒克在後期認為意志的問題才是核心,性是周邊的現象,其意義取決於核心問題。就像對寇哈特而言,自體的鞏固和發展是核心,性是次發的反應,取決於自體的狀態。對客體關係理論的學者而言,與內在客體的關係是核心,性是客體關係的反映。
巒克曾是佛洛伊德最重要的弟子之一,後來與佛洛伊德嚴重決裂。他的早期作品是對佛洛伊德理論之全心投入。到了中期與佛洛伊德決裂後,其作品充滿對佛洛伊德理論之尖銳批評。有人甚至認為他是「為反對而反對」佛洛伊德。直到了晚期,巒克才真正發展自己的獨立論述,賦予意志更深度的意涵。他也進一步從意志的概念去分析一些現象,如創造力(如《藝術與藝術家》(Art and Artist)一文)和靈魂信仰等等,也包括決定論相關的討論。
巒克與決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