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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過去這一年來,一直關心的哲學問題是因果決定論與自由意志的矛盾。當然沒有很積極在研究,雜事多不專心又懶惰,所以進度牛步化。
去年12月自體心理學研討會裡報告了初步的想法,但是還有很長的路。好像半馬才跑了3公里。
這個問題很有的想,容易入手,又運用不少哲學思考方法,很有趣。自己目前還無法很系統化的論述,所以試著寫些零星的雜記。
問題的開始
這問題的開端很簡單。
所謂「凡事皆有因」,每件事的發生都有個原因,不管我們知不知道。有了某個特定的因,特定的事就發生了;沒有那個特定的因,那件事就不會發生。所以每件事都是由它的因所決定的。然而,這個因本身也是一個事件,所以它也由特定的因所決定。事件由因果關係串起來,形成了因果鏈或因果的網絡,這就是因果決定論。聽起來很合理,不是嗎?
某天中午我肚子餓了,身上有100塊,我可以去買一份80塊的排骨便當,也可以花60塊買兩個三明治,當然也可以因為要減肥而忍住不吃。在現實允許的情況下,我可以隨意而自由地選擇各種我想做的。這就是我的自由意志的展現。
…聽起來也很合理,不是嗎?
但是,根據決定論,我去買一份80塊的排骨便當這件事,是由某個特定的因(且稱為A1)所決定的,而A1又是由某個特定的因A2決定的,…。所以其實並沒有「隨意而自由地選擇」這回事。所以其實沒有所謂的自由意志。
矛盾就在這裡。單獨來看,因果決定論與自由意志似乎都是合理的,但放在一起卻不相容。
你可以說,這個問題既不重要又無聊。不論有沒有自由意志,我還不都過得好好的,想吃照樣吃,想睡就給它睡。
這種說法或許不只能夠用在決定論與自由意志的問題上,也可以用在大部分的哲學問題上。大多數的哲學問題既不重要又無聊。而且,其實不只哲學問題,數學問題也不少是這樣。知道tetragonidzein這個冷僻的字嗎?翻成漢文是「化圓為方者」,指的是那些用圓規和直尺,試著將一個圓化為同面積之四方形的人。用圓規和直尺將一個圓化為面積完全一樣的四方形,滿無聊的問題吧。而且竟然還有人去證明化圓為方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從這個證明的過程,人們卻對π漸漸有了新的認識,π的超越數性質就是這樣被揭開的。
決定論與自由意志的爭議,也可以讓我們對許多問題有新的洞識。這是討論這個問題最重要的理由。
各種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