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歐洲與北美的後佛洛伊德發展
對衝突的概念化,界定了在佛洛伊德之後的精神分析理論。在英國而後來延展到美國,兩條由佛洛伊德的工作分歧出的路線,發生了衝突:自我心理學與客體關係。這是精神分析中一場豐富的理論衝突,在世界各地激發了許多影響深遠的未來發展。
三、 A. 衝突在發展中的角色:發展缺陷與精神病
「衝突相對於創傷」的爭論,藉由一種結構缺陷的模式而擴大了。在此,病因學的假說不是由驅力激發的衝突,而是在於已被弱化的自我(由創傷環境的影響或是先天體質所引起)。相關的詞彙如「基本錯誤」 (Balint, 1968) ,「早期人格疾患」與「結構的自我混亂」 (Fürstenau, 1977) 。缺陷假說的支持者,立基於童年早期具有因果關係的嚴重創傷事件的假設(其中有些不是非常明顯,甚至更常是因為照顧者在回應、涵容、與承受之缺陷而引起的)主張在精神病發病之後,創傷便接續了缺陷的功能。這意味,受制於創傷事件的病人,他們是情境的受害者,他們本身沒有足夠能力可以影響這些過程。治療於是主要是朝向替代方案與精神教育的影響。
相對於發展衝突的概念,其他想法則認為精神病過程乃由精神內衝突所引起。基本的內在兩難困境,遠超乎精神官能症的衝突,發生在兩股互斥的勢力之中,導致了分裂過程、去象徵化以及僵化的行為。在許多這樣的案例中,童年早期的創傷會被提到 (Kapfhammer 2012a, 2012b) 。衝突模式並不將創傷本身視做精神病的病因,而是將精神病性的功能視為過程的結果。在這過程中,精神裝置使用過多分裂機制,為在創傷之後威脅到生存的內在不相容性試圖找到解方。因此,能主動地形塑症狀發展的可能性,是病人透過精神分析治療過程,與透過沉浸在這過程中,發生一種共享的語言與現實,協助了對之前無法思考的事物的再象徵化與整合。
精神分析是起於心智衝突的一種理論,是人類狀態中恆常的與共通的一個面向,以及精神發展的一種燃料。被認為是一個主要目標在於發掘與消除潛意識衝突的學 門,隨著時間過去,這個核心概念被視為理所當然,而在精神分析方面來說變得毫無疑問,到了一種不需要任何新的定義的程度。隨著對精神世界探索的增深,與隨之而來對潛意識心智生活了解的新方法的發展,在精神動力中衝突的角色已被縮減:雖然衝突仍被視為精神分析的主要關注,焦點已轉移到斟酌各種理論、臨床模式的其他議題。起自於 Hartmann 的無衝突的自我裝置的意見之導論 (Hartmann, 1939) ,對衝突的角色的觀點有重要改變之後,大約二十世紀中葉,精神分析理論與技術的焦點,便擴展到衝突理論之外。對衝突在精神病理學了解與施行分析治療中的次要角色,影響最劇的是,變得更加聚焦於發展的前衝突階段與帶來改變的關係因子。
然而,如此的重點轉移並未以同樣的方式去影響到所有的精神分析學派。如果我們以某程度上較為概要與簡略的方式推論,許多精神分析理論與臨床的模式圍繞著四個主要議題而發展(驅力、自我、自體、與客體關係),我們可以描繪出在每一個議題中衝突所扮演的角色。從驅力的角度來說,個體以驅策變遷的角度來審視,形塑了被包埋於行動、意識與潛意識幻想中的欲求,這些欲求經常被經驗為不可接受與危險的。因此,精神生活經常被視為是圍繞著衝突與衝突的解決方案所組織的,並且以焦慮、罪惡、羞恥、抑制、症狀形成,以及病理的性格特質為主要表現。焦點落於欲求與驅策,以及對抗它們的防衛。
以自我的角度來看,個體反映的是適應的能力、對現實感的能力與防衛的能力。發展上,適應、現實感和防衛的能力隨著時間的推進而發展,是驅力-衝突的動力之結果。以自體經驗的角度來看,個體反映的是持續的主觀經驗,特別是人我界線、自體與他人的區別、分離感、自尊、整體/片段、連續/不連續的程度。在此,衝突在組織精神結構上並不重要。以客體關係的角度來看,個體反映的是孩童期經驗的內在意象,客體則被視作是在任何新經驗中發揮作用的。在這些取向中,衝突關切的是,主體的精神內在間、精神結構間,以及人際間的世界。
對於衝突相對於缺陷的效度爭議,在二十世紀末期的數十年間仍然延燒著。這些爭議的源頭,可以回溯到 Hartmann 對於自我的自主性與無衝突區域的概念的一種特別的詮釋。面對衝突理論的爭議,Blum (1985) 和Murray (1995) 認為,在發展過程中,自我使用防衛機制,作為有力量的、具有保護的、與適應的工具,來回應外在、內在、真實或想像的危險。過度的使用防衛,會傷害到非防衛性的人格功能,於是防衛會阻礙了人格的發展,導致自我的限縮與病態化。然而,無論是否有創傷相關的經驗,發展依然會進行。對於佛洛伊德認為,自我可以在創傷的外在條件下進行適應之陳述,在當代可被重述為特定的自我裡的內在系統衝突。衝突發生在防衛與非防衛功能之間 (Papiasvili, 1995) ,透過精神分析的方法來,掃描、發現和分析,從前性器期到伊底帕斯期,及伊底帕斯後期的相關精神內在的衝突。在多年臨床與理論知識的逐漸積累下,在所有個案中的所有發展階段,都被觀察到是臨在和運作的。自我內部自體表徵的病態,也各式各樣地參與其中。Axel Hoffer (1985) 在自體保護的衝突之概念中,描述了環繞缺陷為中心的一種特殊的衝突活動。這個概念描繪了為了隱藏「有缺陷的自我」的努力,以及經常伴隨著強烈需求而發展的特定精神內在衝突。「羞恥和自我蔑視的感覺不僅與感知到的『缺陷』本身有關,而且與絕望的、經常是報復性的努力來獲得補償有關…」 (Hoffer, 1985, p. 773)。
許多不同取向的當代理論家,以多重視角來看待發展和精神病理學,包括衝突和缺陷。一些理論傾向著重於缺陷,例如自體心理學關注因父母不足的同理所導致的自體缺陷,因此除了詮釋衝突之外,也把分析師的共感理解,視作治療行動的核心 (Kohut, 1984) 。另外像是關係及人際學派,把關注的焦點從內在的缺陷與衝突 (Auchincloss and Samberg, 2012) ,轉移至強調在更廣大文化中和他人的關係如何形塑個人的內在世界 (Ingram, 1985)。
最近美國精神分析學會出版物《精神分析的術語和概念》 (Auchincloss & Samberg, 2012) 的編輯群,反思當代精神分析觀點越來越重視與衝突有關的發展議題。
在發展中,衝突是來自於應對一系列可預測的、發展階段特定的潛意識威脅,即所謂的內部危險情況。在正常的早期發展中,前伊底帕斯的衝突發生在兒童和他/她的環境之間,相斥的願望和情感之間,以及超我前驅物和驅力之間。在前伊底帕斯的衝突,對孩子的威脅是,失去所愛的客體,以及失去所愛客體對自己的愛之幻想的危險。伊底帕斯的衝突,則更為複雜,展現孩子面對三人客體關係的能力,以及自我的成熟與發展的其他面向。在伊底帕斯期,對孩子的威脅包含了被傷害之幻想的危險(閹割情結)。隨後,通過內化與認同的歷程,最初與父母控制有關的禁律力量,已成為孩子自己心中的力量。這樣的歷程在超我形成的過程中是顯而易見的,這是一個發展的里程碑,通過解決伊底帕斯情結來達成。在這個階段,對孩子的威脅是,超我的內部譴責。雖然一些衝突會隨著發展而得到解決,但有一些衝突則終生持續存在,形成不同程度的精神病理。
衝突的展現會隨著發展程度、精神病理以及文化因素而異。兒童精神分析師也描述了正常的、可預期的發展衝突,這些衝突通常是短暫的 (Tyson & Tyson, 1990) 。這些是存在孩童內部規範階段特定的成熟力量的衝突,使得兒童與他/她的環境發生衝突。當把外部的要求內化完成時,這種特定的發展衝突將會消失,同時進一步邁向結構化與性格形成(同上, pp. 42-43)。
三、 B. 自我心理學的觀點
在精神分析的各種模式中,較重視衝突的是著重自我和驅力角色的古典模式和自我心理學。當代自我心理學的傳承者更加重視衝突,因此被稱為當代衝突理論。當代衝突理論家背離佛洛伊德的結構理論,以便專注於驅力衍生物、焦慮、防禦和超我壓力之間的妥協形成。妥協是衝突的結果,如同衝突一般,妥協無所不在,因為心靈的每個部分都被視為圍繞著妥協形成的結構:即圍繞著衝突。對於當代衝突理論家來 說,心智發展更被視為一系列的妥協形成,而不是傳統佛洛伊德的三重結構(原我、自我、超我)。精神分析療癒的目的,是幫助個案理解自己的潛意識衝突,並對於自己如何根據童年的潛意識恐懼來防衛驅力衍生物,能有所洞察。分析師的任務是結構一個分析情境,來促進潛意識衝突和防衛以盡可能明確的方式浮現,並將這種潛意識材料詮釋給個案,以幫助他獲得更具適應的妥協形成 (Abend 2005, 2007; Arlow 1963;Brenner 1982, 2002; Druck et al 2011; Ellman et al 1998)。
自我心理學最初與 Anna Freud、Heinz Hartmann 以及 Ernst Kris、David Rapaport、 Erik Erikson 和 Rudolf Lowenstein 關係密切。其他許多人也有重要貢獻,影響後來的理論與技術。他們包含了 R. Waelder、O. Fenichel、E. Jacobson、M. Mahler、H.Nunberg、J. Arlow、C. Brenner、L. Rangell、H. Blum 及其他。Jacob Arlow (1987) 總結了自我心理學家對衝突堅定不移的興趣,在解釋 Anna Freud、Ernst Kris (1950) 及 Heinz Hartmannn (1939) ,他寫道:「精神分析或許可以被定義為從衝突的角度看人性」 (p. 70)。在他對自我心理學和當代結構理論的評論中,Blum (1998) 觀察到自我心理學是「結構理論的誤稱,因此不存在字面上、封裝的『自我心理學』…」 (Blum, 1998, p. 31)。自我心理學,反對原我心理學,強調注意精神表面,其為更深層潛意識衝突的衍生和指引。這與對前意識,以及對幻想、夢、和屏幕記憶等之外顯內容的重新關注有關。詮釋被認為是一個序列性的歷程。從表面到深層的詮釋順序,以及「詮釋內容前先詮釋防衛」,強調個案在溝通上阻抗的成分,在二戰後時期提出了延長時間的增量分析。理論植基於結構理論,從原我、自我和超我之間衝突的角度來思考精神裝置,自我在另外兩個基本結構和現實之間進行調解,並逐漸納入起源的、發展的和適應的考慮。
三、 Ba. Anna Freud
Anna Freud 在衝突的起源中細膩的闡述防衛過程。即使在 1926 年,衝突顯然包含兩個方面(防衛的內容和防衛過程)佛洛伊德相對更多地關注在防衛的內容上。在 Anna Freud 極具開創性的出版物《自我與防衛機制》中,將防衛過程提升至與衝突的起源中防衛的內容等同的重要位置 (Freud, A, 1936)。
三、 Bb. Hartmann, Kris, Rapaport 與 Erikson
把精神分析視同於一般心理學,並認為核心問題是在適應上,Hartmann (1939,1975) 也論述了包含在自我之中初級自發性和次級自發性的概念、(相對地)無衝突的領域,和在自我之中,各種自我功能之間的系統內衝突。與 Kris、Rapaport 和 Erikson同時,Hartmann 闡述了自我的更廣泛功能,包括自我合成和整合功能、中和、昇華、自我認同的發展 (Erikson, 1956) 等。
對應於先前由佛洛伊德對原我的深入研究,現在則是對自我的深入了解。這些早期的創新者將自我視為廣大心智中的一個面向。他們的著作反映了人類心智以及干擾力量間的平衡。透過與個案的自我聯盟,分析師的立場與三個精神基本結構以及外部世界是等距的。雖然精神分析的方法仍然是持續處理衝突 (Freud, A. 1936; Kris, 1947;Hartmann, 1950) ,精神分析的理論作為一般理論,並非最小化衝突的重要性,現在則是納入圍繞衝突的行為,也納入獨立於衝突的行為。Hartmann (1950) 指出初級自發性如何能夠參與衝突的形成,而次級自發性如何從衝突中產生並再次成為衝突。
然而,對於一些自我心理學的追隨者而言 (Blanck, 1966; Blanck and Blanck, 1972) , Hartmann 的無衝突領域和自我自發性的概念,似乎表明了自我是獨立於其他精神裝置而存在的。Hartmann 對自我自發性和無衝突領域的獨特概念也促成了另一種將衝突最小化方向發展的趨勢,例如:自體心理學,一種發展的精神分析理論,強調缺陷更勝於強調衝突。
三、 Bc. Brenner、Arlow、和 Rangell:現代衝突理論與當代結構理論
Brenner 和 Arlow 擴充了佛洛伊德關於精神形成的概念,其由心智結構(原我、自我和超我)之間的衝突而產生。他們兩人認為實際上所有的精神成果(夢、症狀、幻想、性格和自由聯想)都是衝突的一種產物。甚至是超我,依 Brenner 的看法,是一種或一組妥協形成。用 Brenner 的話來說:「精神生活裡的每一件事…都是一種妥協形成…是滿足驅力衍生物的一種組合…是以焦慮和憂鬱情感之形式出現的不愉悅…是功用為最小化不愉悅的防衛,是超我的功能…思想、行動、計畫、幻想、夢或症狀都非單純非此即彼。每一個行為、感受或思想皆取決於它們全部…」 (in: Richards, Willick, 1986, pp. 39-40)。
此種複雜的取向影響了分析師的聆聽:
「當分析師帶著回答問題的目的,而不再聆聽病人時:這是願望滿足、防衛或超我?分析師已預知,在每個個案身上,答案是三者皆是。分析師會學著問:
『源自童年的哪些願望在此滿足?…它們喚起哪些不愉悅(焦慮或憂鬱情感)?哪個是防衛的面向?哪個是超我的面向?』 (Brenner, in: Richards, Willick, 1986, p. 40)。
建立在佛洛伊德的多元決定論原則和 Waelder 的多重功能原則之上,沿續 Brenner和 Arlow 的衝突和妥協形成的擴充觀點,Rangell 重述了現代版本,稱為精神元素的可互換性原則:精神元素涉入彼此的衝突互動,並且在多重決定的樣態下,合成為新的精神產物,然後二次地再參與進入衝突活動。與合成互補的動力就是分析,它會將精神成果解剖為原始的成分,並追溯退行路徑直到衝突的根源。在生活中,衝突的成分會熔合為一種精神成果。此精神成果往往是認知—情緒的集合狀態,其包含初級與次級症狀,並疊加於過去所形成之人格組織 (Rangell, 1983; Papiasvili, 1995) 。Rangell 對防衛分析有創意和整合的闡述如下:「在分析中,通往健康整合的道路是分化和重新整合,藉由臨床集合物的去分層,並再合成為更穩定適應的整體…」 (Rangell, 1983, pp.161) 。這個取向,藉由 Gray (1994) 在他「緊密的歷程監督」的分析了移情的防衛面向後,進一步擴充和重新定義。
Rangell (1963, 1967, 1985) 重返下列問題:在一個衝突的系列中,訊號式的焦慮相對於情感,是何者激發防衛。他研究了防衛被激發的前、中、後之顯微過程(在任一精神成果出現之前)而得到下列的結論:無論是哪一種不愉悅的情感本質參與了衝 突,用來作為防衛的立即訊號是焦慮。Rangell 描述了一種「精神內在歷程」—一種衝動—焦慮—防衛—精神成果的潛意識認知—情感系列,同時間維持認為,焦慮在所有其他不愉悅狀態的背後,仍然是防衛的激發者與動機。此焦慮是關於壓垮了自我的不愉悅。Rangell 推測,在自我中有個潛意識決策功能,其最終形塑出特定的精神成果。經由與自體和客體表徵之互動,精神內在的試驗行動(表徵著在自我之中系統內的選擇衝突)發生了。客體為了意圖的宣洩而被評估。自體則是為了危險信號的焦慮感、或安全感和主宰感而被評估。
Rangell (1963) 所描述之持續不斷的顯微衝突序列和內在試驗行動,是普遍存在的背景活動,可能可以從潛意識幻想的觀點來加以研究。Arlow 將潛意識幻想及其功能放置於精神內在衝突的研究核心。佛洛伊德視潛意識幻想為潛意識願望的衍生物, Arlow 則視其為包含結構衝突所有成分之妥協形成物。如同 Rangell 強調顯微衝突過程和試驗行動之持續不斷、普遍存在的特質,Arlow (1969) 強調潛意識幻想的持續影響力,其加諸於個體功能的所有面向,包括相對免於衝突的領域。就普遍來說,Arlow認為潛意識幻想提供了可以組織知覺和認知功能的一個心智模組。
談到當代的現代衝突理論者對治療行動的概念化,Abend (2007) 注意到移情態度之潛意識組合,對應於環繞在精神分析的設置和過程中之潛意識幻想。基於現代衝突理論的範疇,Gray (1994) 對每次治療時段的語言流動之防衛功能所採取的「緊密的歷程監督」,聚焦於以關注著對分析師可能的評斷反應為中心的移情分析。
對於已完成的精神分析之追蹤研究,支持了當代的觀點:衝突永無全然的解決。甚至在接受分析後,衝突仍是個體精神裡活躍且現成的元素。改變的部分是個體的能力,其以更適應的態度來回應喚起的衝突 (Papiasvili, 1995; Abend, 1998)。
三、 Bd. 結構理論裡的客體關係理論和衝突:Dorpat 和 Kern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