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情感反应,特别是危及生命的事件可导致心理创伤的发生。心理创伤可以影响整个人,包括身体、智力、情绪和行为的改变。弗洛伊德对创伤的理解包含三个成分,童年早期经历的事件的记忆,青春期后经历的事件的记忆及后期经历事件触发的对早年事件的记忆。弗洛伊德不关注创伤事件本身,而是强调创伤性记忆,他对创伤概念的理解来源于严格的线性、时序性的模型。荣格发展了一个从心理分离到形成不同情结的多元模型。荣格最初认为人格是分离的,后来他发现心理创伤是有情结的,它只是许多心理情结中的一种,而情结不仅有分离性,它也有聚合性。弗洛伊德强调人格是纵向分离,而荣格则强调人格是横向分离,横向分离形成情结。
心理创伤一般指由天灾人祸所引发的一种强烈的关键词:心理创伤;创伤性事件;情结;
心理创伤是临床心理咨询和心理分析治疗所遇到的最常见的问题和症状之一。正确地理解和评价创伤对心理康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系统地对创伤进行实验研究只是最近几年才刚刚开始。20世纪初,《心理障碍的诊断和统计年鉴》(DSM-Ⅲ,美国心理治疗协会,1980)第三版的出版确认了心理创伤为一个正式的研究课题[1]469。
创伤一般指由外界因素造成的身体或心理的损害。创伤一词(trauma)最初来源于希腊语中“损伤”,其原来的意思为“伤”。既可指由某种直接的外部力量造成的身体损伤,也可指由某种强烈的情绪伤害所造成的心理损伤;通常,人们将这种外部力量称之为“生活事件”。现代研究认为,所有的心理疾病都与这些生活事件有关。“创伤与恢复”的作者朱迪斯·赫尔曼认为,“创伤性事件是非常事件,但并非是因为它们很少发生,而是因为它们破坏了普通人对生活的适应。而生活事件并非都可以成为创伤性事件。”[2]1-14
心理创伤就是由和这些生活事件有关的天灾人祸所引发的一种强烈的情感反应,特别是危及生命的事件可导致创伤心理的发生。目前,创伤心理的研究主要关注看似并未危及生命,实际上为慢性的负性情感积累,最终导致情感、行为、躯体及认知慢性、部分或全面障碍的疾病,它可以在创伤后数天、数月或数年后发生,本研究所关注的主要是第三类创伤,人际间创伤,如童年期遭受的虐待、性侵犯、强奸、暴力、殴打、抢劫等。
心理创伤可以影响整个人,包括身体、智力、情绪和行为的改变,如早期的受虐经历能够影响甚至阻碍一个人发展稳定的自我感觉。每个人都以独特的方式对创伤作出反应,这取决于创伤的细节,以及当事人独特的自我和经历。
一、 创伤性事件与心理创伤的形成
恐惧、无助、失控和毁灭的威胁。
创伤性事件是指那些严重威胁安全或躯体完整性的、引起个体社会地位或社会关系网络发生急骤的威胁性改变的、引起灾难性反应的事件。其共同特点是使个体感觉到强烈的创伤性事件一般分为三类:一类为自然灾难:如地震,特别是去年发生在我国四川的“5·12”汶川地震、洪水、飓风、森林火灾、火山爆发、雪崩、山体滑坡等;第二类为意外灾难:如火车、地铁、汽车的运输灾难;空难;海难以及环境灾难,如核灾难;第三类人为灾难(暴力、犯罪和恐怖主义引起的);家暴,抢劫,枪击,爆炸,强奸,被拐卖,性侵犯、性虐待,拷打或关禁闭,人质劫持,战争(如战俘心理创伤),恐怖活动。此外其它重要的生活事件,如重要丧失(失业、离婚、死亡等);不公正待遇(文革被打成右派);医疗事故;经历他人死亡过程等都可以导致心理创伤的形成。
并不是所有创伤事件都会形成个体的心理创伤,一般构成创伤的条件:第一,事件本身的性质。包括现实的或害怕的死亡,以及严重的身体或情绪的损害;第二,事件对于受害者的意义。有些体验对任何人都可能是创伤性的,如被侮辱,而有些事件则因人而异,这主要看它对当事人具有什么样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