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sychspace.com心理学空间网本文作者:陳珠璋
一、所接受過的心理治療訓練:
1)在台大醫學院畢業前一年(1946)有機會認識黑澤良介教授時,於記述性精神醫學的影響之下,瞭解精神病理學方面,提供Minkowski(波蘭出生經過蘇黎世到巴黎的精神科醫師)受到哲學者Bergson的存在主義指引,並關於精神分裂病的現象學之表現,以「與現實的生動接觸之喪失」來解釋。所以黑澤教授介紹Bergson的觀點,使我們認識了要深入探討一個學說發展必須先分析其思想的主流與淵源,並主張醫學者不祇在學問上專心研究,而且為了他人的幸福來探究學問。如此,可以體會他表露的理性裡有感性的存在,也就是說提示「醫病關係」之重要性。
2)1947 年畢業於台大醫學院,並於同年10月正式參與其神經精神科之陣容。當時的精神疾病之治療以藥物為主要工具。雖然由經驗學習到個案在輕鬆的心情下,說出其心理困擾以及疾病發展之經過,間接地具有支持性處遇的功用,但在精神科服務的初期沒有接受過正式的心理處遇之訓練及督導,而以自我檢討或同儕討論的情形下度過一段時期。於1948年12月,本人對靜態的精神現象內涵的動態性之探究產生興趣,而儘量抽空到台大理學院心理學系圖書室去翻閱有關書籍,並與鄭發育教授討論羅夏(Rorschach)測驗的細節,以致考慮心理治療效果之評估時,前後採用此測驗的可行性。
3)林宗義主任留美回國前後,科內同仁已經開始引導動力性精神醫學之概念。本人也試用麻醉分析法(Narcoanalysis)在一位將近21歲高中畢業的憂鬱症女性身上,其效果在1952年11月的台灣醫學會中報告。自此心理治療深造的意念逐漸抬頭,終於1954年3月以哈佛大學醫學院精神科研究員之身份赴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進修。
4)在兩年四個月的進修期間,於前期四個月的準備後,開始接受下列的心理治療訓練課程維持兩年(各項每週一次)。
i)直接接受美都樂波麗旦州立醫院醫務主任Dr. Myer Asekoff(哈佛大學講師)的個別心理治療之個別督導。
ii)觀察哈佛大學臨床教授Dr. Ives Hendrick 以傳統性精神分析派應用之個別心理治療之團體督導。
iii)參與哈佛大學臨床副教授Dr. Elvin Varinne Semrad 的動力學趨向的團體心理治療之團體督導。我請教他關於團體心理治療之參考書時,他告訴我臨床經驗之累積及其探討更重要。
iv)參加哈佛大學講師Dr. Robert Wells Hyde 的人際關係趨向的團體治療之團體督導。他鼓勵我將在B-III病房的二十個月的團體治療之經驗寫出,並投稿到國際團體心理治療雜誌,而於1962年7月實現其期待。
5)留美進修回國後,有機會回到台大神經精神科服務,1958年開始設立門診部個案的個別心理治療之登記制度。在台大醫學院與桃園療養院之建教合作下擔任院長職務時,亦在桃園療養院設定門診個別心理治療的登記簿(自1986年11月至1987年9月的登記資料仍在本人手上留為紀念)。另一方面,在台大病房的團體治療(自1958年)及台大門診的團體治療(自1977年)之督導責任落在本人身上。於督導工作中,自己也被訓練對心理治療的奧妙深探,所以目前仍以「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投入心理治療之領域。
二、目前自己的心理治療風格或取向:
1)大部分的心理治療以面談方式為主。以「同理心」的態度聆聽個案的心理內容及澄清其問題存在。首先以支持性處遇著手,逐漸建立醫病關係。有時以認知治療的方式施行心理教育,讓個案認識心身關係,性心理認同以及心理社會問題之存在。行為治療方面,可採取相對抑制法或除敏感法來改變個案的行為模式。自此等認知、行為治療後,依個案的需要可進一步安排人際性處遇。或者時間容許並衡量個案之動機深入探討其心理癥結的動力性分析治療。由於治療的過程來判斷處遇取向的彈性運用,將個人、家庭、社會等問題整合,而讓個案瞭解其癥結,並適宜地調節日常生活,以達到合適的治療效果。
2)近來在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附設台北市士林地區青少年心理衛生中心(以下簡稱光智心衛中心),以青少年為對象時,首先十分鐘進行聯合會談後,個案由醫師或心理師、個案之父母由社工師分別會談30分至40分後,家族一起找結論及設定家庭作業,以準備下次會談。大部分由學校情況及同儕關係談起,兒童逐漸進入家庭問題,青少年討論性心理問題,可能的話,綜合整理其心理問題之發展歷程。有時採用角色扮演的方式,以更明瞭地把握其心理表現,對青少年有幫助。另一方面,對兒童採用遊戲的方式,在輕鬆的氣氛下進行治療。
3)在個案對自己問題進行檢討時,應留意其處遇中可能出現的抗拒現象。例如:
i)初期性(不習慣面對與陌生的治療者會談的方式);
ii)文化性(因話題涉及社會傳統的顧慮而不太開放);
iii)個人性(由於性格較為內向的關係);
iv)過程性(治療進行中累積下來的衝力所牽涉的影響);
v)環境性(周遭發生突變事件所引發的心理壓力);
vi)離別性(治療一段時期後怕失去處遇者的依賴心所導致的)。
遇到此等抗拒情形時,處遇者應冷靜地、慎重地分析其含義,並給予適當的提示,以致讓個案克服其抗拒心態,並促進其處遇的順利進行。
4)結構化處遇模式之設計:因試圖縮短治療時間,也讓個案明白短期的處遇目標,而設計處遇結構。方便上可分為結構式、半結構式及非結構式之三種來瞭解處遇的取向(參考圖一及圖二)。原則上,三種分層各個的直線方向的連結較為適當,但難免有些交叉的可能性。例如:年齡上對兒童在個別處遇中採取非結構式模恐比團體處遇較有些困難。對成人個案而言,可以其症狀的嚴重度來安排較適合的三種模式中之一。或者在非結構式處遇中,突然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時,祇好採取結構式方式,以便度過其危機處理階段。
5)自1993年從事國中學校心理衛生工作四年後,由精神科專業人員輔導學生團體(兩年間祇處遇三個團體33名學生)的人力上的考慮,改變以輔導教師的訓練為中心,而培養更多的教師能帶領適應欠佳學生的團體。由於最近四年多來與教師們相處之經驗,親眼看到他們獲得學習自我成長的機會,間接地受益的學生人數會大幅增加,覺得欣慰。目前與台北市各地區學校輔導老師設定下列四個步驟,而謀求學校心理衛生工作之順利推展:
i)心理指導:讓班級教師瞭解適應欠佳學生的問題起見,「光智心衛中心」精神科專業人員按照學校當局的需要,而到台北北區國、高中或國小去參加個案討論會、專題研討會或教師座談會,協助教師們教導問題個案的方法。
ii)心理輔導:讓國、高中輔導教師(各校限一名)聚在一起學習心理演劇技巧,並逐漸成為成長團體。我們已規劃初階班十二次(每週一次、兩小時)及進階班六次(隔週一次、三小時),一共42小時之課程,使輔導教師熟悉心理輔導之技巧,並可提高自我成長的程度,以提昇學校心理衛生工作之效能。
iii)心理諮商:為讓各級學校輔導主任或組長彼此分享其經驗而找出適當的解決方式,「光智心衛中心」每個學期各舉行一次國、高中及國小輔導主任協調會議,以期能達到心理諮商之理想境地。
iv)心理治療:學校教師處遇個案上覺得困難時,經過輔導室之評估,將個案轉介到精神科專業人員,可在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原則下及時接受有效治療來預防問頭或症狀之嚴重化或慢性化,也可減輕教師工作上之壓力及負擔。
因此,在學校心理衛生之推展上,讓教師們認識上述四個處遇方向是值得提倡的。
6)以上的敘述中,不難看到所謂心理治療自狹義的範圍裡應用較為合適。所以廣泛的心理處遇(psychological treatments)包括心理指導、心理輔導、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狹義的動態性心理治療也有好多派別,例如精神分析、自體心理學、客體關係等;關係性心理處遇包含總體系學說、互動學派、存在(人文)主義派;較為表淺的心理處遇的種類有交互關係分析、完形學派、認知/行為學派等。演劇心理治療由表淺的角色扮演,經過人際關係性的社會劇模式到深度的動態性心理劇的區分法可供為參考。
編者註:
學會的成員來自多個不同專業,為促成各專業彼此間的了解,並使學會具有普及性及特殊性,我們擬出五個問題,邀請每位會員及入會申請者以自述的方式公開自己從事心理治療工作之說明,以期達到會員分享與評估之效,且能由此建立專業發展的資料庫及未來服務的方向。
陳珠璋教授的專業自述,儼然是一部台灣心理治療發展史,非常值得推崇,特刊於本期通訊,以嚮會員。
學會的成員來自多個不同專業,為促成各專業彼此間的了解,並使學會具有普及性及特殊性,我們擬出五個問題,邀請每位會員及入會申請者以自述的方式公開自己從事心理治療工作之說明,以期達到會員分享與評估之效,且能由此建立專業發展的資料庫及未來服務的方向。
陳珠璋教授的專業自述,儼然是一部台灣心理治療發展史,非常值得推崇,特刊於本期通訊,以嚮會員。
一、所接受過的心理治療訓練:
1)在台大醫學院畢業前一年(1946)有機會認識黑澤良介教授時,於記述性精神醫學的影響之下,瞭解精神病理學方面,提供Minkowski(波蘭出生經過蘇黎世到巴黎的精神科醫師)受到哲學者Bergson的存在主義指引,並關於精神分裂病的現象學之表現,以「與現實的生動接觸之喪失」來解釋。所以黑澤教授介紹Bergson的觀點,使我們認識了要深入探討一個學說發展必須先分析其思想的主流與淵源,並主張醫學者不祇在學問上專心研究,而且為了他人的幸福來探究學問。如此,可以體會他表露的理性裡有感性的存在,也就是說提示「醫病關係」之重要性。
2)1947 年畢業於台大醫學院,並於同年10月正式參與其神經精神科之陣容。當時的精神疾病之治療以藥物為主要工具。雖然由經驗學習到個案在輕鬆的心情下,說出其心理困擾以及疾病發展之經過,間接地具有支持性處遇的功用,但在精神科服務的初期沒有接受過正式的心理處遇之訓練及督導,而以自我檢討或同儕討論的情形下度過一段時期。於1948年12月,本人對靜態的精神現象內涵的動態性之探究產生興趣,而儘量抽空到台大理學院心理學系圖書室去翻閱有關書籍,並與鄭發育教授討論羅夏(Rorschach)測驗的細節,以致考慮心理治療效果之評估時,前後採用此測驗的可行性。
3)林宗義主任留美回國前後,科內同仁已經開始引導動力性精神醫學之概念。本人也試用麻醉分析法(Narcoanalysis)在一位將近21歲高中畢業的憂鬱症女性身上,其效果在1952年11月的台灣醫學會中報告。自此心理治療深造的意念逐漸抬頭,終於1954年3月以哈佛大學醫學院精神科研究員之身份赴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進修。
4)在兩年四個月的進修期間,於前期四個月的準備後,開始接受下列的心理治療訓練課程維持兩年(各項每週一次)。
i)直接接受美都樂波麗旦州立醫院醫務主任Dr. Myer Asekoff(哈佛大學講師)的個別心理治療之個別督導。
ii)觀察哈佛大學臨床教授Dr. Ives Hendrick 以傳統性精神分析派應用之個別心理治療之團體督導。
iii)參與哈佛大學臨床副教授Dr. Elvin Varinne Semrad 的動力學趨向的團體心理治療之團體督導。我請教他關於團體心理治療之參考書時,他告訴我臨床經驗之累積及其探討更重要。
iv)參加哈佛大學講師Dr. Robert Wells Hyde 的人際關係趨向的團體治療之團體督導。他鼓勵我將在B-III病房的二十個月的團體治療之經驗寫出,並投稿到國際團體心理治療雜誌,而於1962年7月實現其期待。
5)留美進修回國後,有機會回到台大神經精神科服務,1958年開始設立門診部個案的個別心理治療之登記制度。在台大醫學院與桃園療養院之建教合作下擔任院長職務時,亦在桃園療養院設定門診個別心理治療的登記簿(自1986年11月至1987年9月的登記資料仍在本人手上留為紀念)。另一方面,在台大病房的團體治療(自1958年)及台大門診的團體治療(自1977年)之督導責任落在本人身上。於督導工作中,自己也被訓練對心理治療的奧妙深探,所以目前仍以「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投入心理治療之領域。
二、目前自己的心理治療風格或取向:
1)大部分的心理治療以面談方式為主。以「同理心」的態度聆聽個案的心理內容及澄清其問題存在。首先以支持性處遇著手,逐漸建立醫病關係。有時以認知治療的方式施行心理教育,讓個案認識心身關係,性心理認同以及心理社會問題之存在。行為治療方面,可採取相對抑制法或除敏感法來改變個案的行為模式。自此等認知、行為治療後,依個案的需要可進一步安排人際性處遇。或者時間容許並衡量個案之動機深入探討其心理癥結的動力性分析治療。由於治療的過程來判斷處遇取向的彈性運用,將個人、家庭、社會等問題整合,而讓個案瞭解其癥結,並適宜地調節日常生活,以達到合適的治療效果。
2)近來在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附設台北市士林地區青少年心理衛生中心(以下簡稱光智心衛中心),以青少年為對象時,首先十分鐘進行聯合會談後,個案由醫師或心理師、個案之父母由社工師分別會談30分至40分後,家族一起找結論及設定家庭作業,以準備下次會談。大部分由學校情況及同儕關係談起,兒童逐漸進入家庭問題,青少年討論性心理問題,可能的話,綜合整理其心理問題之發展歷程。有時採用角色扮演的方式,以更明瞭地把握其心理表現,對青少年有幫助。另一方面,對兒童採用遊戲的方式,在輕鬆的氣氛下進行治療。
3)在個案對自己問題進行檢討時,應留意其處遇中可能出現的抗拒現象。例如:
i)初期性(不習慣面對與陌生的治療者會談的方式);
ii)文化性(因話題涉及社會傳統的顧慮而不太開放);
iii)個人性(由於性格較為內向的關係);
iv)過程性(治療進行中累積下來的衝力所牽涉的影響);
v)環境性(周遭發生突變事件所引發的心理壓力);
vi)離別性(治療一段時期後怕失去處遇者的依賴心所導致的)。
遇到此等抗拒情形時,處遇者應冷靜地、慎重地分析其含義,並給予適當的提示,以致讓個案克服其抗拒心態,並促進其處遇的順利進行。
4)結構化處遇模式之設計:因試圖縮短治療時間,也讓個案明白短期的處遇目標,而設計處遇結構。方便上可分為結構式、半結構式及非結構式之三種來瞭解處遇的取向(參考圖一及圖二)。原則上,三種分層各個的直線方向的連結較為適當,但難免有些交叉的可能性。例如:年齡上對兒童在個別處遇中採取非結構式模恐比團體處遇較有些困難。對成人個案而言,可以其症狀的嚴重度來安排較適合的三種模式中之一。或者在非結構式處遇中,突然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時,祇好採取結構式方式,以便度過其危機處理階段。
5)自1993年從事國中學校心理衛生工作四年後,由精神科專業人員輔導學生團體(兩年間祇處遇三個團體33名學生)的人力上的考慮,改變以輔導教師的訓練為中心,而培養更多的教師能帶領適應欠佳學生的團體。由於最近四年多來與教師們相處之經驗,親眼看到他們獲得學習自我成長的機會,間接地受益的學生人數會大幅增加,覺得欣慰。目前與台北市各地區學校輔導老師設定下列四個步驟,而謀求學校心理衛生工作之順利推展:
i)心理指導:讓班級教師瞭解適應欠佳學生的問題起見,「光智心衛中心」精神科專業人員按照學校當局的需要,而到台北北區國、高中或國小去參加個案討論會、專題研討會或教師座談會,協助教師們教導問題個案的方法。
ii)心理輔導:讓國、高中輔導教師(各校限一名)聚在一起學習心理演劇技巧,並逐漸成為成長團體。我們已規劃初階班十二次(每週一次、兩小時)及進階班六次(隔週一次、三小時),一共42小時之課程,使輔導教師熟悉心理輔導之技巧,並可提高自我成長的程度,以提昇學校心理衛生工作之效能。
iii)心理諮商:為讓各級學校輔導主任或組長彼此分享其經驗而找出適當的解決方式,「光智心衛中心」每個學期各舉行一次國、高中及國小輔導主任協調會議,以期能達到心理諮商之理想境地。
iv)心理治療:學校教師處遇個案上覺得困難時,經過輔導室之評估,將個案轉介到精神科專業人員,可在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原則下及時接受有效治療來預防問頭或症狀之嚴重化或慢性化,也可減輕教師工作上之壓力及負擔。
因此,在學校心理衛生之推展上,讓教師們認識上述四個處遇方向是值得提倡的。
6)以上的敘述中,不難看到所謂心理治療自狹義的範圍裡應用較為合適。所以廣泛的心理處遇(psychological treatments)包括心理指導、心理輔導、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狹義的動態性心理治療也有好多派別,例如精神分析、自體心理學、客體關係等;關係性心理處遇包含總體系學說、互動學派、存在(人文)主義派;較為表淺的心理處遇的種類有交互關係分析、完形學派、認知/行為學派等。演劇心理治療由表淺的角色扮演,經過人際關係性的社會劇模式到深度的動態性心理劇的區分法可供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