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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開誠 主編
為什麼要召集這個專題?三年前,為了招兵買馬而寫的廣告詞,大概說明了其理由:長久以來,心理學的主流研究方法,似乎都隱含著把人當作是客體,甚或是物體的預設。每當有心理學者將人視為主體而發展出理論或專業實踐時,在主流學者的眼光中,常被認為是不科學的;或雖被稱讚為是有價值的、令人感動的,但不屬於心理學。究竟心理學可不可以將人視為主體,並由此也可以探究出有關人的知識,以及專業的實踐行動?
主體性(subjectivity),以我目前的理解,簡而言之,就是對追求自由(或解放)的覺悟與努力。要覺悟,因為事實上我們常不自覺自己的不自由、逃避自由與需要自由。要努力,因為要在真實生活脈絡中實踐出來,而且這實踐常是辛苦的、分裂衝突的、曲折的、反復的。要追求自由的應然理想,就蘊含著不自由的實然現況,也就是有著限制或壓迫存在。而這限制正來自我們所處在的空間(物理的、地理的、社會的、經濟的、教育的、傳播的、法制的、政治的…等等)與時間(歷史的與文化的)的層層面面;這層層面面讓我們存活,滋養我們,同時也限制我們、壓迫我們。這限制還來自我們自己內在,包括身體與心理。而這內在又與外在的空間與時間,交相滲透著。覺悟與努力就是要覺察到這層層面面、內在與外在交雜限制的存在,承認、共處並尋找超越之道。不同的人,在不同處境中,不同的人生階段,在追求主體性時,會對焦上不同層面的限制,因而每個追求主體性的生命是具體而又特殊的(相對的,迴避主體性的生命就趨向流行、隨俗或順從威權)。然而相似處境中的人又有著相似的限制要去覺察與努力,於是又有著集體性。這背後蘊藏著貫穿其間的是「具體而普遍的真理」(不是實証科學所追求的抽象而普遍的真理)。這經由真實生命實踐而逐漸開顯、說明出來的具體而普遍的真理,就是主體性的知識,也是實踐智慧(Phronesis),也可以叫做生命的學問。
這樣的主體性又蘊含著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既然肯定並追求自由,這自由就不是我的專利。我當然不能為了我的自由而不讓別人自由,我也不會以為只有某些人才有能力追求自由。遇上了不自由的人,願意等待,願意相信,願意陪伴;不會貶抑,也不會以救援者自居。遇上了正在覺悟與努力追求自由的人,不但認知上贊成並瞭解,情感上感通與讚嘆,行動上自律(掌控與改變的對象是自己,不是別人),有機緣就去親近、陪伴與分享,但絕不代理。而這「別人」也可換成叫「他者」,就不限於有面對面來往的人,也包含在另外空間或時間的人,甚至於人為的各種形式的創作品,還有非人的動物、生物、以及大自然都是。但,這是個理想,不是容易達成的。既然各為主體,不同是自然,和而不同是理想,不同且不和的對立、衝突常是必須通過的歷程。而這歷程,一如自我內在主體性開顯的歷程,往往是時進時退、反復、曲折的辯證歷程。對於要從事協助、並探究主體性開顯的工作者,不論名稱叫什麼,我想這互為主體性的體悟與實踐特別重要。
正因為主體性的追求會對焦上內外在的層層面面限制,這個專題可以有的題目太多了。三年過去了,可惜,到如今只召喚出四篇文章。〈覺解我的治療理論與實踐:通過故事來成人之美〉,是我寫的。試圖說明我在諮商與心理治療中,為何與如何,通過故事,來開顯主體性與互為主體性。是我長久以來困知勉行,試著明白自己的一項嘗試。完成了,對自己有個初步的交代,對讀者,恐怕就見仁見智了。
劉惠琴的〈性別與心理學的相遇〉,將人的主體性放在社會建構出的性別結構裡討論。她以自己的女性經驗與位置出發,回顧與反省了性別與心理學知識相遇的大敘述,也回顧與反省了她自己輾轉、辯證前進的小敘述。更跨越性別談性別、談知識、談學術生態。這篇在文字上大概最容易閱讀,但讀完之後,心情不見得會輕鬆的。
翁開誠 主編
為什麼要召集這個專題?三年前,為了招兵買馬而寫的廣告詞,大概說明了其理由:長久以來,心理學的主流研究方法,似乎都隱含著把人當作是客體,甚或是物體的預設。每當有心理學者將人視為主體而發展出理論或專業實踐時,在主流學者的眼光中,常被認為是不科學的;或雖被稱讚為是有價值的、令人感動的,但不屬於心理學。究竟心理學可不可以將人視為主體,並由此也可以探究出有關人的知識,以及專業的實踐行動?
主體性(subjectivity),以我目前的理解,簡而言之,就是對追求自由(或解放)的覺悟與努力。要覺悟,因為事實上我們常不自覺自己的不自由、逃避自由與需要自由。要努力,因為要在真實生活脈絡中實踐出來,而且這實踐常是辛苦的、分裂衝突的、曲折的、反復的。要追求自由的應然理想,就蘊含著不自由的實然現況,也就是有著限制或壓迫存在。而這限制正來自我們所處在的空間(物理的、地理的、社會的、經濟的、教育的、傳播的、法制的、政治的…等等)與時間(歷史的與文化的)的層層面面;這層層面面讓我們存活,滋養我們,同時也限制我們、壓迫我們。這限制還來自我們自己內在,包括身體與心理。而這內在又與外在的空間與時間,交相滲透著。覺悟與努力就是要覺察到這層層面面、內在與外在交雜限制的存在,承認、共處並尋找超越之道。不同的人,在不同處境中,不同的人生階段,在追求主體性時,會對焦上不同層面的限制,因而每個追求主體性的生命是具體而又特殊的(相對的,迴避主體性的生命就趨向流行、隨俗或順從威權)。然而相似處境中的人又有著相似的限制要去覺察與努力,於是又有著集體性。這背後蘊藏著貫穿其間的是「具體而普遍的真理」(不是實証科學所追求的抽象而普遍的真理)。這經由真實生命實踐而逐漸開顯、說明出來的具體而普遍的真理,就是主體性的知識,也是實踐智慧(Phronesis),也可以叫做生命的學問。
這樣的主體性又蘊含著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既然肯定並追求自由,這自由就不是我的專利。我當然不能為了我的自由而不讓別人自由,我也不會以為只有某些人才有能力追求自由。遇上了不自由的人,願意等待,願意相信,願意陪伴;不會貶抑,也不會以救援者自居。遇上了正在覺悟與努力追求自由的人,不但認知上贊成並瞭解,情感上感通與讚嘆,行動上自律(掌控與改變的對象是自己,不是別人),有機緣就去親近、陪伴與分享,但絕不代理。而這「別人」也可換成叫「他者」,就不限於有面對面來往的人,也包含在另外空間或時間的人,甚至於人為的各種形式的創作品,還有非人的動物、生物、以及大自然都是。但,這是個理想,不是容易達成的。既然各為主體,不同是自然,和而不同是理想,不同且不和的對立、衝突常是必須通過的歷程。而這歷程,一如自我內在主體性開顯的歷程,往往是時進時退、反復、曲折的辯證歷程。對於要從事協助、並探究主體性開顯的工作者,不論名稱叫什麼,我想這互為主體性的體悟與實踐特別重要。
正因為主體性的追求會對焦上內外在的層層面面限制,這個專題可以有的題目太多了。三年過去了,可惜,到如今只召喚出四篇文章。〈覺解我的治療理論與實踐:通過故事來成人之美〉,是我寫的。試圖說明我在諮商與心理治療中,為何與如何,通過故事,來開顯主體性與互為主體性。是我長久以來困知勉行,試著明白自己的一項嘗試。完成了,對自己有個初步的交代,對讀者,恐怕就見仁見智了。
劉惠琴的〈性別與心理學的相遇〉,將人的主體性放在社會建構出的性別結構裡討論。她以自己的女性經驗與位置出發,回顧與反省了性別與心理學知識相遇的大敘述,也回顧與反省了她自己輾轉、辯證前進的小敘述。更跨越性別談性別、談知識、談學術生態。這篇在文字上大概最容易閱讀,但讀完之後,心情不見得會輕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