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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移情之爱的观察(龙迪编译)
每一位心理治疗师都注定要遇到一个真正棘手的问题:如何处理移情。
如果一位女求助者爱上了她的治疗师,对于外行来说只有两种结果。一个结果是,所有的条件都允许他们结为合法夫妇;不过这种情况相对少见。另一个结果是治疗师与求助者分手,从此终止治疗;这种结果比较常见。可是,对于内行来说,还可以想到第三种结果,即为了保护治疗的连续性他们进入一种恋爱关系,尽管这种关系是不正当的,而且治疗师并没有打算持续很久。显然,这样的做法不符合传统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规范。因此,外行要求治疗师毫不含糊地排除这种做法。
显然,精神分析家必然从不同的角度看待这些办法。
首先,让我们看看第二种结果。求助者爱上治疗师后,他们分手了,于是,治疗终止了。但是不久,求助者不佳的状态又使她打算找另一位治疗师做心理治疗。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她感到自己又爱上了第二位治疗师。如果她与第二位治疗师终止了治疗关系,又开始见第三位治疗师,同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在第三位治疗师身上。如此反复。这种反复出现的现象是精神分析理论的基础之一——早年经验的强迫性重复。我们在此可以从治疗师和求助者两个不同的角度评价这一现象。
对于治疗师来说,这种现象意味着一种珍贵的启发,一种有益的警告:治疗师自己可能有反移情的倾向。他(她)一定要意识到,求助者爱上自己是由治疗情境引起的,并不是他(她)这个人所具有的个人魅力。因此,他(她)不必为自己作为这样一个“征服者”而沾沾自喜。这一点是应该永远牢记在心的。
然而,对于求助者来说,他(她)有两种选择,要么他(她)终止心理治疗,要么他(她)必须接受这样的现实:爱上治疗师是没有结果的。
神经症。治疗师不必逼迫自己做什么,但他(她)应该坚持这样的立场,为了达到治疗的目标,治疗师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移情之爱对于求助者的康复没有任何帮助。
毫无疑问,在这两种选择中,求助者的亲友会站在求助者的角度,选择第一种,即终止治疗。而治疗师会愿意选择第二种,即求助者接受爱上治疗师是没有结果的现实,继续治疗。何去何从不能只听任亲人的柔情、担心和利己的需要。求助者本人的利益应该是在选择时唯一的试金石,因为他(她)的亲友并不能治疗他(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