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完結時
婚外情的結局起碼有三種:
一是對方放下外遇,決定回家;
二是對方不肯放下外遇,也不想離婚;
三是對方決定離婚,跟從外遇。
第一種結局,對家庭當然是最理想的,負心人終於回頭,回來任你宰割,讓你苦盡甘來。
第二種結局,卻讓人哭笑不得,對方要的是魚與熊掌,你無法知道自己是魚?還是熊掌?決定權好像是放在你的手中,但是要放棄嘛!又不甘心把自己的另一半雙手奉送給別人;要不放棄嘛!又怎忍得下那一口氣。這是一個讓你完全不能動彈的位置。
但是第三種結局,卻是婚姻中人的一個噩夢。曾經誓言至死不渝之人,卻突然宣佈婚姻死亡,讓你天旋地轉束手無策。
我這天碰到的就是如此讓人無計可施的一個局面。
起初,忐忑不安的妻子嘔心滴血、訴說著自己心中的矛盾:丈夫與情人所留下的蛛絲馬跡,那留在垃圾桶的字條、那帶著第三者氣息的衣物,都讓她心中隱隱作痛。但是,她願意寬恕,她不能失去他。
她獨個兒不斷地剖白,把心都掏出來了,也許她實在害怕丈夫的回應,所以只好用說話霸佔了整個空間。雖然,兩人都同意這次要把事情解決。
丈夫也像是猶豫不決,不過他明顯地已作好心理準備,抓緊機會,終於清楚地對妻子說:他已打算離去。
一個簡單的回應,就宣判了婚姻的死刑。
可以想像妻子此時是如雷貫耳,完全亂了陣腳。但她仍然努力地保持鎮定,繼續與丈夫交談一些細節的安排。只是當你的心在淌血時,所有交談都是迷糊不清的。
她掙扎了好一會兒,突然也宣佈,說:我絕對不會同意離婚!這違反我的宗教信仰!
一個說要走,一個說我絕不會讓你走。
婚姻的僵局,莫大於此。
妻子跟著提出一些細節問題,都是雜亂無章的。有同學問我說:她是否仍處於否認心態,沒有接受現實。我卻認為:此情此境,能夠維持理性談話,已經十分不容易。丈夫要一刀兩斷,如此殘酷的現實,有誰可以馬上接受?
我們都知道,如果分手是無可避免,就要以最小的傷害為處理原則。但是,知易行難,怎樣才算是最小的傷害?當雙方都是遍體鱗傷之際,往往不自覺地也會向對方甚至自己多插幾刀。
這夫妻已經是我所見當中極為理智的一對,彼此都盡量減低敵意。即使如此,婚姻完結的傷害,依然清楚地籠罩著他們。也許因為表面上的冷靜,讓那一股傷害,顯得更為慘淡。
離婚,是婚姻的死亡。
但這不等於沒有垂死掙扎。此時的妻子仍然是不甘心,她在悲憤之餘,仍不斷發問:我究竟做錯了什麼?人都要走了,何必煎熬自己,繼續自責。
好在這丈夫還算負責。他說:這不是妳的錯,此事絕對不怪妳,這完全是我自己的問題。
哪有與自己無關的婚外情?但是丈夫口密得緊,妻子禁不住又想知道情人的底蘊。她長得怎樣?做什麼工作?你們是怎樣認識的?她哪裏比我強?
丈夫回答:我不會回答妳這些問題,因為只會對妳帶來更多傷害。
男人這種斬釘截鐵,看似無情,但是關係到了盡頭,訊息清楚也是讓對方不存奢望的一種作法。女人的苦苦的追尋,也是她必須經歷的過程,才可以死心。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妻子的種種挽留,明顯地起不了作用。他們的對白,慢慢地就變成是一種完全的無奈、無助、和無話可說。
婚姻是有生命的,與人得生命一樣,當婚姻的生命走到盡頭,無論你有多麼心不甘、情不願,都得披上黑紗,把一段婚姻送入墳墓。
只是,別忘了他們那個八歲的女兒,默默地看著這兩個給予她生命的人,怎樣一分一秒的彼此背離。
這孩子沒有說話,但是她的眼睛、和面部焦急的表情,卻比任何話語都表達清楚。
他們知道,不做夫妻,但仍得做父母。如果不是為了孩子,也實在無需在婚姻死亡時,仍然坐在一起對談。
即使他們一時之間無法解決離婚或不離婚的爭執,總得要向孩子作個交待。
父親關懷地拉著女兒的手,說:爸爸媽媽之間是出現了一些問題,我會搬出去住,但我們仍然一樣愛妳,那絕不是妳的錯!
男人的話是個離婚家庭對孩子的典型解釋,這一番話說得不錯。只是讓我禁不住去想:不是妻子的錯,又不是孩子的錯,也很難說是丈夫的錯,誰都沒有錯,為什麼每個人都感到那般沉重?
這是我在家庭治療教學的一個示範個案。目睹一個婚姻的破滅,以及破滅時雙方所經歷的種種不同過程,讓我們參與的專業人仕都有點觸目驚心,甚至人人自危。
有同學甚至哭了,她說:是為那孩子流淚。
基於種種理由,離婚是現代社會一個普遍現象。Constance Ahrons的一本經典著作The Good Divorce,處處提醒我們不必以全部灰色的眼光來看待離婚。很多研究也指出,百分之五十的離婚家庭,如果處理適當,依然可以給孩子保留一個“完整”的家庭意識。因此,離婚也可以是一個新開始。
不過在重新建設之前,我們不可以不面對婚姻被宣佈死亡那一剎的傷痛,以及在傷痛過程中慢慢放手。只是此情此景,卻真的讓每個人都感到茫然。
「本文轉載自3月31日信報副刊健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