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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心理症的自负
为了让自己安逸地生活于理想的形象下,心理症患者在想像中建立起“自负系统”,以从中寻取生活的价值。然而,在“现实”的作祟下,自负与自恨却形影不离……它们正是同一过程的两面。
虽然心理症患者费尽苦心,努力以求完美,同时对已得到的完美深具信心,但他们仍未得到自己冒险所求之物:自信与自尊。即使在想像中自己如神一般,但他还是缺乏天真的牧羊人所具有的纯朴自信。即将提升的地位,可能获得的名誉使他
实地感到自己是不为人所需要、易被伤害,而且需要不断地证实他的价值。只要他支配了权势,具有影响力,而且被赞美与敬重所扶持时,那他便可能会感到坚强而有意义。但这种兴奋的感觉,当他在陌生的场合中失去扶持时、在他遭遇失败时、或当他独处时都甚易崩溃。
让我们观察在心理症的发展中,“自信”所扮演的角色。明显地,为了自信心的发展,小孩需要外界的帮助。他需要温暖、感到受欢迎、照顾、保护,以及受到信任的环境、行为的鼓励、建设性的惩罚。给予这些因素,则他可发展出对人的“基本信赖”,利用冯鹿·拉塞(Marie Rasey)精选的术语而言,这包含了对他人及自我的信赖。但如果有伤害性的影响并发时,必然就会阻止了小孩个性的发展,这些因素及其一般的影响我已于第一章中讨论过,此地我想多加说明使他特别难于获得适当的“自我评价”的理由何在。盲目的崇拜也许会使他觉得极有意义,他也许会因此而感到为人所需要、被喜欢及被赏识,但这并非由于他自己,而只是由于他满足了他父母亲对崇拜、特权或权力的需要所致。一种力求至善的坚决纪律,或许会使他因无法达成这些需求而产生自卑感。譬如,在学校的恶劣行为或坏成绩会因此遭受到严厉的惩戒,而善行与良好成绩则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趋于自主与独立的行动可能被嘲弄。所有这些因素,再加上普遍缺乏真正的温暖与兴趣,带给他一种可耻与不被爱的感觉──或始终让他觉得除非改造自己,否则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
此外,因早期众多不恰当的因素而形成的心理症发展会消弱他的生存重心。他会因此变成与自我疏远(脱离)而且感到被分割了似的,他的自我理想化乃是一种企图,它是用以补救“为了提升心目中的自我,以超越他自己或别人”的残酷现实所造成的损害。于是就如“魔鬼协定”此一故事中所述的,他在想像中有时是确实地获得了所有的荣誉,但他所得到的并非自信,而是其价值颇受怀疑的一项辉煌礼物:心理症的自负。这两样,感觉上看来都极其相像,以致大部分人对他们的差异常发生不可理解的混淆。例如在韦伯斯特(Webster)旧版本上的定义是:自负乃是基于真实或想像的自我尊重而产生的。区别就在于真实的与想象的优点之间,但他们却都被称为“自我尊重”,仿佛此种差异乃是无关紧要的。
“混淆”也是因大部分病人将“自信”认为虽无来源,但却最为大家所渴求的一种神秘特质而产生的。他们期望分析者利用某些方法,而将它缓缓灌输到他们心中,这纯粹只是逻辑的推论。这使我们想起了一部卡通,其中有只兔子和一只老鼠都打了勇气之针;而后他们长成平常体形的五倍大,勇敢而充满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病人所不知道的(以及因焦虑而变成真的不了解)乃是个人所具有的优点与自信感间的严密因果关系,这种关系比下面所述者更为明确,即一个人的金融状况乃取决于他的财产,他的积蓄,或他的谋生能力,如果这些因素都满足了,那这个人将会获得经济上的安全感。或者,另举一例,鱼夫的信赖乃甚于下列这些实质的因素:拥有良好型态的船只,拥有改良的渔具,具有有关天气与水性的知识,以及具有强壮的体力。
个人的优点乃因我们生活的文化背景,而有某种程度上的差异。如西方文化,系包含有下列这些性质或象征:有自主的信念且依此行事,有因开发我们的机智而生的自恃与自我负责,对自我的资产能予以真实的评价,有强大的力气以及坦率的情感,有建立与培养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这些因素完善作用的结果可以主观地表现出自信的感觉,若他们无法健全地作用,则自信必会因之动摇。
同样地,正常的自负也以坚实的品行为基础,它也许确实是对特殊成就的一种最高信仰;就如,觉得以道德勇气的行为为傲或以做好一件工作为傲;或者,它也许是我们对于自己本身的价值那种更广泛的感觉,或更高贵文雅的感觉。
就心理症的自负对于“伤害”的极端敏感性而论,我们认为这乃是“正常的自负”的极端发展。它们的主要差异乃在于质的差异而非量的差异上。心理症的自负较为空幻,且完全以不同的因素为根据,这些因素是属于或支持个人自我荣誉化的叙述。这些因此可能是外来的资产──威望的价值──或者也可能包含了个人所独自具有的品行与能力。
第四章 心理症的自负
为了让自己安逸地生活于理想的形象下,心理症患者在想像中建立起“自负系统”,以从中寻取生活的价值。然而,在“现实”的作祟下,自负与自恨却形影不离……它们正是同一过程的两面。
虽然心理症患者费尽苦心,努力以求完美,同时对已得到的完美深具信心,但他们仍未得到自己冒险所求之物:自信与自尊。即使在想像中自己如神一般,但他还是缺乏天真的牧羊人所具有的纯朴自信。即将提升的地位,可能获得的名誉使他
实地感到自己是不为人所需要、易被伤害,而且需要不断地证实他的价值。只要他支配了权势,具有影响力,而且被赞美与敬重所扶持时,那他便可能会感到坚强而有意义。但这种兴奋的感觉,当他在陌生的场合中失去扶持时、在他遭遇失败时、或当他独处时都甚易崩溃。
让我们观察在心理症的发展中,“自信”所扮演的角色。明显地,为了自信心的发展,小孩需要外界的帮助。他需要温暖、感到受欢迎、照顾、保护,以及受到信任的环境、行为的鼓励、建设性的惩罚。给予这些因素,则他可发展出对人的“基本信赖”,利用冯鹿·拉塞(Marie Rasey)精选的术语而言,这包含了对他人及自我的信赖。但如果有伤害性的影响并发时,必然就会阻止了小孩个性的发展,这些因素及其一般的影响我已于第一章中讨论过,此地我想多加说明使他特别难于获得适当的“自我评价”的理由何在。盲目的崇拜也许会使他觉得极有意义,他也许会因此而感到为人所需要、被喜欢及被赏识,但这并非由于他自己,而只是由于他满足了他父母亲对崇拜、特权或权力的需要所致。一种力求至善的坚决纪律,或许会使他因无法达成这些需求而产生自卑感。譬如,在学校的恶劣行为或坏成绩会因此遭受到严厉的惩戒,而善行与良好成绩则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趋于自主与独立的行动可能被嘲弄。所有这些因素,再加上普遍缺乏真正的温暖与兴趣,带给他一种可耻与不被爱的感觉──或始终让他觉得除非改造自己,否则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
此外,因早期众多不恰当的因素而形成的心理症发展会消弱他的生存重心。他会因此变成与自我疏远(脱离)而且感到被分割了似的,他的自我理想化乃是一种企图,它是用以补救“为了提升心目中的自我,以超越他自己或别人”的残酷现实所造成的损害。于是就如“魔鬼协定”此一故事中所述的,他在想像中有时是确实地获得了所有的荣誉,但他所得到的并非自信,而是其价值颇受怀疑的一项辉煌礼物:心理症的自负。这两样,感觉上看来都极其相像,以致大部分人对他们的差异常发生不可理解的混淆。例如在韦伯斯特(Webster)旧版本上的定义是:自负乃是基于真实或想像的自我尊重而产生的。区别就在于真实的与想象的优点之间,但他们却都被称为“自我尊重”,仿佛此种差异乃是无关紧要的。
“混淆”也是因大部分病人将“自信”认为虽无来源,但却最为大家所渴求的一种神秘特质而产生的。他们期望分析者利用某些方法,而将它缓缓灌输到他们心中,这纯粹只是逻辑的推论。这使我们想起了一部卡通,其中有只兔子和一只老鼠都打了勇气之针;而后他们长成平常体形的五倍大,勇敢而充满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病人所不知道的(以及因焦虑而变成真的不了解)乃是个人所具有的优点与自信感间的严密因果关系,这种关系比下面所述者更为明确,即一个人的金融状况乃取决于他的财产,他的积蓄,或他的谋生能力,如果这些因素都满足了,那这个人将会获得经济上的安全感。或者,另举一例,鱼夫的信赖乃甚于下列这些实质的因素:拥有良好型态的船只,拥有改良的渔具,具有有关天气与水性的知识,以及具有强壮的体力。
个人的优点乃因我们生活的文化背景,而有某种程度上的差异。如西方文化,系包含有下列这些性质或象征:有自主的信念且依此行事,有因开发我们的机智而生的自恃与自我负责,对自我的资产能予以真实的评价,有强大的力气以及坦率的情感,有建立与培养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这些因素完善作用的结果可以主观地表现出自信的感觉,若他们无法健全地作用,则自信必会因之动摇。
同样地,正常的自负也以坚实的品行为基础,它也许确实是对特殊成就的一种最高信仰;就如,觉得以道德勇气的行为为傲或以做好一件工作为傲;或者,它也许是我们对于自己本身的价值那种更广泛的感觉,或更高贵文雅的感觉。
就心理症的自负对于“伤害”的极端敏感性而论,我们认为这乃是“正常的自负”的极端发展。它们的主要差异乃在于质的差异而非量的差异上。心理症的自负较为空幻,且完全以不同的因素为根据,这些因素是属于或支持个人自我荣誉化的叙述。这些因此可能是外来的资产──威望的价值──或者也可能包含了个人所独自具有的品行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