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像神经元与主体间性现象学
〔德〕 D.洛马尔/文 陈巍 /译 丁峻/校
提要:来自神经科学最新研究发现的镜像神经元在对现象学理论主体间性的解释方面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G.Rizzolatti和V.Gallese通过对灵长类动物的实验发现了一个位于大脑运动前区具有表征其它动物视觉编码的运动功能的神经元系统。这些镜像神经元可以表征与个体自身行为相似的动作图式。这些研究可能会延伸到关于人类其他认知与情感功能的研究。我将会分析这一神经科学发现是如何被“转译”成现象学意义上我们自身经验到的感知、情感和意志。
关键词:镜像神经元;主体间性;幻象
大约在70年前,胡塞尔将通向他人心灵的途径确立为哲学问题。但是当前关于如何通向他心的方法和途径却依旧像谜一样困扰着我们。比如:我们如何知道他人具有与我们一样的感知、理解力、情感和意志?有时我们是在用基本的且具有身体性的方式与他心进行着联系。例如,如果有人告诉我们关于他真实的疼痛经验,我们可能会同情他,甚至是完全“感同身受”。
我们的同感具有一个十分独特的结构,但这样说无益于我们更精确地来描述我们所谓的同感。举例而言,如果某人跟我说,她在洗涤时不慎被碎玻璃割破手,我对此产生的同感肯定与诸如她向我表达她对过世亲人的哀恸时产生的同感大相径庭。我们可能会假设她的陈述勾起了我们自身关于碎玻璃割破手这种糟糕经验的联想或回忆,并且这些经验将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浮现于我们的心灵之中。关于我们共情最典型的标志之一就是如果听到类似倾诉,我们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将疼痛感“聚焦于我的手上”。但是这一定位完全不同于她向我表达她对过世亲人的哀恸时的呻吟声在我们心灵中的定位:我们倾向于将这类对他人哀痛的同感定位于胸口或是咽喉部。尽管如此,我们的同感也不会像我们自己相应的自我感受那样强烈。因此,关于我们的同感可能存在的一些结构,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析。具体来讲,共情可能定位于一个(或多个)感觉区域及我们的身体中,但是仍比我们真实的情感稍弱些。
同情和同感的理论常常处于被质疑的危机之中,并成为其牺牲品。比如,有人可能这样认为:我并不是这样感觉的。或者说:在我看来,遵循感觉和同情是一种古老的理论传统,它们盛行于17世纪的道德哲学中,而不是当今!这种强硬的怀疑论现在可能会受到来自神经科学发现的狙击。
这里我要提到的引起你关注的同情理论绝非是一种古老的传统理论。我将要描述一些更基本、更广泛并且在日常生活中更普遍的有关同情的理论。我的分析是基于神经科学最新研究发现的“镜像神经元”,我认为这一发现对于现象学意义上的主体间性理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受教育部科研规划项目(FBB011469)、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N05ZX07)资助。对中山大学哲学系倪梁康先生在原文作者译名过程中给予的建议以及浙江大学认知与语言国家基地于爽在资料提供方面给予的帮助谨致谢忱! )使我对自己的分析基本确信的是源自镜像神经元的工作机制,其具有一种“内部视角”,比如,他人可以被我经验到,且这些经验接近现象学描述的途径。在这里,我将遵循哲学家们的工作,他们试图为现象学与神经科学建立起联系。
在文章的第一部分,我将会简述镜像神经元的发现。在第二部分,我将澄清何种现象学在解释镜像神经元的工作与活动机制方面具有意义。在第三部分,我将会提出镜像神经元活动的“内部视角”经验所需关注的四个主题。在第四及最后部分,我将探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有关在身体动作中同感的角色,以及与之相关的意志力。
镜像神经元
镜像神经元位于我们大脑皮层的运动前区,它负责对运动行为进行监控,如行走、抓取、手部的旋转和拉伸。我们从所谓的“损伤研究”中得知运动前区的功能。在“损伤研究”中,人们试图在大脑该区域受到损伤或由于医学原因予以切除的情况下探寻生理和心理功能的丧失。虽然这种“损伤研究”显得十分残忍,但在它的帮助下,我们获得了关于运动功能的描述。
一般而言,在过去的10年中,大脑测试技术获得的长足进步有力地推动了大脑单侧化功能的研究。通过这些技术我们可以发现神经活动通过不同的机制与我们的认知、情感和运动行为相关联,这些机制表征了这些脑区的新陈代谢和神经活动。但是迄今为止,这些令人称道的绘图式的表征对于正在议论中的如何有效地识别心理活动依旧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就。
但是,仍有许多精确的仪器被开发用于大脑活动的研究。如在动物研究上取得独特功效的“单一神经元记录法”,使用它,可以观察到大脑皮层的某一小区上大量独立神经元的活动。除此之外,我们可以发现数以几百计的神经元同时活动,并且对它们的活动进行记录,以便使随后的统计估值成为可能。这种方法可以做到极其精确,例如,在观察运动皮层中,我们能将每一种“精确的抓握”应对于一个独特的神经元活动方式。这种独有的神经活动模式可以通过相同运动的不断重复予以验证与识别。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抓握一个小物体,并将手向右侧旋转,那么就可以在我们的运动皮层上观察到其典型的神经元活动模式。我们可以将这种模式区别于其他动作所对应的神经活动模式,比如,同样的动作但改变其旋转方向,既向左旋转。
1995年,G. Rizzolatti和 V. Gallese及其助手在帕尔玛大学通过对灵长类动物的研究发现运动前区的功能不仅仅局限于对个体自身活动的监控:一些位于该区域的神经元也表征了对其他动物活动的视觉登录(Fardiga et al.1995; Gallese et al. 1996; Rizzolatti et al. 1996; Rizzolatti et al. 1997; Gallese 2000; Gallese 2001)。这就意味着,视觉登录通常由呈现其它动物的一种具体活动方式来唤起自身相似活动的同样类型的神经活动。因此,Rizzolatti 和Gallese称这些神经元为镜像神经元。当然,这两类神经活动之间还是存在一些区别。镜像型神经活动不如个体亲身活动时相同神经元活动那样强烈。
镜像神经元具有一些更典型的特征,它对其功能的理解十分重要。最令人感到惊讶的独特之处在于镜像神经元只有在实验动物(主要是恒河猴)看到有意图的行为时才被触发。可见的目标似乎是镜像神经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可见目标作为导向,手部的凭空模仿运动不会触发镜像神经元活动。使用工具来实施活动并且达到行为目标过程,其镜像神经元的活动明显偏弱。
因此,Rizzolatti 和Gallese 及其同事的这些发现,使对镜像神经元的研究延伸到大脑的其它部位。实验首先定位在与运动区有着紧密联系的大脑皮层上,并且主要指向其中的F5区。通过使用单一神经元记录法,追踪的相应结果显示于恒河猴的后侧顶叶皮层(7b区)。他们还致力于对猴子的身体运动,及对其它猴子目标视觉观察时相关的身体、手部运动的神经活动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其中有三分之一的神经元不仅在个体自身活动过程中被触发并且在对其它猴子相同行为的视觉观察中依旧被触发(Fardiga et al.1998; Gallese et al. 2001)。尽管两者在强度上有所差别,但是可以将一种与具体的身体活动有关的奇特神经活动模式确定下来。在对F5区的研究中发现行动目标的可视性是镜像神经元活动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这些发现使得神经科学家推测在大脑中存在一个广泛的镜像神经元网络系统,自身活动的执行及观察他人有目的的身体活动都可以使镜像神经元被触发。
镜像神经元的研究从非人灵长类拓展到灵长类,并在人类和其它诸多灵长类动物上都发现存在类似的镜像神经元(Fardiga et al.1995)。除此之外,近来研究显示不存在物种间理解其他它客体身体活动模式的障碍:非人灵长类对人类动作的理解与对本物种个体动作的理解方式无异。当然,我们可以认为反之亦然。
现象学的新任务
我们可以在不同背景下对这种大脑镜像神经元的意义进行诠释。来自传统进化理论的观点认为,掌握感知、情感和他人意图的能力具有清楚的目的性,所有社会生存的有机体(特别是人类和灵长类)都必须尽可能准确掌握其他组织成员的情感和意图。因为这对种群的成功繁衍与个体得以生存于一个相互协作的群体,都是一个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除了镜像神经元对解释传统进化理论所扮演的解释角色之外,我想从单一个体和他人自身的亲身经验视角出发提出相同问题。这类来自第一人称视角的镜像神经元经验效应的意义,我们将其称之为“具体意义”。换句话说,我想知道的是关于镜像神经元活动过程的经验方面是怎样被我所经验到的,它怎样出现,怎样被感知以及怎样打动我。我想知道他人和他们的经验是怎样出现在我的意识及我自身的经验之中。在我看来,这类问题可借助描述现象学来进行研究。
我相信镜像神经元的发现是对主体间性现象学的一个真正挑战,最起码它使我们进一步更新并深化了对他人感知、情感和意志的现象学分析。在这种反思性分析中,由于受到镜像神经元发现的激励,所以当看到别人身体活动时,我们需要有意识地将全新又具体的注意力集中于我们的感知和情感。
我的建议是通过对我们感知的描述与分析来解释这一神经科学的结论。也许这一分析能在一定程度上“巩固”神经科学的发现并且为其新的实验指引研究方向。我的基本观点是镜像神经元活动的经验效应将会以某种形式“出现”在我们的意识之中,这种镜像活动的出现(并且我们有能力意识到它)意味着我们可以在自身经验中留意到这种大脑活动的“心智方面”,并可以通过现象学视角来对它进行检验。
过去关于镜像神经元研究的解释大部分源自第三人称视角,其主要通过“外在”能观测到什么。一只恒河猴看到另一只恒河猴的行为时,相同的神经模式出现在运动皮层上,就如同是它自身执行相同身体行为时的神经模式一样。迄今为止,所有对镜像大脑活动的解释为心理学所掌控,是基于一种人们对外部视觉到内部经验意义的粗糙观测。
何种现象学能够为这一现状拓展观察的基础,我们需要将精力投入到对经验意识“内部视角”的描述和寻找线索的工作中。这种“内部视角”因素的意义出现在我们意向性经验本身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感知过程。因此,对神经生理学发现的解释也必须考虑到第一人称视角的重要性。
这样一种程序更合适于现象学能力和力量的发挥。如果我们不能在自我经验中发现最弱的“镜像”大脑活动痕迹,那么有关他人的感觉就不能被注意到。我们对他人的关注与感知的理解就会是完全“理论性”的,且仅仅是靠模拟推理法。也就是说,这种理解完全依靠来自最初的概念抓握的逻辑结论(并与我们的感知相脱离)。无疑,这也是可信的,但我们自身的经验却对此提出了质疑。我们这种通向他人的解释在心灵分析哲学中被称之为“理论论”(theory-theory)进路(Premark),这种通向他人的理解是一种完全基于概念、计算程序和推断的认知过程。这种观点被Goldman的模仿理解理论所反对,模仿理论认为我们通向他心的理解是一种以自我经验为媒介的建构或模仿。
现象学作为一种描述性的意识科学,其主要任务是需要对描述进行不断深化与更新。我们可能从这一任务的狭小范围开始入手。如果我们将镜像神经元的发现完全定位于运动皮层,那么我们也许会问:旋转手臂时真实的感知是怎样的?我们看到他人相同动作时感知到的是什么?镜像神经元的发现证明了我们在观察他人身体活动时具有与自身活动进行比较的感知能力。然而,当我们掌握他人身体活动时,我们不仅能思考他或她动觉经验(kinesthetic)层面的身体活动,而且还必须对其行为目的、情感和意志等方面进行考虑。因此,我们需要在超越单纯行为经验的基础上拓宽我们的研究视野。
另一重要因素是研究方法和主题结论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证实和重新检验,而且它们必须使得假设和新的实验设计经得起神经科学和经验心理学的检验。即使是那种不能完全实现我们期望的检验,至少这种“有用的假设”必须指向新的可被实验所证实的问题。否则,现象学观察对实证研究而言就是无用的,也没有理由对实证研究提出自己的观点。
在现今发展的观点上,现象学与神经科学的关系应该是互相激励、相互充实的。一方与另一方的关系可以视作遵循“菌犬”原则,一只菌犬拥有极其灵敏的嗅觉,它的任务就是领着农夫去那些地下可能藏有菌块的森林。然而,菌犬并不被直接用于挖掘地下的菌块,因为它们可能会一下子就把菌块吞吃掉。换句话说,一方对某一规律的发现必须借助另一方的评价才能实现二者有效的合作。现象学必须通过自己的方式去挖掘那些神经科学已发现的丰富领域;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两者的关系也一样:神经科学可以期待现象学通过自身方式来为其领域内还值得进一步深化的研究提供富有建设性的启示。
“镜像活动”的现象学解释
镜像神经元的发现驱使我们担负起一种更新并深化现象学研究的方法,这种方法是一种用较弱的“似乎”模型来对他人的身体活动和行为产生同感与共同经验。
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对动觉经验的同感研究进行限制(就如当前镜像神经元研究的结果可能认为的那样)。一种行为总是有一个行为目标,并且伴随着感觉与感情。对一种行为而言,其目标的可见性不可或缺,这可以在对镜像神经元实验发现的分析中得以明了。
论题1:最大化假设
我们必须将行为视作一个整体。因此,我们的研究需要对行为的感知、情感、动觉经验和意志等不同层面进行现象学的描述和神经科学的实验(检查具有镜像神经元典型特征的皮层部位)。所有这些经验维度都包含于普通行为之中。因此,我们有理由假设能够从他人行为中发现这些我们“理解”或“重构”的要素。我们称这第一个论题为“最大化”论题。这里的“最大化”是指对他人产生共同经验维度的数量:我们能共同经验他人所有经验的维度,我将在本文中通过所有具体例子为这一略带冒险性的论题提供依据。
然而,我必须首先提及另一个重要问题,最大化论题最重要的是具有启发性特点。首先,其必须保存那些在共同经验模式中某一行为的整合。其次,它使我们不至于忽略那些我们共同经验中较弱的方面,因此即使是一个微小的惠赠模型都会与之相关。
如果这一启发性的最大化论题可以被我们接受,看上去也为我们的实验研究提出了一个要求,即需要对我们日常行为中所有维度的整个“镜像区域”网络进行探索。在大脑皮层的专门区域肯定存在具有镜像特征的神经元组,它们包括感知、意愿、动觉和身体活动。
论题2:弱性
在与他人经验进行共同经验时我们总是用独特的方式来处理模糊或较弱的经验。这里有几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我们具有同感他人感知并且同感他人感情的能力。在文章的最后部分我将举例说明我们具有对他人身体活动和意愿进行“共同行为”或“共同意愿”的能力——只是以一种相对自身相同活动体验较弱的“似乎”模式。这种“似乎”模式(在同感、共情、共行和共同意愿方面)不仅是我们在概念中所认为的认知模式,而且是我们没有真实体验感受的模式。实际上,这是一种关于真实感知、情感、行为的“弱性”模型——但与这些执行过程的完整模式并不一致。
在这点上,可以回忆一下那个关于他人被碎玻璃割破手的例子。我们对这种疼痛的共情是一种非常具体的感知。疼痛在一定程度上肯定“定位”于手上,而不会是在腿或者脑袋上。这种由碎玻璃割破手的疼痛也不同于那种对过世亲人的哀痛,就如同味觉之间的差别一样。
论题3:幻象
第三个论题规定了对他人共同经验的特殊模型(同感、共情、共行、共愿),我们是基于我们知、情、意、行的幻象,以他人的视角提出这一模型产生于我们自身之中。
对一种感知的幻觉与感知本身“非常相似”,比如它为我们的感知提供了媒介。当然,幻象并不是真实的感知。因为幻象发生在我们无法唤起合适感知的情况下,幻象使得我们的同感变得可能,不是有意而是勉强呈现出来,但是这种幻象出现的勉强性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我记录他人受伤情况下,幻象能够自动产生。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这种共同经验幻象在一定程度上依旧受到“自我”的监控。可以通过一个例子解释这一观点。在我观看西部牛仔片的时候,如果最后哪个坏家伙被主角打死的话,我绝不会去同情他,相反,我可能希望他罪有应得。
幻象论题的优势之一是使得我可以理解为什么我对他人疼痛或悲伤的同感强度不及我自身的疼痛或悲伤,除了其强度较低之外,我的共情十分具体。例如,我可以经历着和他人“几乎相同”的感知。由幻想支持着的共同经历的出现好像是它们被非常精确地定位(于我的手上,我的口中)。不过,假设他人的一种情感——并且自己因此产生共情——可能受到了蒙蔽:我准确的同感内容是我因为相信他人正在经历着。但是即便这样,情况也会有所变化。如果我怀疑他人正在欺骗我或者如果我回忆他仅是电影中的一个演员而已。我的同感是依赖于自身的意向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