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 讲欲望的满足


我们研究的经过或许有重新一提的必要。我们刚要应用分析法时,就遇
到了梦的化装作用,那时我们决定将化装问题暂时搁起,先研究小孩子的梦,
以期对于一般的梦的性质有所了解。等到研究儿童的梦已有结果之后,再直
接研究梦的化装,我希望我们对于梦的化装的研究也已逐渐略有把握。但是
我们却不得不承认,由这两方面求得的结果未能互相连贯,所以,求结果的
连贯,就是我们此时所应做的工作。
由这两种研究看来,都可见梦的主要性质在于将思想变形而为幻觉的经
验。这个历程究竟如何完成,是令人惊奇的。但这是普通心理学的问题,我
们在此不必过问。我们由儿童的梦,已知道梦的工作的目的在于求得某一欲
望的满足,从而消除那干扰睡眠的刺激。关于化装的梦,在我们未知道如何
加以解释之前,自然不能下同样的断语,但是在一开始,我们就希望能够将
关于这些梦的观念和关于儿童的梦的观念互相连贯起来。我们若知道一切梦
实际上就是儿童的梦,都利用幼稚的材料,而且都以儿童的心理冲动和机制
为特征,那么我们这个希望便可实现了。我们现在若对梦的化装已有所了解,
我们便不得不进一步要问:“梦是欲望的满足”这个观念是否也可用以解释
化装的梦?
我们刚才已解释过许多梦,但没有将“欲望的满足”这个问题加以讨论。
我想在我们以前释梦时,你们必已多次感觉到这个问题:“你假定作为梦的
工作目标的欲望的满足已否有了证明呢?”这个问题颇为重要,因为这就是
一般批评家常常提出的。你们要知道人类生来对于新知创见就有厌恶的情
感,这个情感表示的方法之一,就是将任何新解缩小到不可再缩的范围之内,
假使可能,还要给以一个标号。“欲望的满足”已成了这么一个标号,用来
概括我们的这个梦的新论。他们一听说梦是欲望的满足,便问:“梦中哪里
才是欲望的满足呢?”他们提出这个问题便算是推翻了这个观念。他们立即
想起自己的无数的梦,它们都伴有很不愉快的情感,有时且感到恐惧;因此,
精神分析的梦的学说似乎很不可靠。然而这个疑问是不难答复的;因为在化
装的梦中,欲望的满足并不公开表露,而是要我们去追寻的,所以要证明它,
便不得不等到梦已得到解释之后。我们又知道,化装的梦所有背后的欲望是
为检查作用所禁止排斥的,而且正是这些欲望的存在,才形成化装的原因和
检查作用的动机。但是,我们并不容易使一般批评家懂得这一事实:就是,
在梦来得到解释之前,我们一定不要问起梦究竟满足哪一种欲望;他们总是
忘记了这一层。其实他们不愿意接受满足欲望之说的缘故也正是梦的检查作
用的结果,因为有这个检查作用,所以他才以赝品代替真正的思想,从而否
认这些被检查的梦的欲望。
在我们自己,当然要说明为什么有这许多内容不快的梦;而且更希望懂
得我们为什么会有所谓“焦虑的梦”(anxiety dreams)。这里我们才第一
次遇到了梦的感情问题;这个问题值得特别研究,但是很遗憾,现在还不能
加以讨论。假使梦是欲望的满足,不快情绪当然没有侵入的可能:一般批评
家在这一点上似乎是对的。但是,这个问题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下面的三点
被他们忽视了。
(一)梦的工作有时也许不能完全造成欲望满足的局面。因此,隐念中
的不快情感有一部分出现于显梦之内。分析的结果表明,这些隐念的不快要
比由这些隐念而成的梦强烈得多。这是在任何例子内都可以证明的。所以我
们承认梦的工作此时已不能达到目的,正好象因渴梦见喝水而不能止渴。梦
者醒来仍觉口渴,乃不得不起而喝水。然而这也不失为正当的梦,因为它仍
保留着梦的特性。我们须要说“Ut desint vires,tamen est laudanda voluntas”[“
虽力量缺乏,但仍不失其为欲望的实践”]。无论如何,其显然可以
辨认的意向仍然是可以赞许的。这种工作失败的例子确不在少数;其所以失
败的原因,有一个是:以梦的工作改造事实虽颇容易,但要以梦的工作产生
所需要的情感变化,便远较困难;情感往往是很倔强的。所以在梦的工作进
行时,梦念中不快的内容化为欲望的满足,而其不快的情感则始终不变。于
是情感和内容很不调和,批评家就乘讥说梦根本不是欲望的满足,甚至无害
的内容也伴有不快的情感。对于这种不高明的批评,我们可以说,正是在这
些梦里,梦的工作的满足欲望的倾向是最显而易见的。因为这种倾向在这些
梦里才分离呈现。他们批评之所以错误,就因为不熟悉神经病者的人们,总
以为内容和情感之间的关系较密切于实际存在的关系;因此不能了解内容改
变时,其伴生的情感仍可保持而不变。
(二)第二点更为重要,但也同样为一般人所忽视。一个欲望的满足原
可产生快感,但是我们要问:“究竟是对什么人引起快感?”感到愉快的当
然是有此欲望的人。然而我们知道梦者对于他的欲望的态度却很特别:他屏
斥这些欲望,指责这些欲望,总之,不愿意有这些欲望。因此,这些欲望的
满足并不使他快意,反而使他不快。经验证明,这种不快,虽尚待解释,但
它们是焦虑形成的主因。就其欲望而言,梦者宛若两人,因某些共同的要点
而合为一人。这个问题,我想不再加以引申,只想告诉你们一个著名的神仙
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你们便可看出这些关系。一个慈爱的仙人说要满足一
个穷人和他的妻子的头三个欲望。他们俩乐不可支,对于欲望的选择非常慎
重。那女人因为嗅到邻人烧腊肠的香味,于是愿有两条腊肠。一动念间,腊
肠已放在面前了;第一个欲望因此得到了满足。男人不以此为然,忿恨之余,
乃愿这两条腊肠挂在妻子的鼻端之上,因此腊肠便挂在她的鼻端上不能移
动,第二个欲望满足了。但这是男人的欲望,女人却深以此为苦。这个故事
的结局,你们可想而知;因为他们究竟是夫妻,所以他们第三个欲望就不得
不使腊肠离开女人的鼻端。这个神仙故事,我们或许常用来比喻其他各事;
这里则仅用以说明这个事实:就是,一个人的欲望的满足,可以使另一个人
深感不快,除非这两个人完全是同心一意的。
现在对于所谓焦虑的梦便不难加以更完满的解释了。还有一点尚须顾
及,然后才可采取那为几方面共同拥护的假说。这一点就是:焦虑的梦的内
容,往往没有什么化装;好象是已经躲开检查者的注意似的。这种梦常常是
毫无隐蔽的欲望的满足,但这个欲望当然不是梦者要承认的,而是他已经屏
斥的那个欲望了;于是焦虑就乘机而起,以代替检查作用。儿童的梦是梦者
所承认的欲望的公然满足,普通的化装的梦是被压抑的欲望的隐秘满足,至
于焦虑的梦的公式,则为被压抑的欲望的公然满足。可见焦虑乃是表明被压
抑欲望的力量太大,非检查作用所能制服,所以虽有检查作用的掣肘,但仍
能求得或大致求得其满足。因为我们站在检查的立场上,所以我们应知道被
压抑欲望的满足,只能使我们产生不快的情绪而引起我们的抵抗。所以,梦
里所表现的焦虑,乃是由于那时不能制服欲望的力量而起。这个抵抗为什么
竟成焦虑,我们不能仅由梦的研究便可知道:我们显然必须在其他方面再加
以讨论。
未经化装的焦虑的梦所可用的假说,也可用来解释那些只有轻微化装的
梦,以及其他产生的不快或和焦虑相等的梦。大概地说,焦虑的梦常使我们
惊醒;当梦的背后的被压抑欲望未能克服检查音而求得完全满足之前,我们
常先惊醒了。就这些梦而言,其原有的目的虽未达到,但其主要性质却未因
此而改变。我们曾把梦比喻为睡眠的看守者或监护人,以保护睡眠使不受骚
扰为目的。这个保护人现在的力量如果不足以单独抵御干扰物或危险物,就
会和梦一样,不得不唤醒睡者;但我们有时虽因梦而感到不安,感到焦虑,
却仍能继续鼾睡。我们在睡眠中自慰着说:“这毕竟不过是一个梦。”因此
仍然继续睡而不醒。
你们也许要问,梦的欲望究竟在何时才能制胜检查者。那要看欲望和检
查作用两方面而定;也许因为某种理由,欲望的力量可以变得非常强大;但
是据我们所得的印象,二者的势力平衡时发生变化的原因,常常是由于检查
者的态度。我们已知道检查作用因不同的梦的成分而随时改变其强度,从而
严厉的态度各不相同;现在可再加说一句,检查作用的普遍行为是不一定的,
对于同一成分也不常有同样严厉的表示。假使那检查者忽然自觉无力与某种
欲望相争衡,它便会丢开化装不用,而采取最后对付的办法:就是使梦者引
起焦虑而惊醒。
这些罪恶的、被排斥的欲望,何以偏偏起于夜间来扰乱我们的睡眠呢?
我们对此虽觉得奇怪,但还不能加以解释。要答复这个问题,我们只好采用
另一种以睡眠的性质为基础的假说。在白天,检查作用的沉重压力施加于这
些欲望之上,使他们没有侵入意识的可能。但是一到夜里,检查作用也许象
精神生活的其他一切作用那样,因睡眠而暂时松弛,或者至少也大大地减削
了力量。检查作用既然松弛下来,于是被禁止的欲望就乘机活动。有些息失
眠症的神经病人自认最初的失眠本出于自动;他们不敢入睡是因为怕作梦—
—这就是说,他们深怕检查作用松弛而产生的结果。你们不难知道,检查作
用的减弱本无大害:因为睡眠可以削弱活动的机能;所以罪恶的意念纵在此
时乘机而动,充其量也只能产生梦景,实际上是毫无妨碍的。因为这个缘故,
所以梦者可以在夜里自慰着说:“这只是梦而已,”由它去吧,而继续入睡。
(三)假使你们记得梦者反对他自已的欲望时,好像是两个不同的人,
因有密切的关系而混在一起似的,你们便可知道还有一种方法可以使欲望的
满足引起很不快的事件:这个方法就是惩罚。这里我们又可惜用前述的那个
神仙故事,作为说明的帮助。那面前盘子上的腊肠是第一人(即妻子)的欲
望的直接满足;鼻端上的腊肠则为第二人(即丈夫)的欲望的满足;同时也
是对那妻子的愚蠢欲望的惩罚。在神经病中,我们也会看见和这个故事里第
三个欲望相仿佛的欲望。人类的精神生活颇多这种惩罚倾向,它们都强大有
力,可视为某些痛苦的梦的主因。你们现在或许以为所谓欲望的满足就很少
根据了。然而经过仔细研究。便可知你们的意见是错误的。现在若和梦可以
成为什么内容(或确成何种内容)的种种可能(客再讨论)互相比较,则欲
望的满足,焦虑的满足,惩罚的满足等等说法当然都是意义很狭窄的。然而
焦虑本是欲望的绝对反面,而反面又很容易和正面造成联想,据我们所知,
二者在潜意识内同为一物,而且惩罚本身也不失为欲望的一种满足,它满足
的乃是检查者的欲望。
因此,大概他说,你们虽反对欲望满足的理论,我却未曾让步;不过我
们对于这个工作,也不愿意推矮:那就是要在每一个化装的梦里,证明欲望
满足的存在。现在请回来推论前面曾经解释过的那个梦,即关于一个半弗洛
林买三张蹩脚座位戏票的梦,我们曾由此梦得到许多关于梦的知识。我希望
你们仍能记得它。那一妇人有一天听她的大夫说,比他小三岁的朋友爱丽丝
已订婚了,当晚便梦见自己和男人同去观剧,而剧场的座位有一边几乎空无
一人。男人告诉她;爱丽丝和她的未婚夫本也想来的,但终于没有来,因为
他们不愿意以一个半弗洛林买三个坏座位。她说,这还是便宜了他们的。我
们已知道她在梦念中对于丈夫不满,而深悔自己匆忙出嫁。我们也许觉得奇
怪,这种悔恨的思想是如何变为欲望满足的。而在显梦中,如何显露出相当
的痕迹。我们已知道“太快了,太匆忙了”这一元素已因检查作用而不敢显
露出来;剧场中的空座位即为这个元素的暗喻。“一个半弗洛林买三张票”
这一句话,原令人迷惑不解;但是因为现在已有了象征作用的知识,便较易
了解了。“三”这个数目实为男子的代表,所以不难把这个显梦的成分译为:
“以嫁妆买一男人(丈夫)”(“用我如此盛大的嫁妆,可买一个较好十倍
的男子”)。“到剧院去,”显然是指结婚。“买票太早,”其实是指结婚
太早了。这个代替便算是欲望满足的工作。梦者对于结婚太早虽觉不满,但
总不象听到女友订婚那一天那么强烈。她也曾夸耀过自己的婚姻,以为比自
己的女友幸福。我们常听到天真的女子,当订婚的日子到来时,每以为自己
不久就可去看前所不许看的种种戏剧,而感到喜悦。
好奇心的表现和“窥看”(look on)的欲望当然起源于性的“窥视冲动”,
尤以关于父母的为甚,这个冲动就促成了女子早婚的强有力的动机;因此,
到剧院去显然就是结婚的代替。她现在既因结婚太早而深觉后悔,于是她乃
回想到曾用这同样的结婚以满足自己的“窥视欲”(skoptophilia)的时候;
又因为受这个古老的欲望冲动的支配,乃改用到剧院去的观念来代替结婚的
观念。
我们或许可以说刚才采用的例子似乎不易说明潜在欲望的满足;其实就
其他任何化装的梦而言,我们解释的进行都不得不如此迂回曲折。此地此时,
我们都不能细谈,所以我们只愿声明这种研究方法肯定是有相当成绩的。然
而,在理论上,我却愿意对此点更有所讨论:因为经验已告诉我们,这是梦
的整个理论的一个最容易引起矛盾和误解的论点。而已你们或许仍觉得我已
将我的学说做回了一部分,因为我曾说梦可为欲望的满足,也可为欲望满足
的反面,如焦虑或惩罚;你们也许以为这又是一个好机会,可强迫我作出进
一层的让步。同时,更有人说我将自己明了的事实陈述得太简约了,以致不
能令人信服。
你们虽已在释梦上研究到这种地步,虽已接受我们的一切结论到达这种
程度,但是对于欲望满足的问题,常不免停下来要问:即便承认了凡是梦都
有意义,而且这个意义都可以用精神分析法研究出来,但是我们究竟为什么
要否认一切反面的证据,而勉强将这个意义放在欲望满足的公式之内呢?为
什么我们黑夜里的思想一定不及白天里的思想那样多方面的呢?为什么一个
梦不能有时为某种欲望的满足,有时为欲望满足的反面,如惊惧,又有时为
一种决心,一种警告,一种问题的正反面考虑,或一种谴责,一种良心的刺
痛,或对于一种事业的预备——或其他呢?为什么硬说是一种欲望,或至多
也只是说欲望的反面呢?
我们也许可以说,如果其他各点都取得了同意,仅在这一点上持有异议,
那是无关重要的。我们既已发现了梦的意义和寻求意义的方法,不也就可以
满足了吗?假使我们太严格地限制了梦的意义,则已往取得的成绩或不免又
被抛弃。然而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在这个问题上的误解和我们关于梦的
知识有重要关系,其结果且将危及这种知识对神经病的理解的价值。还有一
层,“屈已从人”在处世上虽有价值,但是在科学上,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梦的意义为什么不是多方面的,对这个问题的第一个答案是很平常的。
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不如此,它们果然如此,我也不反对。就我这方面说,
它们未尝不能如此。然而这个比较宽大的梦的概念却有一个小小的障碍——
就是,事实上梦的意义却不是这样的。我的第二个答案将着重下面这一点:
就是,说梦可代表思想和理智操作的多重方式,在我看来决不是一种新的观
念。我有一次研究其种病理的发展,曾记载一个连梦三夜、而以后便不再作
的梦。据我那时的解释,此梦相当于一个决意,决意一成事实,便没有再做
梦的必要了。其后,我又刊布一梦,以为这梦是用以表示忏悔的。现在我为
什么要自相矛盾,说梦总只是欲望的满足呢?
在我则宁愿矛盾,却不愿承认一个愚蠢的曲解,因为这个曲解,也许会
丧失我们在梦的问题上所有一切苦心研究的结果;而且会将梦和梦的隐念混
为一谈,以为梦的隐念如此,则梦也必然如此。梦确可以代表或还原而为刚
才所讲过的各种思想方式;如决心,警告,反省,动作的准备以及计划等。
但是你们若仔细观察,便可见这是仅就变成梦境的隐念而言的。你们由释梦
的经验,可知人们的潜意识历程富有这种决心,准备和反省,通过梦的工作
而成为梦景的材料。不论什么时候,你们的兴趣不在于梦的工作,而集中于
人们的潜意识历程,你们便可置梦的构成于不论之列,而称梦的本身可代表
一种警告,一个决心或其他,这在实际上也未尝不对。精神分析的研究也常
用此法:大概地说,我们只是企求拆除梦的表面形式,而代之以梦所由起的
相应的隐念。
因此,当我们估计梦的隐念时,却在无意中知道了我们刚才讲过细高级
的复杂的心理动作,都可以在潜意识中完成——这个结论确实是惊人的,同
样是令人惶惑的。
然而现在要言归正传了:你们说梦可代表各种思想方式,假使你们以这
句话为一种简约的表达方式,而不以这些思想方式为梦的重要性质,那当然
是很对的。你们说到一个梦时,你们要么是指显梦,即梦的工作的产物,要
么就是指梦的工作本身,即梦的隐念化为显梦的那种心理历程。你们若以为
此外还有其他意义。那都足以使思想混乱,谬误立见。假使你们所说的话是
用来指梦的隐念,那便请你们明白说出,千万不要因说话欠明确而增加问题
的隐晦程度。梦的隐念是梦的工作制造显梦所用的材料。你们为什么总是将
材料和制造材料的手续混为一谈呢?有些人仅知道那最后的产物(译按:即
显梦)而不能解释其由来(译按:即梦的起源)和制造的经过(译按:即梦
的工作),你们若分不清显梦和隐念,又比这些人高明多少呢?
梦的唯一的要点就是处理思想材料的梦的工作;讲到理论方面,我们便
没有忽略此事的权利,虽说在某种实际的情境下,这也未尝不可被忽略过去。
再者,分析的观察表明,梦的工作从来不仅仅是将隐念译为前所说过的原始
的或退化的表示方式。反之,总有一个“虽不属于白天的隐念,但实际是造
梦的动机”的事物附加于其上,这个不可缺少的成分便是潜意识的欲望;梦
的内容的改造,为的是这个欲望的满足。所以你们若仅讨论梦所代表的思想,
那么梦就可为任何物——一种警告,一种决心,或一种准备,等等。但是除
此之外,它本身也常可为一种潜意识欲望的满足;假使你们把梦看成梦的工
作的产物,则舍欲望满足之外就不再有其他意义了。所以梦必不仅为决心、
警告的表示:而且决心或其他,在梦内常借助于潜意识欲望而译成原始的形
式,而译成的结果则适为那一欲望的满足。总之,欲望的满足,这一特性才
是梦的主要性质;其他成分则可有可无。
凡此一切,在我都很了然,但不知道已否使你们也搞清楚了。要证明这
一点,自然是不容易的;因为一方面,证明要有证据,而证据则要在对许多
梦作慎重的分析之后才可求碍;另一方面,关于梦的概念的最重要之点,只
有和他种现象联带讨论才可今人信服,而这些现象的讨论,尚有待于未来。
你们若知道各种现象都有着如何密切的关系,便可知道这种现象的性质,若
未加以研究,便无从深知另一种现象的性质。因为我们对于类似于梦的现象
——神经病的症候——尚无所知,所以对于已了解的部分不得不暂时视为满
足,现在请再举一例予以一种新的推论。
我们仍取已讨论过几次的关于一个半伏洛林买三张票的梦为例,我可以
明白地告诉你们,我选取这个例子,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动机。我们已知这个
梦的隐念如下:梦者听到她的朋友刚订过婚,便深悔自己结婚太早,又以为
如果自己能耐心稍待,或可嫁得一个较好的丈夫,因此,对于现在的丈夫是
有点蔑视的。我们又知这些隐念所以成梦的愿望,乃是一种窥视欲,想可以
因此自由看戏——这或者是要看结婚后有何结果的一种古老的好奇心的产
物。我们都知道小孩的这种好奇心常以父母的性生活为目标;换句话说,这
是一种婴儿期的冲动,成人若有这种冲动,则其冲动也必起源于婴儿时期。
然而,在作梦的前一天所得到的新闻(译按:即女友订婚的新闻)可不会引
起窥视欲;而仅引起懊悔。这个(窥视欲的)冲动最初并不和隐念有联带的
关系,所以,分析时就是不牵涉到窥视欲,也可以得到释梦的结果。然而,
懊悔可不能由本身生梦:想到结婚太早的失策,决不足以成梦,除非是因为
这个思想激起了从前要看结婚后有何结果的欲望。这个欲望乃构成梦的内
容,而用到剧院去看戏代替了结婚;至其形式则为早期欲望的满足:“现在
我可以到剧院去看从前所不许看的一切了;但是你还不能。我已经结婚了,
你还得等着。”这样一来,实际的情境恰巧变成了反面,而旧时的胜利乃起
而代替新近的懊悔;其结果,则窥视欲和自夸之感同时得到了满足。而正是
后者的满足,决定着显梦的内容;因为就显梦说,梦者坐在剧院内,她的朋
友则独抱向隅。梦的其余部分,则表现为这个满足情境的所有不易了解的变
动形式,其背后仍隐藏着隐念。释梦的任务就是要将那些代表欲望满足的部
分略而不谈,而追求其背后所隐藏的苦痛的隐念。
讲这一大段话,无非是要你们注意这些梦的隐念。第一,你们不要忘记
梦音对于这些隐念都是一无所知的。第二,这些隐念都很容易合理而互相关
联,所以可视为对于引起梦的任何刺激的应有反应。第三,它们的价值和任
何精神的冲动及理智的活动不相上下。我想给这些隐念以一种较前更有限制
的名称,而称之为前一天的遗念(the residue from the previous day),
梦者对于它们,可以承认,也可以否认。因此,我就可以在这个“遗念”和
隐念之间建立一种区别,凡是由释梦而发现的一切都称梦的隐念。这正是前
所习用了的;而“前一天的遗念”则仅为这些隐念的一部分。于是我们可以
将梦时经过情形的概念略述如下:“前一天的遗念”之外,还有一种强有力
而被压抑的潜意识欲望的冲动,正是这个冲动使梦有造成的可能。周为,这
个欲望的冲动对那所谓“遗念”在起作用,所以,隐念的其他部分,即非醒
时所可理解的部分,也就随而造成了。
我曾用过一个比喻,说明那遗念和潜意识欲望之间的关系,现在最好重
述于此。任何种企业,总有一个资本家支付费用,一个计划家担任设计,且
又知道如何实现其计划。就梦的结构而言,资本家常为潜意识的欲望,给造
梦提供精神能力的必要资源;至于计划家则为前一天的遗念,决定着消耗能
力的方式。资本家自己本可兼有计划及其所需要的特殊知识,而计划家自己
也大可有资本。这本来可以使实际的情境化繁为简;然而在理论上的困难却
因而增加了;就经济学上说,同是一个人,也对于他的资本家的职能或计划
家的能力往往加以区别,而有了这个区别,我们的比喻才能有相当根据。梦
的形成,也有相类似的变化:我不说,由你们自己去想吧。
讲到这里,我们不能再向下讲了;我想你们或许早已发生一个疑问,现
在似乎应当提出了。你们或许要问:“所谓‘遗念’,是潜意识的,它和梦
的形成需要的欲望是潜意识的果真是相同的吗?”你们的问题是不错的:这
是整个事件中的重要之点。它们二者同为潜意识的,但涵义有所不同。梦的
欲望是另一种潜意识,既起源于婴儿期内,又有其特殊的机制,那是我们已
知道的。这两种潜意识,我们若用不同的名称以示区别,固然是很便利的。
然而我们却宁愿等到我们熟悉了神经病的现象之后再说。假使潜意识的概念
已经令人感到异想天开,那么现在要再断定潜意识共有两种,便不免更引起
种种非难了。
因此,我们便在此结束。这又是一段未说完的话;但是我们正可以希望
这种知识因我们自己的努力或他人的研究,而更有一些进步。而且即就我们
所已知道的而言,也够新奇而令人吃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