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圆:一个心理学家的红学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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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军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16-9

一、曹雪芹也冤枉

红楼梦圆:一个心理学家的红学探秘 对大多数不关心作者是谁的人来说,《红楼梦》的作者是谁,这个问题的答案好清楚,不就是曹雪芹吗。当然,如果更细心的话,也可以回答说,是曹雪芹和高鹗。《红楼梦》前80回是曹雪芹写的,后面40回是高鹗续的。

平常人一旦相信了什么,一般也就不会再去费力验证它。因为他们觉得这不需要验证了,《红楼梦》的作者当然是曹雪芹——在他们心中,这已经是个事实了。越熟悉,就越觉得天经地义。前一段时间,我做了个演讲,说《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然后有位先生在微博中骂我,我很好奇就问他:“你为什么觉得我说错了?你的依据是什么呢?”他的回答相当的简单,他说:“我不管你怎么说,但是你一定是错的,理由就是《红楼梦》明明是曹雪芹写的,这个小学生都知道。”我听了他的话很有收获,懂得了他的道理——他的推理的大前提就建立在《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所以结论也就不用说了。

但是,大家都相信了,就对吗?未必。

我高度怀疑,《红楼梦》的作者并非曹雪芹。

当然在某种意义上,此书作者是谁可以说非常清楚。他的第一作者就是“石头”兄。如果他们承认“石头”是作者的笔名,那么我们如果说石头是此书作者,那显然是一点也不错的。就好像我们说《天龙八部》的作者是金庸一样正确。至于这个笔名叫作“石头”的作家,现实中叫什么名字,按道理说也并不重要。因为石头兄并没有要求稿费或者版权或者什么的,他是谁本来也并不是多么要紧。石头兄谈起书中人物时说“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这也同样适用于此书作者,我们可以说“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一块大石头”。非要弄清楚这个石头在当时的姓名,从根本上看也似乎没有多少意义。

但我认为,毕竟我们了解作者的人生,对我们理解其作品,多少还是有一些意义的,所以我要先花费一些篇幅来考证一下这个石头的姓氏。

说起来《红楼梦》这本书非常特别,连书名都不止一个。最早的名字是《石头记》,后来据说叫《情僧录》,又曾经改名叫作《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最终的名字是《红楼梦》(记得我小学时到处找书读,在一个同学那里找到一本叫作《石头记》的书,兴高采烈地翻开一看,原来是我看过的《红楼梦》。那时我还挺生气,怎么这书名字会乱写的)。名字这样复杂,而作者是谁一开始大家也都不知道,聚讼纷纷,最后多数人才接受了曹雪芹是作者这个说法。

从书中的描写看,这本书很像是自传体。也就是说,书中主人公贾宝玉很像是此书的作者。就算作者有“艺术加工”,他自己也很像是“贾宝玉”这个角色的原型。只不过,我们不知道这个贾宝玉在现实世界中是谁。

多数人已经接受了自胡适以来的许多红学专家的看法,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所著作,如果说有自传性质,则应该说是曹雪芹自传。但是我认为这种观点依据很不充分,而且有很多说不通的地方。

说起红楼梦考证的过程,实际上是胡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观点的一个试点。当初胡适先生负笈西洋,师从杜威而归。所学的西方研究方法,当然以“实证”为核心。为了把这个方法传给国人,于是提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为了给出一个实例,让大家学习这个方法,就从《红楼梦》作者的考证起手,做了一个演示。其实我揣度胡适先生这样做的目的,其实不过是在于借此来传授他的研究方法,倒也并非是觉得《红楼梦》的作者是不是曹雪芹这个事情有多么重要。这就好比老师在课堂上,随手找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下自己的观点。我上课给学生讲做人应该诚实,就举例说,童年时的华盛顿砍了樱桃树,在他的父亲问谁闯了这个祸的时候,华盛顿诚实地认错。我的目的是让学生们懂得诚实的好处。这个目的达到就可以了。至于华盛顿为什么闲着没事会去砍树,按道理小孩子更喜欢干的事情是掏鸟窝而不是砍树,他究竟是因为缺柴烧还是为了摘樱桃方便,我就不关心了。胡适先生的影响显然是达到了,中国不少人因此而开始学习西学,学习如何求证。不过也许他的例子并没有选好,《红楼梦》的作者也许不是曹雪芹——听说美国前总统华盛顿小时候也没有砍过樱桃树。

说道“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我想当初胡适以及其他红学家们说红楼梦是曹雪芹所著,实在是一个很大胆的假设。当时的人听到有人这样说,我想他们一定也很惊讶。因为曹雪芹自己都没有说自己是作者。当然红学家们也做了小心求证,最终多数红学家终于确定了答案说曹雪芹是作者。那之后,我们这一般没有研究的大众也就自然接受了答案,逐渐把这个答案当作事实,再不质疑了。到了今天,如果我们说起红楼梦的作者,大家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曹雪芹,仿佛这和天是蓝的、树叶是绿的一样是不言自明的事实。

但是要知道对这个线索非常不清楚的红楼梦作者案,即使是很小心也可能会犯错。

先说说胡适先生的论据。

胡适《红楼梦考证》胡适:《红楼梦考证》,上海亚东图书馆1921年版。中,先是批驳了其他红学研究者的观点。比如,以《红楼梦索隐》为代表作的王梦阮一派的说法是说,《红楼梦》是写清世祖顺治和董鄂妃的故事。他们认为董鄂妃是秦淮名妓董小宛,原来是冒辟疆的妾,后来被清兵夺去,献给了顺治为妃。这一派说,后来董鄂妃病死,而顺治伤心出了家。这就是林黛玉死而宝玉出家故事的原型。

胡适认为这一派的说法是不通的,最主要的证据是,历史上的董小宛比顺治大14岁,在顺治14岁时就死了。也就是说,董小宛并没有当成顺治的妃子。胡适还指出这一派的其他一些说法也经不起考证。

在这一点上我当然也不赞同王梦阮,显然不可能林黛玉的原型是一个比贾宝玉大14岁的、做过名妓和别人妾的女性。虽然小说和生活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红楼梦》中的林黛玉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不像一个当过名妓的人的样子。虽然说秦淮名妓都很有品位,但是毕竟是风尘中人,不可能和《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有什么相似。我觉得比较有趣的是,为什么这位王梦阮先生居然会有这样的看法。我倒是怀疑和“满汉关系”这个主题有关:《红楼梦》这书问世的时候,清朝入主中原只有大约百年,汉人排满情绪还很强。“顺治和董鄂妃”的爱情故事,颇有民族融合的意味。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很有趣的象征,汉族女子被抢去给满族人,而满族人却对她一往情深,为她而愿意放弃皇帝之位。这象征意义是:汉族虽然是被满族强行征服,但是满族人对汉族人却很好——在清朝,这样的故事“政治上很正确”。王梦阮先生未必是有意这样想,可能是受了政治宣传的欺骗,也未可知。

另一派是以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为代表作的,认为《红楼梦》的主题是排满,书中“红”字多隐“朱”字,“朱”者,“明”也,“汉”也。书中人物,影射的都是清初的一些文人名士。

胡适认为蔡元培的方法是猜笨谜,并举例说了蔡所说的部分结论的不可靠。比如,蔡元培认为刘姥姥的原型是一个叫汤斌的文人。胡适指出这个结论牵强附会。

我看了胡适的说法后,同意他所说的,刘姥姥的原型是汤斌的说法牵强附会。不过,蔡元培的另外一些看法,比如说“红”字多隐“朱”字这个观点,胡适并没有给出有力的反驳。我想,证明了蔡元培的一部分观点不对,并不意味着蔡元培的观点中没有正确的部分。《红楼梦》一书,对红色非常偏好,似乎确实超出一般程度,书名是红楼梦、主人公是怡红公子,那么“红”字隐“朱”字这个说法,未必没有道理——当然,如果书的作者是曹雪芹,而曹雪芹是属于汉八旗的人,属于绝对亲满家族。那么,他几乎绝不可能会用“红”隐“朱”这个字。胡适如果承认“红”隐指“朱”,则和他自己的结论不符。不过,胡适也没有办法否定蔡元培的假设,蔡元培也没有铁证证明这个说法。对此,我们只好先放下,过后再谈了。

胡适也批驳了另一派观点,他们认为《红楼梦》是写纳兰性德的故事。我觉得纳兰性德之所以被人猜为《红楼梦》作者,可能是因为他的文笔很好,有写《红楼梦》的文化底蕴,而且他的性格也和贾宝玉有些相似。不过胡适指出,纳兰性德死的时候,也还是“他的父亲明珠正在极盛的时代”,并没有《红楼梦》中的最后的破败,所以,这是纳兰性德一说最大的不通。这一派另外的一些说法,胡适也指出其不通,这里不再赘述。

那么说到《红楼梦》的真实作者时,胡适说是曹雪芹,他所给出的一条(也是他的文章中唯一一条直接的)证据是:

袁枚写过:“曹楝亭……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

胡适认为这个记载说明了三点:一、“乾隆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二、“曹雪芹是曹楝亭的儿子”;三、“此条说大观园即是后来的随园”。

随后胡适花了很大篇幅,考证曹楝亭是谁。结论是,一、曹楝亭即是曹寅,他是“八旗世家,几代都在江南做官”,职务是“织造”。二、康熙帝南巡时,“他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差”。三、曹寅家“有文学美术的环境”。四、他生于顺治十五年,死于康熙五十一年。

胡适还考证出,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儿子而是他的孙子,敦诚的诗文集中有关于曹雪芹的材料。于是他又找到敦诚的诗文,从他写曹雪芹的诗中,找到一些诗句,证明了“曹雪芹经历过旧梦繁华”,“曹雪芹晚年的境况非常贫困潦倒”,“曹雪芹能作诗能绘画”,“很觉得牢骚抑郁,故不免纵酒狂歌、自寻排遣”。又考证出曹雪芹大约生于康熙末年,死时约五十岁。

胡适认为这些足以证明曹雪芹就是“贾宝玉”的原型,因为贾家虽然繁华,后来也“衰败”了,宝玉也“沦落”了。曹雪芹的生活“不就是贾宝玉的历史吗?”

胡适给出的另外一些证据包括:曹家有藏书。曹寅刻过一本和饮食有关的书,《红楼梦》里也很讲究吃食。曹寅的亲家被查抄过,推想曹家的命运也应该是被查抄,和《红楼梦》后面的故事应该相同。推想曹家被查抄后,园子落到袁枚手里,就是随园。

我认为,胡适虽然在中国近代史上,是有过非常大的贡献的人物。但是在这个考证上,他的结论实在是太草率了,求证太不小心了。我认为袁枚的话只能说明袁枚相信《红楼梦》是曹雪芹所撰写,并不能得出“乾隆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这个结论。像王梦阮相信《红楼梦》是写董小宛的,并不能证明“民国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写董小宛的”。民国的是另一个文人胡适就不承认《红楼梦》写董小宛。这个逻辑彰明昭著,不需多言。固然袁枚的话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是不足为证。至于他连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还是孙子都搞错了,更说明他对曹家并不是很熟悉,关于《红楼梦》是谁写的,也未必知道内情。更何况袁枚说大观园就是自己家的随园,更使得他的话的公正性被减损。

至于胡适的其他考证,即使本身都对,也不足说明《红楼梦》是曹雪芹所写。曹家是世家,繁华过,后来穷了。这如果能证明曹雪芹就是贾宝玉原型,那么,当时所有破落的原官员家的子弟个个都可以说自己的贾宝玉原型、《红楼梦》作者了。即使我们再加上一个条件,这个人要“能作诗能绘画”,能作诗绘画的破落官员子弟怕也是多如过江之鲫。至于曹家有关于“饮食”的书,《红楼梦》也写了饮食,更是不值一驳了。我家何止有饮食的书,还有佛教的书,还有园林建筑的书,更有诗词的书,我说《红楼梦》是我写的,你信吗?就算你信,我也不信。

因此,胡适给出的证据,实际上完全不足证明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

胡适这样的大家,也会出错吗?当然,古往今来常有大家出一些很简单的错误,就像围棋九段偶尔也会下出非常臭的棋来,让围棋无段位的人怀疑地说:他会出这样简单的错吗?

其他红学家的研究呢?

有研究者给出资料蔡义江:《明义〈题红楼梦〉诗的史料价值》,载《曹雪芹研究》,2013年第1期。说:清代的诗人明义,在《题红楼梦》诗序中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另一位清代诗人永忠咏《红楼梦》诗题:“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 与曹雪芹同时代或稍晚的袁枚、裕瑞等人以及更晚的其他人的笔记中,也都有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

同上所述,这些证据,实际上能够证明的是,明义相信《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但是并不能说明《红楼梦》作者就是曹雪芹。况且,永忠的诗题为“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也只是说他看了《红楼梦》后,写了悼念曹雪芹的诗,证明永忠知道《红楼梦》和曹雪芹有关——即使曹雪芹只是《红楼梦》的改编修订者,永忠这样写也是可以的。如果曹雪芹并没有撰写《红楼梦》,但是花费十年改编修订《红楼梦》,这个书也当然和他有关系。明义或袁枚的说法,《红楼梦》是曹雪芹“所撰”,似乎是一个证据。但是这只是一个孤证,退一步讲,即使这个证据可靠,能证明曹雪芹是作者,也不能证明他是唯一作者,而不是在一个旧本的基础上进行的再创造。更何况“编撰”也可以是“撰”,假如曹雪芹只是改编了这个书,明义的说法也是说得通的。

据说,明义和永忠都和曹雪芹同时代,明义和敦家是亲戚,据说敦诚的叔父墨香乃是明义的堂姐丈。可见他应该认识敦诚、敦敏,而敦诚、敦敏认识曹雪芹,因此他们的说法被认为是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但是奇怪的是,迄今没有在敦诚、敦敏兄弟的文字中找到关于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红楼梦》这样伟大的作品,如果是曹雪芹毕生最大的成就,敦诚、敦敏又是他最好的朋友,怎么可能不提起这个事情呢?如果明义因为和敦诚、敦敏有往来,他们的话就被我们相信,那么我们更应该相信和看中敦诚、敦敏的态度——而这两个人的表现似乎是,他们根本没有红楼梦是曹雪芹所撰写的表示。

明义的那段话,虽然写在前面,但是有可能是转述他从袁枚那里听到的。明义序的用语,和袁枚的话又非常相似,袁枚说的是“曹楝亭……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看起来似乎明义是抄的袁枚的话。周汝昌、周月苓在《恭王府与红楼梦》一书中,指出明义实际上对大观园是不是随园,也是有些怀疑的。“大观园就是随园”一说,可能只是袁枚的信口开河。而关于随园的来历,《红楼梦新证》苗怀明:《从〈红楼梦考证〉到〈红楼梦新证〉——二十世纪上半期新红学的修正与总结》,《明清小说研究》,2011(2)。一书中,写道:“洪亮吉《卷施阁诗》卷八有访袁才子于随园诗,自注云:‘园本隋织造所构,因仍其名。’麟庆《鸿雪因缘图记》‘随园访胜’云:‘……小仓山,其麓有园,本隋尚衣创建,因姓命名。’此皆与袁枚自叙相合。舒坤则说:‘随园之先,故属吴姓。’此点尤可注意,因为他指明了即使追溯到隋赫德之前,亦本属吴姓之园,与曹家并无关系。”有人指出,明义不确定随园是不是大观园,说明他可能并不认识曹雪芹,会不会写《红楼梦》的曹雪芹并不是敦诚、敦敏所认识的那个曹雪芹,只是重名?

在我看来,明义看到过一本曹雪芹所撰的《红楼梦》,这一点可能没有问题。至于看这个书的时候,是曹雪芹亲手给他的,还是他从别人拿到的呢?原本我不知道,后来,我找到一个证据证明,可能是后一种情况。明义并不认识曹雪芹的证据是,明义说过一段话:“雪芹二字,想系其字或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因此这个曹雪芹和敦诚的朋友曹雪芹是不是一个人,我们也还不知道。如果是一个人,那么敦诚和明义是亲戚,有来往,而敦诚是曹雪芹的朋友,那么明义不认识曹雪芹,这就比较奇怪。但是如果有两个重名的曹雪芹就说得通了:为什么敦诚不提自己的朋友曹雪芹花费那么多时间写《红楼梦》?因为敦诚的朋友曹雪芹没有写《红楼梦》。为什么明义不认识《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敦诚不介绍他们认识?因为写《红楼梦》的那个曹雪芹敦诚也不认识。不过不管怎么说,明义的话毕竟是曹雪芹写《红楼梦》的一个可能证据,虽然这也不是直接证据。

研究者指出,早期红楼梦抄本中,有一个证据指向曹雪芹,那就是脂砚斋的批语。脂批多次说《红楼梦》的故事取材于曹家史实。脂批中透露作批者与曹雪芹及其家族关系紧密,也熟知甚至部分地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因此脂批可以说是曹雪芹作为《红楼梦》作者的最直接证据。比如一条脂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在红学家看来这个是一个证据,证明曹雪芹是《风月宝鉴》作者。而《风月宝鉴》是红楼梦的原稿,所以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但是,有人查曹氏族谱,没有记载曹雪芹有一个弟弟,从旁证也考据不出雪芹有个叫“棠村”的弟弟。所谓雪芹之弟一说,实无证据。

研究者土默热认为现在我们当作脂砚斋的那些批语,实际上并不完全是脂砚斋所加,也不是一个时期的批笔。“涉及‘芹溪’的批语,都是真正的脂砚斋所为,批语的时间是在康熙中期。……而涉及‘雪芹’的批语,则是与曹雪芹同时的一个不知名的批书者所为,批语的时间当然是曹雪芹生活的乾隆中期”土默热:《三生石畔红学新说简稿》,《红楼文苑》,2014年版。。

他认为涉及“雪芹”的批语,所批之书应该是曹雪芹所删改的“明义本《红楼梦》”,而涉及“芹溪”的批语所批的书,是未经曹雪芹删改前的《红楼梦》。“过去我们一直认为‘芹溪’、‘雪芹’指的都是曹雪芹,都是指《红楼梦》的作者。现在看,这种看法似乎大成问题”。芹溪也许是另一个人,而不是曹雪芹。他指出:“涉及‘芹溪’的批语一般都同《红楼梦》创作素材有关,暗示书中描写的内容乃是‘芹溪’的真实生活经历。而涉及‘雪芹’的批语,一般只同该书的修改增删有关,基本没有把雪芹的生活经历与书中内容加以比附的批语”。因此,他认为这些批语恰恰说明《红楼梦》作者不是曹雪芹。土默热:《土默热红学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tumore

况且最近我看到有人提出,脂砚斋抄本也许是伪造的,2008年8月11日许荻晔在北京《新世纪周刊》(2008年第23期)刊发过报道《脂砚斋到底存在不存在》许荻晔:《脂砚斋到底存在不存在》,《新世纪周刊》,2008?(2)。。因为带有“脂砚斋”评点的《红楼梦》抄本出现非常晚,是1927年有书商直接卖给胡适的。有研究者指出,“一切《脂砚斋评本》都是民国时人陶洙亲笔伪造”,目的是投胡适所好,来卖出大价钱。此说的证据是脂砚斋的字迹和陶洙高度类似,而陶洙也有充分的动机和机会去造假。如果是这样,那么以脂砚斋批语作证据,说《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红楼梦》开篇有个楔子,说曹雪芹是“披阅增删”者而不是作者。对此甲戌本第一回有批语:“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石头(红楼梦作者暂定名):《红楼梦》,甲戌本。

在我看来,开卷的那篇“楔子”当然是曹雪芹所撰。不过,这并不证明整个红楼梦都是曹雪芹所撰。那篇“楔子”只是后面撰写了添加到红楼梦中去的。这就好比说,我发现一架红木床上有个不锈钢的钉子,我们可以非常有把握地说,这个钉子不是明代的。但是,这并不证明这个床就不是明代的——完全可能这是一个明代木床,只不过后来在修理床的时候,后人钉了一个钉子以加固它。同样,《红楼梦》中部分内容,可能真的和曹雪芹的生活有关,曹雪芹改编《红楼梦》时,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蓝本修改添加一些内容,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这并不排除曹雪芹前有其他作者稿本的可能性。

总之,说《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证据是有明义看过曹雪芹的书,袁枚、永忠也看过。不过,我们没有证据证明这部书是曹雪芹独立创作的,也许它改编自一个更原始的稿本。

如果只是证据不足也罢了,关键是,有一些相反的证明,告诉我们另一个可能性,那就是曹雪芹是改编者而不是原作者。第一个也是最有力的一个证明,就是《红楼梦》里的话。

按道理说,在现行《红楼梦》第一回中的那个“楔子”,也就是“作者自云”,已经明确地说了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且那里把这本书的流传改编过程写得清清楚楚了。除了“石头兄”是谁这一点没有说之外,其他的都说得清清楚楚,曹雪芹自己也明确地说明了自己的角色是修改编辑者而非原创者。

按照作者的说法,此书是贾宝玉的原型“石头兄”的自传,石头说:“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明确了此书是写实是传记而非虚构的小说。而传播过程也历历分明,曹雪芹所做的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清楚地说明他是修改者而非原创者(虽然这里“作者自云”里,曹雪芹也自称作者,但是这里的“作者”一词,和我们现代人所说的作者一词意义不同,曹雪芹所说的作者也包括改编者)。

那些说《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的人,对这段话必须有所交代。他们的说法大致是:红楼梦既然是“假语村言”,那这段话就可能是真正的作者曹雪芹故弄玄虚。这样说固然也可以自圆其说,但是却有些牵强:曹雪芹有什么理由和动机要掩盖自己的真实作者身份,并虚构出石头兄、空空道人、东鲁孔梅溪等人物来,而且还把几个先后用过的名字一一列出?虚构一个作者也罢了,虚构出三个有什么必要?如果曹雪芹真的有压力不能暴露自己,为什么又明确写上自己的名字,并具体说出自己的工作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

清人裕瑞《枣窗闲笔》中:“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这个说法,和《红楼梦》楔子是符合的,是说曹雪芹得到了无名作者的《石头记》,感到和自己家的事情很像,所以“借题发挥”,删改、改编了这本书。

还有人发现,曹雪芹的父亲如果叫作曹寅,《红楼梦》中有一个地方就不对。《红楼梦》中写薛蟠不学无术,看到了唐寅的画,竟然误读为“庚黄”,被贾宝玉笑话了一场。如果曹雪芹是《红楼梦》原作者,那么,他拿自己父亲的名字中的“寅”字这样用,是对父亲很不敬的。古人很重避讳,如果曹雪芹是作者,那么他就根本不能用“寅”这个字。同样,曹雪芹的祖父名字中有“宣”字,如果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那么也不应该用“宣”字,这个是古代知识分子家,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妈妈叫作贾敏,所以林黛玉5岁的时候,自己就知道不能写这个敏字,如果需要写就必须加减笔画)。曹雪芹如果是能写出《红楼梦》的大家,怎么可能不知道避讳的道理?如果那本书是别人写的,他只是对其中一些地方做编辑,那么,他未编辑的部分中有这个字是不妨的。

曹雪芹并无意把别人的作品说成是自己的创造,奈何后人却偏偏硬替他做成了一个篡夺者。我想如果曹雪芹在天有灵,知道下界把他说成是《红楼梦》作者,大概只好苦笑吧。赵匡胤号称不想当皇帝,被部下黄袍加身“被皇帝”了,实际心里他是很高兴的。但是我想曹雪芹却不会如此,如果他真的打算把别人的著作说成是自己的,干脆就不必要写这一段“楔子”了。我们找出《红楼梦》真正原作者,洗雪曹雪芹被后人强加的作者名字,相信也是曹雪芹所希望的。

在我看来,不错,原作者的确不愿意写出自己的真实姓名。所以只把自己称为“石头”。而且,似乎原作者的确在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用假语村言在写作。原作者这样做,一定有更充分的理由和动机。原作者如果写出真实,一定有什么不利之处。更进一步,此书作者隐藏自己的名字也罢了,为什么连朝代都不明确写出?人名不写,可以解释为由于某种原因怕对作者不利,不写朝代,难道怕对所写的朝代不利吗?难道写出朝代也有什么特别危险吗?

我认为,写出朝代有特别危险这个可能是存在的,如果作品中涉及的这个朝代是明朝。

我们都知道在清初写明朝是多么危险,文字狱的杀头灭族都是因为写了和明朝有关的事情。如果《红楼梦》中,隐含着对明代的悼念,那么,不用隐晦的语言写作,这本书以及和这本书有关的人都难逃被消灭的下场。

我怀疑,《红楼梦》稿本的原作者是一个明代的人或者和明代有关的人,他有一些特别原因不能说出自己的名字,并且必须用隐晦的语言写作,而他写的故事基本是自传性的。

只是由于后人的误读,“假作真时真亦假”,真假难分的命运不仅仅是“宝玉”生前的感叹,也成为他身后著作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