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與重建:心理治療與社會建構

> 翻轉與重建:心理治療與社會建構

肯尼斯·格根
心灵工坊 2017-10

譯序

書序作者:宋文里

在本地出版的名著翻譯中,有個極有意思的慣例,就是常會先看到幾篇「推薦序」──譬如本書就有三篇──這等於把「譯者序」的工作分攤開來,可以感受到他們共襄盛舉的熱忱。有了這些不同觀點的序言,也已把本書的背景作了簡練又深入的說明,譯者就可以繞開這些該說的話,另外談些其他的前提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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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精神醫學」(psychiatry),這三個字眼所指涉的知識是否都屬於「心理學」(psychology)的範圍?──由於這些名稱都帶有 psych 的字首,許多讀者會以為答案應是肯定的,但在學院心理學中,心理治療屬於「臨床心理學」和「諮商心理學」這些次領域,而另外兩個 psych 則在絕大多數心理學系課程中都會予以排除:精神醫學屬於醫學院,而精神分析在我們的學院中基本上是無家可歸。俗話所稱的「心理醫生」比較常指精神科醫師,或是指心理治療師(簡稱「心理師」),但後者又是指拿到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證照的治療工作者,他們不是「醫生」。

用上述的說文解字來為這篇譯序開頭,其用意何在?事實上,根本的問題在於:許多人對於「心理學」這幾個字構成的學問有很多自然的期待,但是學院心理學卻會使這些期待落空。把很多期待加上「心理學」,譬如「愛情心理學」、「性格心理學」、「經營者心理學」、「領袖心理學」等等,其實在學院心理學中即令能約略觸及,但心理學對這些問題的貢獻其實一直都乏善可陳。只要講出其中一點點道理,讀者就會明白:學院心理學首先把自己定義為「科學心理學」,而這種科學的基本信條是:他們研究事實真相(factuality),至於什麼叫「事實」,心理學只知有那麼一些「就在那裡」的事態,只要作客觀的蒐集、調查,然後經過科學方法的分析,就像釀酒一樣,即可從原料中釀出酒來。如果我們進一步追問:那些事態原料到底是什麼?很多從事心理學研究的人都相信:那應該是可用「操作定義」來指稱的行為、態度、認知、意見,乃至性格傾向。但長久以來,這個看似天經地義的學術信條卻在二十世紀八○年代以來,在一種堪稱為「後現代知識運動」的興起後,被敲得粉碎。人類所有的「行為、態度、認知、意見、性格傾向」等等,其實都是指某種社會過程(social processes),而這些社會過程也都是指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永遠處於動態之中,不是任何操作定義可以將它凝固下來的。科學心理學發展出來的研究方法基本上都已經失效──假若它以為可以回答那些愛情、性格、經營者、領袖之類問題的話。

但很顯然的是,心理治療這門專業確實一直在處理那些學院心理學所不能處理的問題──他們自始至終都必須浸潤在「社會過程」之中,必須知道這些過程是永遠處於動態,沒有操作定義的空間。如果過去的心理學曾為這些工作者提供什麼理論基礎的話,嚴格來說,曾經有過的種種心理治療理論,沒有哪個理論真正可以指導心理治療的實踐──就連行為治療法的理論也不能指導整套行為治療法的實踐。可以說,全部理論都必須根據動態關係的社會過程來做全面翻修。這是「社會建構論」(social constructionism)以及類似於此的後現代知識運動推出之後,才會讓心理學驚覺到自身之不足。這個運動在許多人文卅社會科學中都已經分別展開,只是心理學啟動得比較晚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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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根的〈現代心理學中的社會建構論運動〉一文在 1985 年刊出,可視為這個運動的發起宣言。本書即是以格根闡釋過的理論為核心,由格根和席拉.邁可納米合編,也是諸多社會建構論叢書中和心理治療關係最密切的一本。所有的內容都和家族治療或團體(社群)治療有關。聽起來似乎讓人以為這是在個別治療以外另闢蹊徑的治療法,但編者們沒特別標示「家族(社群)治療」,而只稱之為「(心理)治療」,是因為──大多數人不會聯想到這麼根本的概念竟是佛洛伊德說的──從來沒有個體心理學,一切心理學都是社會心理學。同時,就我所知,把「建構」作為詮釋方法的基本理念,也應從佛洛伊德開始講起。格根以及後來的建構論者多半沒提到這個理論的先祖,他們認為最接近於這一波社會建構論運動的根源是在知識社會學興起之時,而其代表作是伯格(Peter L. Berger)與盧克曼(Thomas Luckmann)合著的《社會實體的建構》。社會建構的對象是「現實」(reality) ──或稱為「社會現實」也好──所以「建構什麼」就碰上了這個無邊無際的大哉問,但同時也讓我們知道:社會建構論乃是針對整個社會現實而提出的全面挑戰,或對於社會現實提出全面的重新詮釋。特別在心理學應該關切的人心及其問題(失調?疾病?)要從根本之處翻轉我們的常識(譬如愛用「主觀卅客觀」的二分法),來重新塑造各種關係的可能性與意義。

要翻轉我們所知的一切「關係」,這就無可避免地會從每個人最切近的家族關係開始,來作為建構的第一個實作方案。還有,心理治療自從佛洛伊德開始,就把關係的第一場域設定在「此處此刻」(here and now),也就是說,進入治療關係之中,治療現場變成首要的關係,所謂「明心見性」、「直指人心」,原來就是社會建構論不斷強調的現場性(presence)和返身自省性(reflexivity),看似在治療某種失調或疾病,其實都是以治療現場中所發生的關係作為直接的處理材料。在眼前不斷發生的事態,不是什麼客觀事實,而是共同參與的社會建構,要說它是什麼「事實」,說時遲那時快,剛才的事實瞬間化為眼前有待詮釋的事態,沒有什麼操作定義可予以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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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來談談「格根的理論」。本書是我在翻譯過格根的近作《關係的存有》之後,倒過來翻譯他和別人合編的較早著作,比《關係的存有》早十五年出版。我從 1996 年開始在研究所開授「文化心理學專題」的課,在眾多可能的讀物中特別相中格根所著、所編的幾本書,而「社會建構論」則成為文化心理學之中一種必不可免的理論。當時我並沒特別把這理論稱為「格根的理論」。事實上,在幾個出版社所編的「社會建構論」叢書中,除了格根以外,也都可能包含其他幾位具有倡議者地位的作者或編者所出的書。這些人物舉些例子來說,包括:傑羅姆.布魯納(Jerome Bruner)、傑夫.庫爾特(Jeff Coulter)、羅畝.賀瑞(Rom Harré)、約翰.蕭特(John Shotter)、亞安.瓦辛納(Jan Valsiner)等等,也包括回溯到更早一代或二代的愛德華.薩丕爾(Edward Sapir)、列夫.維果斯基(Lev Vygotsky)、班傑明.李.霍爾夫(Benjamin Lee Whorf)等人。在理論基礎的問題上就會出現一些不同於格根的強調,譬如把主題設定在語言學(語意學、語用學)以及象徵符號上,雖然格根在他的書中都會提及一些與此有關的問題。而在本書所收的文章中,大多數作者對於「語言」的問題也有頗高的問題意識。這裡要談的就是:在社會現實之中,知識和語言不是孰重孰輕的問題,其重要性可說是相互定義的。前文所談的「社會過程」,或是「建構過程」,實際上都是以語言為根本始得以進行的。在「主流心理學」中,對此問題的意識幾乎等於零,於是才會有各種各樣使用語言編製的心理量表、問卷等研究工具,對於語言的操弄可說是粗糙的去脈絡化,嚴重到令人慘不忍睹的地步,譬如把語言構成的測驗題當作「標準化刺激」,然而真正的人類語言交談過程中,絕不可能有這種東西產生,這些使用「標準化刺激」來作研究的人,對於自己所犯的錯誤都是無感的。假若心理學研究者不能直接接觸現代語言學的研究,至少在碰到社會建構論之後,也應該開始意識到自己對於語言的誤解有多深──整個「主流」的訓練都是導致這種謬誤認識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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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課堂上,自從文化心理學成為主題之後,社會建構論成為必要的組件之一,我們的上課方式也有很大的變化。我們和別的課程一樣,也是讀指定讀物,然後進行討論。但我們不是只做些 ppt,用摘要的方式「大略」談談讀物的內容。我們逐漸演變為選擇精要的讀物,要每位報告者先把全文翻譯一遍(所有的讀物,除了極少數例外,都沒有現成的中文翻譯本可用)。做為教師的我,會把翻譯文字全部讀完,進行逐字逐句的修訂。翻譯不只是一種機械的函數換算,而是表現理解的方式,翻譯者在翻出的文字(語言)中變得無所逭逃。我們可以選擇重要的誤解來進行討論「為什麼難解」,也可以看到一些精彩的研究實例表現在一些語言的描述或對話的謄錄之中。這些難題或精彩的實例,有些時候除了翻譯字句之外,還必須「翻譯」當時的語境,也就是話語來回之間的背景。我們閱讀這些語言,除了字面上的瞭解,還更需瞭解「字裡行間」的意義──在此,回顧一下上文所說的「標準刺激」,才更能體會其間的粗淺卅奧妙之強烈對比。

心理治療實際上是提供很多對話語料的一種文化實踐方式,其中有最多微妙而關鍵性的關係表現──包括改變的發生,也就是說,把建構變為解構到重構的過程。臨床的心理學就是表現並發現人類語言如何精妙的一門知識,而這種知識會自動從閱讀延伸到課堂上的討論中。

我們都活在語言中,包括我們所謂的「心理生活」,基本上都是「語言生活」。心理學訓練要能夠活在其中,那麼,把課程做一番改頭換面的大翻轉實係必要之舉。但說到這裡,我們也會立刻意識到:學院裡的「政治變革」談何容易?很多「大老」們只要說一句:「我不懂你在說什麼。」就可以把這些「後現代轉向」變為一種笑柄。他們愛用的說法叫做「偽科學」──這說法用返身自省的方式,還諸其人,也都可以說得通:科學心理學抄襲物理學方法,使用先進儀器卻只會套用低階的數學來讀這些數據,對於詮釋學幾乎永遠無法入門。這些種種,只要對照本書的各種展示,實在不難看出;我們不需發「讀聖賢書,所為何事」之嘆,只要對照主流教科書和這本社會建構論的一些研究舉隅,應該很容易理解:我們的知識實踐孰優孰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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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書的翻譯,實際上全文都曾經作為輔仁大學心理學研究所 2014 年秋季班「文化心理學專題」的指定讀物。每一章都先由選課的研究生作過初次的翻譯,然後,就像上文所說,經過我的修訂後進行討論。當然這樣的翻譯其實還是謬誤處處,對於我的翻譯工作而言,只等於讓我有先行詳閱一遍的機會。最後的翻譯還是由我自己重新來過。只是,這過程中幾位研究生,我要在此嘉許他們的努力投入,這些學生中真正有貢獻的是:陳永祥、王東美、王嘉琴三位。

本書雖然以社會建構論來貫通全書,但對於其中不易貫通之處,我甚至要引用一句特拉維夫大學來台客座的語言學教授羅伯特.里斯表示的看法:所有由不同撰稿者的文章編輯而成的書,都應叫做「非書」(‘non-book’),因為作者群各自有不同的背景,因此文章風格各異,旨趣不盡相同;甚至還有些作者的母語不是英語,文句也不見得都很順暢。翻譯此書比起翻譯格根《關係的存有》,就是迥然不同的體驗。在後者,我曾表示自己「樂在其中且遊刃有餘」;但對於本書,我只敢說「盡力而為」。希望讀者對這兩本書不要抱持同樣的期待。當然,如有錯謬之處,其文責就都應由本人來承受。還望高明之士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