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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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合隼雄
东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 2019-5
978754731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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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情结的关系

到目前为止,我们在说明情结的过程中,解释了该隐情结、弥赛亚情结等。听到这些解释,人们可能会马上对照自己的情形,察觉到“原来我的该隐情结很强烈”“自己的行为原来是自卑情结的反向作用”等等。或者也有人不大想自己的事情,只拿着框框去套周围的人,发现了别人身上的什么,不亦乐乎。不管对人对己,可能都表现出对心理学解释的兴趣或者钦佩。但是,如果再深入一步思考的话,会不会产生如下的疑问呢?

比如说,当一个人热心于慈善事业时,该怎么判断这些行为究竟出自这个人的本性,还是弥赛亚情结的一种表现呢?或者说,就算是弥赛亚情结的表现,是不是就能下结论说他不好?总不能说基于什么情结的慈善就不是慈善吧。这些疑问触及的问题很重要,我们必须慎重地予以思考。

先来思考一下后一个问题吧。我认为非常重要的是,慈善行为就是慈善,无论它基于什么样的情结,都不影响其本身的价值。一种行为,无论它是什么样的情结引起的,都与行为本身的善恶、价值无关。有些作精神分析的半瓶醋,不了解这一点,靠贬低事物的价值获得满足感,实不足取。在达·芬奇的画中读出他的俄狄浦斯情结(弗洛伊德《列奥纳多·达·芬奇幼年期的某记忆》),这是研究人员的兴趣所在,也是有意义的,但跟达·芬奇绘画的艺术价值毫无关系。读了弗洛伊德的论文,就以为自己有了新的发现,草率地得出结论:“原来达·芬奇的画不过是他的俄狄浦斯情结的表现而已。”这种言论只能算作自以为是,毫无价值。反过来,认为用这种方式分析艺术作品是对艺术的亵渎,因而愤慨无比的人,也不过是以自己的偏爱打击一大片,心里并没有形成对艺术价值的稳定的信赖。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慈善就是慈善,不需要对慈善本身说三道四。但实施慈善的方式,还是可以考虑一下的。比如说为了施惠于他人,就对自己家人不管不顾,或者总是强加到别人头上一些不必要的好意,等等。事情做到这一步,必然有人因为你的慈善而受到伤害。这时候,即使我们不会对弥赛亚情结本身的存在作价值判断,也会关注过分地受到弥赛亚情结支配的自我的行为方式。当自我屈服于情结的支配时,表现到外部的行动就会无视现实、逾越外界的规范,进而祸及他人。外界对其行为的评价自然会降低。

总结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说,情结是否存在,或者行为是否出自本性,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自我与情结的关系。下边就来仔细讨论一下两者的关系。

大致将自我和情结的关系分类一下,可有如下类型:

(1) 自我几乎意识不到情结的存在,也不受其影响;

(2) 自我在某种意义上受到情结的影响(有意识时、无意识时);

(3) 自我和情结完全分离,交替行使主体性(双重人格);

(4) 自我与情结保持和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