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心理治疗方法
时间:2014年06月18日|2054次浏览|1次赞

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

 1. 现任或将要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教师。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班主任、科任教师。

二、课程目标。

学员接受过此培训后,应能掌握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必备知识和能力,促进专业发展。具体应该达到的目标是:

1.初步掌握现代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辅导与咨询的基础技能。

2.能够胜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有效开展本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依据有关理论设计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并去实施,能够在实践中分析、解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际问题。

3.促进心理教师的自我成长,提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课程内容。

培训课程将围绕上述培训目标实施,共分为3个部分。

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发放资料自学完成。

实际操作技能――通过面授课程完成。

校本实习――学员在本学校进行学习实践。

本课程着重讲授理论的核心概念,强调理论对实际问题的分析;有较大比例的实际操作技能练习;力求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学习切实运用到校本实习当中。

四、培训方式

(一)整体课程将贯彻四个原则:

 1.主动构建原则,充分发挥学员的主体性;

 2.持续反思原则,增强学习效果;

 3.共享合作原则,调动各种学习资源;

 4.实效性原则,密切联系心理健康教育实际。

(二)具体学习将实行网络与面授相结合,专家和学员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1.通过自学掌握基本理论知识

 2.通过面授的实际操作培养基本技能技巧

 五、师资介绍

  董艳菊

  北京市重点中学心理教研室主任

  新加坡教育部特邀访问学者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

  全国十佳心理教育工作者

  中学心理高级教师

  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首批教研员

 从事一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近二十年,有着丰富的学校心理教育工作实践经验。

六、课程提醒

【开课时间】

 培训时间:201471417日(4天)

【培训费用】

 面授原价:4800 2014630前报名特惠2600

 网课原价:1187 2014630前报名特惠726

 【证书】

  研修期满,颁发《中小学心理教师实战研修班结业证书》

 同时可报考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由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和共青团系统共同颁发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

【报名考试费】初级700/人、中级800/ ,教材费200元。

  主办方:京师应用心理研究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南院博仁教育楼(北师大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南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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