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的命运—活出你自己
时间:2017年09月01日|1905次浏览|1次赞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家庭血脉的延续,没人会像孙悟空那样是从石头堆里突然来的,所以也就不免在出生时和养育过程中有了家庭的烙印,尤其父母对我们的性格形成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对于活出自己这个概念,是有点发怵的,因为这意味着不再活在别人的期待中。如果一个人从小被教会的是不能让父母失望,或者因为满足了父母的期待,让父母高兴了,才能得到认可和爱的话,那长大以后,自我概念是模糊的。

    在家庭治疗中有一个理论—自我的分化(Bowen),分化良好的个体能够体验到与他人的亲密感,但同时作为自主独立的个体而不卷入家庭的情绪纠纷之中,能够保持思想与情绪之间的平衡,保持客观性和灵活性。也就是说,个体的行为遵循自己的价值观,而不让自己的行为自动由他人和父母的情绪驱使。一个人与父母情绪分离的程度是其成长中的关键:在极端的情况下,依恋是如此完整以致于父母和儿童离开彼此都不能生存。这种未解决的情绪依恋相当于个人内部和家庭内部存在高度未分化(Papero,1995)。这里的含义并不是指情绪上的疏离、极端的客观性或毫无情绪,而是努力保持平衡,情绪和认知的平衡始终是自我分化的目标。譬如,一个人能保持充分地参与并享受家庭事件的快乐,但又充分分离而不至于陷入家庭情绪系统的程度,就可以估计他的分化程度了。

    最极端的例子包括,思维和情绪达到最大融合的个体(如家庭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功能最差,他们很有可能处于无意识或不由自主的情绪反应的支配之下,即使水平焦虑很低,也容易变得功能失常,就如同他们不能区分思维和情绪一样,这些人也很难把自身与他人区分开来,所以他们很容易与占主导的或席卷家庭的任何情绪相融合。

    有时由于家庭成员的情绪亲密度太过强烈,例如,经典的母子相互依恋的共生关系的例子,这样的亲密可能会导致令人不适的“过度亲密”,并最终导向两个成员之间的相互拒绝。相反,一个有强烈自我感的人(“这是我的观点,”“这就是我……”“这是我要做的,”)能够表现出坚定的看法和明确定义的信念。这样的人被称为坚固的自我,他或她不会为了婚姻幸福、取悦父母、获得家庭和睦或者在其胁迫情况下牺牲自我。而低分化度的个体牺牲了自己的个性以确保被别人所接受,他们表现出的是未分化的虚假自我,很容易因应激而功能失调,在应激状况下更易产生症状。

    在家庭治疗中还有一个理论—多代传递过程(Bowen,1976),严重的功能失调被概念化为一定程度的分化在代际间传递的结果。这个概念说明了长期的家族问题的跨代传递过程。在每一代中,与家庭融合投入程度高的孩子,自我分化的水平最低。投入最低的孩子,自我分化水平较高。正如鲍文的理论所言,大多数人会选择与自己分化水平相似的人作为配偶。低分化度的个体,可能又是找一个类似的自我分化水平低的人结婚,两个人在新家庭中的焦虑(婚姻冲突,夫妻失调,孩子问题)在这一代会比上一代更加严重,所以Bowen理论,是说情感过程也是可以代际传递的。低分化度父母的焦虑会侵入孩子,给他们很少的选择,要么服从要么反抗,这些孩子长大后离开家,也不会为自己考虑,无法成为自己的主人,而是根据别人的反应做出行为。

    在所有分化过程受到阻碍的家庭,因为家庭缺乏分化,就会使得任何从家庭分离出去的行为都被看成是背叛行为,所以自我的独立性不易产生,家庭成员的关系是缠结的。这时候,治疗师的作用是帮助家庭子系统间重新设立边界,有助于家庭成员进行自我分化。

    家庭系统理论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本能的、固有的生命力量,它推动着发展中的儿童长成一个情绪独立的人,并能作为一个个体去思考、感受和行动。但同时,没有一个人能从原生家庭中完全情绪分离。所以如何活出自己是每个人一生的功课,何况随着生命历程的展开,来自外界的环境会带来更多的挑战。

参考文献:

《家庭治疗概论》Irene Goldenberg  Herbert Goldenberg/  李正云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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