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世界当中,几乎每个人都多少有过生病的经验。根据教育部的辞典,生病是指「生物体发生不健康的现象」,而医学正是「研究治病的科学」。从这样的定义看起来,社会学对于这种生物领域方面的事情,似乎就没有什么可说话的余地?这当然并非如此。
【你是令人头痛的过动儿?还是令医师头痛的过动儿?】
医疗作为社会控制的制度
早在1948年,美国社会学者Talcott Parsons即对现代社会中病痛与医师的角色进行分析, 并据以提出「医疗是一种社会控制的制度」,控制的对象就是病人,因为生病会使人无法克尽社会职责。这里的社会控制并不是一件坏事,可以试想如果社会中生病导致失能甚至死亡的人数太多,这个社会就可能面临瓦解的危机。在这种概念化之下,生病就是违常,而医师必须进行诊断并据以治疗,尽可能使病患回归正常状态。将生病视为一种违常行为的观看取向,它不只具有统计学上偏离平均值的意义,也涉及负面的社会评价。即使我们个人可能喜欢偶尔生个小病,好让自己能从工作、学习或其他社会角色中暂时撤离,但在集体的层次上,健康无疑被认为是一种可取的 (desirable) 状态,「健康」与「正常」,「生病」与「不正常」几乎成为同义词。
当然医疗不会是社会控制的唯一担纲者,其他还有诸如宗教、法律、教育等等。然而,相较于其他的控制机制,现代医疗体制的独特性在于:其事业乃植基于具有普世价值的健康之上(虽然健康的定义可能不一),并且是由被认为道德中立客观、并配备科学权威的专家来掌控。在当代社会中,我们还可观察到一个明显的现象:也就是人类生命/生活中有愈来愈多原本属于正常的生命过程或是一些被视为偏差的行为,现在都被贴上疾病或是异常的标签。前者如巷子口几篇好文中曾谈及的怀孕生产、养儿育女,美丽与否,或如喜怒哀乐种种悲欢情绪,如今都可能被指向不同的病名;后者则是例如犯罪、物质滥用、不符常规的性活动等过去属于司法、道德范围的问题,现在则愈来愈纳入医疗的管辖领域。
【卫生署提供用来筛检精神疾患的「心情温度计」简式健康量表】
数据源:http://tspc.tw/tspc/portal/public/press_content.jsp?type=A&tbcode=76&pages=2
这种医疗控制的观点,并不反对「健康」变成理所当然的社会价值,而且同意对此的发言权与处置权,可以局限在特定团体(医疗专业)手中。但是我们想要说的是,医疗藉由定义健康与疾病(正常与异常),非预期地支持既有的社会规范,强化了对「不符标准」者或对其行为的控制。有时候,那些标准还会提得太高,或是太过于忽视脉络因素,使得可能更多人都被判定为需要医疗协助。例如医疗史学者许宏彬就指出,卫生署提供用来筛检精神疾患的「心情温度计」简式健康量表,可能导致过度医疗介入。在该量表当中,只要得到6分就表示「有情绪困扰」,甚至需要「专业人员」协助,也未能排除面临压力事件(例如大学生面临期中考或期末考)的正常情绪反应。
过动症与社会控制
这种「医疗作为社会控制」的取向如何看待过动症?这个「疾病」在美国,是直到1957年才形成「过动性冲动症」(hyperkinetic impulse disorder) 的特定诊断类别(但至今仍并完全稳定,而是持续变化),但事实上,从二十世纪之交,极度好动、注意力短暂、情绪起伏、攻击行为、与他人起冲突、无法遵守规则、在课堂静不下来等行为特质,就一直被医疗专业者视为某种「症状」,并一度认为是「轻度脑伤」(minimal brain damage) 所致,后来因为始终无法找到确切的器质性损伤而被放弃,改成只以外显行为症状来界定。根据医疗社会学者Peter Conrad (2006) 的研究,过动症之所以在1960年代逐渐在美国引发重视,并成为最普遍的儿童精神疾病,很大程度与过动症药物利他能 (Ritalin) 与 Dexedrine (右旋安非他命) 上市并被批准用于儿童,后续药厂大量营销、促使医师诊断与治疗过动症有关。而民间团体,特别是由家长组成的学习障碍儿童协会,更是重要推手,有系统地将大量过动症相关信息散布进校园当中,促进教师的警觉,以利于将过动症纳入学习障碍的类别中。
以前将孩子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视为发展过程或道德规训不足的问题,但过动症的命名与普及,代表医疗模型成为解释孩子偏差行为的优势观点,逐渐排挤了其它的解释空间。更由于药物的治疗方式简单易行(并且有时很有效),疾病的解释能减轻父母的罪恶感(强调不是管教无方,也提供非体罚的处置方式),又看似能增加孩子的学校适应,因此即使相关争议从来未曾止息,但过动症诊断与药物治疗,却始终呈现出稳定成长的趋势。
【许多名人都是过动儿,却没有接受药物的治疗】
认知而轻体能、老师教学方式不能兼顾特定孩子的需求等等。「疾病化」过动行为,会造成其他层次的处置策略被限缩,例如集体层次的课程改革、弹性施教,个别层次的家庭介入等等。易言之,医疗只变成驯化孩子违常行为的手段,而相对轻忽促使孩子形成过动反应的根本肇因。
然而Conrad反复提醒:如果我们把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视为「疾病」,就等于是把问题的来源与处理都放在个人身上,但实际上这些行为的根源也许是其他社会因素所造成,例如家庭中的压力,孩子对学校生活的适应、课程规画与安排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