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是情绪的心理实体
──个体情绪发展的理论探讨
在情绪心理学发展史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单一因素的研究占据着主导位置。20世纪30~60年代,从机体反应到脑机制是情绪研究的主体。从此以后,表情研究备受关注,体验这一情绪因素也被提上研究日程。到80年代,情绪社会化研究占据了主导地位。然而,单一因素的研究从未给情绪赋予完满的解释。但在近二十年来, 把情绪看做一种整合性的心理现象的观点逐渐为人们所接受(Izard,1991)。
以本作者之见, 情绪是生物性与社会性因素的交织, 是先天与后天影响结合的复合心理组织与心理行为。其生物―社会性质,通过构成其诸成分的功能作用表现出来。纵览文献, 情绪是人与外界事件关系的维持和破坏的过程 (Campos, 1989)。它包含着生物学基础、外显行为模式和内在体验状态三方面的复合心理现象(Izard,1987)。按本作者的理解, 生理过程是情绪的生物学载体; 表情是情绪信号的传递工具, 是情绪借以社会化的途径; 内在体验则是情绪的原始和社会适应的凭借和依据, 是反映人与外界对人的利害关系, 从而情绪成为驱动人的行动的心理根源。因此, 既不能把情绪看做单一的生物现象, 也不能把它看做脱离脑生物学的虚无心理现象,更不能把它归结为社会构成的单纯行为反应。
一、情绪社会化
当前情绪理论发展的一个突出倾向表现在情绪的社会性上。例如,埃夫里尔(Averill)认为,情绪是一种社会结构 (social constructions),体验是一种幻觉(Harre & Parrot, 1996, p.224)。应当承认, 在个体发展和社会化过程中, 环境、文化因素可以内化为个体人格特性的一部分, 情绪是人格的组成成分。在社会文化系统影响下形成的人格结构,也卷进了情绪, 使情绪作为人格特性而体现在个体发展和人的生活活动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 个体特定的情绪反应可被文化模式所解释。
社会结构观点扩大了研究者的视野, 不再把情绪研究局限于5~7种基本情绪之内, 而把人在社会化中逐渐产生的诸如希望、 羡慕、 妒忌、 傲慢、 怜悯、 内疚等融入于认知评价成分的情绪体验和行为之中, 从而纳入情绪的研究范畴。这样, 情绪心理学就成为解释人的心理发展、 心理生活和心理冲突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根据。社会结构论更好地指导人的心理调节, 特别在心理治疗中起作用。因此, 情绪在个体发展社会化方面的研究, 确实推动了情绪心理学的发展。
然而, 把情绪归结为一种社会结构的观点, 会导致在某种情况下忽视情绪发生的特点, 如情绪在某种意义上的不可控性。要知道, 情绪有其自身发生学上的机制,并不必然为社会规范所约束。情绪经常与认知交织在一起。但情绪首先是一种相对独立于认知加工的心理过程,它可以先于认知而发生。例如,情绪是新生儿生存适应的最初的心理调节者, 是婴儿与成人之间信息传递的桥梁 (孟昭兰, 1992)。情绪先于认知的发生已经由生物学作出解释,其可超越认知过程而直接发生的神经机制, 已为丘脑系统到杏仁核的“捷径”所证实 (Ledoux,1991)。情绪发生的生理―心理学研究表明, 情绪首先是一种先天预置的适应生存的心理能力, 随着婴儿认知的发展, 情绪随之趋于社会化。
许多种社会化情绪可以称为认知性情绪, 这是指随着个体认知的发展, 认知评价诱发出多种复合情绪。认知与情绪在个体发展中逐渐结合, 但不能把儿童情绪发展的机制看做是一种理智力量日益融合于人格中的社会结构。这样会导致把儿童的发展“成人化”。儿童的“童稚之心”──幼稚的认识与率真的感情之结合──将被泯灭。个体人格的成长始终贯彻穿着感情成熟的脉络。而且, 即使在成人, 也不能在其人格的形成中排除感情的独特作用,不能把相对独立于认知的情绪归入只受文化和环境影响的社会结构, 这种看法无异于取消了情绪以其本质特性在人格形成中的独特作用。
二、面部表情
当前情绪社会化研究的一个侧面, 突出地表现在表情的行为生态学观点 (behavioral ecological view) 上。行为生态学理论家 (Fridlund) 认为, 面部表情不是内在感情状态的具体体现, 不是感情程序模式的外现 (Harre & Parrot, 1996, p.278)。这种观点认为面部表现的作用在于: 面部信号影响他人的行为是由于人对情绪信号的“解释”和“防范”(vigilance) 两方面共同使信号本身发生演变,“解释”与“防范”的结合被称为信号作用生态学 (signaling ecology)。它认为, 这种信号生态现象来源于人际交流的一种平衡, 并自然而然地形成为“社会生态系统”。也就是指, 在特定的社会形态中, 形成了人际交往中某种习惯化、礼仪化了的情绪表现方式; 它们成为人们社会交往的工具。信号作用生态学进一步认为, 这种信号生态系统使得人的真实感受(felt) 与表情的伪装 (false) 不再能区分, 从而形成整个人的社会性自我 (social self), 也就是融入整个人格系统的自我。因此,信号生态观点不反映一个人的内在的自我, 而只反映人在特定情境下人际交往的动机(Fridlund, 见Harre & Parrot, 1996, p.278)。
很明显, 信号生态观点摒弃了情绪内在体验状态在个体发展和人际交往中的作用, 忽视了整合于一体的情绪诸成分的综合作用。婴儿的发展研究早已证明: 亲子之间的情绪交流是通过情绪感染而起作用的。例如,哈特菲尔德(Hatfield,1994)发现,母亲的身体颤抖会感染她抱着的婴儿产生害怕反应, 而不需要此时婴儿还不具备的复杂的认知加工。这意味着, 人际间的情绪交流是通过感情体验的互相渗透和理解而发生的。对儿童的情绪起作用的认知评价是随着他们的成长而逐渐获得。这些已被公认的研究成果, 说明了表情与体验之间密不可分的相关, 它们之间有先天的一致性。然而, 表情与体验的先天一致性, 在个体生活中, 由于人与环境和人之间的复杂关系, 二者的不一致不但是可能的, 而且是时常发生的。信号生态观点离开内在体验谈论表情可融入人格之中, 认为表情已无“真”、“伪”之分的这种解释,必然要受环境、文化差异的挑战, 也必将受实验验证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