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治疗的历史及在中国的发展
现代心理治疗最初
是以个别会谈的方式进行的,心理治疗者通过与来访者的个别接触来实施治疗,如精神分析疗法等。大约从本世纪三分之一阶段开始逐渐出现了集体心理治疗的方
式,每次接受治疗的不再是单个个人,而是一群就诊者,这就是小组治疗。这样一来,发挥治疗效应的除了治疗人员的热心和技巧以外,还加上了治疗小组这个集体
的作用。家庭治疗就是集体治疗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这里,治疗对象不是临时组织的接诊者集体,而是一个家庭。家庭治疗产生于本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曾有几
个有关家庭环境对精神分裂症之影响的大型研究。研究者为 Murray Bowen , Lyman Wynne , Gregory Batson
等,他们发现了不良家庭关系对精神分裂症的影响。这些研究对一些原本从事精神分析治疗的医生产生了影响,他们开始试行以病人的整个家庭作为心理干预的对
象,并试图通过调整家庭关系来解决个人心理问题。如美国的 Nathan Ackerman, Carl Witaker, Murray
Bowen, Don Jackson, Virginia Satir, 原西德才的 Helm Stierlin, 意大利的 Mara
Selvini-Parazzoli 等。在 50 年代,家庭研究和家庭治疗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向前发展。一般人们将 50
年代确定为家庭治疗的奠基年代。根据高登拜克的意见有五种相互独立的学科及临床发展为家庭治疗的出现提供了舞台: 1
、精神分析理论和疗法被用于更广泛的情绪问题,如触及家庭的治疗取向; 2
、系统论致力于研究构成整体的、相互关联的各部分的关系并将其知识应用在对家庭系统的观察方面; 3
、对于精神分裂症的家庭研究,如家庭成员(如母亲)在疾病形成中的作用; 4 、儿童教育及婚姻咨询两个领域的发展; 5
、对新技术如集体治疗的兴趣日益增长。在这些异源性的发展中,所谓的“第二代精神分析家”在这个阶段扮演着主要角色。由于这种治疗确能解决问题,所以很快
引起注意,经过一番试验和发展,家庭治疗终于在理论构想和治疗技术上成熟。1962年是家庭治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性质的一年。这一年“家庭治疗”
(Family therapy) 这一名称得到学术界正式确认,本专业的第一份学术刊物《家庭作用》 (Family Process)
也在这一年里创刊。尔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事实证明家庭治疗对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疾病、心身疾病、儿童青少年情绪和行为障碍以及婚姻问题都有相当疗效。
目前家庭治疗在北美、欧洲及拉丁美洲各国都颇具规模,从业人员众多,医疗业务兴旺,理论及临床研究都很活跃,围绕这一领域的专业杂志已达80多种。
中国专业人员与家庭治疗的接触始于八十年代。1987年,有四名来自中国昆明和北京的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受德国邀请前去考察德国的心理学状况。在
短暂的访问接触后,家庭治疗这样一种当时对他们来说很陌生的治疗方法,留给了他们深刻的印象。1988年德国著名精神病学家和心理治疗家 Helm
Stierlin 和 Fritz B. Simon
博士,在昆明通过“中德心理治疗讲习班”第一次将家庭治疗传入我国。在此后的十年中,德中心理治疗研究院邀请德国专家和中国有经验的心理治疗师共举行了三
期讲习班。在 1997-1999 年间德中心理治疗研究院开始了一项为期三年的跨文化培训项目,为中国培训 110 名高级心理治疗师,其中 30
名是系统式家庭治疗师。该项目采用小组封闭式培训,有资深德国专家提供督导,培训内容包括病历分析、自我体验、现场指导以及理论学习等形式进行强化教学,
经过三年的努力,学员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目前学员们正在把所学知识用于治疗实践。他们在各地还组织了工作小组,并以出版内部通讯的形式形成了交流的网络。
近年在昆明、上海还建立了配备声像摄录系统的家庭治疗专用治疗室,在昆明和汉堡建立了资料库,其中收藏了大量有关家庭治疗的文字和影像文献。 2000
春纽约 Muniuchin 家庭治疗中心的李维榕教授也在北京医科大学心理咨询和治疗培训中心开办了短期培训班,介绍了结构式家庭治疗。
作为以家庭为干预对象的治疗形式,家庭治疗本身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治疗门派,而是一个兼容并蓄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包含着若干从理论取向到治疗技术都不
尽相同的派别或模式。根据对于感情、理智和行动不同程度的强调,家庭治疗的主要流派可被分为三种类型: 1
、情感学派:如撒梯尔和威塔克。他们最为关注家庭内部交互作用中情感的敏感化、表达和解释; 2
、理智学派:如鲍文,佛拉莫,波斯左梅尼,史梯尔林。这些人推崇认知和理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3
、行动学派:如海里,帕罗阿多小组,米兰小组,明纽琴及行为治疗家。他们偏好对家庭发号施令,布置家庭作业。从具体的治疗干预方法看,有通过家庭这种集体
方式来精神分析的“精神动力学模式”;有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行为治疗的“行为模式”;有致力于向家属讲授精神病学知识的的“心理教育模式”;以信息论为指导
着眼于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心理交流与沟通的“交流模式”;有强调家庭内等级组织、家庭系统完整性以及各个子系统间各种相互依赖和联系功能的“结构式家庭治
疗”。由于这类治疗的各个流派均不同程度的受到系统论思想的影响,其中以系统家庭治疗最为典型,且它已经有成套的操作性概念和技术来体现“生物 -
心理 -
社会”医学模式和整体健康观,本章主要介绍系统式家庭治疗。综上所述,家庭治疗已经成为继精神分析、行为治疗、人本主义心理治疗之后极有影响力的四大治疗
流派之一。
第二节 系统理论对家庭模式的描述
一、系统的概念
心理治疗师所说的“系统”,是指社会系统内各个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如夫妻、家庭、邻居医患关系、小组、机构、照顾系统等;也包括由这些交流所引发的生理心理过程,如思维、情感、激素分泌或疾病。心理治疗中的“系统式”观察方法,是指从某成
员与其他成员的关系出发来解释行为,而不是由个体的内在动因来解释其行为。照此理解,并无实在的系统。所谓系统,无非是
观察者对某个现实领域的描述方式。系统式的观察方法总要把个体行为与一种具体情境和整个观察框架联系在一起。这种情境不仅对理解行为非常重要,对于评估某种干预(如心理治疗)的作用和副作用也同样重要。
理解系统要抓住系统具有的几个要素 :
循环:系统中某成员的行为既是其他成员行为的原因,也是其结果。单向的、直线性的因果描述(如“他酗酒,因为她拒绝了
他”,或反过来,“她不理他,因为他贪杯”)只是人为 地“打标点断句”而已。关键在于现象之间如何相互影响、互为条件。
交流:首先应注意交流的方式,即信息在系统内的发出者和接受者之间如何传递。在此,应把内容 (说什么)与关系( A 怎么看待 B
正好在此时恰恰把这件事单单告诉 C) 区别开来。系统网络中的循环性交流随着时间的延长形成一种反复出现的交流程式(多余信息),观察 者可以
从中找到一种模式(内容不同,但交流过程的形式却很相似),可从中归纳出一些规律(如每当孩子哭时,父亲总表现得很关切,而母亲则十分恼火;或每当母亲发火时,孩子便哭起来,父亲便去关照)。
系统 -
环境界限:强调这个要点是为了使我们能界定什么属于系统,什么不属于系统。暖气管道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公共汽车就不是一个系统。如我们把家庭看成是一个
开放的、发展的系统,是因为家庭有自己的历史,也有自己的未来,家庭具有“永存”的特性,这个系统的各个部分(家庭成员、生活场所等)是相对固定的,与外
界有明显的界限。
二、系统理论对家庭治疗的认识
最初是人类学家、生物学家和哲学家格利高里将家庭类比为一个控制系统的思想引入家庭治疗的,并从此成为家庭治疗的灵魂。如他将精神分裂症当成一个关系
现象,而非个体精神内部的病态。某个家庭成员的心理行为异常,都是为了适应家庭系统的内部规则而自然形成的和保持的。因此,要治疗个体的心理行为问题对家
庭的互动模式和规则进行干预是必要的。系统式家庭治疗理论将病人看作是家庭的一个症状,而将整个家庭系统看作是一个咨客系统。
现代系统治疗的理论来源于盛行欧美的现代学术和哲学思潮,如控制论、整体系统论、信息、通讯以及激进的构成主义理论。起初系统理论和控制论概念在精神
病学和心理治疗上的应用不过是为了扩大观察和检查的范围。此后在医疗实践中,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的系统式思想,如家庭系统内各个成员“相互作用的规则和模
式”,才不断得到检验、修改和发展。在众多自然科学理论中选择性的将系统理论引入心理治疗,进而形成系统理论模式大约经历了两个阶段。
Foerster ( 1988 )从控制论的角度将其区分为第一控制论和第二控制论 L :
第一控制论:
大约在本世纪 50 年代至 70
年代中期,系统理论首先接受了控制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许多思想,其核心问题是:系统如何保持平衡状态,又如何从病理性平衡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初期的概念是
“内稳态”,即系统的失衡可以通过内部的负反馈得到纠正,而正反馈则使系统紊乱或恶化。在对家庭的观察中,更多是注意家庭和病人的生活、交流环境的僵化或
抵抗变化的倾向。治疗的技术是,治疗师总是要站在家庭的僵化“游戏”之外,强调交流方式的“变化”,向家庭或明或暗的指出家庭功能正常和异常的状态一般是
什么样子的。
第二控制论:从 80 年代起,一种生物系统理论或生命系统理论( Maturana 和 Varela , 1987
)逐渐兴起。其核心问题是:系统自主的、自我组织的、自我生产的过程,如何能确保不受外界的影响而生存和进化。系统治疗师的观察是否能影响被观察系统,观
察本身会使被观察系统产生哪些变化?现在的结论是:家庭既是社会系统又是一个生命系统,它独立存在,与其他系统(如治疗师)虽然能够相互影响,但不能沟
通,相互关系也不可预测。由此而来的治疗观就是:生命系统总是在不断变化中,治疗师如果想影响那个家庭,只能在其自我组织过程中与之合作相伴,并促进其朝
向建设性的“自我建构”方向发展。但治疗师干预的结果事实上是难以预见、不易控制的。因为治疗师在与家庭相伴的临床过程中,通过问话、评论和非言语性交
流,自己也参与了所观察系统的“自我建构”过程。换言之,治疗师此时必然成为被观察系统的一部分,治疗师作为系统的一部分是不可能脱离系统内的相互作用,
反过来控制总体的。可见,第一控制论强调的站在系统外面,观察和影响系统的设想是站不住脚的。第二控制论的合理之处是:所谓治疗或干预,不过是治疗师作为
被观察系统的一部分与其他成员合作制造新信息或新游戏的,进而建构新系统的过程。在治疗的方案方面,有计划的干预越来越多地被故意不做计划的活跃交谈所代
替。
三、系统理论对家庭模式的描述
由于人类生活和体验的丰富多彩,我们几乎可以用无数种方式来描述并构成被观察者的“现实”。德国海德堡学派在研究家庭过程中从不同角度发展出了两种描述家庭的模式:时间组织模式和家庭的关系现实模式。
(一)时间组织概念对家庭的描述
贝特生( 1978
)将信息论的思想引入家庭治疗中。他关于信息的定义是:信息是一种造成差异的差异,即人只能把两信号之间的差异作为信息来感知。对于这个差异的感知取决于
一个恰当的时间间隔。这一时间间隔处于最大时间间隔阈值和最小时间间隔阈值之间,也就是一种中等程度的时间间隔。只有在这种恰当的时间间隔范围内,人们才
可以通过“不同时性”感知和评价一个事件。时间组织的意义并不局限在感知层面,时间还是人的经历、体验和行为的
组织者,又是他们的组织本身。对于三者的感知和评价,只有被纳入一个时间的系列,一个事件才能成为一种具有内在联系、有意义、能被理解的现象。就人和人之
间构成的生命系统及其交流而言,往往是充满矛盾的。在时间的规定下,进行交流时。可以产生下列几种矛盾或化解矛盾的交流方式。
1.
极端的异时性或非同步化时间组织:在一个系统内各种不同的交流内容或观点呈现超过最大时间间隔的差异现象,因此可以取消矛盾。该系统处于这种局面:在一段
时间内只有矛盾的一个方面被评价、被体验,因为知觉的组织、叙述的组织,由于过大的时间间隔而失去了内在的联系和整合,因此矛盾被取消。例如,在这类家庭
内部,完全相反的观点及不同的作用规则,由于出现在不同的时间段中,所以并不引起冲突,这种交流状态被称为系统的“不同时性分裂”现象。
躁狂 -
抑郁症患者的家庭就呈现这种特征。从系统内各成员的个体角度看,矛盾倾向、矛盾判断的各方面在时间上被相互分离,以至于同样可以将自己、将别人或事件体验
为矛盾消失的状态(会谈中父母和其他成员可能说“我们家有时一点争吵也没有,孩子们都很听话”),然而正是因为缺乏正常的矛盾,家庭成员反而偏离了正常
的、文化所规定的情绪或行为范围。他们在数星期或数月之内完全卷入到一种生活状态,体验的要么是最好的情绪,要么是最坏的情绪,最重要的是这种情绪体验完
全和周围世界上发生着的可怕的或美好的事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