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sychspace.com心理学空间网何为尊严?
《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申明: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在序言中阐明:
“……因残疾而歧视任何人是对人的固有尊严和价值的侵犯。”
何为尊严?
尊严指一个人固有的重要性和价值,与尊重、认同、自尊和作出选择的可能性密切相关。能够有尊严地生活取决于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包括:
- 不受暴力和虐待
- 不受歧视
- 享有自主权和自决权
- 能够融入社区生活
- 能够参与决策
“我们这些精神疾病患者面临着极大的耻辱和歧视。一旦被加上精神疾病患者的标签,我们便会遭到社会剥夺——丧失工作、丧失社会信誉并与家庭和社会隔绝。”
——Matrika Devkota,尼泊尔
许多精神疾病患者的尊严得不到尊重
- 他们经常被关入病院,与社会隔绝并遭受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 他们许多人在医院或监狱乃至社区中受到身体、性和情感方面的虐待与忽视。
- 他们经常被剥夺为自己做决定的权利。许多人一向无权就自己的精神卫生保健和治疗,希望生活的处所以及个人事务和财务作出决定。
- 他们无权获取一般卫生保健和精神卫生保健。结果是他们比一般人群更可能过早死亡。
- 他们往往被剥夺教育和就业机会。关于精神疾病的耻辱感和误解意味着他们还面临就业方面的歧视并被剥夺工作和谋生的机会。有精神疾患的儿童也经常被剥夺受教育的机会,致使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遭到边缘化并被排斥在就业机会之外。
- 他们受到禁止,不能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他们被剥夺了参与公共事务、投票或担任公职的可能性。他们没有机会参与同他们有关的各种问题,如精神卫生政策和立法或服务改革等的决策程序。此外,娱乐和文化活动通常也拒绝让精神疾病患者参加。
“你若有精神疾患,就好比一把双刃剑。你被贴上了标签。在家中你有个标签,在制度里你也被加了标签,所以不会给你多少尊严。”
——服务使用者,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