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关系与人情构念化之综述
作者: 杨中芳 / 7792次阅读 时间: 2018年7月31日
标签: 关系 面子 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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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关系人情构念化之综述心理学空间 y{D]:j/A
杨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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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7KgXL8p8y0关系与人情这两个中国人在日常人际交往中仍然天天挂在嘴边的概念,可以说从八○年代初到现在,一直是社会科学各领域中一个非常热门的研究课题。但是正由于人们整天都仍然在使用这两个概念,所以当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把它们加以界定,并予以科学的研究时,就发现是非常的艰难。这主要是因为这两个概念的应用甚广,其所代表的意义甚多。加上大家通常都是不加思索地惯用之,使得对其意义难以捉摸及掌握。因此当我在对这一领域进行文献整理的时候就发现,最大的困难是去了解研究者所用的关系及人情两词,其意所指为何。这说明,关系与人情这一研究领域急需进行比较严谨的构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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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Ps/D"CF { X0构念化是指研究者在进行学术研究时,把在外界所观察到的现象及人们日常用的概念,予以整理、厘清、固定及作某种程度的抽象化的过程。它把在所观察到的现象中至关重要的概念找出,予以界定成为构念,并将相关联的构念加以组织成为一套可以理解及解释一些现象的说法或意义系统。我认为,关系与人情这一领域己经发展到,在「百家争鸣」之后,可以加以进一步的整理及巩固的时候了。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去发展出有一个比较有系统的构念化架构,提供给后进学者作为他们进行实征研究的依凭。心理学空间N9TjLj|3eq_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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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动机下,把过去针对关系与人情所做过的构念化做了一番整理、综述及评论。主要是希望借助它们,并在它们所建立的成果之上,促使发展出较有系统的构念化及研究架构。由于篇幅限制,这里的综述是有选择性的,偏于选择对这两个概念进行某种程度的界定及对其背后运作进行解说者。有关关系及人情研究的详细综述,请参阅刘萃侠(见本书第2章)、张志学(Zhang,1998)、彭泗清(Peng,1998)等。心理学空间8{R-^;YG 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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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为〈人际关系与人际情感的构念化〉之一部分,原载于《本土心理学研究》(1999,12期,页~),原文内容较长。为配合编者的编辑理念,在此将之分割改写成三个部分,分别为本书之第1、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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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0|B;wE? \E0我这里的综述大部份是按时序及研究地区来进行的。对关系与人情两者也没有分开做综述,这主要是因为过去大部分有关这两者的论述都是一并而谈的。很难将它们分开来,而不落入重复的陷阱。心理学空间\#r2s-g|zF

6`.In n&B,hu0最早对关系进行初步构念化的是人类/社会学家费孝通(1948)。他根据早年在中国农村的调查研究,提出「差序格局」一概念。他认为中国人人际交往模式有「自我中心主义」的特色;以自己为中心,把与自己相互交往的他人按亲疏远近分为几个同心圆圈,与自己越亲近的,在与中心越贴近的小圆圈内。「差序格局」是指我们以不同的交往法则来对待属于不同圈层里的人,跟中心越接近的,对他们越好。他在这里首次把人际关系与人际交往拉在一起,提出中国人人际交往中,对不同关系的人施用不同的交往法则的「特殊主义」以及「个别主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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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氏在讨论亲疏远近是怎么分的时候,主要提出家族主义的说法,指出农村人际关系最简单的分类是将最接近自己的一圈人叫做「自家人」,其他人叫做「外人」。除了有血缘的家人及亲人,及有地缘关系之村人之外,对其他不同关系的「外人」是如何划分的,以及有什么样差别待遇,他并未详述。他仅提出了人们用「私德」,亦即「传统人伦的义务规范行为」,来对待与他们有关系的人。既然人伦中大部份是家族关系,他的「自家人」、「外人」分类,至少用之来描述中国农村社会的关系分类来说,尚属贴切。心理学空间 QRV2Z6v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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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氏在提出「差序格局」这一构念之时,同时也提到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但是这一现象却常被转述或转用其理论者忽略。那就是,各格局(例如,「自家人」、「外人」)的界限是随情境而有伸缩性的,可以任由行动者自行做解释及划分,以致有「名实分离」的现象。这一点,另一位人类学家许烺光(Hsu,1971)也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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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x)^zfq0这一现象之重要,在于它说明了「差序格局」在被运用时的两个重要特点:(1)「自家人」虽然源于以及由血缘关系来定义,但是在人们日常生活具体运用它时,这一概念己经成为一个社会心理的概念,实质上不一定再依附于原来在社会认可中的即定关系连系:任何做到「自家人」所预期做的事及所付出的情感的人,就可以是「自家人」;(2)这个概念,也不依附于个别具体个人,可以依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将同一个人划分为「自己人」或「外人」。这两点清楚地让我们看到,关系分类是社会心理的分类,是人们如何实施差别对待的基础及过程。人们在具体运用这种分类时是有场依性的,各别类别不附着在固定人的身上(杨宜音,19xx)。这一点让我们注意到,在研究这些人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概念时,对「应然」及「实然」这个层次的现象要做一定程度的区分,才能把现象看清楚。有关这一点,我会在稍后再做讨论。心理学空间dN],H3H {

Ys5h\J[;`(Q4N5U0与费氏属于同一时期的另一位人类学家胡先缙(Hu,1949),则对中国人的情感一概念进行了一个相当精辟的分析。她将中国人的情感分为两种:既定的(assumed)及真正的(real)。她认为既定的情感是在中国社会既定的人际关系,亦即人伦,中已经指引下来一定会有及一定要有的情感,也称人情──人之常情。也就是说,那是义务性的,合乎「礼」的情感。而真正的情感是发自内心的感情(为分辨这两种情感起见,我称后者为真情),对它的表达是一种自然的表露,是自愿的,是表里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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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氏指出,与他人的交往可以是出于既定人情的交换,也可以是出于真正感情的交流,当然大部份时候两者所有。但是她认为,在中国社会中人情的交换几乎是在每一个社会交往中都不可或缺的。她花了不少篇幅指出这种人情交换在中国社会的作用、运作及运用。许烺光(Hsu,1971)有关人情的论述也支持胡氏的论点,认为中国人的人际关系重视人伦的义务情感多于亲密的自发感情,而一般的人际交往又多受这种义务情感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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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胡氐倒也很冷静地指出,这两种情感均是在相互帮助的交往中产生及表达的,不同只在于出发点:一个出于应该,另一个出于愿意。胡氏这一对情感的划分,也可以说与前面费孝通在讨论「自家人」时,所提到的名实分离,有相呼应之处。心理学空间$LddByuo,u`

2Wxx y jOw8Q0我认为胡氏对人情的这一分析对关系及人情的构念化在四方面往前推了一大步:(1)人际情感这一概念首次被作为研究对象,做了概念分析;(2)把义务这一概念提到台面上来;(3)把人际交往中的情感分为两类:人情与真情;(4)把这两种人际情感关系的转换放在由应该到愿意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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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八○年代,有几个学者的论述对关系及人情的构念化做出了重大贡献。金耀基(1980)对人情的分析是比较宏观地从三个角度来探研之。一是把人情广义地视为是人之常情,即喜怒哀乐等自发的情绪;二是把人情狭义地看成是人际交往中,人们用以表示情感所交换的资源;三是把人情视为是一套交往规范法则。这套法则的重点在于一个「报」字,亦即人情的交换与交流是遵循比较严格的「一来一往」的规则。金氏对人情的这一经典的概念分析,不但澄清了人情这一概念的涵义,也提出了人情法则的雏型,因而是对人情的运作描述得最详细、整理得最全面的经典之作。同时,他也对在人情的运用中所可能出现的困境以及常见的解决办法,作了详尽的论述。这也是金氏之分析的最大贡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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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s(1982)在台湾妈祖乡【2】实地观察当地居民如何在选举中运用关系时,提出了关系基础这一概念。他认为人际关系包含关系基础及感情两个部份。他的关系基础是指两人通过一些共同点所建立的连系(有文献称之为纽带或连带)。人们会根据两人共同拥有这些连系,来考虑应该给对方多少人情及面子。感情则是类似胡先缙之真情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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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Z q] R^!M0 【2】这一妈祖乡好象并非是在澎湖岛上的马祖市。心理学空间Q6d6Z'OB/N

giN:}lNN ]JA0Jacobs所提的关系基础一概念,让我们认识到人们在考虑具体人际交往行动时,有可能并不一定是以宏观的关系分类(例如,熟人、生人)作为思考基础,反而好象是比较具体地来看,自己与对方的关系中包含多少在社会中约定俗成的、认为有给予某种人情、面子义务的连系。Jacobs虽然没有明确地指出考虑这些连系的原因,不过可想而知的是,它们与一个社会对这些连系所指引的行为规范有关。人们用之来决定应让要如何对待交往之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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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这一关系基础概念的提出,可以让我们把胡先缙所提出的义务的概念带入对具体两人关系的构念化之中。加上他的感情概念,我们可以说,Jacobs的研究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胡氏义务性及自发性感情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关系是人们用以决定要如何对待他人的依凭,而对待是指给他们什么样的情感。也就是说,我们是以关系来决定要给对方什么样的感情。心理学空间*|k:KJC#ig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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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健(1982)针对中国大陆对外开放以来,在物质短缺的经济情况下,如何运用人际关系的渠道来改善自己生活的现象,将当时大陆社会约定俗成的具体关系连系(如同乡、同学、同事等)相当详尽的列出,让我们对当时社会中所沿用的、具有可以影响他人来帮助自己的既定关系连系,有了一个较具体及全面的认识。同时,乔氏对这种工具性人际交往的实际运用及人际关系的运筹(关系学)都有详细的描绘。从中我们再次看到,在人际关系的具体运作及运用中,人们的思考可能并不是以宏观的关系分类来看两人关系,反而是把自己与对方所累积的各种既定连系加以通盘考虑。这一点,与Jacobs(1982)的观察是接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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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C&nz;VvK~0从以上的综述,我们己经看到,研究者通常是在观察一些本土概念的运用及运筹(活动或表象)中,试图去理解这些概念的意义以及其操作的法则及程序。我称这后者为运作。有如在一场篮球比赛中,运作告诉我们什么是篮球,什么是篮球场,如何比赛,如何得分,如何算犯规等。运用及运筹告诉我们如何应用这些运作来得高分;运筹是比运用更讲究前瞻性策略的运用。心理学空间};\yt @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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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日常生活所呈现的活动及现象,往往是有目的的要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因此他们是在运用及运筹一些概念。这些概念的运用及运筹是在自己的文化中,不自觉地学习而来的。对这概念之运作均不待言及。而本土心理研究者的一项工作,就是在发掘这些概念后面的运作,来理解其意义。我认为,在此有必要先将观察人们日常生活活动及现象的这三个层次的研究概念做这番区分及说明,才能让我们在下面的综述中,对论者的论述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以及对它们有一个较有系统的整理。所以对本土概念进行构念化,也主要是指对这些概念运作的发掘、澄清及整理而言。心理学空间$fjDjw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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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让我们继续对过去针对关系及人情这两个本土概念所做构念化的综述。心理学空间 \^v)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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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国(1985;1988)依据社会交换理论提出人际交往的「人情与面子」的模式,来解释中国人的「权力游戏」,这里权力是指「双方以其意志(用人情及面子为工具)加诸于对方使其改变态度、动机、或行为的力量」(1985,127页)。从这一概念的定义来看,他的「权力游戏」是指交往双方支配对方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角力,因此他的模式所涉及的是关系、人情、面子等本土概念的「运用」,而非「运作」。不过在其对运用的讨论中,他也对关系及人情作了详尽的概念分析,成为第一个比较有系统地来对这两个关系进行构念化的社会心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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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社会交换的理论出发,认为中国人在进行资源交换时,其基本历程之文化特点,在于「关系判断」是主要考量。他将人际关系分类为三种:情感性、工具性、及混合性。他提出人们会依对方所归属的类别,而以不同的法则与之交往。心理学空间/t*i b3]y W;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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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黄氏的论述中,他对这三种关系的界定及所用的交往法则都有较清楚的交代。情感关系是一种长久稳定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家庭成员、密友、朋侪团体等原级团体成员。交往法则是以「需求」为主,交往目的是以满足双方之关爱、温情、安全感、归属感等情感方面的需要为主。与这些人交往,「少有顾忌存在,能够表现出多的真诚行为;成员与成员之间也很少玩『人情』或『面子』的权力游戏」(1985,131页)。心理学空间(qv7A^%}!z@k:Mmr

a&Ae:G3@5l0至于工具关系,黄氏指出是一种不稳定的关系,主要是指店员与顾客、公车司机与乘客、护士与门诊病人之关系。这类关系之交往双方主要是想从对方那里获得各自所希望得到的某些资源,关系的维持是获取各自所需的手段,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因此交往规则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童叟无欺」、「多劳多获」的公平法则。心理学空间)N {H o-yH0J

R%A%_3t2o;Zi0黄氏认为混合性关系双方的交往是最需运用「人情」、「面子」。人情是强调「在差序性结构的社会关系内维持人际和谐及社会秩序的重要性」(1988,9页)。在混合性关系中,「交往双方彼此认识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情感关系,但其情感关系不像原级团体那样,深厚到可以随意表现出真诚行为」(1988,17页),主要包括亲戚、师生、同学、同事、同乡等不同角色关系。这类关系之特色是包括在一个人的混合性关系中的人大多彼此相熟,构成一个关系网。人际交往的特色是「特殊化」、「个别化」的,亦即针对与特殊个人的关系而给与特殊待遇。交往法则是「人情法则」,是普遍性「均等法则」之中国版本。人情法则是指:(1)需要时予以同情、体谅、帮助;(2)平时以馈赠礼物、相互问候、拜访以维持良好关系;(3)按均等法则分配资源;(4)受恩、受情须回报。黄氏指出,在谙悉这些人情法则之后,交往双方可相互运用及运筹这些法则来使对方做自己想要他们做的事,这就是「权力游戏」的开始。心理学空间|)egpq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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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氏对关系所做构念化的优点是比较完整、精致地交待了什么是「差序格局」。把三种关系界定得比较具体,对三种不同的交往法则也交代妥贴。然而,黄氏的模式基本上并未跳出费孝通的构念化模式,把重心仍然放在连系关系分类与交往型式之上,而非对关系或交往本身及其运作进行探讨。只不过,黄氏用了对关系「运用」本身的分类,来做为关系的分类。也就是说,黄氏所指的关系分类是描述及总结了人们在实际交往中运用关系时,所显现的几种典型。有的以考虑情感为主,表达方式是以提供对方之所需为主;有的则以考虑功利为主,交往方式是以互利为原则。这种分类就好象是说「自家人」就是那些与自己不分彼此的人一样;这与用另外一些标准,如血亲或住在同一个村子里的人,来定义之,完全是两回事。有关这一类关系模式,有几个构念上的缺陷,现借对黄氏理论的评述提出来讨论。这里要特别指出,这些问题并非只针对他的理论而言的。心理学空间5M6d v@3B HT

E6N"K,|&Yd9L0第一,他将人际交往看为是一种广义的资源交换,并把资源交换分为三类,认为人们将与他们交往的人分为三种,分别在交往中施用三种不同的交换法则。这样的一种用个体对其所有人际关系所作的整体分类来构念化关系,本身是否贴切地描述了人们在交往中,做出要如何对待对方时,所必经的基本历程,我在前面综述Jacobs及乔健的研究时己经提出置拟。下面再就其三个分类本身的适当性做一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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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s"b9P0W0黄氏的这三种资源交换或人际关系的分类,主要是在两个交往维度上来分类的:情感交流及工具交换。黄氏自己指出即使是在情感性的关系中也有工具交换成份,而在工具性关系中也有感情交流成份,不同只在于比重而已。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他的「人情法则」照理应该是「需求法则」与「公平法则」中间的,或混用的一种法则,不应是一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均等法则。心理学空间-xq5q(z)Vw?)U)Jp

Bd`+LEH'h3q2GM0第二,由黄氏在其模式中只将关系分为三类而不是四类,推知他认为此两个维度是相互排斥的,亦即一个高另一个必定低,不可能同时高或同时低的。这一假设是否合理早已有人置疑(杨宜音,1993)。不过,更重要的是,这一问题也让我们进一步要问:为什么这三类人际关系会与三种性质不同的交往法则连在一起?黄氏人工地把人际关系分为三类,是否与想要与从西方文献中所提取的那三个法则配合有关?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黄氏是以西方主流理论之资源交换法则为其发展本土模式的研究策略。心理学空间KQc)rL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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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从这一策略所受的枷锁中释放出来,我们的构念空间就会加大很多。例如,为什么我们不把人际关系看成是包括两个层面(或成份、或维度)的交往:工具及感情层面。而这两个层面各有其自身的、但又相连贯的,而非性质不同的交往法则?在这样一个人际交往构念化之下来看人际关系分类,研究者不但可依其自己的理论,愿意将之截成(或分成)几类都可以,而且人际交往法则也只有量的不同,而无质的不同。这一建议的构念化的另一个好处是它容许人际关系由一个分类进入另一个分类。这一点将在下面第四点中再讨论。心理学空间 D8z1Y]2qYak

oD3y(}ym^0Z0第三,在仔细研究了黄氏的模式之后,会发现他所谓的工具性关系,实与Fiske(1991)的四个分类中的「市场定价」类别相似,并不类似于一般人们常用的「对等互惠」的工具性关系类别。与包括在这类里的人交往,其实是只有交往,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关系存在。反而,他的混合性关系比较接近Fiske的「对等互惠」类别,是除了家人之外,包括我们一般接触的所有有实质意义关系的他人。心理学空间)?ki-`t

/aZ2n.[ AP^5l(s^ z0所以,他的三个类别其实就是杨国枢(1993)所提出的「家人」、「熟人」与「陌生人」的分类(见下面的综述)。更严格的说起来,就有实质性质的关系来看,他的分类也就只有两大类:「家人」与「相交往的其他人」,这与费孝通的「自家人」与「外人」相呼应。而在与这「混合性」一类别的人交往中,黄氏认为人们除了满足彼此的需求之外,也要有情感的交流。而这种情感交流既使不是为了满足感情的需求,也是为了维系长久的工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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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如果我们反过来仔细察看家人关系也会发现,即使在情感交流的关系中,相互满足物质上的需要也是相当重要的部份。例如,父母通常是在照顾子女衣食需要中,表现其情感。而有的父母除了给予子女充足的衣食之时,可以完全没有感情的成份,使子女体会不到一点爱的感情。所以说,把父母与子女关系划为是纯情感性的,认为是少有工具性交换的成份,好象也很难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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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L.Dp;p:h-||~j#S0基于以上论述,人们对他们所交往的人的关系分类,只不过是在所谓工具性或情感性这两个交往法则上有不同的加权而己。也就是说,人际关系就是用一个两维度的人际交往法则来分类的。并不是反过来,因不同的关系类别而施用不同的交往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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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A9G8EbJ0因此,也许,我们在对人际关系做构念化时,可以先将关系分类这一的问题搁置,并把人际关系与人际交往当成两个更根本概念来看。同时还要将它们先分开来看,才能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将所有人际交往都看成是有工具及感情交往两个层面,而工具层面的,也不要只看成是与他人进行自利的交换,而看成是为了要完成一次交往双方所必须做的角色义务。而感情层面则是指自然油生的真情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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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所有具体两人关系均可看成是双方在这两个层面交往的结果状况。然后再视人们的关系分类是对这个结果所做的某种简化及区辨。如此,两人关系本身并不决定交往法则,而是这两层次交往的结果状况;用工具或情感做关系类别只是反映双方交往在哪一层面比较有成效而已,是人际交往型式的总结。有关这一论点,我将在下面综合评述用关系分类来构念化人际关系之困境时,再提出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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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人际关系分类的研究,如果又不能提供由一类进化或退化到另一类的可能性及可能途径,那么就忽略了人际关系发展的问题。黄氏固然曾指出工具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晋升为混合性关系,但他却没有指出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这样做。更何况,他认为混合性关系难进入情感性关系。那么,他的情感性关系类别中的密友、朋济团体成员等非血缘关系的成员又是如何进入到这个「原级团体」之中的呢?这一点,林端(1992)也曾撰文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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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在讨论第二点时已经提过,如果我们能将人际交往法则在构念上与人际关系分类分开来,像Roloff(1987)那样把它看成是在几个维度(例如,回报内容之同质性、回报时间之长短、回报数量之对等性等)上有不同的一个组合,那么黄氏所谓的「需求法则」、「公平法则」、与「人情法则」可以同视为是在这些交往维度上的组合,那么有关相互转换的问题既可迎刃而解了。这样,应可帮助我们进一步构念化人际关系的发展这一问题。心理学空间(x-Es&A"v+Yf

tZb5S3lM@"Y%K oG d0第五,在他的「权力游戏」运用模式中,没有考虑到角色义务与期望所可能扮演之角色的问题,也就是「应然」与「实然」之差别的问题。例如,我们与父母的关系,虽然在「应然」的层次看是属于情感性关系,但是在「实然」的层次,当个人道德修养尚未完善,未能把「孝行」与「孝感」完全合一之前,有时两者会并不很一致,甚至有时在遵行孝行时诸多抱怨、毫无感情可言。但是彼此仍然会为了尽义务,而做双方认为自己应该为对方做的事。有的人甚至当感觉父母并不爱自己时,会排斥这种感觉,认为天下哪有不爱自己子女的父母。所以我们在构念化人际关系时,最好把「应然」与「实然」分开,亲人的关系虽然应属于情感性关系,恐怕在实际人际交往中,即使是同样的「孝行」也要将之,像胡先缙那样,分为是出于既定义务的或是出于真正感情的两种。在这一点上,黄氏的构念化反而要比费孝通的退后了一步。心理学空间n1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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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国的理论在八○年末推出之后,到九○年初,有陈介玄(1990)及陈介玄、高承恕(1991)根据对台湾中小企业的人际关系运用的观察所做的研究。他们曾提出「情感与利益加权关系」这一模式。将关系大致分为情感取向利益关系,与利益取向情感关系两种。并指出「所谓中国人的关系,乃在于将不可计算的东西和最可计算的东西同时整合在一起,并在概念内涵上以加权的观念描绘出整合的过程」(第241页)。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陈、高二氏所述的模式,也如黄光国的论述一样,是对关系「运用」的总。提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基本上是出于满足利己需求的功利考量及满足社会需求的情感考量之结果。心理学空间 TKp7`H!uMM

s%o9BkH%p0他们的模式也可视为是将黄光国之模式中的混合性关系(包括非家人的伙伴同事关系)得以延伸为两种(或其三种关系分类被综合成两种)。如前面我所指出的,如果我们将黄氏之关系分类用工具及情感这两交往成份来看,那么陈氏之人际关系构念化中的两个加权的成份也正是同样的内容。甚者,陈氏这两个组合关系正是黄氏混合性关系的二分,使黄氏的模式更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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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iBu_;y0除了前面在谈到费孝通、黄光国构念化的缺陷也在这里看到之外,另一值得商榷的一点是,陈、高氏认为情感成份是不可计算的,而利益成份是可计算的。我认为,情感虽然不一定能精密计算,但也绝不是没有计算,只是没有利益计算得那么清楚罢了。中国人「人情」这个概念就是把不可计算的,来做某种型式及程度的计算的文化设计(见本书第14章)。心理学空间d0i)m#n'v[8Y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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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介玄等人的模式让我们看到人际关系可以是几个组合成份之加权结果。开拓了我们对人际关系构念化的空间。陈氏研究所得之两种关系,配合黄氏的两种交往成份模式,正好说明,也许我们应该可以把任何两人关系都看成是包含两种交往成份的概念。其中之一是工具成份,由双方共同来满足交往目的(例如,请客联络感情)的工具交换中取得;另一是感情成份,由双方真正感情交流中产生的感情成份。心理学空间vu3t!J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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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介玄等人提出他们的理论之同时,也有何友晖(Ho,1991;1993)及杨国枢(1993)提出关系取向的论述。其中杨氏在其论述中比较详尽地论及一套有关中国人人际关系之特点的看法。何氏则直到九○代末才再提出「关系主导」(relationship dominance)的概念,认为中国人是把人际交往中对社会角色义务的考虑放在对个人喜好及情境需要的考虑之上(Ho,1998)。他列举了14类的人际关系,并认为我们可以按各文化对这些不同类关系的重视程度来将亚洲甚至世界上的其他文化加以分类及了解。他的14项分类可以说是人类学及社会学分类之一个大集合,包括血缘、地缘、国藉、政党、强占、社会分层、工作、社会机构(学校,教会)连系、职业角色(师生、医生/病人)、伙伴等。他显然将关系完全构念化为角色关系,但对这些类别之关系到底内含着什么样不同的角色义务,以致有将它们在构念上分开来的必要这一点,则语焉不详。不过,他想用关系为依凭来进行全球性跨文化研究的构想还是很有启发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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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_ lvJ,EPG+l$N7sTo0杨国枢则在其有关中国人之社会取向的讨论中,提出关系取向这一子概念。在论述这一子概念时,杨氏认为中国人关系取向有五大特点:(1)关系形式化:角色关系的规范决定双方的交往行为;(2)关系回报性:交往的期望以回报为目的;(3)关系和谐性:人际交往以和谐相处为最终目标;(4)关系宿命观:用缘、命等概念来化解冲突;(5)关系决定论:与他人交往以与此人的关系为行为法则。在讨论关系决定论时,他进一步阐述了人们常用的人际关系类别:家人、熟人、生人。他并就这三种关系,在对待原则(高/低回报期望)、对待方式(特殊/普遍主义性),互依型态(无/有条件),互动效果及因应方式等方面,分别详细列成一个表(杨国枢,1993,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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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Vo)G0杨氏的这一论述基本上与黄光国(1985;1988)的模式差不多,不过他所提出的关系形式化一点,强调了角色义务在人际交往的重要性,突破黄氏的架构。只可惜,他并没有进一步在这一点上着墨,只是重复地,或可说有些矛盾地,提出了另一关系决定论的特点。不知他的角色关系与关系决定论里的关系这两个构念到底是不是相同。如果相同则是重复,如果不同则两特点相互矛盾,除我们把角色关系看成是关系决定论里的关系的一部分。据我的猜测,他认为人际交往是由关系来决定,但是,主导关系的,主要是角色义务这一成份。因此,我认为可以把他的这两点合并为一点。心理学空间 pXKNF|

O*rYl!|0杨氏的关系构念化仍是依循费孝通的模式,以人们的整体人际关系分类为研究人们处理人际交往活动的基础。他的「家人」大致相对于黄氏之情感性关系,「熟人」相对于混合关系,「生人」相对于工具性关系。只不过他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分辨家人、熟人,及生人后面的依据为何而已。他认为对待家人用低回报,特殊主义方式及无条件互依型态的交往模式。这些基本上可以看成是「需求法则」。他所述之对待另两种关系的法则,也大致各别与「人情法则」及「多劳多获」的公平法则相似。所以,他的分类可以说也是以交往中所显现的型式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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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qi pnw%AW SC0由费孝通、黄光国,以至杨国枢的关系构念化,一脉相承地都是以关系分类为基础,并以连接关系分类与交往型式或对待方式为主题。大家所得到的结果也极为相似,但也同样的不够具体。这一类的研究其价值在于,从对不同关系分类的人所施用的不同交往对待中,让我们意识到人际交往的基本层面:工具及感情,以及交往法则中所可能包含的内容。不过,作为对人际关系的基础研究,我认为用关系分类来研究人际关系本身及其运作,已经到了它的尽头,无法再有更进一步的突破。心理学空间"J;jC{-IU7zz @$x&?&@

.~A~X Kb;z;EX$nA0理由是,前面我已经提过,这一对人际关系的构念化之困境,在于它把人们的关系分类与实质的人际关系以及关系在人际交往的运用混为一谈。这一用关系分类来构念化人际关系的构想中,本来隐含着,具体两人关系是由两人所属关系类别来界定。研究者希望,用人际关系的分类来看人们在实际交往中,会以两人所属的关系类别来决定什么方式来对待对方。这样,一当决定了两人关系的类别,要如何对待对方即成为是不言而喻的了。然而,从黄、杨等氏的构念化中,却得出关系分类是由交往类型之不同来界定的,大家均以交往法则来作为分类基础或来界定关系类别了!那么,我们下面还能再研究什么呢?接下去,任何研究都成了自己研究自己,那就好象要做研究说明绿色的东西是绿色的一样,没有什么意义。心理学空间d }M)I KLRt+Y^

V:yAK,\!m+Aw\.g |0我认为我们要不就必须舍弃以交往类型为基准,来定义关系;改用其他角度、维度或基准来构念化之,并对之做出分类,才再去研究这种关系分类如何在人际交往中,决定了交往行动或类型。不然,就得放弃研究这两者的关系,直接用交往类型来做关系分类,亦即关系分类就是交往类型。但是,不能再用之去定义关系了,而要将之视为是人与人交往时,人们运用关系的一种途径。也就是说,人际分类只是人们用以来帮助决定,在具体人际交往时要如何对待另一人的准则之一,并非唯一的准则。根据前面的综述,我们己经看到,人们在考虑在一次交往场合中,要如何对待另一个人关系时,并不一定会以事前想好的关系分类来做为依据。这可以说明,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具体关系,还可能用其他角度及内容来捕捉。因此有必要将关系分类与两人之具体关系分开来看。我认为采取后一构念化是比较可行的,可以与他们对关系构念化的论述相互融合。心理学空间ttEjx_.`B

0K7Hvn.dKr0总结以上的评述,我认为在探讨人际关系的构念化时,有必要在概念上,把它与人际交往分开,再把两者的相互影响关系勾划出来。亦即,把人际关系视为是影向两人交往的前因之一(决定要如何在某一场合中,要如何对待对方),以及是两人交往的结果(能把交往的重点捕捉),而不是把它们等同。心理学空间L!@2wu-P^-e8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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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新的构念化中,再把关系分类用,两人交往中,在工具交换及情感交流这两个成份之后果(成绩)来界定之。而这种分类可以是人们在下一次交往中,人们在应然或社会认可(简称既定)的层次上,寻求彼此要如何相待之指引时,所选用的指标之一。这样一来,人际关系就可以通过把对方划归为一个像「自己人」的类别这一途径,反过来影响具体的人际交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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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WGfC zD'@0不过,在这一构念化中,关系分类并非唯一的思考途径或唯一的考虑因素。我们唯有通过这样的构想,把人际关系与人际交往分开来,把它们俩的相互影响关系勾划清楚,才能留有空间让交往经验本身以及交往之后的结果可以影响两人关系状况及分类的改变(进展或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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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u@:C#IZ0p0这样的一个构念化也可以让我们照顾到我前面所指出的,一些有关现有关系分类构念化的缺点:(1)在任何人际关系的交往中都有工具交换及情感交流两个层次的活动,并不是只有某一类的关系交往才有某一种的交换或交流;(2)工具交换与情感交流所导循的交往法则虽不尽相同,但是是可以转换的;(3)不同场合的交往,工具交换与情感交流的比重可能不同,但是这个比重并不影响这两层交往之结果。任何一种比重的交往场合中,工具交换可能失败或成功,情感交流亦然。所以任何一类的两人关系,在经过下一次任何一种场合的交往之后,都可能产生不同的工具交换或感情交流结果,而构成新的两人关系状况。而且,这一新状况,甚至可以改变与一个交往对象原有的关系分类(例如,由「普通朋友」变为「好朋友」。心理学空间xo7|"A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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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氏提出其理论的同时,朱瑞玲(1993)则在对人情的构念化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在其有关中国人的慈善观的构念化论述中,她把慈善看为是对陌生人(非亲非故)出于同情的施助行为,并把同情放在一个较大的「关系/人情」构念化架构中来看。她认为人情广义地指人之情感,它是依关系之不同而有性质上的不同。朱氏先把关系视为是两个维度的构念。这两个维度,一是感情的强度,另一是角色义务的清晰度。依据她所提出的这一关系架构,朱氏把人之各种情感放置于其中来加以理解。她认为像亲情是一种正向感情强,角色义务(孝悌)清楚的情;友情则是一种正向感情强,但是角色义务(友爱)比较不清楚的情。不过,在她对人际情感作了如此精采的分析之后,可惜的是她在寻求具体的交往法则时,却又回到黄光国的模式,认为对待有这两种情的人是用「需求法则」。至于共事之情,她认为是中性感情强度,但角色义务(信义)清楚之情;相互以「互惠」原则待之。同情,亦即是慈善行为背后之情,则是一感情性弱,角色义务(慈善)模糊的情,交往法则是公平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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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氏这一有关人情的模式,将胡先缙的既定情感类别进一步进行构念化是一大突破。她把几种人际关系(亲人、朋友、同事、及陌生人)的既定情感用关系之情感强度及所涉及行为规范之清楚度来看。这一构念化超越了胡先缙原来的架构,给我们一个更深入理解人情的空间,让我们去探讨屡行每一种既定关系的情感行为义务是什么,以及屡行这些义务的强度或压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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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v,jv$@:oq9}0更重要的是,她的论述让我们看到了关系与人情之间关系的另一面。那就是,关系是人们给与交往对方情感的依凭。交往中,重要的部分是情感的表达。过去的构念化总是认为,情感是表达两人关系的工具。交往中,重要的部分是关系的维持。很可惜,朱氏并没有在这样一个崭新的构念化基础上,接续去发展为什么人际交往中,情感表达是法则,并去探讨表达情感的各种途径,反而又跳回去用「需求法则」、「互惠法则」、及「公平法则」来讨论交往法则,但又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解释为什么某一种情会用某一种法则。例如,为什么慈善行为背后之同情会是以公平法则来交往的?这似乎有悖我们平时认为慈善是一种「不求回报」之助人行为的想法。这些法则到底是内涵于各种人情的规范行为之下的吗?还是像费、黄、杨氏的理论那样,被看成是关系分类的基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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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x-C_(A0朱氏的这一对关系及人情的构念化,虽然只提了四种既定关系的情感义务之分析,但是我们没有理由不可以将之延伸至其他在中国社会中叫得出名堂来的所有其他既定连系,不管这些连系是先赋的、人伦的、还是后来约定成俗的。也不管它们是通过社会既定的连系拉连起来的,还是通过交往经验建立起来的。正是朱氏以关系来对情感所做的构念化,促使我们注意到我们在考虑如何对待另一个人时,往往是在考虑要给对方多少情感的大框架下,来思量自己与对方过去交往的各种连系之后,然然再决定要屡行什么样的情感义务。因此,在我们对关系的构念化中似乎有必要包括一关系基础的成份。这样一来,我们可以避开用关系分类及「需求法则」、「互惠法则」、及「公平法则」来构念化人际交往的巢臼,而用两人关系中包含有多少种既定关系的连系,亦即Jacobs的关系基础,及这些既定关系系所内涵的情感义务及其必要履行的强度,来构念化两人之关系及情感。心理学空间i E _9JF

1t sG.\7HrBFg0朱瑞玲(1993)除了建构上述这一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情感运作架构之外,她也提出了,在人际交往中,情感这一概念的运用。她认为可分为表达性及功利性两种类型。表达性的情感是指一种自动自发向另一人表露的情感,而功利性情感则是指迫使对方回报给自己更多好处时,所事先给予对方的情感。亦即为换取自己想要的目的,而给与对方的情感。这后一种情感交换,正是早前讨论费孝通(1948)及金耀基(1980)等时所提及的人情运用。朱氏的论点,也与陈介玄等的研究结果相类似,而在余伯泉(1993)的一项有关台湾地区企业组织中之人情运用的个案研究中,也得到初步的支持。心理学空间2IW4L/?2Z1c;G

o%H5}-l2NXjn&ov0在九○年初期之前,由于外界与大陆学者之交流并不深入,对他们所做的有关人际关系、人际交往及人情的研究并不熟悉。在此时之后,由于交流增加及大陆留学生以英文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日多,才让我们有机会认识他们的研究成果,但仍然不很熟悉。在此我所作的综述只得依赖刘萃侠(1997)针对1988年以后所作有关人际关系及人际交往的学术论文之综述,来进行一个简单而且具有选择性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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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8K5g g-jeZ0刘氏在其文中综合讨论了大陆学者对人际关系这一名词所作的概念分析,有在此加以重述的必要。这主要是因为在台湾的文献中,大部份学者对关系一词不加以直接定义,大多是视其为想当然而,只能从研究者的分析中去推测其定义。也正因此,在其论述中经常产生概念混淆的现象。如果我们能像大陆学那样,先定义再分析及研究,我想我们的构念化可能会更明确一些,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论及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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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将有关定义的分析分为两方面:内涵定义及外延分类分析定义。对于内涵定义的论述大致可分为四类:(1)最普遍的一个定义是认为人际关系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2)将人际关系与人际感情联系起来,认为人际关系是人们为了要满足精神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心理关系或感情关系;(3)把人际关系看成是包含两个成份:个体与他人的心理距离和行为倾向;(4)把人际关系看成是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生活中的交往状态。这个状态既指在交往过程中思想、感情、及行为的动态交流,也指人与人之间感情的凝结。心理学空间"c*HdH+]h5K;M['g

HVY1{%L0从以上的这几类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第(1)类的定义可以说是什么也没说;第(2)类将人际关系等同于人际感情;第(3)类定义中的心理距离当然可以包括感情之外的其他心理元素,所以定义比较广。而且加入行为倾向的这一成份,强调了人际关系是人际交往之依凭这一观点。最后,第(4)类虽然正确地强调了人际交往是人际关系的结果,但是有把人际关系与人际交往本身的活动混淆的倾向。正如我在前面已经指出,我们可以说人际关系与人际交往会相互影响,但两者在定义中不可相互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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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定义似乎都包括了一些人际关系之重点,但又都不全面。反而,刘氏自己综录社会科学大辞典之类书籍中的定义比较全面:「人际关系是社会实践(交往,本文作者注)中形成的个体对于其他个体的一种心理倾向及其相应的行为。它反映了在相互交流中物质及精神需要能否得到满足的心理状态」。在这一定义中,强调了人际关系是人际交往实际(践)的结果,并指出其包括两个面相,及由两个成份的状态构成:物质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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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S5n4@1HZ0有关人际关系的外延意义的分析,有许多大陆学者曾对之进行分类研究。心理学空间e3\v8}6?vU'f P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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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萃侠之综述,可以有以下几大类的分类:心理学空间+A$JDNga8J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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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按社会既定之连系:血缘、姻缘、地缘、业缘等;
  2. 按交往态度倾向:对抗性、合作性;
  3. 按关系产生之交往内容性质:生产、经济、政治、法律、道德、宗教; 4. 按生活领域:家庭、职业、社会公共生活;
  4. 按社会角色之连系:亲子、夫妻、朋友、师生等;
  5. 按感情发展:好感、共感、同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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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L\O&}l3l7|G0由以上之各种分类可以看出其分类标准的抽象层次很不相同。因此可以再粗分为三大类:(1)按社会既定之连系分的,包括具体角色连系;(2)按感情性质及发展分的,包括正向亲和性及负面对抗性态度及行为倾向;(3)按交往内容或场合性质分的。这些分类底下最深层的意义似乎也是以相处之道,亦即交往规范及法则为分类基准的。只不过有些分类,这一基准比较清楚,例如亲子、夫妻等;有些则不太清楚,例如经济、政治等。无论如何,除了感情的分类之外,其他几乎都是社会既定的,因此其交往规则也是大家共识共用的。心理学空间H Y)J C3}T.n;P!}$v

2[f G Y$?;t"j,a%\*d#E0有趣的是,对交往内容或场合性质之分类一项是其他地区研究所不常见的。它给我们的启示是,也许不同的交往场合(或区域)有其自身的交往成规必须首先遵循,然后才谈得上与交往对象之间的个别关系。亦即,我们最好不要忘记,人们在思考要如何对待相交往的对方时,不是只凭空考虑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做出决定,他们还是必须在交往场合的处境中来决定的。不但,有些决定是不管在与任何人交往时都必须做的。而且,正如前面费孝通所指出的,两人关系的确定与评估,也是在与其特定的交往场合内进行的。这一点是我们在对关系及情感进行构念化时,一定要注意的。心理学空间&T/s0W^&]4M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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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就大陆新近提出的几个比较有系统的构念化做一个简述。心理学空间}%xmv`y

wl\'u"t0w\ W"_0翟学伟(1993)提出了一个人际关系的构念化及模式。他的模式是把中国人的关系视为是由人伦、人情,及人缘这三个概念组成的社会建构。「一般来说,人情是其核心,它表现了传统中国人以亲亲(家)为基本的心理和行为模式。人伦是这一基本模式的制度化,它为这一样式提供一套原则和规范,使人们在社会互动中遵守一定的程序,而人缘是对这一模式的设定,它将人与人的一切关系都限定在一种表示最终本原而无须进一步探究的总体框架之中。由此,情为人际行为提供是什么,伦为人际行为提供怎么做,缘为人际行为提供了为什么,从而构成一个包容价值预设、心理、和规范的系统」(第248、249页)。他的模式从一个较高的抽象层次简单扼要地勾划出中国人人际交往的意义系统,是一「一针见血」的灼见。从翟氏这一架构中,我们能够得到的启示是在人际关系的构念化中,情感是最重要的元素,而既定关系(人伦)中所预设之规范行为,其出发点是用之来表达对另一个人的天赋之情。要表达人际关系中之不同情感必须去做那些规范行为,而那些规范行为之是否显现又被用来作为决定关系之双方是否具有应有的情感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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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IgV:at+H`5b0石秀印(1993)依据十个人际交往的两极特性维度(谦让争取,顾人/顾己,爱人/整人,救助/冷漠,服务/懈怠,热情/冷淡,真情/功利,自愿/被动,保人/自保,合作/自顾)将个人会如何对待他人分为两种取向:「指向他人」和「指向自己」。他又提出,有三个个人因素(需要、感情、及价值观)影响了人们采取这两种取向的一种。同时,也论及怎么样的交往模式才能引发「指向他人」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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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提出了一个人际交往由功利互换、感情互换向真心互换方向渐进的关系进展模式。并把这三种互换所包含的交往法则做了粗略的说明。石氏此一模式几乎完全是根据大陆企业组织的实际运用情况提炼而成,具有相当高的本土性。虽然它有不少不明确的地方,也有重复及矛盾之处,需要进一步修改及完善,但是他的模式由于完全不用人际关系的类别来讨论人际交往中的相处之道,而用一些个体本身的人格特性来探研之,是一非常新颖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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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模式的另一个特点,是他提到了人际交往的进展,这是过去少有人单独提及的。不过,他的将人际交往阶段分为三步骤,并指出这三步骤的交往型式之建立是通过不断地互动发展出来的,则暗含相对于这三种交往型式有三种人际关系类别与之对应。他之以「真心互换」来代表最深层次的交往关系,则与胡先缙(Hu,1949)的真情交流及黄光国(1985;1988)的「真诚行为」相呼应。同时,从他所提出的十种两极心理/行为向度,我们也可以窥视到交往关系得以进展的要素:体谅、顾及、合作、帮助、自愿及真诚。心理学空间'A:Sv?D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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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杰(1996)在其博士论文研究中,对关系也进行了构念化。在他在浙江越村所进行的,有关「关系资源」实地研究中,将关系看成是具有三个维度的构念:伦理、情感及利益。而关系本身则体现了三个层面的意义:价值、规范及行为。他的研究是把关系当成是一种达到个人目的的资源,他解释道:「将关系作为资源以帮助获得自己的利益,是有着一定的文化合理性的。当然,这要受一定的规范制约」(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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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的此一观点,相当具有代表性地反映了九○年以后,在大陆所进行的各种实地研究的基本取向及特点。也就是说,这些研究通常把关系放在括弧中来用,特指相互利用的工具型关系。例如,孙立平(1996)在他论述关系的论文中,把我们在这里所用的人际关系的内容称为「社会关系」,而把「关系」两字放在括弧中,看成是一种具有特殊主义及工具性质的社会关系。有别于具有普遍主义及表达情感型的「同志」社会关系,以及具有特殊主义及表达情感型的「朋友」社会关系。又如,杨美慧(M. M. H. Yang,1994)在她对大陆城乡的送礼经济行为所进行的研究中,是如下来解释「关系」一词的:「当被用来指涉两个人的关系时,它可以用于指涉夫妻、亲人或朋友,也可以指涉社会连系,亦即一种内含着(而非摆明的)以互惠互利为基础的两人关系。一当两人建立了这样的关系,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一个人情,不过这一要求暗含的条件是,将来某时他必须向对方回报这一人情债」(第1、2页)。心理学空间1}|4Ji`!~3U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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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实地研究所以以这一类的关系为研究重点,可能反映了大陆改革开放之后,个人容许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却因保障公平竞争的社会及法律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因此使得这种功利性的关系运用成为最佳的谋利途径的现象。Xin和Pearce(1996)曾就这一假设进行了实征验证,发现中小型的企业在大陆现阶段的制度改革之中由于处于劣势,因此最需要靠这种个人特殊的工具关系来争取自身的利益。这些研究再次说明,人们生活的大环境,也影响了一般人,甚至研究者,对传统概念的重新再定义、诠释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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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有关这一类的研究中,也有能比较全面来探讨关系及人情的论着。例如,阎云翔(Yan,1996a;1996b)在黑龙江一农村实地观察村民的送礼行为,从中发现送礼行为与人情、关系及关系网的建立及维系之密切关系。他将送礼行为及往来看为是一种人际交往,它有表达情感型的及工具型的两种。并将村民由送礼行为所展现之个人关系网分成围绕着自己的三个圈,代表三类人际关系区域:核心区、可靠区及效率区。他指出个人与在核心区的人交换最多礼物,可靠区次之,效率区再次之。有时也有涉及整个村子的送礼活动,但不多。这些村内的送礼活动,所送之礼大多是表达情感用的,工具性送礼多是在与村子之外的人的交往中进行。在村子内部,工具型的送礼被认为是不必要的。閰氏指出,这三区的划分是以「可靠性」为基准的,人们的可靠区与效率区的界限比较具有弹性,落在其中的人可以相互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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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氏虽然认为大部分村民之送礼活动都是情感表达型的,但是他也体验到村民口中的人情却是一个相当复杂及难以捉摸的概念。他结论人情的法则可以说是一套道德规范来指导村民的送礼行为。他更详细地讨论了此村的这一套送礼的人情规范,是其他论述中不多见的,对人际交往之构念化非常有启发作用:(1)村民的交往必须是有来有往的有互报性;(2)所给予的人情(礼物)不得违反村中的地位排列;(3)必须注意两人过去的交往经验;(4)比较洽当的回礼方式是比收的礼的份量再加上一点,以示这回礼不只是一种人情债的偿还。心理学空间G3T] vm: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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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阎氏对人情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1)送体作为一种人情,虽然说是表达情感的,但是其意义却与感情自发及自由的表露风马牛不相及,它几乎是一种道德的义务每个村民必须尽的;(2)表达这种人情的规范性是很强的,每一个礼物所代表的象征性(情感)意义也是相当准确的;(3)两人在社区里的社会地位及角色,影响人情表达的多寡;(4)过往的交往经验,亦即累叠的关系,影响了下一次送人情礼的考量;(5)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启示是,要表示自己并不是只是在尽社交义务,一个人给予对方超越这一义务的期待值来显示所表达的真情。心理学空间l g+xlgN:yd 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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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过去虽然也有学者提及(例如,费孝通,1948;金耀基,1980),但是他们的解释都是认为人们这样做是为了不愿欠别人的人情。但是,我们在此可以看到另外一种可能的解释,义务的情与真正的感情的表达方式并不一定是质的不同,可以只是量的不同。真情的表露可以是给予对方比规范所带来期望更多的「情」。因此超越义务之上所给的情可能是一种真感情的表达。心理学空间4pG7U:x0yK5v8S"S7_

HZ'db%`\2p-yST0最后,值得一提的有关关系的构念化论述,是在组织管理领域里发展出来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在樊景立率领下所进行的一系列有关「关系」连系(guanxi)及人口统计资料相似性(relational demography)的研究(Farh,Earley,& Lin,1997;Farh,Tsui,Xin,& Cheng,1998;Tsui & Farh,1997)。我之所以把关系二字放在括号之中,是因为这些学者在用这二字时是指一种较狭窄意义的关系构念,那就是类似Jacobs(1982)关系基础的构念。在他们的研究中,关系的操作定义是两个组织成员间有无以下几种既定连系:近亲、远亲、同姓、同乡、老同学、老同事、老上、下司、师生、老邻居等。至于人口统计资料相似性则包括同工作单位、同学、同国籍、同性别、同年龄、同教育程度、同宗教信仰、同科系、同受军训、同专业等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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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sui和Farh(1997)的论文中,他们采用了杨国枢的模式,认为根据同事之间的「关系」连系,他们的关系可以被分为三大类:家人、熟人、及生人。三者通过不同的心理历程来影响组织行为:家人靠义务,熟人靠友情,三者都靠社会认同来成立与他人共属的团体认同,从而以此团体之规范来相互交往。在他们的模式中,比较有趣的一点是他们把人口统计资料相似性放置于生人这一关系类别之中,而没有给具有高度「人口统计资料相似性」的同事一个机会(或途径)进入熟人或家人的类别之中。难道在这些人口统计资料之相似程度就不会影响两人交往的经验,而致成为好朋友或熟人吗?再者,通过社会认同所产生的团体认同与这三个关系类别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也不见他们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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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Tsui和Farh的模式之另一个问题是,到底在他们的操作定义下的关系连系如何得以被划分为是熟人或生人(我假设家人的划分比较容易)。我个人认为生、熟是经验性的概念,必须从交往经验的结果中感知或获得。樊、徐二氏给予「关系」的操作定义实在过份窄狭,以致不容许有衡量由实际交往经验所带来的信息之空间。那么,又如何可以凭他们所界定的「关系」来分辨生、熟人呢?樊氏所带领下的这一研究小组后来也并没有就这一模式进行验证工作,他们的研究多集中在比较「关系」及人口统计资料相似性这两个变量,哪个更具有对组织行为的预测力上。研究结果则是两者的预测力时有、时没有。就是有,其解释能力也并不强。这样的结果其实是可以预料的,因为我从头就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将这两组变量分开来。难道只因为前者是所谓的本土的概念,而后者是外国文献中所论及的,就要把它们分开来吗?我想以这种方法来构念化关系,不但太过简单化,也有以偏盖全之嫌。心理学空间 qfsU/k9P&P#P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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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总结心理学空间 u;@'T%r)Y? ih

)b H PNS~.MmMLy'f0以上对过去有关关系及人情的构念化之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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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过去有关关系及人情的研究,一直停留在描述其在现实生活中被运用以达到私人目的的功利面,「示范」其之无所不在。这一类的研究在开始进行一个研究领域之初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一当这类的资料己经开始出现重复,无法产生新的信息时,我们就应该进行下一步的研究:系统地去发掘人们对这两个概念本身的想法及其运作,从而去探研它们为什么可能及如何可以(亦即,通过什么途径)成为这样的工具;

C.c8@.R Ro0心理学空间.Rf6@T HI f)MP

(2) 要针对关系与人情这两个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做构念化,有必要首先将把它们放在一个更大、更全面的人际交往的架构下来看,但是却要把它们与人际交往本身区分开来,要把它们看成是在人际交往的处境中,被运作、运用及运筹,以及相互影响的构念;心理学空间xa6R-d$O.\

nA&P j8Ow h1i!S0(3) 人际交往可被看成是一个在一个场合中进行的往来活动,包括两个层面的往来:工具交换及感情交流。前者指双方屡行一个场合所赋于各自的一些角色及行为义务,以达到各自参与此一交往场合的目的;后者则是指在上述工具交换之上,人们自发地相互表露的真挚感情。因此,交往活动及结果都受制于场合本身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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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_6u+[0(4) 过去有关关系这一概念的构念化过份强调个体宏观之关系分类与交往法则之连系。这一类构念化,混淆了关系运用与关系本身定义及其运作的差别。只能来作为人们用以来决定在具体的交往场合中,要如何对待对方的可能运用的因素之一;心理学空间#gl%Nar0f

$w#w K3Ft2Z0(5) 现有对关系的构念化也欠缺容许两人关系随交往的经验、性质及结果,而改变的可能性及机制。亦即,缺乏时间向度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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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际关系除了是双方在人际交往的两个层次之交往经验的累积之外,还应包括一个可以概括两人既往所有交往经验的指标。这一指标是由大凡两人过去交往所涉及到的、所有社会上认可的既定连系(如,同学、同乡等)所构成,或可称之为关系基础。这样一来,人际关系这个构念可以捕捉人们在作人际交往决定时,所考虑的各种与关系相关的介面:往两人的交往经验;在一次交往中工具层面的状况;以及感情层面的状况。它在某一时间点上,可以看成是关系基础、工具交换及感情交流三个成份的现状之综合;心理学空间:Q:JwG-hM)gU1L]4w ja

8B-fjd,z0(7) 对人际情感的构念化也应超越目前将之狭义视为是人情规范下的资源交换。而应较全面地构念它为包括既定的(义务的、规范的)及感情的(真正的、自发的)这两个成份。而人际情感又可以从两个介面来深入探研之:情感本身;以及用以表达此情感的行为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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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人际关系与人际情感之间的交互关系,需要在人际交往的架构中建立。可以看成是:人际关系是人际交往中情感表达的指引;而人际情感又是人际交往中,决定人际关系的发展及分类的主要考量。心理学空间$t;~yat?o

#[:d3H2D]b'_r1U0结语心理学空间 @H vkKSy

mI/|@(d.n.hi{0这八点结论让我们看到,厘清及综合上述有关关系与人情的各种构念化,去芜存菁,并在一个较大的人际交往的架构下,对它们重新界定并把它们之间的关系说清楚是有必要及有可能的。我甚至认为,唯有有了这样一个较全面的、有系统的构念化架构,才可能发展出「有的放矢」的、有志者共同协力合作的实征研究。这应该用本土进路来进行关系及人情研究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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