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讨论问题时,比较有用的作法看来是不要从某个定义出发,而是对眼下要讨论的现象的范围作一些说明,然后从这些现象中选出一些特别显著、特别典型的、可作为我们的研究的依据的事实。我们可以从勒邦的名不虚传的名著《集体心理学》(1895年)中引证一些论述来达到上述两个目的。
让我们再将问题说得清楚一些。如果有这样一门.心理学,它旨在研究个人的气质、他的本能冲动、他的动机和目的,以及他的行为和他与最亲近的人的关系。假如这样一门心理学已经彻底完成了它的任务,它把它的全部研究对象及其内在联系都搞清楚了,这时它会突然发现,自己还面临着一个尚未解决的新任务。这就是,它必须解释一下这样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它已经理解了的那个个人,在一个特定的条件下,其思想、感觉和行为会采取一种完全出乎先前的预料的方式。这个特定的条件即是指:他置身于已具备“心理集体”的特征的一群人之中。那么,
这个“集体”是什么?它是如何获得对这个个人的心理生活产生这样大的决定性影响的能力的7它在这个人身上所造成的心理变化的性质是什么?
回答上述三个问题是一个理论集体心理学的任务。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方法是先从第三个问题着手。对个人的反应中出现的一些变化现象所作的观察为集体心理学提供了材料,因为人们在进行每一种解释之前,总要先描述必须被解释的事物。
我这里要援引勒邦自己的话。他说:“一个心理集体表现出来的最突出的特征是:无论构成这个心理集体的个人是谁,无论这些个人的生活方式、职业、个性、智力是如何的相似或不相似,他们已经组成了一个集体这一事实便会将他们置于一种集团心理的控制之下。这种集团心理使他们在感情、思维以及行动上会采取一种与他们各自农孤身独处时截然不同的方式。如果不是处在由一些个人组成了集体这种情况下,有些观念和感情是不会出现的,或者说是不会使它们自身转变成行动的。这种心理集体是一种由异质成分组成的暂时的存在,这些成分暂时地结合在一起,正如某些细胞经过重新组合成一种新的存在而构成一个生命体一样。这种新的存在表现出了完全不同于每一细胞在单独情况下所具有的特征的那一系列特征。”(英译本,1920年,第29页。)
我们在叙述勒邦的观点时,将自由地插进自己的议论。因此,我们在这里要提出一个看法。假加那些个人在一个集体中被联合成一个整体,那就必定有一种把他们联合起来的纽带。这种纽带可能恰恰就是显示一个集体的特征的东西。然而勒邦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继续考察个人处在集体之中的时候所发生的变化,并且用一些与我们的深蕴心理学基本假设非常一致的术语来描述这些变化。
“要证明作为集体成员的个人与孤立的个人之间的差异有多大,这还是容易做到的。但是要找出这种差别的原因,则是不太容易的。
“不管怎样,要获得有关这些原因的哪怕是一点粗略的认识,首先就必须回忆一下近代心理学所确立的一个真理,即无意识的现象不仅在机体的生命中、而且在智力的活动中也具有头等重要的作用。心理的有意识生活比起它的无意识生活来,只占有极其微小的地位。即便是最细致的分析者或最敏锐的观察者也只能发现极少量的决定他的行为的有意识①动机。我们的有意识行为是某种无意识的基质引起的。这种无意识的基质主要是由遗传影响在心理中形成的,它由无数代代相传的共同特征所组成,这些特征便形成了一个种族的天赋。在我们的行为背后有我们承认的原因,在这些原因后面无疑还有着我们不承认的隐秘的原因,而在这些隐秘的原因后面依然还有许多我们自己也不清楚的更隐秘的原因。我们绝大部分的日常行为都是由我们尚未观察到的某些隐藏着的动机所造成的。”(同上书,第30页)
勒邦认为,在一个集体中,个人的特殊的后天习性会被抹杀,因此,他们的个性也会消失。种族的无意识东西会冒出来,同质的东西淹没了异质的东西。几乎可以说,心理的上层结构——它在个人身上的发展显示出如此多的差别——将不复存在,而在每个人身上都相同的无意识的基础则显露出来。
通过这种方式,处在集体中的个人将表现出一种均有的性格。不过,勒邦相信,这些个人还是表现出一些新的前所未有的性格。他指出,产生这一点的原因有三个:
“第一个原因是,作为集体成员的个人,仅仅从数量的因素中就获得了一种力量不可战胜的感觉,这种感觉校他敢于听从某些本能的要求,要是在孤身独处的时候,他本来是必定会抑制这些本能的。在集体中,他不再那样多地检点自己的行为,因为他认为,一个集体是无名的,所以不必负什么责任。结果,那种一贯控制个夕、的责任感侄不复存在了。”(同上书,第33页)
在我们看来,不必过多地强调新性格出现的重要性。我们只须指出,个人在集体中获得了某些条件,它们伎他能够摆脱对自己的无意识本能冲动的压抑。只须指出这一点也就足够了。至于他因此而表现出来的那些表面看来是新的性格,实际上不过是这种无意识冲动的种种表现形式罢了。人心的所有罪恶都作为一种倾向而包含在无意识之中。要理解良心和责任感在这种情况下的消失,是绝对没有什么困难的。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社会性焦虑”乃是所谓良心这种东西的本质。②
“第二个原因是感染性影响。这种影响既决定了人们的特殊性格在集体中的表现,也决定了他们将采取的倾向。感染性影响的存在是很容易确定的,但要说明它却不容易。它肯定属于催眠一类的现象,不久我们将要专门研究它这种催眠现象。
在一个集体中,每一种情感,每一个行为都有极大的感染性,它甚至能使一个人欣然地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而服从集体的利益。这种倾向与他的本性是格格不入的,要不是作为一个集体的成员,他简直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同上书,第33页)
等一会我们将根据这后一个观点提出一个重要的推测。
“第三个原因比以上两个远为重要,是它决定了处在集体中的个人所表现出来的特性有时同单独的个人所具有的那些特性完全相反。我这里指的是暗示感受性。刚才提到的那种感染性影响只是这种暗示感受性的一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