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以介绍的方式运用了勒邦的观点。因为它在重点强调无意识的心理生活方面与我们自己的心理学观点十分吻合。不过,我们现在要补充说明的是:其实,勒邦的论述并没有什么新东西。他对集体心理的种种表现所说的一切贬损的话,早已由他以前的人们同样清楚同样充满敌意地说过了。从我们最早的文献中便可看到,一部分思想家、政治家和著作家们曾用同一个调子重复过这些内容。1勒邦最重要的两个论点,即在集体中智力功能遭到集体抑制而情感性得到增强,不久前已由西盖勒(Sighele)2系统地阐述过了。实际上,剩下的那些被看作勒邦的独立见解的东西,就是对无意识的看法以及提倡与原始人心理生活作比较的观点。然而,甚至就连这些思想在勒邦之前也已时常有人间接提到过了。
不过,另外要指出的是,勒邦和其他人对集体心理所作的描述和估价也决非毫无争议。当然刚才提到的一切有关集体心理的现象无疑是正确观察的结果,可是我们还可能区分出集体的另外一些表现形式,它们有着恰恰相反的作用,而且根据它们,必定应该对集体心理作出更高一点的评价。
勒邦自己也曾打算承认:在某种场合,一个集体的品格要高于构成它的那些个人的品格;而且,唯有集体才能产生高度的无私和献身精神。“个人的利益,在离群索居的个人那里,几乎是唯一的动力,而在集体那里,简直是不为人所注目的”(勒邦,英译本,1920年,第65页)。其他的作者也指出了这样的事实:惟有社会,才最终为个人制定出伦理的准则;而个人则通常是无法以某种方式来达到社会所要求的高标准的。他们还指出,在一些非常的时刻,在一些团体中还可能产生一股莫大的热情,它使最壮丽的集体业绩成为可能。
至于智力方面的工作,事实上看来还确实应承认,要在思想领域中作出伟大的决策,要获得重大的发现,要解决疑难的问题,就只能靠一个人回避世人的浴心钻研。不过即使集体的心理在智力的领域中也是能具备创造性天才的。这一点由语言本身表现得尤其显著,此外在民歌和民间传说等创作活动上也是如此。不过,个别的思想家或作家受他们所在集体的影响究竟有多大,以及他除了使一项有别人同时参与的精神作品完善化以外是否还能作更多的贡献,这些问题还尚未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