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出生于巴登,逝于美国加州洛杉矶。他是维也纳心理研究所的创办者和领导人,也是 夏洛特·布勒的丈夫。
1903 年,在布赖斯高的弗赖堡师从 C.鲍姆克尔,写就了有关 H.荷马的论文,并获得哲学博士学位。之后布勒先后在符茨堡大学、波恩大学、慕尼黑大学、德累斯顿大学、维也纳大学和美国好几所大学里任教。在他的学生中,仅在维也纳大学的就有 E.布伦斯维克、K.劳伦兹、E.托尔曼和 N.米勒。他还和杜尔一起负责对艾宾浩斯的遗作进行整理和编辑。
1907 年,布勒由柏林来到符茨堡大学师从屈尔佩,不久,即发表了 3 篇心理学研究论文。布勒的研究是值得纪念的,因为布勒提出了“追问法”,他由六种类型的有关材料的问题组成问题系列,并向被试提问(只能回答“是”或“不”),再测量反应时间,最后让被试内省刚才回答问题的思路,被试被实验者的这种追问式问题所激励。冯特对内省方法学上的这种扩展和发挥持强烈的反对态度。作为符茨堡学派的一位成员,布勒发表了有关思维和知觉心理学领域方面的著作。
1907 年,布勒进行了思维研究,他提出若干需经思考方能解答的简单问题(时间为 5-20 秒)。回答后询问和记录被试得到答案的步骤。结果发现联想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预备时期;
刺激词的出现时期;
寻求反应词时期;
反应词的出现时期。
进一步研究发现,主要阶段在于预备-明确课题,确定方向。“定势”是事前决定联想的趋势,起预先选择的作用。明确课题、确定方向是意识的;由课题到课题的解决是无意识的。
布勒的研究还涉足发展心理学领域,他注重于儿童思维的研究,对儿童概念的形成、判断和推理的探究,曾积累了不少资料,出版了《儿童心理发展》一书。
对于弗洛伊德所强调的满足快感,布勒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满足快感仅仅是一个整体的 1/3,他增加了另外两个内容,即机能快感和创造快感,布勒似乎对三分法很欣赏,他又提出行为的三个同样有效和互补的方面,他们各自有其方法学:实验的(内省)、行为的(他人的观察)和文化-成就的(人文主义的分析)。言语功能也与三分法相联系:表达出的(由人)、显示出的(由人)行为和表现出的(由事物)文化 - 成就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