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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手册
关于应否告知雇主您患有抑郁症、焦虑症或者相关心理障碍:您的权利、责任以及实用建议
澳大利亚每年都有超过一百万人患有抑郁症、焦虑症或者相关心理障碍[i]。约有五分之一的人会在人生的某些阶段里罹患抑郁症,而这样的数据也显示在职场中。在澳大利亚,抑郁症所引发的残障在数目上仅次于心脏疾病[ii]。抑郁症对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产生深重的影响,这其中就包括了工作表现。
但是是否应该告知雇主您患有抑郁症、焦虑症或者相关心理障碍,往往不是轻易可以决定的事情。因为如此告知的后果是不可预知的,所以在作决定通知之前应仔细考虑各方面因素。
您是否不得不说?
抑郁症是《1992年澳大利亚反残障歧视条例》认可的残疾之一,所以抑郁症患者也享有此条例上所列的残障权利
如果您患有的抑郁症未直接影响您的工作表现,而你的雇主又没有直接问及此事,对于您是否应告知雇主相关情况,法律上并无要求。但是如果您选择不告知雇主相关情况,他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一些必要的协助。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之后您将无法证明他们以此为由歧视您。
告知也可能会带来风险
告知或不告知并非简单的一个决定。不幸的是,对于您是否应告知其雇主抑郁症病患相关情况,我们也无法提供简单单一的答案。这个决定需视个人情况而定。以下是一些人选择告知与否的理由,仅供参考。
为什么要说?
为了方便雇主展开适合恢复病情的调整:比如说给假看心理医生。反残障歧视法强制规定雇主必须为有残障的员工提供合理的调整。
为了避免误解或者难听的称谓。并且以此为机会向其他同事宣传、教育抑郁症。
有必要的话,这样做可以保护您稍后提出正式反残障歧视申诉的权益
这样做便于获得相关机构提供的帮助、教育抑郁患者的资源和资料
为什么不说?
抑郁症可能一点也不会影响一个人的工作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告知雇主是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