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一些教育工作者,在进行道德教育或者性教育的时候常见的有两种思路:
其一,是努力营造一个所谓的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发展的环境。换言之,就是尽可能让他们看到我们想让他们看到的,学习我们想让他们学习的;其它的,虽然世上存在,但教育者认为对他们青少年成长不利,就尽量别让他们发现。比如,觉得国外的动画片不好,广电总局就说禁止在某某时段放映这类的片子;觉得京剧是国粹,教育部就下命令让大家学习样板戏;觉得《色戒》中的不雅镜头过多,便逐条删减过去,给大家一个“洁本”的影片。这样的做法本来无可厚非,许多国家也是如此的办法,但其中的一个问题是,由于影视分级制度的缺乏,为了儿童青少年的利益,反而损害了更多的成年人的利益。现在,我们众多的有了民事责任的18岁以上的成年人,也不能在某个时段看国外的动画片,在国内也不能合法地欣赏我们可以欣赏的色情或者艺术之类的影片了。而另外一个问题是,由于现在环境的开放性,青少年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有些事情你不想让他看到他也看到了,怎么办?
其二,是将一些事件划分成所谓的是非善恶,不停地告诉青少年,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的。比如,当年,我们在青少年的时候,就被告知,邓丽君的歌曲是靡靡之音;穿着牛仔裤是一种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等等。今天,我们也告知青少年,什么人是伟大的,什么思想是正确的,我们应该热爱谁谁,等等。我们许多年来一直这样,受教育者不必思考,因为会有人告诉我谁是好人谁是坏蛋,然而,这样做的一个问题是,现在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很多事情正在进行,难以判断是非曲直,其实,即使努力想判断,在这样一个价值观趋于多元的年代,对同一事件的看法往往也没有标准答案,又如何判断?那么,这样一来,又如何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
春节期间,香港影星陈冠希和一些女明星的性爱照片在网络疯狂流传,形成了华人社会关注的所谓“艳照门”事件。在这一事件发展过程中,上面所说到的两个问题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们曾经习惯的一些教育方法受到了挑战。
据近日的报刊报道,很多青少年在寒假期间也浏览了艳照,甚至在开学后,有些学生因为没有看到艳照还觉得自己“没面子”,怪自己网信息闭塞,或者络搜索技术不够,为了跟上同学之间的流行,也到处去寻找艳照来观看。很明显,对于儿童青少年而言,陈冠希等人的艳照是有些“儿童不宜”的,他们看后也许会受到一些不良的影响,因此,教育工作者应当据此进行相应的教育指导。事实上,很多教育工作者也确实行动起来了。比如,开学伊始,广州市团市委及社工组织便纷纷行动,誓言决不放弃青少年教育阵地,认为是时候让孩子反击“艳照门”了(见《信息时报》)。
但是,在现在已有的这些教育措施中,能否真正对青少年起到积极的作用,能否在下次“某某门”出现的时候,这些受过教育的学生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对此本人并不乐观,尤其是对当前仍然以理念灌注和榜样教育为基本特点的德育工作不乐观。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之所以成长为有道德的人,是因为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的协调发展。人的道德发展,可以受榜样示范的影响,可以受理念灌注的影响,但归根结底,还需要自我道德认知水平的提升。一个道德认知能力水平有限的人,即使是有一颗善良的心肠,但却可能因为愚忠而犯下大错。因此,美国心理学家柯尔伯格认为,道德发展的关键在于道德认知,而道德认知发展的标准则在于道德判断能力的提高。具体到这次的艳照门事件,青少年们所面对其实是一种道德两难困境:观看艳照,可以满足自己的偷窥私欲,于已是有诱惑的;而同时,观看艳照又是对别人隐私的侵犯,对他人是有伤害的,在这样的两难情境中,他们如何做出合情合理判断,最终又采取如何的选择?这才是对青少年道德修养的一种检验。然而,从我们所习惯了的道德教育来看,当前的教育工作者在这方面的培养显然是不够的。在面对艳照门的时候,没有事先预定的理念的提醒,这些艳照该不该看,该不该传;也没有现成的榜样可以依随,青少年该怎么想和怎么做。其实,对于我们成人世界而言,也是第一次面对互联网时代如此规模的明星艳照事件,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