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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想写的东西无时间写,不想写的东西又不得不写,所以,《教师心理学》停了有段日子了,一些老师在前面的评论中也说在期待剩下的部分,现在快放假了,也有了一些心情,继续写,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和点评。另外听从网友的建议,从现在起每篇文章背后都附录系列的目录,方便大家阅读。
毛主席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在人们的行为背后,总会有一些理由,而这些理由归纳一下,往往属于以下几类:
一是认知观念的原因。
比如说你今天来这里认真地听我讲心理学,其原因可能在于你认为现在当老师学生难以管理,又聪明有调皮,还打打不得骂不得,所以应该学点心理学来对付一下那些令人头疼的学生,所以便来了,来了便认真听讲。这也可以称之为“脑的法则”,即头脑中的认知观念在指导着我们的行为。
二是社会互动的原因。
今天你来这里听我讲心理学,并非是因为你对我所谈的学生心理特点多感兴趣,而是迫不得已,今天教师培训,大家都到场了,你也不好意思不来。况且,很多时候,教师培训还要点名、考勤,如果不出席的话,可能不会发某某证件等等;大家都来了,自己不来也不好,所以,在这里,是因为别人的压力导致你来到这里学习心理学,这是属于在别人的影响下产生的行为,这里我们也可以用“脸的法则”来概括,换言之,是由于人际互动的规律导致了你行为的变化。
三是情绪情感的原因。
今天你来这里认认真真听我讲心理学,没有别的理由,是因为今天你的运气比较好,来上课的路上就捡到了一个钱包,心情愉悦,看什么都顺眼,听什么课都觉得好听,所以你在仔细地学着心理学,在这里,你的行为形成主要受到了自身情绪情感的影响,这可以概括为“心的法则”。
四是行为习惯的原因。
为什么你会认真听我讲心理学,其实认真听课已经是你的习惯了,这些天来,一直参加培训,你已经养成了下午要听点课,学习点什么的习惯,下午要是不上课还真是不习惯(当然要养成这种习惯还真不容易),所以你很自然地坐在教室中来听我讲课了。由于习惯而引发的行为这可以概括为“体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