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Ilse Grubrich-Simitis (2)
2002.08台灣精神醫學會通訊專欄
蔡榮裕 台北市立療養院
佛洛伊德的世紀之書「夢的解析」(3),出版年代是1900,至今已超過一百年了。Ilse Grubrich-Simitis以歷史角度分析這本書,於佛洛伊德在世時,夢的解析經過八次的再版,而再版的過程裡,佛洛伊德皆有或多或少的修訂。Grubrich-Simitis以史家之筆,爬梳佛洛伊德於再版內容的修訂變化,論述佛洛伊德為了精神分析的「科學性」而做出的努力;並由此歷史議題,而衍生她個人對於精神分析的未來關切,以及提供她的精神分析的「科學觀」,辯護精神分析的特殊認識論(epistemology)狀態。
佛洛伊德早年在神經醫學裡的訓練與研究,顯現了貫穿他一生的實證科學者(positivist)的傳統,然而,由於夢的解析裡的材料與洞見,有不少是來自於他個人的分析自己(self-analysis)的主觀起源。Grubrich-Simitis的基本論點如下:假設佛洛伊德對於夢的解析,充滿了矛盾之情,因為精神分析所出發欲研究的潛意識主題,涉及了一些個人經驗的探究,而這些內容又頗具模糊性(obscurity)、不確定性(uncertainty)、多義性(ambiguity),這使得佛洛伊德擔心,雖然經歷精密的觀察與思考,可能仍會使別人誤解精神分析缺乏科學性,因而將會危及精神分析的未來。
就Grubrich-Simitis的文章結構而言,她涉及了兩個時間點,一是佛洛伊德當時的矛盾,二是目前精神分析常遭受的不科學的批評。
為了處理佛洛伊德當時對於精神分析的科學性議題的著重,Grubrich-Simitis的論述策略是回到「夢的解析」裡,針對佛洛伊德本人前後共八次的修訂內容,尋找其中的歷史微義。我不在此細述那些修訂內容的變化,雖然那是她為自己的論點的舉證方式,在此,我將較偏重她本人的推論內容,以及她對於精神分析的未來論點。
縱觀佛洛伊德的文本,基於實證科學的要求,當他宣稱夢的解析是通往潛意識的皇家大道時,似乎面臨了一個很重大的爭議。因為若將夢做為研究人類內在世界的主要客體(object)--客觀的客體(objective object),進而研究人類主觀的精神現實(psychical reality),由於這其間所涉及的認識論的爭議,使佛洛伊德始終處於,顧慮被攻擊「夢的解析」裡的材料,是以他分析自己的夢為主軸所開展出來的知識,如何推論成為人類共通的知識。Grubrick-Simitis仔細地研讀佛洛伊德每次改版的修訂內容,做為她解讀佛洛伊德一生在客觀與主觀之間、科學家與詩人之間的擺蕩;也就是說,如何擺脫被批評為私人主觀的知識,而期待成為一種一般心理學,但是又不希望因此而使得精神分析,對於夢的分析,失去個人與親密的特質。
例如,1900年第一版所印的600本,直到1909年才又出版第二版,但在這九年裡,佛洛伊德早已又出版了一些重要作品,包括: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學(4)、性學三論(5)、案例朵拉(6)與格拉蒂娃的研究(7)等,已將精神分析的發現,不僅用於精神病理學,亦拓展至文化與日常生活的現象裡。這也使得佛洛伊德在第二版的快結尾處,提出著名的說法:「夢的分析是邁向心靈潛意識活動之知識的皇家大道」(8)。但是在1911年第三版裡,則又意圖降低他個人的主觀來源與色彩,將Otto Rank、Wilhelm Stekel等人的意見納入,形成是集體作品(collective work)的展現,意圖呈現更客觀的方式,將焦點置於夢的解析的普遍特質,強調夢的語言裡,所隱含的種族發生學的根源(phylogenetic roots),在每個人裡具有共通之處。
1914年第四版直到1922年的第七版,佛洛伊德仍較延續集體作品的客觀取向,為修訂內容的方向。但他於1923年被診斷出有癌症時,他的同儕與學生以Gesammelte Schriften(9)為版本名,完成了當時首次的作品選集版。但在此版本裡,佛洛伊德又回到了第一版的態度,強調了單一作者,他再度確定這些豐富的材料,是科學研究的適當客體。他也又再加入了許多增補資料,亦提供了一些他個人的私密細節。但在1930年第八版(10)裡,他則又再度使自己較疏遠於書中的材料,宣稱它已是「一種歷史文件」(11)。
之後,Grubrich-Simitis再考察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新論(12)與精神分析綱要(13)裡對於夢的某些修訂論點,分析佛洛伊德態度的移動。然後,她則將論點拉至目前,由於對於轉移(transference)與反轉移(counter-transference)的著重,因此較著重夢裡治療雙方的交互主觀(主體)的創造(inter-subjective creations),由此而顯示她對於主觀性的強調。話鋒一轉,她則轉至「我們的學科(精神分析)仍常被攻擊,被控訴為「非科學」。我們並非積極地巨服於標準的證明與可靠的條例、或者借著適應於其它己建構完整的學門以尋求保護,而是應持續保持攻勢。」(頁125)她的堅持是,精神分析的特定臨床方法,產生一些高度特定的材料主題,需要另一種全新的認識論做為爭論的基礎。不是陷於傳統的主觀與客觀的二分法,而是得強調其間所涉及的交互關係(interrelationship)。
她最後呼應法國分析師Andre Green的論點,強調精神分析的研究是一種 主觀性的客觀化(objectivation of subjectivity),期盼經由這些爭論,而產生新的標準,來重新界定什麼是證據(evidence)、什麼是信度(reliability)。這種堅持,她認為是源於佛洛伊德對於精神分析的存在方式,在夢的解析的書寫過程裡,所努力累積的文化遺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