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介「客體關係理論的新閱讀,by T. H. Ogden」下篇
蔡榮裕 台北市立療養院
2003.01台灣精神醫學會通訊專欄
本土的心理治療發展
延續上篇的四個命題,何以在21世紀初,談論精神分析時需要談「客體關係理論」呢?何以需要談客體關係理論的「起源」?何以談客體關係理論時,需要重新閱讀佛洛伊德的文本思考,然後再重新出發?何以奧登(Ogden)的文本是從佛洛伊德的「哀悼與憂鬱」談起?本文將針對奧登的文本加以討論。
奧登承續費爾貝恩(1)的看法,認為佛洛伊德的「哀悼與憂鬱」是一篇重要的文章,首次顯示以系統化的方式,描述一個後來被稱呼為「客體關係理論」的思考方式。他亦認為可以從「哀悼與憂鬱」裡閱讀佛洛伊德在書寫該文章時的內在思考流程,而讓讀者了解這種新的思考方式的特異之處。至於「哀悼與憂鬱」這篇文章的生產背景,則與佛洛伊德於1914-15年期間,為了替精神神分析自1900年發表「夢的解析」後再建立一個穩定的理論基礎,而書寫了十二篇論文,通稱為「後設心理學(meta-psychology)」(2),「哀悼與憂鬱」是其中的一篇。
奧登全文共分為五個小章節。第一個小章節,奧登先指出佛洛伊德以夢做為探索心智世界的原型,但在「哀悼與憂鬱」裡則意圖比較,當事人失去重要的外在人物時,哀悼過程的正常情感反應,與有些人傾向變成憂鬱的特質,而佛洛伊德的觀察則是,兩者之間的差別在於,憂鬱的當事人面對重要人物的失去時,對於自己的看法(self-regards)也會有所改變,而正常哀悼情感者則對自己的看法並未改變;也就是說,憂鬱當事人的自尊心(self-esteem)亦隨著重要人物的喪失而低落。
然後,他試著從佛洛伊德的文本裡,歸納佛洛伊德對於自我(ego)的看法,在「哀悼與憂鬱」裡包含了以下四種意義,而得以結合當時正浮現的「潛意識的內在客體關係」的精神分析理論。其一是,自我被當成一種由意識與潛意識成份所構成,且能夠分裂(split)的心智結構;其二是,自我裡的潛意識成分有能力獨立地生產思想與情感;其三是,自我所分裂的成分能夠與自我的其它成分建立潛意識的關係;其四是,自我的分裂成分若不是健康的就是屬於病態的。
將自我進行如此地細分化,似乎也展現了奧登未直言的意圖,以自我(ego)的概念,再解譯佛洛伊德在「哀悼與憂鬱」裡,所開展出的客體關係的基礎。由於這個基礎在克萊因(M. Klein)的努力下,已發展出一套相當重要成型的概念系統,奧登在處理克萊因對於「內在世界(internal world) 」的論點時,以註解的型式表達克萊因的貢獻(p.772),在本文裡則意圖開展他自己的企圖。也許他意圖在重新閱讀佛洛伊德的文本時,重新以自我的相關術語,重構客體關係的論點,而讓自我心理學(Ego Psychology)與英國的客體關係理論的論述,能在佛洛伊德的文本裡有接軌的起點,相對地,奧登雖然在文章裡亦引用自戀概念來重讀,但那與另一重要的精神分析理論--自體心理學(Self Psychology)的角度仍有所不同。
第二小章節是文章的最長部分,此章節裡進一步談論前一章節所衍生的自我的成分,來解讀現有的某些術語,例如:當否認重要人物的失去時,將已喪失的外在客體(external object)解讀為被拋棄的客體(abandoned object),而此外在客體於內在世界裡被內在客體所自大地取代,他將此內在客體解讀為「認同某客體的自我(3)」。因此,為了回應此種失去所帶來的苦痛,自我的分裂所形成的內在客體關係裡,則是自我裡某個被分裂的成分充當批判的代理者(the critical agency),而生氣地對待自我裡另一個被分裂的成分,此時這個被分裂的成分被解讀為「認同某客體的自我」。
之後,他再引入佛洛伊德在1914年所發展的自戀的概念,認為「論自戀」(4)這篇文章替佛洛伊德在「哀悼與憂鬱」裡所發展的憂鬱的客體關係理論,提供了發展的理論脈絡。奧登進而將憂鬱定義為自戀的疾病,也就是說,生命早期的自戀發展障礙,構成了憂鬱出現的必要條件。簡言之,憂鬱者由於嬰孩與兒童期未能成功地,從自戀式的客體愛(narcissistic object-love)過渡到成熟的客體愛(mature object-love),因而無法經驗自己與他人是有所不同的獨立個體,而潛意識地將外在客體當做是自己的延伸。奧登意圖由此自戀概念的運用,而讓客體關係理論的建構,具有生命早期發展的軸承。而他將「潛意識內在客體關係的世界」解讀為「被佛洛伊德當做是,一種防衛地退化至早期建立客體關係的型式,以回應心理的苦痛---憂鬱者的苦痛是失去(客體)的苦痛」(5),這種說法除了承續與呼應佛洛伊德的原先論點外,似乎亦有借此陳述,而將自我心理學所強調的防衛機制的觀點,有切入點得以加入論述客體關係的陣營。
延續之前的論點,奧登將探究的領域界定為「潛意識內在客體關係的精神分析理論」,他在第三小節裡則引用了虐待(sadism)的概念,來描述憂鬱者的客體關係裡,所交織的愛慾與恨意,並由此來了解,何以某些病態內在客體關係能夠持續存在的緣由。他亦引用費爾貝恩(6)的觀察,說明這些現象在被虐待小孩的反應裡亦常被觀察到,相對於完全缺乏客體關係,更常是出現恨中帶愛與愛中帶恨的客體關係。
在第四小節,他論述「哀悼與憂鬱」裡所呈現的狂躁的防衛機制(7),在表象症狀上,這是與憂鬱相反的展現,但是這兩種相反現象的內在客體關係,他則引用了比翁(8)的規避(evasion)概念(9)說明佛洛伊德所描述的某些現象,例如:正常的哀悼者能夠象徵化那些失落後的苦痛,而狂躁者則只是將失落的苦痛置於一邊,進而潛意識地產生某種勝利感。進而說明狂躁與憂鬱所隱含的精神病(10)特質,例如當事人自大地以幻想的潛意識內在客體關係,來取代真實的外在客體關係,以及以全能感取代無助感,以勝利感取代絕望感,以輕蔑取代愛等反應。奧登亦以自我的多重分裂(multiple splitting)結合全能(omnipotent)的想像,來說明前述的現象,雖然在此處,他仍只是強調地提出前述的自我概念,但並未更深入地由此再加以深入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