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rich Ertel
一、治疗的预期和目标
精神分析的目的是通过精神分析治疗实现人格的结构改变。这意味着人格的重新组织是意义深远的、持久的、能够使这个病人在其能力和局限范围内尽其能力去处理好生活中发生的挑战、负担和期望。这个远大的目标常常与聚焦于消除或减轻症状以及改变行为的治疗目标形成对照。同时,还有一种倾向认为根据治疗的长度(短程vs.长程)和强度(频率),精神分析及心理治疗的目标和目的之间存在悬浮的交叉。
从严格意义上说,弗洛伊德曾试图从地形学和结构两方面定义精神分析的目的,在他著名的使无意识变为有意识的原则或“哪里有本我,自我就应该在哪里出现” (1933, p.81)中提出了分析应为自我功能提供最有利的条件。在“癔症研究”(1895)中他写到,如果我们成功地把癔症痛苦变为普通的灾难会获得很多;人们会用康复后的精神生活来更好地防御以对抗后者(1895, p.307)。有几处他提到工作、爱与欣赏的能力。许多分析师同意精神分析的目的之一是获得本我、自我及超我之间的平衡。
目的的不确定,如“使意识无意识”可能不会隐藏一个事实,即建立意识的过程总是伴随着在评估差异中体现出来的确定目标,。
自体心理学,客体关系理论,驱力理论等),特别是实现这些目标的方式不总是也不必须与病人的想法一致。
但无可否认地是,这些目标强烈地依赖于治疗师的理论立场(幸福生活的远大期望,以及因为相信治疗师有不可思议的全能而认为这些期望应该在短期内稍微努力就能满足。
必须认真对待病人寻求治疗的目标,不只是因为许多研究已经把这些目标看作重要的预后标准,目的是成功评估病人资质和合作意愿。有时,在那些常常模糊的主诉和伤害背后经常隐藏着对没有冲突的的许多病人受到制药业的影响,仍强烈坚持疾病的医学模式:即疾病是由外在因素引起的,或是由病人无法处理的内在过程引起的;通过外界的干预-在医疗仪器、药物或医生建议的帮助下-可达到治愈,但是是在病人全面的被动中实现的;因此这一模式常唤起人们以相似的方式消除心理问题的希望。
依恋、价值和理想,这些通常只能在治疗的过程中发现。因此病人自己私人的关于其心理问题原因的病因学理论可能会是第一个线索,提示病人对于具有因果关系和解释形式的分析性治疗的动机。
事实上心理治疗有时是缓慢而艰难的过程并且高度依赖病人的合作,需要真正的修复和转化工作以及一定的时间,这意味着放弃和哀悼自己的精神状态、感觉和体验形式、旧的对父母的病人倾向于因他的命运责备父母或亲属吗?他是只把病因归于外界环境吗?他对精神动力格局及人类体验模式至少有直觉或理性的认识吗?或者他只把自己看作生活中不断被忽略的受害者吗?
在关于治疗目的和治疗目标的讨论上,McGlashan 等在其编著中给出了有用的总结以及解释性的例子(1982, see Mertens 1992, pp.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