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对你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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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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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期儿童的经历

可以看出:从呱呱坠地之日起,我们就开始摸索“生命的意义”。即便是婴儿,也会设法确定自己的力量以及该力量在他周围的生命中所占的比重。快6岁的时候,小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而牢固的形为模式,他已具备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处理问题,我们将这种方式称为他的“生活模式”,能从这个世界和自己这儿得到什么,他对此已形成深刻而持久的概念。此后,他就从一张固定的统览表来看待世界。经验还未被接受就已经得到阐释了,而且这种阐释总是符合小孩赋予生命的最初意义。

即令这种意义大错特错,即令这种处理问题和工作的错误方法会引起一系列的痛苦不幸,我们也不会轻易就放弃这种意义。唯有重新审视造成错误阐释的境地,意识到错误之所在,并且修正统览表,对于生命意义的错误看法才能得以纠正。然后自己才能成功地调整处理方式。然而,要走出这一步,就必定会面对社会压力,就必定会意识到继续旧方式无异于自我毁灭。一般来说,修正一个人生活模式的最好方法就是得到受到心理学培训的人的帮助。他们了解这些意义,能帮助他找到最初的错误,并能建议一种最为合适的意义。

试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童年的境地可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得以诠释,童年期的不愉快经历会被赋予截然不同的意义,而不同的人也会对生命的意义得出截然相反的诠释。例如,只有当一个人的不愉快经历能对将来有些启发后,他才会对这个经历念念不忘。他会想:“我们要努力消除这些不幸处境,让我们的孩子在更好的条件下成长。”另一个具有类似经历的人会觉得:“生活不公平。别的人总占便宜,这个世界这样对待我,我为何要善待这个世界?”这就是为什么有些父母谈起孩子们时总说:“我们小时候就受尽了苦心,我都熬过去了,他们怎么就不可以?”还有一个人会觉得:“我的童年这么不幸,我所做的一切都应当得到原谅。”这三种人对于生命意义的诠释都会见于其行为,除非他们改变其诠释,否则他们决不会改变其行为。

这就是个体心理学与决定论分道扬镳的原因:经验决非成败之因。我们不会受损于经历的冲击——即所谓的“创伤”——而只会从中摄取适于我们的目标之物。我们不会决定于自己的经历,只会决定于我们所赋予这些经历的意义。如果我们以某些经历作为未来生活的基础,那么我们必要受到一定的误导。意义不由境地所决定。我们通过自己赋予境地的意义决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