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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明磊
本研究曾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中國輔導學會年會「諮商師專業發展論文研討會」發表
修訂版本刊登於:輔導季刊,民89年3月,第36卷,第一期,第6-10頁
摘要
本研究旨在以詮釋學的思考為基礎,詮釋一位超過二十年諮商工作經驗之諮商師對其諮商專業生涯與個人生命的主體觀照及反省。
討論「諮商師專業發展」時,焦點通常著重於「諮商師」的專業生涯,但「諮商師」畢竟只是顯現於整個生命歷史脈絡中的一個身份、角色或職業,故回歸於「人」的主體存有位置來理解其做為「諮商師」的經驗至為必要。當代詮釋學的精神已從過往解讀聖經逐漸邁向對人之主體存有的理解,相對於以「諮商師」角色為焦點所提問的:「諮商師專業發展階段為何?」,詮釋學從主體存有的角度則會探問:「在發展出屬於諮商師的專業時,做為諮商師的這個人如何存在?在諮商師專業發展歷程中,理解人的存有如何可能?」對於那些早已超越「整合階段」的諮商前輩們,回首遙望來時路,諮商是什麼?成為諮商師的這個人怎麼活?本研究試圖以詮釋學的「理解」精神回答上述提問。
本研究以一位踏入諮商領域超過二十年的諮商工作者為對象,採用質性研究之訪談方法,但著重於詮釋學所強調的「對話」及其生產性,並以「詮釋循環」之概念做為對話本文的詮釋基礎。
研究結果發現對諮商前輩而言,走入諮商是一種因緣際會,但繼續留在諮商領域中,則反映著個人生命底層某種持續性的呼喚,年輕時的苦痛歲月在諮商工作中得到榮耀性的轉化,「自我」與「專業」間的關係從衝突逐漸邁向「和好」,諮商生涯成為主體浮現的歷程,二十年之後回首來時路,「諮商師」已不再是「身份」,而是「生命」。
關鍵字:諮商師、專業發展、詮釋學、詮釋循環、生命
前言
討論「諮商師專業發展」時,焦點通常著重於「諮商師」這個角色的養成歷程,因而對發展階段的論述往往終結於「整合」或「統整」階段(Hogan,1964;Stolenberg和Delworth,1987;Wise、Lowery和Silverglade,1989)。但「諮商師」畢竟只是顯現於整個生命歷史脈絡中的一個身份、角色或職業,角色讓人在工作世界中有了發聲的位置,成為說明人之存在的「身份」,讓身份鮮活起來並能給出生命感與歷史感的,正是在身份背後活著的那個「人」,故回歸於「人」的主體存有位置來理解其做為「諮商師」的經驗至為必要。
當代詮釋學的精神已從過往解讀聖經逐漸邁向對人之主體存有的理解,相對於以「諮商師」角色為焦點所提問的:「諮商師專業發展階段或歷程為何?」詮釋學從主體存有的角度則會探問:「人如何在發展出屬於諮商師的專業時,開顯自身的存在?在諮商師專業發展歷程中,理解人的存有如何可能?」對於那些早已超越「整合階段」的諮商前輩們,回首遙望來時路,諮商是什麼?成為諮商師的這個人怎麼活?本研究試圖以詮釋學的「理解」精神回答上述提問。
理解如何達成?
詮釋學者Schleiermacher談到「文法的詮釋」、「技術或心理的詮釋」和「詮釋的循環」,在文法的詮釋中,透過對被詮釋者之語言、用字、句型結構等理解被詮釋者「說出了什麼?」在心理的詮釋中,則試圖理解說話者說出此話時的心理背景,即說話者藉由所說的連串話語中,究竟「想說的是什麼?」而欲達到完整的理解,詮釋者必須在文法的詮釋及心理的詮釋中往復來回,由說話者說了什麼中推敲他想說什麼,又從想說什麼中回頭檢視說話者如何說出,說了什麼是片段的話語,想說什麼則呈現出整體的意義,於是從片段的話語中推敲整體的意義,並從整體意義中映照片斷的話語,這種重複的相互比對稱為「詮釋的循環」,完整的理解就在如此的詮釋循環中浮現。不過,Dilthey認為詮釋者並不僅是以一種純然理性或旁觀的方式去分析拆解說話者的心理,還要用一種體驗的乃至神入的(empathy)的態度去感知說話者的心境(畢恆達,民85)。Heidegger(1993)把詮釋學提昇至哲學的境界,認為人寓居於世,人與所生存的歷史、脈絡與環境並不是一種主客二元對立的型態,而是一種相互隸屬的關係,排除了歷史、脈絡與環境後的人並沒有意義,因而人是在歷史中,在脈絡裡,也是環境的一部份(陳榮華,民84),於是,當人說話,並不是人給出了話語,而是在話語中我們看見了人,在人的訴說與靜默中,存有現身。Gadamer(1993)更進一步指出,詮釋其實是一種交談活動,當詮釋者與說話者相遇時,乃是各自帶著既有的思考與經驗(稱為視域)進入對方的思考與經驗,雙方在相互交流中達到互相理解,因而,詮釋出來的結果可能超出原本說話者或詮釋者的預期,是一種具有創造性的結果,而互動的雙方因為彼此交流且相互影響,所以是互為主體的。由此也可看出,詮釋學的「理解」和現象學的「還原」有所不同,現象學期望讓現象還原至其本質,意味著本質早就隱身於現象的後面,還原如同一個逐步揭露的過程,讓那個早就在的東西浮現;詮釋學的「理解」則似乎並不預設了有一個什麼固定不變的東西早就在那裏,或是相信在現象的後面會有點什麼,而是直接認定現象本身的複雜性,並且認為隨著理解的進程,現象的意義會有所改變,最後所出現的(甚至永遠不會有終極的理解,所以稱為理解的循環),可能不是本質,而是更新的理解,換句話說,現象學在持續的還原過程中顯露本質,而詮釋學卻在理解(詮釋)的循環裏,不斷創造了現象的意義。 當意義可以被重新創造,也就說明了詮釋者的重要,對相同的說話者(或其本文),不同的詮釋者可能產生不同的詮釋結果,而相同的詮釋者也可能因為時間與理解深度的改變,而做出不同的詮釋。例如,同樣是「白蛇傳」的故事,李安導演可以拍出一部白蛇傳電影,明華園歌仔戲團可以演出白蛇傳歌仔戲,林懷民先生也可以編出白蛇傳舞蹈,而當觀眾去看林懷民先生的白蛇傳時,重要的不只是去知道白蛇傳的故事內容,還包括想瞭解白蛇傳如何被林懷民先生所「詮釋」。同時,如果林先生五年前曾演出白蛇傳,五年後再演出時,雖然故事相同,但仍可能有新的詮釋內容。因而,詮釋的結果是會改變的,現象的意義也不斷地被創新。 更進一步說,不只詮釋者會改變,說話者也會改變,對相同的事件,說話者在不同的時候與對象面前可能會以不同的方式說出,同時當說話者說話時,並不只是藉由說話將記憶的內容再現,而是對此內容的再詮釋,說話者成為自己的詮釋者,例如,同樣是分手的經驗,說話者在分手一年後對此經驗所訴說的,和分手十年後再重述此經驗時,往往會有相當不同的說法。事件沒有改變,事件的意義則會改變,對人而言,事件的意義比事件本身更重要,在意義的逐漸改變中,人才被看見。因而,理解一個人,需要理解此人如何為事件賦予意義(Ricoeur, 1976)。 整體而言,詮釋學作為一種理解人之存有的哲學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 理解(詮釋)的目標在通過詮釋循環此一路徑探詢存有(意 義)。
* 詮釋者與說話者互為主體,詮釋的結果乃是雙方共同創造出來的。
* 詮釋者的地位是重要的,不同的詮釋者可能產出相異的詮釋,同一詮釋者隨著時間與理解深度的改變,也可能產出不同的詮釋。
* 說話者也是重要的,說話者在持續的賦予意義中開顯其存有。
研究
本研究的參與者(以下稱受訪者)進入諮商領域超過二十年,所涉獵的範疇包括學術、行政與實務,與諮商的關係既廣且深。所有對話內容在騰成逐字稿後成為詮釋的本文。
詮釋
研究者從辯證的角度連續發出兩個提問:「當初是怎麼踏入諮商領域的?」和「為何還沒有離開諮商界?」前一個問題設定了回憶的時間起點,後一個問題則讓時間一路延伸至現在,受訪者的回憶也就在兩個時間點間往復移動:
人對過去的回憶,沈清松(民85)從詮釋學的角度認為,回憶與其說是過去事件的重現,不如說是自我在時間中的回溯性擴充。當人回憶過去時,往往是從現在向歷史觀望,用現在的意義捕捉記憶的痕跡,而此種向歷史觀望的眼光,也如同詮釋循環般,是一層一層地逐漸深入...
受訪者為自身的專業發展路徑,在時間的往復中,共給出了三個層次的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