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療與心理健康促進
一、 醫生憑什麼能治病?
“救死扶傷,治病救人”是醫生的天職。
病人患了病,去看醫生,醫生則要負責給病人醫病,解除其疾病痛苦,促進康復。
治病,既是病人的要求,也是醫生的職責。如果醫生不治病,那叫什麼醫生呢?!
可問題是:醫生真的能治病嗎?醫生憑什麼能治病?病真的是由醫生治好的嗎?
假設,病人體內的白細胞每天能夠殺滅一萬個細菌。當細菌數量少於一萬個時,病人不會得病,也根本不需要找醫生治病,因為他體內的白細胞就可以消滅這些細菌了。只有當細菌數量超過一萬個之後,比如,當細菌數量達到12000個的時候,超出了白細胞的殺菌能力時,病人才需要治療。這時,醫生便會給病人使用抗生素治療。即使這樣,也不需要抗生素把病人體內的這12000個細菌全部消滅掉,而只需要消滅三千個就可以了,剩下的那九千個細菌交給病人的白細胞來消滅好了,這樣就足可以保證病人脫離疾病、走向健康了。
我們仍然要問:如果病人足量使用最好的抗生素,能否殺滅他體內的全部細菌呢?回答仍然是:不能!例如,當愛滋病人到了晚期,體內的白細胞完全失去免疫能力的時候,即使以最好的抗生素保駕護航、抗感染、預防感染,病人最終還是會死於感染的。因為,離開病人白細胞的免疫力,醫生即使用再好的抗生素也無法救治病人。這樣看來,病人的疾病不是醫生治好的,而主要應歸功於病人自身具有的白細胞及其抗菌、抗病毒的免疫力。離開病人自身的康復能力,醫生根本無法治癒任何疾病。
當病人感染、高熱、身體出現代謝性酸中毒的時候,內科醫生就會給病人靜脈點滴小蘇打,小蘇打進入體內後,與病人體內的酸性代謝物發生中和反應,可以暫時緩解其酸中毒的程度。但是,如果病人的感染得不到有效控制、高熱持續不退的話,同時,如果病人的呼吸和腎臟功能繼續惡化的話,其代謝性酸中毒不會徹底扭轉,甚至可能會繼續加重,直至死亡。
如果說內科醫生治病,主要依據病人自身所具有的康復能力的話,那麼,外科大夫,是否就是可以一刀下去就可以把病人的癌症組織切除而治好病人呢?比如,一個患有胃癌的病人,外科醫生的確是可以用手術刀來切除癌變組織的,但是,如果手術後,由於病人體質太差,而出現刀口感染或不癒合的話,病人最終仍然是會死亡的。所以,外科醫生手術治療病人的基礎也是需要病人自身具有康復能力。
精神科醫生治療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方法是給病人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病人口服藥物後2至4小時,藥物就已經進入了病人的大腦,與其相應的受體結合了,但是這時候並不產生抗精神病的療效,藥物治療精神病症狀(幻覺妄想等)的療效要在持續服藥三個星期的時候才會產生。藥物佔據受體只需要2至4小時,而療效的產生為什麼會遲到三個多星期呢?這個時間差是怎麼樣造成的呢?我們能否合成一種新型的抗精神病藥物,讓病人在服藥後兩至四小時就使幻覺妄想消失呢?實際上,藥物產生的療效,不是藥物佔據受體直接產生的,而是病人大腦的某些受體被藥物阻滯後,其腦內病態的神經調節平衡被打破,在藥物的干預下,腦內的神經遞質之間開始了新的調節,最終達到一個新的平衡,這大概需要三個星期的時間。這是大腦自身調節的固有屬性,不是藥物的化學結構所決定的。因此,我們的基本結論是:抗精神病藥物的療效不是藥物直接造成的,而是通過病人腦內的神經系統對藥物做出的自身調節而產生的,大腦本身就具有恢復健康的內在潛力。從服藥到產生療效,這三個星期的時間差,反映了大腦自身固有的內部調節屬性。
有病人問我:大夫,你有沒有一種藥物,讓我吃了之後,三天之後,我的抑鬱症就好了?
我回答說:不能。因為目前還沒有這樣的藥物,將來也不會有。
病人:為什麼?
我說:這就像你懷孕十個月才能把孩子生出來,我沒有辦法讓你懷孕三個月就把孩子生出來,然後孩子一出生就能背起書包去上學。不是我這醫生沒本事,而是你的身體沒有這本事。人的身體就是這樣構造的。
由此看來,疾病還真的主要不是由醫生治好的,而主要是病人自身康復的結果。醫生治病的前提和基礎是病人自身具有恢復健康的內在潛力。醫生的治療工作也僅只是在病人的自身康復能力的基礎上而發揮一定的積極促進作用。
醫生應該是能夠救死扶傷的。但是實際上,每個醫院都有停屍房、太平間。在臨床工作中,我們經常看到的是“一救就死,一扶就傷”。醫生能夠把活人治癒,也可以把活人“治死”,卻不能把死人“治活”。醫生只能給活人治病,卻不能給死人治病,為什麼呢?因為:死人沒有恢復健康的自身調節能力。
每個做醫生的人,至少有兩句話一定要牢記在心:
一句是:相信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會有醫生治不了的病。
另一句是:相信每個病人都有自身康復的內在潛力。
在心理治療中,人本主義學家羅傑斯認為,每個人的心理內部都有自我完善的內在潛力,心理治療不過是促進該潛力的自我實現。治療師只要提供一個有利於來訪者成長的治療關係和情境,來訪者借助這樣的治療關係和情境,就可以逐漸地恢復自身的心理健康了。
羅傑斯在《 論人的成長》一書中說:
“有一種簡便的方法來形容我自己這些年來所發生的變化:
在我職業生涯的早期,我在問:“我怎樣治療、幫助或改變這個人?”
現在,我會用這樣的方式來表達這個問題:“我該怎樣來提供一種關係,使這個人可以借助它來進行個人成長?”
所以,羅傑斯會堅持認為:對於治癒心理疾病來說,良好的治療關係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充分的。根據我多年從事心理治療的臨床經驗,我現在越來越深信羅傑斯所說的這句話是完全正確的。
二、 病人為什麼會得病?病人為什麼要治病?
在有醫生這個職業之前,人本來也是會患病的,諸如外傷、感染、腫瘤等。但是,當時,即使一個人得病死了,他自己也不知道這叫做“病”,因為,在當時的社會文化中、在全體社會成員的頭腦中,壓根兒就沒有“病”這個概念,更不會有求醫行為。一個人患病後,他最多也只能是向同伴或朋友尋求非職業的、非專業的幫助。
客觀上來說,生物必須做到能夠在環境中生存,它總是要調整自己以適應環境。
生物,包括人,如果能夠適應環境、並能生存下去的時候,就叫做健康。適應不良或難以生存時,就可以叫做是“疾病”。
心理就是個體與環境相互作用、相互適應所形成的資訊介面。
心理障礙就是個體在適應環境的過程中,在某些方面所表現出來的某種程度的不適應,包括外在行為的不恰當或內心所體驗到的痛苦。
病,作為一種客觀現象,是早已存在的;但是,病,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心理現象,作為一個概念,作為一種自覺意識,是隨著醫生這個行業的出現而逐漸明晰起來的。
病人不是有病的人,而是有求醫行為或正在醫療中的人。
醫生是通過製造病人(的患病意識和求醫行為)、並承諾治療病人、以此獲利的人。當然,醫生在幫助病人的過程中,自己也付出了專業勞動,所以,醫生獲利也是勞動所得,無可非議。但是,如果沒有“病”這個文化概念的話,病人即使有病,病人自己卻沒有對病的自覺意識,更沒有求醫的行為,那麼,醫生也就失去了收入的市場和來源。因此,醫生需要不斷地去宣傳“疾病”和“健康”的概念,開發和培育市場,然後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願意前來尋求醫療幫助。
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具體哪一種現象算是“病”,在不同文化中,會有不同的界定。
貧窮落後地區,如果哪個人比較胖,大家會說他“發福”了,而不認為是一種“肥胖病”。在服裝秀的行業裏,女模特以瘦為美,一個比著一個瘦,並也不認為是一種“營養不良”。在大草原,孩子們爭相騎馬射箭,奔跑玩樂,如果一個孩子特別活潑熱情,頑皮好動,大家也不認為他患有“多動症”。在某些地區,大家普遍地相信某種迷信,經常會有鬼魂附體的發生,大家不認為這是“癔症的分離症狀”,而認為是鬼魂作祟。具有某種宗教信仰的人,採用集體自殺的方式,大家一起去極樂世界,而不認為其心理和行為有問題。
在一定的文化範圍內,訴說自己“得病”並尋求醫療救助,這被認為是公民個人的一項權力。而診斷他人有“病”,這不僅是醫生的一種(醫療)職業行為、專業能力,同時也是醫生的一種特權。
“病”,不僅是指個體的身體結構功能的異常,或心理、行為的異常,或者個體因此而感到痛苦,更是一個社會文化概念,一種價值觀念,一種人際互動方式,一種情緒表達的方式。醫生與病人之間,形成了以“有病”和“治病”為符號的人際互動關係和物質利益關係。
疾病,反映了個體對環境的不適應。但是,這種“不適應”,是個體與環境雙方相互作用造成的。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把病的原因歸於個體自身。良好的環境,對於個體的健康,起到了頭號重要的作用。不良的社會環境,社會競爭嚴重擠壓了個體生存的空間,結果就會導致個體得病。其實,社會環境的惡化(社會有病),往往是個體得病的首要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