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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帮助关系的模式和作用
在帮助关系中,由于各咨询理论流派对咨询者和来访者双方在地位、角色、积极性、主动性等方面的观点存在差异,使得帮助关系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和特点。国外主要咨询流派在帮助关系的模式上有分歧,有些流派强调帮助关系的指导性(directive),有些流派强调其非指导性(nondirective),还有的则强调两者兼而有之。从目前已建立的各种帮助关系模式来看,主要有三种典型模式,即指导模式、诱导模式、非指导模式。
一、行为主义的指导模式
行为主义的理论很早就已存在,但行为主义咨询与治疗模式的发展是20世纪50~60年代的事情。“行为治疗”一词最早由斯金纳等人于1954年提出,在较短的时间内行为疗法已经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心理治疗方法之一。行为主义理论及治疗方面的主要代表人物,早期有巴甫洛夫、华生,后来有沃尔夫(J.Wolpe)、艾森克(H.J.Eysenck)和班杜拉(A.Bandura)等。
所谓行为疗法,就是要利用通过各种实验而确立的有关学习的原理和范型去克服不适应的行为习惯。各种行为治疗的共同特点是:(1)治疗只是针对当前来访者有关的问题进行,揭示问题的历史根源、自知力或领悟通常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2)治疗是以特殊的行为为目标的,这种行为可以是外显的,也可以是内在的,那些改变了的行为通常就被看作是症状的表现;(3)治疗的技术通常都是从实验中发展而来的,即是以实验为基础的;(4)对于每个来访者,咨询者根据其问题和本人的有关情况,采用适当的经典条件作用、操作条件作用、模仿学习或其他行为治疗技术。这些技术主要有放松训练技术、系统脱敏法、模仿学习、角色扮演或行为排练、决断训练、强化的方法等(钱铭怡,1994)。行为主义治疗流派从心理学的有关实验出发,认为个体所有的行为(包括适当的和不适当的)都是学习的结果,如果来访者有问题,问题就是不适行为本身,而不是什么假设性的内在的原因。因此,行为治疗者们工作的重点就是两方面:一是消除来访者适应不良的行为;二是协助来访者建立良好的适应行为(胡江霞,2001)。
帮助关系在行为主义治疗流派中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地位,行为治疗者对治疗过程关心得比较少,他们更关心设立特定的治疗目标,而特定的治疗目标也是治疗者通过行为分析、观察和评估帮助来访者制订的。目标一经确立,新的条件作用的学习过程就可以开始,然后选择适当的技术方法对不良行为进行矫正,帮助来访者建立起新的行为方式。在行为主义学派的咨询与治疗过程中,从确立不良行为到制订咨询目标再到具体运用行为疗法的技术,咨询者都控制着整个咨询过程,指导来访者按照步骤进行行为矫正。咨询者在治疗关系中处于指导者、命令者、控制者的地位,而来访者则是一个被动服从的、对咨询者的各种指示进行操作、执行的人,基本上属于被操纵的角色。因此,行为主义的帮助关系模式是指导模式。
现代行为治疗家们吸收了一些来自帮助关系的研究成果,开始注重帮助关系的因素的影响,并在治疗过程中趋向于让来访者参与设立目标,但总体上来看,他们的工作重点并没有改变,即始终把咨询重点放在学习过程和特定的行为治疗目标上,而不是帮助关系和咨询中的人。所以说,他们的帮助关系模式仍属于指导模式,这是由行为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咨询观所决定的。
在行为主义之后发展起来的理性情绪派,重视认知、期待、信念、人格系统的作用,但帮助关系仍延承了经典行为主义者的风格,他们的治疗模式也属于指导模式。在理性情绪派的治疗过程中,主要是以问题为中心,而不以关系为中心,咨询者也是相当主动、直接和教导式的。它也强调咨询者的主动调控操作的观点,倾向于高级共感的使用,倾向于主动影响来访者。如理性情绪疗法(rational-emotive therapy,简称RET)的创立者埃利斯(A.Ellis)指出,治疗者和来访者之间建立热忱的关系并不是根本的治疗手段,相反,RET是一种个人化的方法,它是建立在高度指导性基础上的方法,治疗者必须充分、客观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治疗者很少给来访者同情,他们之间可能在看法上是针锋相对的,治疗的根本目的在于推翻非理性观念,良好的治疗关系虽然重要,但应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所以理性情绪疗法的中心目标是帮助来访者认清自己的情绪困扰和心理不适的非理性观念,引导其减少对自己和他人种种不合理的要求,他们的工作重心是放在来访者认知的改变上,而不是来访者本身,甚至不考虑来访者的情感变化。当然,理性情绪疗法与行为疗法在某些具体方面还是有所不同的,如对咨询者主体地位的强调在程度上就有一定差别:倾向于行为主义学派疗法的人特别强调咨询者对来访者行为的矫正和塑造,咨询者主体的人际关系定向最强;而倾向于理性情绪派疗法的人则注重咨询者帮助来访者内在认知结构的改善,咨询者主体的人际关系定向相对比较弱。
同时,与其他流派不同的是,理性情绪疗法的学者们还否认具有治疗功能的帮助关系的重要性,他们不同意那是咨询必须具备的条件,更否认那是足以促使咨询产生效果的关键因素。不过,他们却承认在咨询过程中,咨询者要和来访者建立一个和谐的关系,促进自己对来访者产生无条件的接纳。
二、精神分析的诱导模式
精神分析(又称心理分析、心理动力学)是19世纪末弗洛伊德从其临床治疗工作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治疗方法。弗洛伊德建立了一整套经典的心理分析理论和工作方法,在当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在心理分析学说的基本理论中,与心理咨询和治疗有关的部分主要有关于无意识和压抑的理论、性心理的发展学说、人格构成学说以及神经症的心理病理学说,心理分析的治疗就是根据这些理论进行的(钱铭怡,1994)。
精神分析的治疗大多是对神经症的治疗,精神分析认为症状是神经症冲突的结果,是经过伪装的,背后有无意识的症结。精神分析着重于寻找症状背后的无意识动机,使之与意识相见,即通过分析治疗使病人自己意识到其在无意识中的症结所在,产生意识层次的领悟(insight),使无意识的心理过程转变为意识的,使病人真正了解症状的真实意义,便可使症状消失(钱铭怡,1994)。这就要通过自由联想、释梦、解释及对阻抗和移情的分析等方法来揭示潜意识的内容。而移情则是咨询过程的核心和关键。移情指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将咨询者看作自己生命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将早期对重要人物的感情转移到了咨询者身上。移情的产生是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帮助关系作基础的。当然,移情这个概念并不代表帮助关系的全部,阻抗和移情组成了精神分析对治疗关系描述的两大支柱,它们的关系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弗洛伊德认为,精神分析者应能用移情的力量来克服阻抗,经典的精神分析是以在治疗中保持自己的中立性、被动性、隐身性来造成和维持移情的。许多后来者对帮助关系作了补充,认为来访者是仅能与部分客体保持现实关系的人,来访者把咨询者的一部分体验为现实的,其余部分为投射性幻想所填充。移情便是歪曲咨询者及其操作的意义,使之与源于过去的无意识愿望一致,而咨询者通过“中立性”手段,维持了这种移情,因为来访者无法面对过于全面的现实客体,治疗的目的就是让来访者把咨询者扩展成现实客体,然后泛化这种关系模式。因此,在精神分析治疗过程中,其技巧的发挥和疗效的产生都不得不依赖于帮助关系(移情)。该流派十分强调咨询者应首先尝试建立一个安全气氛,以使来访者能透过与咨询者的关系,对自己和他人的人际关系有许多深远的新发现。从这里可以看出,精神分析与来访者中心疗法有相似之处,即都重视和利用帮助关系。正是在这一点上,精神分析的这种移情式的治疗模式可以看成是非指导性的。
精神分析与行为主义疗法也有相似之处。在精神分析治疗中,如果他们对来访者作了一种判断,这是不需要获得来访者赞同的。即使来访者反对这种判断,对咨询者也无多大影响,因为精神分析的一系列理论术语,如潜意识、阻抗、防御机制等,都是不需要也不可能以现存的方法进行验证的。和经典行为主义者不同的是,精神分析家在治疗中是通过解释这种手段来获得权力的,这使精神分析的操作手段与认知疗法相似。从这个角度来看,精神分析的帮助关系模式似乎是指导式的。
总之,精神分析的帮助关系模式似乎是介于指导和非指导之间的,可以看作是一种诱导模式,即在精神分析的治疗过程中,咨询者与来访者所缔结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合作式的联盟关系,在技术应用上,咨询者根据自己的判断指导来访者实施操作。当然,他们并不是靠直接的、教导式的方式来影响来访者的,而是以一种潜在的、不知不觉的探讨和分析诱导来访者潜意识的复苏。因此,也可以说,精神分析派的帮助关系模式是一种诱导式的间接指导模式。
三、来访者中心疗法的非指导模式
来访者中心疗法的倡导者是卡尔·罗杰斯(C.R.Rogers)。他在1942年出版的《咨询与心理咨询》一书中提倡非指导的帮助关系模式,反对行为主义把自己摆在支配、指导、控制地位的指导模式。罗杰斯指出,指导式与非指导式咨询存在以下区别。
(1)他们对咨询的目的与看法不同。指导模式假定咨询者应为来访者选择咨询目标,并指导来访者努力去达到这一目标。这种模式实际上是假定咨询者地位优越,而来访者无法全部承担为他自己选择咨询目标的责任。非指导的咨询认为来访者有权为自己的生活作出选择,若来访者对自身的问题有所领悟的话,他们自己可能会作出明智的选择。
(2)指导式的咨询重视社会的规范,认为有能力的人应该对能力较差的人进行指导。而非指导式的咨询重视个体心理上的独立性和保持完整性的心理状态的权利。
(3)指导式的咨询更倾向于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工作,一旦症状消除或问题得到解决,咨询就算是成功了。非指导的咨询的着眼点在来访者而不是来访者的问题,一旦来访者对自己和现实的关系有了充分的理解之后,他就能够选择适应环境的方法。随着其领悟能力的提高和经验的增长,他将更有能力去应付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4)他们在会谈中常用的技术(个别会谈技术有重叠)也有所不同。
罗杰斯认为,来访者中心疗法即是非指导的咨询,其着眼点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通过帮助来访者进行自我探索,促进其自我概念向着更接近自我的经验、体验的方向发展。帮助关系应是一种协助关系,咨询者应当是非指导性的,在咨询中力图使来访者和自己变得更有能力去体验、去欣赏,更能发挥个人的内在潜能,从而达到咨询目的──人格的成长、发展和成熟。要达到这个目的,咨询者应以真诚、无条件的积极关怀、共情的态度对待来访者,这三个因素是咨询的充分必要条件。其基本特点是咨询者不以权威或专家自居,而是一个有专业知识的伙伴或朋友,把主要责任交给来访者,以来访者为核心。他们反对操纵和支配来访者,很少提问题,避免代替来访者作决定,任何时候都由来访者确定讨论的主题。因此,在这个流派中,对帮助关系的定向,总的精神是强调平等,强调来访者的主体地位,而咨询者则处于被动地位,甚至只是跟随者。所以说,来访者中心疗法是一种非指导模式。
四、整合模式
第二节 帮助关系的模式和作用
在帮助关系中,由于各咨询理论流派对咨询者和来访者双方在地位、角色、积极性、主动性等方面的观点存在差异,使得帮助关系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和特点。国外主要咨询流派在帮助关系的模式上有分歧,有些流派强调帮助关系的指导性(directive),有些流派强调其非指导性(nondirective),还有的则强调两者兼而有之。从目前已建立的各种帮助关系模式来看,主要有三种典型模式,即指导模式、诱导模式、非指导模式。
一、行为主义的指导模式
行为主义的理论很早就已存在,但行为主义咨询与治疗模式的发展是20世纪50~60年代的事情。“行为治疗”一词最早由斯金纳等人于1954年提出,在较短的时间内行为疗法已经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心理治疗方法之一。行为主义理论及治疗方面的主要代表人物,早期有巴甫洛夫、华生,后来有沃尔夫(J.Wolpe)、艾森克(H.J.Eysenck)和班杜拉(A.Bandura)等。
所谓行为疗法,就是要利用通过各种实验而确立的有关学习的原理和范型去克服不适应的行为习惯。各种行为治疗的共同特点是:(1)治疗只是针对当前来访者有关的问题进行,揭示问题的历史根源、自知力或领悟通常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2)治疗是以特殊的行为为目标的,这种行为可以是外显的,也可以是内在的,那些改变了的行为通常就被看作是症状的表现;(3)治疗的技术通常都是从实验中发展而来的,即是以实验为基础的;(4)对于每个来访者,咨询者根据其问题和本人的有关情况,采用适当的经典条件作用、操作条件作用、模仿学习或其他行为治疗技术。这些技术主要有放松训练技术、系统脱敏法、模仿学习、角色扮演或行为排练、决断训练、强化的方法等(钱铭怡,1994)。行为主义治疗流派从心理学的有关实验出发,认为个体所有的行为(包括适当的和不适当的)都是学习的结果,如果来访者有问题,问题就是不适行为本身,而不是什么假设性的内在的原因。因此,行为治疗者们工作的重点就是两方面:一是消除来访者适应不良的行为;二是协助来访者建立良好的适应行为(胡江霞,2001)。
帮助关系在行为主义治疗流派中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地位,行为治疗者对治疗过程关心得比较少,他们更关心设立特定的治疗目标,而特定的治疗目标也是治疗者通过行为分析、观察和评估帮助来访者制订的。目标一经确立,新的条件作用的学习过程就可以开始,然后选择适当的技术方法对不良行为进行矫正,帮助来访者建立起新的行为方式。在行为主义学派的咨询与治疗过程中,从确立不良行为到制订咨询目标再到具体运用行为疗法的技术,咨询者都控制着整个咨询过程,指导来访者按照步骤进行行为矫正。咨询者在治疗关系中处于指导者、命令者、控制者的地位,而来访者则是一个被动服从的、对咨询者的各种指示进行操作、执行的人,基本上属于被操纵的角色。因此,行为主义的帮助关系模式是指导模式。
现代行为治疗家们吸收了一些来自帮助关系的研究成果,开始注重帮助关系的因素的影响,并在治疗过程中趋向于让来访者参与设立目标,但总体上来看,他们的工作重点并没有改变,即始终把咨询重点放在学习过程和特定的行为治疗目标上,而不是帮助关系和咨询中的人。所以说,他们的帮助关系模式仍属于指导模式,这是由行为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咨询观所决定的。
在行为主义之后发展起来的理性情绪派,重视认知、期待、信念、人格系统的作用,但帮助关系仍延承了经典行为主义者的风格,他们的治疗模式也属于指导模式。在理性情绪派的治疗过程中,主要是以问题为中心,而不以关系为中心,咨询者也是相当主动、直接和教导式的。它也强调咨询者的主动调控操作的观点,倾向于高级共感的使用,倾向于主动影响来访者。如理性情绪疗法(rational-emotive therapy,简称RET)的创立者埃利斯(A.Ellis)指出,治疗者和来访者之间建立热忱的关系并不是根本的治疗手段,相反,RET是一种个人化的方法,它是建立在高度指导性基础上的方法,治疗者必须充分、客观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治疗者很少给来访者同情,他们之间可能在看法上是针锋相对的,治疗的根本目的在于推翻非理性观念,良好的治疗关系虽然重要,但应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所以理性情绪疗法的中心目标是帮助来访者认清自己的情绪困扰和心理不适的非理性观念,引导其减少对自己和他人种种不合理的要求,他们的工作重心是放在来访者认知的改变上,而不是来访者本身,甚至不考虑来访者的情感变化。当然,理性情绪疗法与行为疗法在某些具体方面还是有所不同的,如对咨询者主体地位的强调在程度上就有一定差别:倾向于行为主义学派疗法的人特别强调咨询者对来访者行为的矫正和塑造,咨询者主体的人际关系定向最强;而倾向于理性情绪派疗法的人则注重咨询者帮助来访者内在认知结构的改善,咨询者主体的人际关系定向相对比较弱。
同时,与其他流派不同的是,理性情绪疗法的学者们还否认具有治疗功能的帮助关系的重要性,他们不同意那是咨询必须具备的条件,更否认那是足以促使咨询产生效果的关键因素。不过,他们却承认在咨询过程中,咨询者要和来访者建立一个和谐的关系,促进自己对来访者产生无条件的接纳。
二、精神分析的诱导模式
精神分析(又称心理分析、心理动力学)是19世纪末弗洛伊德从其临床治疗工作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治疗方法。弗洛伊德建立了一整套经典的心理分析理论和工作方法,在当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在心理分析学说的基本理论中,与心理咨询和治疗有关的部分主要有关于无意识和压抑的理论、性心理的发展学说、人格构成学说以及神经症的心理病理学说,心理分析的治疗就是根据这些理论进行的(钱铭怡,1994)。
精神分析的治疗大多是对神经症的治疗,精神分析认为症状是神经症冲突的结果,是经过伪装的,背后有无意识的症结。精神分析着重于寻找症状背后的无意识动机,使之与意识相见,即通过分析治疗使病人自己意识到其在无意识中的症结所在,产生意识层次的领悟(insight),使无意识的心理过程转变为意识的,使病人真正了解症状的真实意义,便可使症状消失(钱铭怡,1994)。这就要通过自由联想、释梦、解释及对阻抗和移情的分析等方法来揭示潜意识的内容。而移情则是咨询过程的核心和关键。移情指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将咨询者看作自己生命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将早期对重要人物的感情转移到了咨询者身上。移情的产生是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帮助关系作基础的。当然,移情这个概念并不代表帮助关系的全部,阻抗和移情组成了精神分析对治疗关系描述的两大支柱,它们的关系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弗洛伊德认为,精神分析者应能用移情的力量来克服阻抗,经典的精神分析是以在治疗中保持自己的中立性、被动性、隐身性来造成和维持移情的。许多后来者对帮助关系作了补充,认为来访者是仅能与部分客体保持现实关系的人,来访者把咨询者的一部分体验为现实的,其余部分为投射性幻想所填充。移情便是歪曲咨询者及其操作的意义,使之与源于过去的无意识愿望一致,而咨询者通过“中立性”手段,维持了这种移情,因为来访者无法面对过于全面的现实客体,治疗的目的就是让来访者把咨询者扩展成现实客体,然后泛化这种关系模式。因此,在精神分析治疗过程中,其技巧的发挥和疗效的产生都不得不依赖于帮助关系(移情)。该流派十分强调咨询者应首先尝试建立一个安全气氛,以使来访者能透过与咨询者的关系,对自己和他人的人际关系有许多深远的新发现。从这里可以看出,精神分析与来访者中心疗法有相似之处,即都重视和利用帮助关系。正是在这一点上,精神分析的这种移情式的治疗模式可以看成是非指导性的。
精神分析与行为主义疗法也有相似之处。在精神分析治疗中,如果他们对来访者作了一种判断,这是不需要获得来访者赞同的。即使来访者反对这种判断,对咨询者也无多大影响,因为精神分析的一系列理论术语,如潜意识、阻抗、防御机制等,都是不需要也不可能以现存的方法进行验证的。和经典行为主义者不同的是,精神分析家在治疗中是通过解释这种手段来获得权力的,这使精神分析的操作手段与认知疗法相似。从这个角度来看,精神分析的帮助关系模式似乎是指导式的。
总之,精神分析的帮助关系模式似乎是介于指导和非指导之间的,可以看作是一种诱导模式,即在精神分析的治疗过程中,咨询者与来访者所缔结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合作式的联盟关系,在技术应用上,咨询者根据自己的判断指导来访者实施操作。当然,他们并不是靠直接的、教导式的方式来影响来访者的,而是以一种潜在的、不知不觉的探讨和分析诱导来访者潜意识的复苏。因此,也可以说,精神分析派的帮助关系模式是一种诱导式的间接指导模式。
三、来访者中心疗法的非指导模式
来访者中心疗法的倡导者是卡尔·罗杰斯(C.R.Rogers)。他在1942年出版的《咨询与心理咨询》一书中提倡非指导的帮助关系模式,反对行为主义把自己摆在支配、指导、控制地位的指导模式。罗杰斯指出,指导式与非指导式咨询存在以下区别。
(1)他们对咨询的目的与看法不同。指导模式假定咨询者应为来访者选择咨询目标,并指导来访者努力去达到这一目标。这种模式实际上是假定咨询者地位优越,而来访者无法全部承担为他自己选择咨询目标的责任。非指导的咨询认为来访者有权为自己的生活作出选择,若来访者对自身的问题有所领悟的话,他们自己可能会作出明智的选择。
(2)指导式的咨询重视社会的规范,认为有能力的人应该对能力较差的人进行指导。而非指导式的咨询重视个体心理上的独立性和保持完整性的心理状态的权利。
(3)指导式的咨询更倾向于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工作,一旦症状消除或问题得到解决,咨询就算是成功了。非指导的咨询的着眼点在来访者而不是来访者的问题,一旦来访者对自己和现实的关系有了充分的理解之后,他就能够选择适应环境的方法。随着其领悟能力的提高和经验的增长,他将更有能力去应付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4)他们在会谈中常用的技术(个别会谈技术有重叠)也有所不同。
罗杰斯认为,来访者中心疗法即是非指导的咨询,其着眼点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通过帮助来访者进行自我探索,促进其自我概念向着更接近自我的经验、体验的方向发展。帮助关系应是一种协助关系,咨询者应当是非指导性的,在咨询中力图使来访者和自己变得更有能力去体验、去欣赏,更能发挥个人的内在潜能,从而达到咨询目的──人格的成长、发展和成熟。要达到这个目的,咨询者应以真诚、无条件的积极关怀、共情的态度对待来访者,这三个因素是咨询的充分必要条件。其基本特点是咨询者不以权威或专家自居,而是一个有专业知识的伙伴或朋友,把主要责任交给来访者,以来访者为核心。他们反对操纵和支配来访者,很少提问题,避免代替来访者作决定,任何时候都由来访者确定讨论的主题。因此,在这个流派中,对帮助关系的定向,总的精神是强调平等,强调来访者的主体地位,而咨询者则处于被动地位,甚至只是跟随者。所以说,来访者中心疗法是一种非指导模式。
四、整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