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讲创伤(trauma)特指危及生命的重大事件所产生的心理反应,但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那些早年来自照料者的照顾方式的不当,如对孩子生活特别是情感上的疏忽、早期的分离也会导致发育过程中思维、行为异常,在心理创伤史的发展过程中就涉及人们对创伤概念的理解,即创伤是如何从外部的、真实的躯体创伤向内部的、幻想的精神方面转换的。我们就从心理创伤的发展历史开始讲起。
创伤研究历史
1896年5月14日,《维也纳临床周刊》在其九年进程的第20期的420页写到:神经精神病协会主席埃宾(Hofrath v. Krafft Ebing)于1896年4月21日在维也纳召开会议,秘书斯塔林格博士(Starlinger)描述那晚的第三场报告时说,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教授关于癔症病因学的报告(不同凡响)打破常规,但缺少总结和讨论。关于这场报告的唯一反馈来自弗洛伊德自己,在他报告后的第五天,即1896年4月26日,弗洛伊德给其密友弗利斯(Wilhelm Fließ)写信提到:“关于癔症病因学的报告在精神协会的会议上受到了冷遇,埃宾只给予了奇特的评论,说它的成功将会是个科学童话……。
癔症病因的发现很快将弗洛伊德推入到社会舆论的漩涡之中。1896年4月4日,在与弗利斯的书信中,他这样写到:“你早就知道,我是个固执的人。现在,到处都是诋毁我的言论,难道周围的人都要孤立我吗?”弗洛伊德不听朋友的劝告,仍坚持在1896年的5月6月的《维也纳临床展望》第22期26期中发表了他的报告(1896,1952;439页): “我坚持我的主张,以每个癔症病人的情况为基础可以发现--通过分析可以重现,尽管相隔十年--这些人在早期的时候都有一次或多次的性经历。”
弗洛伊德的报告和他将癔症病因归结为儿童所受到的性创伤(后来他意识到该论断没有足够的现实基础,将其修改为对性创伤的幻想,而非性创伤本身),这在今天被视为精神创伤的起源,即精神方面的症状可能代表着创伤性经历的结果。其实,在弗洛伊德之前就已经有人提出过这种说法。早在18世纪中期,一些学者曾对癔病是躯体疾病还是心灵的创伤?是器质性疾病还是诈病?等命题进行过讨论。
1、从“脊髓通路(railway spine)”到创伤性癔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