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学与社会生物学的一致性研究-1
马向真(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博士 教授)
摘要:精神分析学与社会生物学分别是二十世纪初期和未期在西方比较有影响和争论的思想流派。它们对人性的生物基础、社会性等方面的某些论述虽然角度不同,却有着惊人的相似的结论,而且两者都经历了一个从纯粹强调生物因素到强调社会文化因素与生物因素并重的转变过程。
关键词:精神分析学 社会生物学 一致性
社会生物学是近年来进化生物学领域中出现的重要进展之一。这门学科的诞生的标志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尔逊(Edward Osborne Wilson)于1 975年发表的专题巨著《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Sociobiology:The New Synthesis)一书。这部著作的副标题有两层含义:既说明了生物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综合——它是对习性学、群体生物学、生态学、生理学、心理学、人类学等众多学科的综合;又说明了进化生物学从经典达尔文主义到现代综合进化论、再到社会生物学这样—种连续的相继发展关系。从基本指导思想到具体研究方法,社会生物学与经典达尔文主义和现代综合进化论都是一脉相承的。
社会生物学的奠基人威尔逊是当代最重要的一位昆虫学家,他于1955年获得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后就开始在哈佛执教,目前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曾荣获美国国家科学奖和瑞典皇家科学院为诺贝尔奖未能涵盖的科学领域所颁发的克拉福奖(Crafoord Prize)。1996年,他被《時代》(Time)影响美国当代最巨的25位美国人之一。最令人称道的是他不只在科学界享有盛誉,他还两次荣获过报导文学的最高荣誉大奖──普立兹奖(Pulitzer Prize)。
威尔逊曾将社会生物学定义为“关于所有社会性行为的生物学基础的系统研究”[①]。其中,既包括动物的社会行为,也包括人类的社会行为。它研究他们的群体结构、社会等级、通讯交流以及一切社会适应背后的生物学内容,社会生物学家把人类行为当作主要研究领域。在学派形成的初期阶段,他们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由遗传决定,人的身体和活动都是为了基因的利益,人只是为了繁衍基因而生存。这种基因决定论的观点无疑遭到了各界的批评,近几年来,社会生物学家认识到遗传进化和文化演进之间的关系,尤其注意到了文化在人类进化中的作用,修订了基因决定论,提出了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观点。
在威尔逊看来,社会生物学的“目的”在于获得关于整个社会的生物特征的普遍原理。社会生物学的真正新颖之处是它的“方法”:从生态行为学和心理学的传统模型中提取关于社会组织的重要的事实,然后在群体的水平上加以研究,并在生态学和遗传学的基础上重新组合,以说明社会群体是如何通过进化来适应环境的。威尔逊信奉卢梭的这样一句名言:“研究‘人们’须从‘近’处看,研究‘人类’则必须从‘远’处看。”[②]社会生物学的这种宏观的看法,确实有着某些优越之处。
在对社会生物学的这场争论中,弗洛伊德虽然早已作古,人们并未忘记把本身充满争议的精神分析学拉进这个圈子中。有人认为社会生物学的来源之一是弗洛伊德学派。[③]也有人认为将弗洛伊德和社会生物学联系在一起显然是错误的[④]。那么弗洛伊德与社会生物学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弗洛伊德学派的精神分析学是二十世纪心理学中的“第一势力”,是最全面,最有效的一种人格理论。心理学史权威波林指出“谁想在今后三个世纪内写出一本心理学史,而不提弗洛伊德的姓名,那就不可能自诩是一部心理学通史了。”[⑤]虽然精神分析学派对心理学做出很大的贡献,但自产生以来,也一直遭到激烈的批评。而批评的焦点是直接指向明显的生物学决定论。如果稍为浏览一下精神分析学思想,就会发现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与社会生物学某些关于人类行为的进化论根源的观点非常一致。威尔逊也撰文认为“精神分析的理论似乎可以特殊地和社会生物学的理论相比较…… 如果弗洛伊德革命的本质是给出了无意识的结构,那么社会生物学的逻辑作用就是重建无意识结构的进化历史。”[⑥]在威尔逊看来,当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推测最初的父亲、原始游牧民部落,以及乱伦禁忌的起源时,他创造了一种社会生物学的理论,然而是—种可怜的理论。他对自我与社会的冲突之洞见也复如此,这种见解发表在他的《文明及其不满》一书中。因此,威尔逊根据这个理由,一直准备用社会生物学理论来客观地检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假设,以期促进精神分析理论的发展。本文试从三个方面比较精神分析学与社会生物学的一致性。
一、 利已的基因和心理结构
弗洛伊德最精髓的概念是本我、自我和超我,他认为人格就是由这三部分组成的。社会生物学家相对于这三个部分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概念:自私的基因、大脑皮层结构和利他主义。
1.本我与自私的基因
社会生物学家认为,人类的动机和行为根本上是自私自利的。这与弗洛伊德的本我——人格的核心特征——是自私自利的观点极为一致。弗洛伊德认为本我是潜意识的,是人格中模糊、晦涩、混乱的部分,是人的心理经验中最原始的那部分,包括了与生俱来的所有遗传素质,当然包括了猖獗的性本能冲动和原始欲望,由快乐原则支配。本我贯穿于人整个的一生,并毫无顾忌地表现它的目的:个体的生存和成功的再生。因而弗洛伊德称它为“真正的心理现实”,因为它与客观现实没有直接的接触,唯一的出路就是通过自我。
达尔文当年把有机体作为自然选择的单位,就是个体的差别性生存。现代综合进化论认为自然选择的单位是群体,威尔逊认为自然选择主要发生在最低的水平上,因此选择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地说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原始生命的复制基因要具备三个条件才能经得起自然选择的严酷考验。这三个条件是:本身生存的时间较长(长寿);复制速度较快(生殖力);复制较准确。这三个条件就构成了稳定品种,而稳定者生存。稳定者生存及稳定者所需的三种条件,我们应牢牢记住。这是基因选择学说的基本原理。
基因作为社会生物学的研究起点,不仅是遗传的基本单位,也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根据威尔逊的观点,生物的各种生命活动与各种行为都可以追根溯源到基因,都能由基因得到解释。用基因解释人类的行为是威尔逊早期社会生物学的基本观点。由此,我们的社会——包括伦理、宗教、性行为、战争甚至同性恋和利他行为都会受到遗传控制。
威尔逊反对极端环境论“文化造就人”的观点。他更加相信杜布斯基的观点。杜氏认为,人类遗传并没有被人类文化所消除,人类的遗传仍是人类的基础,它能使人表现各种所谓社会和文化的行为。因此,如果要了解人,就必须洞察人类基因的活动和人类的基因库。[⑦]所以在威尔逊看来,问题的关键已经不在于人类社会行为是由遗传决定,而在于遗传决定的程度到底有多大。他甚至进一步肯定遗传起着决定性作用。[⑧]他列举了猩猩的许多行为,经过证明人类行为中较普遍的形式与哺乳动物是一样的,甚至更特别具有灵长类的特征。并由此演绎出:人类社会行为是由那些与人类密切相关的物种所共有的基因以及那些人类所特有的基因共同形成的。[⑨]这个观点的中心思想是人与动物有连续性,此其一;其二,人类具有特殊性。威尔逊由此反驳了“人类已完全摆脱了自己的基因的控制,达到了仅仅受文化制约的程度”这一假说。
2.自我与大脑皮层结构
如果基因和本我真正地自私自利,就需要中间结构,辅助它们达到自私的目的。本我同外界不能直接接触,它的唯—出路在弗洛伊德看来是自我,在社会生物学家看来是大脑的皮层区域。
自我是意识的结构部分。自我是人格中的执行机构,处于本我和外界、本我和超我、超我和外界之间。弗洛伊德说:“它要侍候三个苛刻的主人,常常被三种危险所威胁:外部世界、本我、超我。”[⑩]它根据外部的需要来活动,执行“超我”的任务,又要费尽大部分能量压抑和控制本我,说服本我服从现实原则。显然这与威尔逊的大脑只是为了基因的生存和复制而存在的机器极为相似。在社会生物学中,大脑皮层结构可以充当自我这一结构,有效地适应变化着的物质和文化环境。
社会生物学家与弗洛伊德学派的人们认为,人类行为的潜在动机深深置根于有机体的生物学基础之中。威尔逊指出:“如果大脑是由上百亿细胞组成的机器,而精神可以解释为许多化学反应和电反应之和,人类的前景就是暗淡的――我们是一群生物,灵魂不能自由飞翔。”威尔逊认为“任何有关人类的严肃思考,都必须把它作为首要的前提。”[11]
在威尔逊看来,这一结论会导致两个严重的精神困境。首先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物种都不可能具有超越遗传规律之外的目的。除了生物的本性,人类前面没有任何特别的目的。因此“人类精神的构造方式就是把它自己封锁在这一基本的限制中,并迫使它以纯粹的生物学手段去进行选择。”进一步说,“如果大脑的进化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那么,甚至特定的美学判断和宗教信仰的能力,也都必然产生于上述机制。”实际上这论点的本质就是,作为宇宙最高现象的人类精神和大脑之所以得到如此高度的进化发展,不过是因为它们有利于基因的延续和繁衍。“智力的构造并非是为了理解原子,甚至也不是为了理解智力本身,而是为了促进人类基因的生存”。而且,“意识形态确实服从于它的隐蔽的主人--基因,各种最高的冲动都可还原为生物的行为。”([12]要摆脱这一困境就必须把生物学的种种发现与各门社会科学相结合,把人性研究作为自然科学的一部分。精神是大脑神经机制的附生现象。这一机制本身又是遗传进化的产物,
如果对第一个困境的这一解答,即使部分是正确的话,第二个困境就立即随之产生:我们必须在人类生物天性的固有伦理前提之中做出选择。威尔逊批评某些哲学家缺乏进化论的眼光,只顾检查伦理系统的结果,而忽视起源。实际上大脑中存在着先天的潜意识压抑力和动机,它们深刻地、无意识地影响着我们的伦理前提,人类道德就从这些根源如同本能一样进化而来。那么,我们应该服从哪些潜意识压抑力和道德动机呢?哪些宜于削弱或升华呢?威尔逊认为这正是人性的核心。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在遗传给我们的种种情感方向之间做出选择。要想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必须从以生物学性质为基础的自发控制,转移到以生物学知识为基础的精神定向。
第二个困境的核心存在着这样一个循环:指导帮助我们在人类天性的要素之间做出选择的各种价值系统,都是由人类天性的要素在—个早已消逝了的进化时期内创造的。[13]不过,威尔逊指出,人类困境的这一循环还没有达到不能被意识行为所解决的程度。人类要对影响伦理学家和其他人的各种决定的种种限制确定和测量。必须通过人类精神的神经生理学和种族发生学的重建来推测这些限制的意义。这将是对文化进化研究的逻辑补充。
正如弗洛伊德所指,自我纠缠于本我、超我与现实这三者之间,如果自我能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个体身上就表现出相对的平衡状态,可以遵循社会传统、文化习俗,并得到社会承认。如果自我不能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个体就会陷入冲突之中。而威尔逊也告诉了我们建立在大脑皮层基础之上的人类精神也面临着困境和冲突。
3.超我和利他主义
弗洛伊德认为超我是恋母情结的危机的产物,是负责产生道德行为的心理过程系统,对个体灌输他们的家庭和社会的固有行为准则。良心是超我的一部分,通过罪疚感去惩罚违反父母和社会规范的行为的子系统。超我的另一个部分是自我理想,能鼓舞人的积极情感。超我受至善原则的支配,对个体灌输了利他行为。作为良心和自我理想的综合,超我是最高的监督和惩罚机构。超我是一个融个体与社会于一体的概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儿童的超我实际上是父母超我的一种折射反映,这也是传统价值和社会标准世代相传的一种主要方式。因此,在《文明及其不满》中弗洛伊德提出“文化超我”这一概念,可用于调解个人因本我与自我的冲突所产生的焦虑和紧张。以“文化超我”为中心,弗洛伊德试图建立一种社会的道德伦理体系,以使文化超我与个体的超我更好地协调,从而使得超我这一概念具有了更多的社会心理学意义。
社会生物学家用利他代替了超我。利他主义是社会生物学家关心的一个主要议题。威尔逊吸收了汉密尔顿(Hamilton, W.P.)、特里弗斯(Trivers.R.)的观点,首先承认利他行为的形式和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文化决定的,但是又认为促使利他行为的人的内心深处的感情则是通过基因而得以演变发展的。
威尔逊认为由于大部分利他形式本质上含有利己的成分而显得极为复杂,所以没有哪一种是彻底自我毁灭性的利他主义的行为。他将人类的利他行为分为两种类型:“无条件的利他主义”与“有条件的利他主义”。前者不求回报,借助于群体选择与亲属选择进行,主要是针对利他者的亲属的,并且随着关系程度的疏远,这种行为发生的频率与密度明显地下降。后者实际上是自私的,这种利他者期待着社会对他自己或其亲属以报酬,其行为乃是由社会的极其错综复杂的约束力和需求所造就的。有条件的利他主义基本上是通过个体选择获得的,并且深受文化特征的影响。特里弗斯把利他行为定义为“对另—个与自己无甚关联的生物体有益,但对执行这种行为的有机体有明显损害的—种行为。”[14],有益与损害取决于“总体适应性”的意义,即个体所携带基因在群体中的扩展。根据特里弗斯的观点,利他行为就会产生相互利他行为,乐善好施者会从自己的行为中得到收获。其中某些行为会恩泽后世。这种结果就会导致毫无关系的个体会牺牲自己的利益,让别人受益。威尔逊认为对人类社会产生影响的是有条件利他行为与无条件利他行为的相对比例。有条件利他行为在人类社会中发展到了顶点,而无条件利他行为则是人类文明的敌人。因为,如果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受学习规则的支配,只是亲近于自己的亲属与部落,全球性的一致性就难以实现。“真正的自私,只要服从哺乳动物的生物限制,就是产生几乎完美的社会契约的关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