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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判断的发展阶段
亲社会自我关注型
阶段1 享受型,个体关注的是以自我为导向的结果,而不是道德上的考虑。决定是否帮助他人是出于以下考虑:自己眼前可以得到些什么,将来可以交换些什么,关注他人是出于自身的需要,并且/或者说出于喜欢对方(出于一种情感上的联系) 。
其主要模式突出表现在学龄前儿童和低年级小学生中间。
阶段2 需要型
个体表示出对他人生理、物质和心理需求的关注,就算这种需求与其自身的利益相冲突。个体以最简洁的词汇表达出这种关心,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其涉及自我反省式的角色识别,也没有涉及同情性的言辞,也没有可以反映内心感受(如犯罪感)的话语。
其主要的模式突出表现在许多学龄前儿童中以及多数小学生中间。
阶段3 他人认可或人际交往型,或者是陈规型
孩子们在判断是否做出亲社会行为的时候,采用的是社会陈规所界定的好人好事、坏人坏事的形象标准并且会考虑到他人的认可和接受。
突出表现在一些小学生和中学生中。
阶段4a 自我反省式的共情型
个体的道德判断包括了明确的自我反省式的同情性反应,或角色认同(识别),关注他人的人性,对其行为结果会产生罪恶感或是正性的感受。
突出表现在少量高年级的小学生中以及多数的中学生当中。
阶段4b 过渡阶段
个体对于助人与否的道德判断涉及内化的价值、准则、职责或责任,关注整个社会的情形,或者说关注他人保护人权和尊严的需求;然而这些观念还不是十分明确和强烈。
突出表现在少数中学生或更大一点的孩子当中。
阶段5 强烈的内化阶段
情绪的产生关乎其自尊,关乎其行为是否符合自身的价值观和已接受的道德准则。
助人与否的道德判断取决于个体内化了的价值、准则或责任,渴望保有个体及社会建构起的责任与义务,或者改善社会状况,信仰人性的尊严、权利以及众生平等。本阶段的另一特征是个人的正性、负性突出表现在极少数的中学生中间,在小学生中没有。
资料来源: 南茜·艾森伯格: 《利他性情绪、认知和行为》劳伦斯·埃尔鲍姆出版社1986 年版www.psychspace.com心理学空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