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沉默的人似乎是在贊同。」
──摘自駐西南非德軍司令馮.特羅塔將軍(von Trotha)於一九○五年致德國首相馮.比洛(von Bu+..low)的一封信
「滅族屠殺」(genocide)這個用語是一九四四年新創的,於一九四八年由聯合國定為國際罪行(Lemkin 1944, L. Kuper 1981, 210-14)。「族裔淨化」(ethnic cleansing)這個用語的歷史更短,是在一九九○年代初的南斯拉夫戰爭期間開始通行,於一九九三年由聯合國宣告為危害人類的罪行(Teitel 1996, 81)。兩個用語雖然有別,意義上卻有相當多的重疊之處。就實際行動而言,現代的族裔淨化事件導致死亡人數之多,往往已經符合聯合國所謂滅族屠殺的定義,也就是,企圖將「國家的、族裔文化的、種族的、宗教的群體整個或部分」消滅(Fein 1990, 1; Freeman 1995, 209)。諾曼.奈馬克(Norman Naimark)曾經記述二十世紀歐洲發生的這種慘劇(包括一九一五年在安那托利亞發生的亞美尼亞人被滅族屠殺),證實有些事件一開始是政府發動的族裔淨化,卻迅速演變成以蓄意謀殺、虐待、饑饉、疾病為手段的大屠殺。例如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東歐許多地區的德國人被逐,大約一千一百五十萬德國人被「清除」出去,其中有超過二百五十萬人喪命。多數的驅逐行動與死亡事件是在二戰的最後一年發生,但是也有五十萬人以上是在戰後死亡,其中又以從波蘭和捷克驅逐的人最多(Naimark 2001, 14, 110-38, 187)。
滅族屠殺和族裔淨化都不是到了二十世紀才發生的。一八三八年間,美國東南部的切若基族印第安人被驅逐,雖然美國政府當時沒有設定目標要消滅這一族,結果造成的死亡人數的確可以算是一次滅族屠殺。經歷艱苦行程與疾病折磨而到達目的地(即現今的奧克拉荷馬州)的人,在當地安頓下來,算是沒有再被騷擾了。按近期的人口統計學估算,走上這條「流淚之路」的一萬六千切若基族人,20%死在路上。如果把剛定居在那段時間因病死亡的人數算上,可能將近50%。按我們現在的界定標準,切若基族的折損確實達到滅族屠殺的程度。
「滅族屠殺」和「族裔淨化」已經漸漸成為差不多的意思,都用於指政治上的強勢群體(也就是在一個政治實體之內自稱代表大多數人民者)試圖除掉他們視為敵人的族裔或種族的極端實例。「族裔」的定義其實很不明確。例如納粹認定猶太人的族裔是以其遺傳為依據,也就是所謂的種族,並不是按宗教信仰定義的。波士尼亞的穆斯林、信奉東正教的塞爾維亞人、信奉天主教的克羅埃西亞人,互相視對方為另一個族裔或種族,並不只是當作不同宗教信仰的群體而已。一九一五年間鄂圖曼帝國當局鎖定亞美尼亞人為清除目標,也不是基於宗教信仰,而是把亞美尼亞人當作一個民族,認為他們是一群文化相同、遺傳相近、一心要在安那托利亞中心建立一個敵對國家的人。這些迫害行動都沒有強調宗教皈依或祈禱方式的問題(Browning 1992a; Glenny 1993; Suny 1993)。二十世紀末發生的最嚴重的滅族屠殺,乃盧安達的胡圖族於一九九四年屠殺圖西族人,這也是完全與宗教信仰無關的案例。但是如果要說圖西族與當權的胡圖族屬於不同族裔,根本難以成立。因為兩族人通婚已有四百年歷史,不但使用同一種語言,也信奉相同的宗教。傑哈.普魯尼埃(Gerard Prunier)認為他們應該算是分屬社會學者韋伯(Max Weber)所說的不同「地位群體」,不算是不同的族裔群體(1997)。即便如此,世人都覺得胡圖人與圖西人是不同族裔的,許多胡圖人與圖西人也這麼認為。如此認定會強化一種印象:滅族屠殺是族裔淨化行為的最極端。由於現代滅族屠殺與族裔淨化的事件觸目驚心,或許也由於聯合國重視這類事件,一般普遍認為這乃是政治性集體屠殺最常用的一種方式。
目前雖然通行這樣的解讀,我們卻不可認為集體殺害與驅逐都只是對付族裔上的異己者才使用的手段。自古以來的集體屠殺目標可能根據宗教信仰、意識形態、經濟階級而鎖定,甚至只憑居住的地區而決定。假如宗教信仰的考量在二十世紀的事件中似乎是次要的,假如宗教信仰在歐洲人到美洲和澳洲擴張勢力時似乎是次要的,以往並不是一向如此;就算在二十世紀,某些族群遭受集體驅逐與殺害也不僅僅是以族裔和國籍為理由。
猶太人於一四九二年被西班牙以宗教信仰為由而驅逐,不同於面臨希特勒滅族屠殺的猶太人的是,他們只要改奉天主教就可以免於被逐的命運。西班牙的這次「淨化」是宗教性質的,而非特別針對族裔,至少國王斐迪南(Ferdinand)與王后伊薩貝拉(Isabella)是這麼認定的,而他們下這個驅逐令乃是迫於天主教教會的宗教法庭施壓。居住在西班牙的八萬猶太人,大約有半數在一四九二年間逃離,留下來的大多改奉了天主教。從將要下驅逐令之前到一五三○年左右的這近四十年中,大約有兩千名改奉天主教的猶太人被處死,但大多數皈依者漸漸融入了西班牙天主教社會。這次事件的動機與其他相似事件的一樣複雜,改奉天主教的猶太人繼續受迫害也表明,有些宗教法庭審判官根本是反猶太人的,動機其實不是純粹宗教上的,而是「族裔」上的。不過西班牙的國王與王后都聲明,他們不以迫害猶太人為目的,而且已經設法保護改奉天主教的猶太人了(Kamen 1998, 16-27, 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