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赋权:理论建构与个案分析*
——以中国稀有血型群体网络自组织为例
丁 未
【内容提要】本文对西方的赋权理论进行了梳理,并对中国语境下新媒体赋权研究提出了思考。作者以中国稀有血型群体网络社群为个案,详尽分析了该群体如何自发地利用QQ群、专业网站,一步一步建立起全国性的救治体系,如何以新兴的网络“自组织”为依托实现赋权,并详细展现了这一新媒体赋权案例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复杂而曲折的赋权结果,对中国特有国情下制度、技术和人三个因素的互动、磨合进行了详细的解剖。
【关键词】稀有血型人群 网络行动 赋权 自组织
一、引言
近年来,新媒体技术在中国的迅速扩散与应用,令整个社会的传播格局和传播主体发现了转型。一方面它表现在以手机、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迅速向中下阶层扩散,草根群体正日渐成为中国信息社会的传播主体。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2008年中国网民显现出向各年龄阶层、低学历人群和低收入人群扩散的趋势;农村网民的增速已明显超过城镇网民{1};2009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74738.4万户,普及率达到56.3部 / 百人{2};相比在线互联网的快速增长,中国无线互联网的增幅也相当惊人,据2009年7月的统计,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达1.55亿,占整体网民的46%,而且,手机网民与互联网网民相比,更趋低龄化、低学历化和低收入化。{3}另一方面,网络的结构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SNS (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为代表的聚合型网络平台得到了迅速的普及,如中国最大的SNS平台{4}——腾讯公司推出的以即时通讯(IM)为主功能的QQ聊天工具,到2009年第三季度注册帐户总数达到10.57亿,其中活跃用户数超过4.849亿,同时在线用户突破7500多万,QQ已经成为中国人仅次于固话和手机的第三大沟通工具{5};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以资源共享、情感互动为手段的QQ群,目前处于活动状态的约有3000万个,用户达2亿人次之多。{6}据我们近几年的访谈与观察,QQ用户(包括QQ群)在华南地区的中下阶层网民,包括农民工中,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网络工具。
事实上,近几年无论在制造业还是在服务业,中低社会阶层正日益成为新媒体的消费者,小灵通、山寨机、二手手机和电脑、网吧(尤其是面向社会中下阶层的小型网吧)在中低阶层人群及其所聚集的社区遍地开花。从这些基本的统计数据即可看出,中国的信息社会出现了新的传播现象和传播实践,草根群体以它庞大的基数正成为中国新媒介技术的实践主体。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种把中国信息社会看作信息拥有者和信息匮乏者之间二元对立的“数码鸿沟”概念已经落伍,中国社会主体——社会中下阶层,已经成为新型传播工具的制造者、管理者、拥有者,“中国的社会信息化过程已由90年代精英垄断的局面进入到更广社会内信息中下阶层和中低端信息传播技术紧密结合的新阶段”。{7}
在目前中国社会转型期,由于阶层的迅速分化与断裂、公共政策和制度尚不完善、大众传媒舆论监督经常性缺位等原因,使得新媒体技术对社会地位相对低下、社会权利缺失的中下阶层,有着特殊的意义。国内外学者在对中国近几年大量出现的网络言论或事件的分析中,大多将视角投向新媒体技术对公民话语权的赋予、网络公共领域的崛起、媒体技术与中国民主进程等面向。但随着BBS、SNS等网络工具的兴盛,中下阶层日益广泛的新媒体实践,其主体诉求和初衷可能未必是学者眼中政治权力的赋予,而是更多地源自于多种制度性缺失与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间的巨大张力。这种张力的存在,使得那些具有互动性、聚合性的新媒体技术平台有可能成为中国社会中下阶层“弱者的武器”。
二、西方赋权理论
赋权(empowerment,又译为“增权”)是西方20世纪60、70年代出现的用语{8},综观西方相关文献综述,赋权是一个多层次、宽泛的概念体系。有学者将它分为动机性概念和关系性概念,以区分个体心理与社会关系两个层面对赋权的界定。{9}从心理学的个体动机角度看,赋权是“赋能”(enabling)或是一种“自我效能”(self-efficiency),它源于个体对自主(self-determination)的内在需求,在这个意义上,赋能就是通过提升强烈的个人效能意识,以增强个体达成目标的动机,它是一个让个体感受到能自己控制局面的过程。{10}但从社会情境看,empowerment一词的核心词是power,西方学者对“权力”进行过系统而深入的探讨,例如在福柯(Michel Foucault)看来,权力建构于关系网络之中,对权力的理解只有通过社会关系这一角度,才有意义。{11}因此,对赋权的理解,还得从作为关系性概念的权力下手,它并不是如字面上“增权赋能”那么简单,而是一个动态的、跨层次的概念体系,是一个社会互动的过程。{12}
总体上看,西方的赋权理论有三个天然的取向。
首先,赋权的对象主要是社会中那些“无权”(powerlessness){13}的群体,如少数群体、边缘群体、能力丧失者(disabled){14}——也就是我们国内常用的“弱势群体”这一统称所涵盖的人群。“无权”对个体来说,是一种主观感受,无力感令个体陷入缺少自信、自我责备、自我贬值的负面的自我价值观中,而且,一个人的自我评估与他人和环境之间的作用力是一种互为建构的、连续循环的过程。{15}赋权就是通过弱势群体自身的参与,激发其潜能,令其在更大程度上掌握社会资源和自身的命运,从而实现社会变革。
其次,赋权作为一个互动的社会过程,离不开信息的沟通与人际交流,所以它与人类最基本的传播行为有着天然的联系。美国著名传播学家罗杰斯(Everett M. Rogers)等人在《赋权与传播:来自社会变革的组织经验》一文中,明确地将赋权视为“一种传播过程,这一过程往往来自小群体成员之间的交流”。他认为,交流(传播)使赋权得以实现,当交流的过程是一种“对话”(如沟通、辩论、反馈等)时,赋权的效果更为显著;对话是赋权过程的基本构成,个体通过与同伴对话而获得信念;同时,他们强调小团体内的对话可以产生彼此的认同感和掌握自己的生活、促成社会变革的力量感。{16}
再次,赋权理论天然地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它远远不是停留在理论的探讨上,而是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实践及其进程中,西方社区工作曾对赋权理论进行了丰富的探索和践行{17},认为赋权概念的价值取向在于“引导个人、家庭、社群和社区采取乐观的态度,积极参与决策和通过行动来改变自己的不利处境,提升自己的权力和能力,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的权力结构更趋公正”。{18}因此,赋权理论注重的是特定社会政策框架与弱势群体行动之间的相互形塑的、现实的作用过程;赋权实践的终极目标是社会正义和减少社会不平等。{19}
新媒体技术(以手机、互联网为代表)的迅速扩散与应用,使得西方的赋权理论找到了新的结合点和实验场,并与西方学界对互联网迅速崛起而显现的不同阶层、南北世界之间的数码鸿沟(digital divide)趋势的关注和焦虑产生了共鸣,一时间,ICT4D{20}成了新媒介技术环境下发展传播学及其他传播研究领域的主题,而“赋权”一词由于其天然的赋予、提升弱势者权力与技能的主旨而常与新媒体技术推广运用中第三世界、边缘群体及女性的发展主题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颇为热门的术语。{21}
然而,“赋权”与新媒体技术的嫁接与流行,并不意味着相关研究的成熟。一方面,赋权一词虽然频频露面,但迄今为止有关新媒体与赋权的专论为数不多{22};另一方面,一些论文只进行宽泛的应然式探讨,触及的仅仅是新媒体作为抽象的技术工具产生赋权的可能性;而新媒体本身所具有的技术之长,很可能令赋权最后成了一个可将任何功能要素都囊括其中的、预设好了的“框”。事实上,这并不是讲究实践性和过程性的传统赋权理论及研究的题中之议;而且,赋权在实践中也并非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它有可能造成弱势群体的减权(disempowerment)。
赋权所涉及的“权力”一词,无疑是人类社会最复杂的概念和关系现象之一,且赋权的内容和形式五花八门,涉及的人群各不相同,这对赋权的理论建构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换言之,如果没有一套恰当的研究思路或框架,那么,赋权很可能成为一种包罗万象的“万能药”。对此,已有西方学者曾对大量赋权文献中存在的理论与研究脱节、具体案例缺乏分析框架等问题提出过诟病{23},他们也试图建立一套关于赋权的方法论理路,以避免赋权研究的漫无边际。例如,美国社区心理学家帕金斯(Douglas D. Perkins)和齐默曼(Marc A. Zimmerman)发展出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分析框架,他们将赋权分为“过程”(process)和“结果”(outcome)两个方面。“过程”是赋权行动的具体展开,注重的是如何(how);“结果”则是对赋权的检验,用来评估、测量赋权所带来的社会后果(consequences)。在此基础上,他们认为,赋权可以从个体、组织和社群三个层次加以考察,这三个层次互相影响,但个体赋权(即心理赋权)是基本目标。{24}
赋权理论的实践性,决定了它在研究方法上更多地采用个案分析法。为此,一些赋权理论和新媒体赋权的研究者还专门提出了“情境分析法”的研究路径,如学者莱帕波特(Julian Rappaport)1987年曾提出赋权研究必须关注情境、人物、时间(指情景和人物历时性的发展)三要素——即必须考察产生赋权的条件(情境)、人们对是否得到赋权的感受(人物),并尽量采用历时性的研究方法;梅赫拉(Bharat Mehra)等人的《少数群体与边缘群体的网络赋权》一文,则要求学者近距离地观察边缘群体的日常生活和对新媒体的特殊需求,了解普通人日常“信息环境”(information ecologies)中由人、实践、技术、价值观组成的关系系统(system of relations)。{25}
三、中国语境与个案选择
手机、互联网的普及,使得新媒体赋权这一议题也开始为中国学者所涉猎。陈红梅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所创建的“肝胆相照”论坛,从网上家园、公共空间、话语运动三个角度,对该论坛的互动和集体行动进行了探讨,文中虽没有使用赋权概念,但论文发现网络传播使分散的社会困难群体成员聚集起来,在沟通交流中获得身份认同、群体归属感,从而获得社会的、心理的支持;网络传播开辟出新的公共空间、创造新的社会资本,方便交友、获取知识,并将网上的话语运动与现实中的维权行为结合起来,从而将网络论坛的功能置于社会渐进式变革的现实框架之中,其种种分析视角和落脚点与西方的赋权理论有一脉相通之处。{26}陈浩、陈建军等学者则明确使用赋权一词,对近几年出现的重大网络事件(如华南虎照片事件、厦门PX事件、最牛钉子户事件、中国网民反击西方媒体歪曲报道拉萨3·14事件)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人人参与的互联网时代,网络赋权产生了集体行动的效应,他们对网络空间所赋予的新型社会权力结构、新的言论空间和可能产生的“积极干预社会现实、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给予了肯定。{27}
近年来国内传播学术界也有个别学者对西方的赋权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介绍{28},但作为一个概念或理论,赋权在国内传播学界仍是一个陌生的学术用语,目前很少有学者将近年来出现的草根群体的新媒体实践纳入赋权理论或分析框架之中。事实上,随着SNS在社会中下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中的广泛使用,社会自发的网络社群已层出不穷{29};这些由于阶层地位、命运际遇、性向爱好等处于边缘或弱势地位而聚集的草根网民在线上交流对话,有些甚至延伸至线下行动,他们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利用新媒体技术的互动性和集体行动的实践性,为我们研究中国本土化的赋权过程及效果提供了大量的实证材料。
但是,正如中国的信息社会与西方有着截然不同的结构性特征一样{30},目前正在实践着的、以SNS为平台的中国草根群体的赋权行为也有着本土的“语境”。前文已经提到,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期,作为社会主体的中下阶层在制度缺位、公正政策不够健全、大众媒体经常性失语的背景下,对以手机、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媒体技术往往有着特殊的需求。在我们对残疾人、单亲家庭等QQ群的观察中发现,这些群体由于在社会、政府甚至家庭等现实建制中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和扶助,出于“同病相怜”,自发地形成了一些自助性的网络社群;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新媒体赋权过程与西方社会有着不同的过程和特征。纵观西方的赋权个案,绝大部分都由公共政策、NGO组织或社区组织推动,因而外力的“干预”(interventions)是西方赋权过程的一个起点{31},赋权可谓20世纪60、70年代后西方社会工作的一大主题。罗杰斯等人在《赋权与传播:来自社会变革的组织经验》一文中,就明确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