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感:为什么它让我们欲罢不能

> 快感:为什么它让我们欲罢不能

[美]保罗·布卢姆
万卷出版公司
9787547015230
36.0
 

吃喝的快感

 

 

2003年的一天,42岁的电脑专家阿米尼·迈韦斯坐在电脑前,想要在网上找一个人吃。经过数次交流,他最终选择了贝恩德·布兰德斯作为自己的“食物”。他们选择了一个晚上,在迈韦斯的一处坐落在德国乡间小镇的农舍见面。

在短暂的交谈后,布兰德斯吞了一些安眠药,还喝了半瓶杜松子酒。随后,迈韦斯用刀割下了布兰德斯的□□,□□□□□□□□□。两人本想一起吃掉它,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几个小时后,迈韦斯先亲吻了因失血过多而晕倒的布兰德斯,然后用一把菜刀杀了他。

迈韦斯把布兰德斯的尸体剁成小块,放到冰箱里储存起来,以备下次做比萨时用。接下来的几周,他将尸体解冻,并用橄榄油与大蒜烹调。在这个期间,他一共吃掉了20公斤的尸体。在他食用时,他还用了最好的餐具,点上了蜡烛,把用餐的环境布置成了南非红的色调。

这个故事有几个层面很值得注意。第一个层面是道德层面的,即尽管这个杀人和食人的行为是迈韦斯与布兰德斯两情相愿的,但是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迈韦斯犯下了滔天大罪。他在最初被判为过失杀人,但他对此不满而上诉,结果又被判成了故意杀人罪。有着自由化倾向的人们相信,人应该具有自我决定与获得自由的权利,只要不侵犯其他人的利益与意愿,人就应该被允许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然而,尽管这两个人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而杀人和食人的,但是这种行为也是不道德的,违反了道德原则。

第二个层面是医学层面的,那就是为什么迈韦斯会想要吃人肉呢?与其他人一样,迈韦斯也有着自己的心路历程。他的父亲在他幼年时抛弃了他,他很孤独,一直想要有个弟弟,而他认为永远占有弟弟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吃了他,让他们融为一体。通过“吃了他”来表达忠诚的这种想法也存在于其他这类的食人事件中。有位心理学家在解释美国食人杀手杰弗里·达墨(JeffreyDahmer)的食人原因时也给出了相似的解释:达墨总是会吃掉自己的情人,他这么做是为了让他的情人永远不离开他。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解释布兰德斯呢?我可以理解人们会想自杀,但是谁会让一个想要吃掉自己的人来结果自己的生命呢?然而,布兰德斯并不是个案,当迈韦斯将他的食人广告贴到网上的时候,还有5个人回应了他。有个学生在上网时看到了这个广告贴,并一直关注跟帖讨论的内容,后来是这个学生报了警,才使得迈韦斯落网。

这些食人事件与我们日常生活中享受食物带来的快感有什么关系呢?很少有哪个社会允许食人,也正是因为食人事件极其罕见,所以我们才会误以为食人事件根本不存在。食人杀手更多的只是出现在恐怖片中,而不是现实生活中。当达墨在监狱中接受电视采访的时候,他很坦率地问医生,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其他人跟他一样喜欢杀人、食人。

我认为,讨论食人事件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日常生活中食物能带来的快感,原因如下:第一,这能更好地解释为什么有些东西能让我们欲罢不能,而有些东西则让我们食之无味。探究“人类为什么不能作为食物”这个论点能让我们更明白人类选择食物的喜好。第二,食人者的心路历程是普通人对食物偏好的一个极端写照,它给出了本质论最犀利的形式。

迈韦斯认为,通过吃掉布兰德斯,他做了一件比消化蛋白质与脂肪更有意义的事,他是在消化布兰德斯的“本质”,而且他坚称食人对一个人的心理大有益处--在食人后,他感觉自己更稳重了,布兰德斯的那些品质也慢慢地被吃进他体内,他还说:“每吃一口,我对他的怀念就增加一分。”布兰德斯精通英语,由此迈韦斯认为,在吃掉布兰德斯之后他自己的英语水平也提高了不少。有个德国重金属乐队基于这个食人事件写了首歌,里面就涉及了通过食人来获得另一个人的“本质”,这歌是这样唱的:“你吃什么,决定了你是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