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有哪些共同特征?
作者: 转载 / 9011次阅读 时间: 2008年11月01日
来源: 爸妈在线心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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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的临床表述可追溯到二千年以前,直到1769 年,苏格兰精神病学家WilliamCullen 才正式提出神经症的命名本纪初,神经症的概念已在西方广为流行,并传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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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Iwt0近几十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中又取消了神经症的称别,而是按照各种亚类疾病来命名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中仍在使用神经症的命名,并提出了下列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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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 IL)MP/xM:^01.症状标准,以后述神经症综合征之一为主要临床相:痞症性分离症状或转换症状,轻度抑郁症状,恐怖症状,强迫症状,惊恐发作,广泛性焦虑症状,疑病症状,神经衰弱症状,其他神经症症状或上述症状的混合;心理学空间.UD0C4k1H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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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程度标准,因上述症状造成至少下述情况之一:妨碍工作学习生活或社交;无法摆脱精神痛苦,以致主动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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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Y2_7c0v03.病程标准,持续病程至少3 个月(除癌症或惊恐障碍外);心理学空间_.Q|y,z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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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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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神经症的分类是根据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来进行的,分为恐怖性神经症焦虑性神经症强迫性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疑病性神经症癌症神经衰弱等神经症的共同特征。心理学空间7~Y rc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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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诊断标准所列项目以外,起病常与心理因素或社会因素有关,患者具有一定的人格特征,没有任何可以证实的器质性病变,自知力完好,主动求治,人格完整,适应现实社会能力良好神经症是临床门诊中常见的疾病,全国流行学调查,患病率为22.21%,精神科门诊中神经症占50%,内外各科就诊者中神经症占9.5%,由于患者主动求治,自知力完好,心理咨询门诊接待的对象多为神经症者国外学者调查,神经症的终身患病率为13.1%,远远高于精神病的1.7%患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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