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源于实践的智慧-重复打扫的清洁工与公正审判的女法官
向清洁工要智慧
卢克是一家大医院的清洁工,他曾接受过一些社会科学家的采访。这些科学家希望了解人们构建工作的方式。采访中,卢克提到他曾为一位长期昏迷的年轻患者连着打扫了两遍房间。原因是第一次打扫时,患者的父亲没看到,所以他又打扫了一遍,而且一直和颜悦色。对此,他这样解释:
我多少了解一些他儿子的情况。他儿子入院很久了……据说是因为打架受伤而瘫痪的。他一直昏迷着……我听说了他的遭遇,他跟一个黑人打了起来,那个黑人下手很重,这不难看出来……我负责打扫他的房间,他父亲每天那个时候都在房间里陪他,但有时出去抽烟。那天我打扫房间时他出去抽烟了。我打扫完在大厅遇到他往回走,他情绪失控了,说我没有打扫房间,说我什么也没做。起初我想反驳,打算跟他争论一番。但不知怎么的,我改变了主意,说:“对不起,我这就打扫。”
采访者:你重新打扫了房间?
卢克:是的,这样他可以看着我打扫……我理解他的心情,他儿子在这儿6个月了,他心里不好受,所以我又打扫了一遍。我不生他的气,我能理解他。
乍一看,身为清洁工的卢克不需要什么智慧。确实如此,我们来看看他的工作描述:
操作地毯及室内饰品清洁设备
操作器械清洁及擦洗设备
清洁地板并打蜡
以清扫、撒盐和刮擦等方式维护入口区域的清洁
捡拾地上的纸片或垃圾
疏通堵塞的马桶、小便器和排水管,但不用拆卸设施
用湿拖布拖地面和楼梯
操作吸尘器
清洁家具、箱子和室内摆设,并为其打蜡
清洁镜子、外部玻璃内侧及内部玻璃两侧
清洁洗手间及其设施
补充洗手间物品
清洁百叶窗,仅限站在地上或凳子上能够到的高度
清洁病床两侧设施
整理床铺,更换床单
收集废弃物并运送至中心位置
用湿拖布拖地面和楼梯的小区域,清洁液体或食物污渍
更换白炽灯泡
摆放家具及其他设施
收集脏床单并运送至中心位置
卢克的工作描述并没有列出对病人的责任或关心。他的职责颇多,但没有一项提及人。单从工作描述判断,卢克可能在一家鞋厂或停尸房工作,而不是一家医院。根据卢克的工作描述,他完全有理由向那位父亲解释自己已经打扫过房间了,如果那位父亲还有怒气,他可以找主管来调解。此外,卢克也可以选择无视那个人,继续自己的工作。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发火来抗议不合理的要求。
但卢克却没有这样做。卢克的事例表明,他的“规定”职责只是其真正工作的一部分,他要做的还包括使患者及其家人感到舒适,抚慰他们的情绪,聆听他们的心声。卢克的目标超出了纯粹的清洁工作。
卢克的目标一定会引起亚里士多德的注意。亚里士多德极其强调医疗等领域中的实践目标的重要性,即终极目标。医疗实践的目标--增进健康、治疗疾病、缓解病痛,需要在实践发生的机构中具体化。医院的主旨应是增进健康,那也是其灵魂所在。实践者--医护人员要清楚这一目标并用来鼓励自己,使其成为他们的目标。为了能在工作时做出明智的选择,实践者的目标应确定为关心病患,并以此激励自己,就像卢克一样。目标正确不等于知道如何去做,徒有意愿是不够的,还需要实践技巧。但有了目标,就可以为抉择提供考量的框架和指导,进而做出智慧的选择。
目标正确不等于知道如何去做,徒有意愿是不够的,还需要实践技巧。但有了目标,就可以为抉择提供考量的框架和指导,进而做出智慧的选择。
研究人员研究卢克及其诸多同事后吃惊地发现,他们都理解且内化了这些与他们的工作描述看起来毫无关系的目标。他们实际从事的工作完全以医疗宗旨为指归。
停止打扫的清洁工
另一名清洁工迈克告诉研究人员,他看见琼斯先生正在大厅来来回回地踱步,于是就停止清洁大厅。因为他知道,琼斯先生正处于大手术后的恢复阶段,需要做一些必要锻炼。夏莱恩讲述的则是她没有遵从上司的劝告用吸尘器打扫家属休息室,因为那里有些每天都来、一来就是一整天的家属在打盹。在这些清洁工的心中,工作就是要围绕医院宗旨而展开。他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医院清洁工,而是心怀慈悲的白衣天使。
在一家以患者福祉为宗旨的机构里,他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以,当卢克遇到那位怒气冲冲的父亲时,他必须做出决定。而此时工作描述却派不上用场,因为工作描述所规定的职责完全不适用这种情况,引导他的正是他赋予工作的目标。
公正审判的女法官
法外开恩的智慧
“迈克尔的案子看起来很常见,”洛伊丝·福勒法官解释说,“被带入费城民事诉讼刑事庭时,他是一个典型的罪犯:年轻,黑人,男性,高中辍学,无业。而审判本身对于繁忙的法官而言也同样平淡无奇。”一年前,迈克尔挥舞着手枪,拦截了一个出租车司机,抢走了50美元。迈克尔被捕并接受审判。“毫无疑问,迈克尔是有罪的。”福勒说。她需要对其进行惩戒。她翻阅州量刑指南,里面说最少判刑24个月,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但当福勒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就改变了主意。福勒解释道,迈克尔挥舞的手枪是玩具手枪,而且他是初犯。
虽然他为了娶怀孕的女友而高中辍学,但后来还是获得了高中学历。他曾工作稳定,足以送女儿去教区学校读书,这对他们夫妻来说是很大的牺牲。就在抢劫案发生之前,迈克尔丢了工作。他因无力养家而意志消沉。星期六晚上,他沮丧地走出家门,喝了几杯酒,然后抢劫了出租车。
福勒法官认为24个月的量刑不太合适。量刑指南中规定,如果法官能提供书面理由,则可以偏离规定的量刑。“我决定偏离量刑指南。”最后,她判迈克尔在县监狱服刑11个半月,并允许他白天出狱工作养家。
“此外,如果他能偿还那50美元,就可以缓刑两年。我在长篇陈述中概述了减少量刑的理论依据,即本案属初犯,没有人受到伤害,迈克尔是在失业和缺钱的压力下才铤而走险的,而且他已彻底悔悟。他从未有过暴力行为,对公众不构成危险。近一年的服刑足以使迈克尔意识到自己罪行的严重性。”
一边是面对怒气冲冲的父亲,一边是对迈克尔的适当量刑,卢克和福勒的选择看起来有着天渊之别。福勒是法官,她的工作要求她在具体情况下阐释一般性的法律。她要清楚法外开恩的时机和方式,还要知道如何做出适当的惩罚。对她来说,要想把工作做好,智慧必须成为核心,那也是我们对法官的要求和期待。法庭上的智慧是极其实用的,没有智慧,福勒就做不好工作。卢克亦如此。
实践思考WISDOMPRACTICAL
福勒以替迈克尔找到公正的惩罚为己任,她面临着诸多选择。所有选择都是合法的,她必须加以遴选、权衡。没错,迈克尔罪当该罚,这样社区才能免于危险。但别忘了,迈克尔也需要改造的机会,这样他出狱后才不会再去犯罪。最重要的是,要使迈克尔的判决对其妻子和女儿造成的伤害最小,也要让他更容易融入社会。对洛伊丝·福勒而言,审判即平衡之道。她必须在惩罚、威慑和重返社会之间加以权衡,在规定和同情之间进行取舍。
面对那名发火的父亲时,卢克也不得不在相互冲突的目标中筛选。其他的选择也是合情合理的:是实话实说,告诉那位父亲他已经打扫了房间;还是勇敢些,直面他的愤怒,拒绝他的不公平要求。在此情况下,卢克必须决定如何在其中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