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巒克的觀點 by 劉時寧
April 17,2010
楔子
因果決定論(causal determinism,以下簡稱決定論)主張,任何事件皆取決於先前之情境與自然律。簡單說就是「凡事皆有因」。每件事的發生都有個原因(cause),不管我們知不知道。有了某個特定的因,特定的果就發生了;沒有那個特定的因,果那件事就不會發生。所以每件事都是由它的因所決定的。然而,這個因本身也是一個事件,所以它也由特定的因所決定。事件由因果關係串起來,形成了因果鏈或因果的網絡,此即因果決定論。
若將因果決定論應用於心靈活動的領域,認為心理現象亦皆有因,如物理現象一般,此即所謂的精神決定論(psychic determinism)。佛洛伊德是精神決定論的支持者,這個詞也是他提出來的。佛洛伊德並認為,證明潛意識心理過程之存在,即支持了精神決定論的觀點,因為這樣就可以證實,意識的心智活動皆為潛意識心智活動所作用。
自由意志。某天中午小明肚子餓了,身上有100塊,小明可以去買一份80塊的排骨便當,也可以花60塊買兩個三明治,當然也可以因為要減肥而忍住不吃。在現實允許的情況下,小明可以隨意而自由地選擇各種他想做的。這就是自由意志的展現。這不是十分直覺而合理嗎?
在自然科學裡,決定論幾乎是不需證明的基本定律。若我們認為心靈活動也是自然現象(像近代絕大部分的科學家和哲學家那樣),那麼我們似乎也要接受精神決定論。然而,在心靈領域裡另一個同樣幾乎不證自明的基本定律是:自由意志說的是:人可以選擇,且人的選擇無法完全以物理學或生物學上的因果關係解釋。因此,至少在心靈領域裡,自由意志的運作原則槓上了精神決定論。在這場辯論裡,可能的幾種立場是:
一、接受決定論,否認人有自由意志。然後再把人類從這絕境中拯救出來。
二、否定決定論,支持自由意志的存在。然後努力說明一個沒有決定論的宇宙是什麼樣子。
三、支持決定論又認為人有自由意志,然後絞盡腦汁說明兩者如何共存。
四、否定決定論,也不認為有自由意志。但必須從這虛無中建構自己的宇宙觀。
為了討論的方便,一般會給每種立場的支持者一個標籤。前兩種立場有個共同點,他們都認為因果決定論和自由意志互不相容,有這個就沒有那個,因此他們被統稱為不相容論者(incompatabilists)。第一種不相容論者稱為強硬的決定論者(hard determinists),不過有些文章就直接叫他們不相容論者。第二種不相容論者因為支持自由意志,所以被稱為自由論者(libertarian)。第三種人,想當然耳,就叫做相容論者(compatabilists)。最後一種,在這個議題上,可稱之為虛無論者或懷疑論者。
精神分析與因果決定論》(2007)一文,介紹了佛洛伊德在這方面的看法。佛洛伊德視精神決定論為其理論的基本要素之一,且認為站在決定論的立場,自由意志只是錯覺。所以佛洛伊德是強硬的決定論者:認同決定論,並認為決定論與自由意志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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