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认为,学习的实质是一个人把同类事物联系起来,并把它们组织成赋予它们意义的结构。学习就是认知结构的组织和重新组织。知识的学习就是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各学科知识的知识结构。他说,任何一门学科知识的学习其最终目的是"对题材结构的一般理解。"掌握一门学科的结构,是以使许多其他事物富有意义的和它联系起来的方式去理解它。而知识具有一种层次结构,它可以通过一个人发展着的编码系统或结构体系,在三种再现模式的每一种模式中表达出来。学习或教学要达到的真正目的是使学生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一套概括了的基本思想或原理.这些基本思想或原理构成一种对于理解来说是最佳的知识结构。简言之,按照布鲁纳的观点,知识的学习就是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一定的知识结构。这种知识结构是由学科知识中的基本概念、基本思想或原理组成的。知识结构的结构形式是通过人的编码系统的编码方式构成的,并可通过三种再现模式表现出来。一种知识结构的价值,决定于它简化资料、产生新命题和增强使用一种知识的能力。
布鲁纳认为,知识的学习包括三种几乎同时发生的过程,即新知识的获得、旧知识的改造、检查知识是否恰当。
新知识的获得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认知过程。这种认知过程以已有的有关知识和经验所构成的认知结构为基础,或者接受比以前更精练的知识,或者接受与以前的认识相反的知识。新知识的学习过程是认知活动的概念化和类型化的过程。理解和掌握新知识的方式依赖于一个人的关于他的世界的信息分类和联系的方式。这种方式的总和构成一个人理解和掌握知识的编码系统。布鲁纳把编码系统解释为构成一个人的三种再现模式的"一套偶然有联系的、非特定的类别"。因此,一个人的编码系统就构成一个人的知识结构。一个人的编码系统决定着人们将以什么样的方式构成知识结构。编码系统是一种不能直接观察到的假设构成物,但可以从可观察到的先前的和随之发生的事件的性质中推论出来。编码系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以经常发生变化和改组。编码系统的变化和改组,标志着一个人理解和掌握知识方式的变化或发展。
布鲁纳把编码过程看作是把概念合并到概括化的知识结构中去的过程。编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正式的编码,即采取某种逻辑原理的形式,或者把它归入某种逻辑原理。总之,正式的编码是按照某种逻辑关系或逻辑原理进行的编码。另一种是非正式的编码,它的基本形式是概括,或者是通过归纳获得的概括,或者是直觉地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