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相I型障碍DSM-5诊断标准
Bipolar I Disorder
抑郁发作。
诊断为双相I型障碍,必须符合下列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在躁狂发作之前或之后可以有轻躁狂或躁狂发作
A. 在持续至少1周的时间内,几乎每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有明显异常的、持续性的高涨、扩张或心境易激惹,或异常的、持续性的活动增多或精力旺盛(或如果住院治疗,则可短于1周)。
B. 在心境障碍、精力旺盛或活动增加的时期内,须至少符合下述3项(或更多)症状(如果心境仅仅是易激惹,则为4项),并达到显著的程度,与平常相比行为表现有明显的变化。
自尊心膨胀或夸大。
1.睡眠的需求减少(例如,仅仅睡了3小时,就感到休息好了)。
2.3. 比平时更健谈或有持续讲话的压力感。
4. 意念飘忽或主观感受到思维奔逸。
自我报告或被观察到的随境转移(即,注意力太容易被不重要或无关的外界刺激所吸引)。
5.6. 有目标的活动增多(工作或上学时的社交,或性活动)或精神运动性激越(即,无目的、无目标的活动)。
7. 过度地参与那些结果痛苦可能性高的活动(例如,无节制的购物,轻率的性行为,愚蠢的商业投资)。
C. 这种心境障碍严重到足以导致显著的社交或职业功能的损害,或必须住院以防止伤害自己或他人,或存在精神病性特征。
D. 这种发作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其他治疗)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注:抗抑郁治疗(例如,药物、电抽搐疗法)引起的一次完整的躁狂发作,持续存在的全部症状超过了使用的治疗的生理效应,这对于躁狂发作而言是足够的证据,因此可诊断为双相I型障碍。
注:诊断标准A-D构成了躁狂发作,诊断为双相I型障碍需要个体一生中至少有1次躁狂发作。
轻躁狂发作
A. 在至少连续4天的时间内,几乎每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有明显异常的、持续性的情感高涨、自我膨胀或心境易激惹,或异常的、持续性的活动增多或精力旺盛。
B. 在心境障碍、精力旺盛或活动增加的时期内,须符合至少下述3项(或更多)症状(如果心境仅仅是易激惹,则为4项),与平常相比其行为表现有持续、显著的变化。
1. 自尊心膨胀或夸大。
2. 睡眠的需求减少(例如,仅仅睡了3小时,就感到休息好了)。
3. 比平时更健谈或有持续讲话的压力感。
4. 意念飘忽或主观感受到思维奔逸。
5. 自我报告或被观察到的随境转移(即,注意力太容易被不重要或无关的外界刺激所吸引)。
6. 有目标的活动增多(工作或上学时的社交,或性活动)或精神运动性激越(即,无目的、无目标的活动)。
7. 过度地参与那些结果痛苦可能性高的活动(例如,无节制的购物,轻率的性行为,愚蠢的商业投资)。
C. 这种发作与明确的功能改变有关,个体无症状时没有这种情况。
D. 这种心境障碍和功能的改变可以明显地被他人观察到。
E. 这种发作没有严重到足以导致显著的社交或职业功能的损害或必须住院治疗。如果存在精神病性特征,根据定义,则为躁狂发作。
F. 这种发作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其他治疗)的生理效应。
注:有抗抑郁治疗(例如,药物、电抽搐疗法)引起的完整的轻躁狂发作,持续存在的全部症状超过了使用的治疗的生理效应,这对于轻躁狂发作而言是足够的证据。然而,需要谨慎的是,1项或2项症状(尤其是使用抗抑郁药物后出现的易激惹的增加、急躁或激动)不足以做出轻躁狂发作的诊断,也不足以说明个体有双相的素质。
注:诊断标准A-F构成了轻躁狂发作,轻躁狂发作虽然常见于双相I型障碍,但对于双相I型障碍的诊断而言并不需要。
抑郁发作
A. 在同一个2周时期内,出现5个或以上的下列症状,表现出与先前功能相比的变化,其中至少1项是(1)心境抑郁或(2)丧失兴趣或愉悦感。
注:不包括那些能够明确归因于其他躯体疾病的症状。
1. 几乎每天和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心境抑郁,既可以是主观的报告(例如,感到悲伤、空虚、无望),也可以是他人观察到(例如,表现为流泪)注:2. 几乎每天和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对于所有或几乎所有的活动兴趣或愉悦感都明显减少(既可以是主观陈述,也可以是观察所见)。
3. 在未节食的情况下体重明显减轻,或体重增加(例如,一个月内体重变化超过原体重的5%),或几乎每天食欲都减退或增加(注:儿童则可表现为未能达到标准体重)。
4. 几乎每天都失眠或睡眠过多。
5. 几乎每天都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滞(由他人看得出来,而不仅仅是主观体验到的坐立不安或变得迟钝)。
6. 几乎每天都疲劳或精力不足。
7. 几乎每天都感到自己毫无价值,或过分地、不适当地感到内疚(可以达到妄想的程度,并不仅仅是因为患病而自责或内疚)。
8. 几乎每天都存在思考能力减退或注意力不能集中,或犹豫不决(既可以是主观的陈述,也可以是他人的观察)。
自杀意念,或有某种自杀企图,或有某种实施自杀的特定计划。
9. 反复出现想死的想法(而不仅仅是恐惧死亡),反复出现没有具体计划的
B. 这些症状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C. 这些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注:诊断标准A-C构成了重性抑郁发作。抑郁发作虽然常见于双相I型障碍,但对于双相I型障碍的诊断而言并不需要。
注:对于重大丧失(例如,丧痛、经济破产、自然灾害的损失、严重的医学疾病或伤残)的反应,可能包括诊断标准A所列出的症状,如强烈的悲伤,沉浸与丧失、失眠、食欲缺乏和体重减轻,这些症状可以类似抑郁发作。尽管此类症状对于丧失来说是可以理解的或反应恰当的,但除了对于重大丧失的正常反应之外,也应该仔细考虑是否存在抑郁发作的可能。这个决定必须要根据个人和在丧失背景下表达痛苦的文化常模来作出临床判断。
双相I型障碍
A. 至少一次符合了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上述躁狂发作A-D的诊断标准)。
B. 这种躁狂和抑郁发作的出现不能用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样障碍、妄想障碍或其他特定的或未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它精神病性障碍来更好地解释。
编码与记录步骤
双相I型障碍的诊断编码是基于目前或最近的发作的类型,目前严重程度的状态,是否存在精神病性特征及缓解状态。只有目前符合躁狂或抑郁发作的全部诊断标准时,才能表明目前的严重程度和精神病性特征。若目前不符合躁狂、轻躁狂或抑郁发作的全部诊断标准,才能做出缓解的标注。编码如下记录诊断的名称,应按以下顺序,双相I型障碍,目前或最近的发作的类型,严重程度/精神病性/缓解标注,接着是适用于目前或最近发作的没有编码的下述标注,需要几个就用几个。
标注:
伴焦虑痛苦(pp.70-71)
伴混合特征(pp.71-73)
伴快速循环(p.73)
伴忧郁特征(pp.73-74)
伴非典型特征(pp.74-75)
伴心境协调的精神病性特征(pp.75)
伴心境不协调的精神病性性特征(pp.75)
伴紧张症(pp.75),编码备注:使用额外的编码293.89(F06.1)
伴孕产期发生(pp.75-76)
伴季节性模式(pp.76-78)
诊断特征
情绪易激惹而不是情绪高涨则必须存在4条以上附加症状。
躁狂发作的基本特征是明显有一段时间出现异常的持久的高涨,夸大的或易激惹的心境,以及活动或精力的持续增多,这种现象在几乎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存在,持续至少一周(必须要入院治疗的可以少于一周时间),同时至少伴随诊断标准B中的至少3条附加症状。如果仅仅是处于躁狂发作时的情绪经常被描述为愉快的,过分开心的,高涨的,或者“感觉高兴到了极点”。在一些情况中,这种情绪具有如此高的感染性以至于很容易被认为是过度的,并且可能以人际交往、性活动或职业交往中表现出来的无限制和随意地热情为特征。例如,患者会在公共场所自发地与陌生人大量交谈。更常见的情绪是易激惹而不是高涨,尤其当患者的期望被拒绝或者已经在用药的情况下。短期内情绪的快速转换可能会发生并被称为不稳定性(即在愉快、烦躁和易激惹之间转换)。在儿童期,开心、痴傻和“疯疯癫癫”在特定情境中是常见的;然而,如果这些症状是重复出现的,与情境不相称的,且不符合该年龄段儿童的期望发展水平,他们就可能符合诊断标准A。如果这种开心对于儿童来说是异常的(即显著高于基线水平),且情绪改变发生的同时出现躁狂诊断标准B中的症状,确定诊断的概率就会增高;然而,情绪改变必须伴随持续的活动或精力增多,且对于熟悉儿童的那些人来说这种增多是明显的。
躁狂发作时,患者可能会同时进行多项计划。通常这些计划都是在几乎没有该领域知识的情况下开始的,且都是患者无法实现的。一天当中可能有几个小时会出现活动水平增加。
自尊心膨胀是典型的表现,从盲目自信到狂妄自大,甚至可能会达到妄想程度(标准B1)。尽管缺乏特定的经验和才能,患者还是会从事复杂的工作如写小说或为不切实际的发明宣传。夸大妄想(例如,和名人有特殊关系)是常见的。在儿童期,对于能力和信念的高估是常见的,例如他们认为在运动中表现的是最好的或在班级里是最聪明的;然而,当这样的信念出现在有明显相反证据时,或当儿童企图从事非常危险的行为时,最重要的是当他们的正常行为发生改变时,才可以被认为是满足夸大的标准。准。
最常见的特征之一是睡眠需求减少(标准B2),这与失眠症不同,失眠症患者想要睡觉或感觉需要睡眠但无法做到。患者可能睡得很少,或者可能比以往早醒几个小时,仍然感觉已经休息好了且充满活力。严重时,患者可能很多天不睡觉,却不感觉疲劳。睡眠需求减少通常是躁狂发作的征兆。
说话时可能语速快,有紧迫感,声音大,且难以打断(标准B3)。患者可能会不管其他人是否想要交流而持续讲话,通常是侵入的方式或不关心所讲内容是否有关联。谈话有时以笑话,双关语,与话题不相关的玩笑话,和戏剧性为特点,伴随戏剧性的举止,唱歌,和过度的肢体表现。说话的音量和力度比内容更重要。如果患者的情绪是易激惹而不是高涨,谈话可以会以抱怨,敌对评论,或愤怒的长篇大论为特点,尤其是在企图打断患者的时候。诊断标准A和诊断标准B中的症状都可能伴随相反相(即抑郁)(参见“伴有混合特征”说明)。
通常患者的思维速度要快于他们能够表达思维的语速(标准B4)。思维奔逸经常出现,且语速加快到几乎连续涌出,讲话会突然从一个话题转移到另一个话题。当思维奔逸严重时,谈话会变得无条理,不连续,使得交流非常困难。思维变得繁杂,难以叙述清楚。
患者因为注意很容易转移到无关紧要的外界刺激(如会谈者的打扮,背景噪音或谈话声音,室内陈设)而存在注意力分散(标准B5),注意力分散通常会影响患者躁狂体验,因此不能进行理性对话或接受指令。
宗教活动。性冲动,幻想,和行为的增多经常出现。躁狂发作的患者通常表现出社交活动的增多(如:重新联络旧相识,打电话或联系朋友甚至陌生人),而不理会这些交际是否是扰人的,专横的及过分的要求。他们通常以来回踱步或同时进行多项对话的方式表现出精神运动性激越和坐立不安(即无目的运动)。有些患者给朋友,公众人物或媒体写很多不同主题的信,电子邮件,短信等等。
有目的活动的增多通常包含过度计划和同时参加多种活动,包括性活动,职业,政治,或活动增多标准对于儿童来说很难确定;然而,当儿童同时从事多种活动,开始复杂和不切实际的计划,发展不当的性关注(不包括通过性虐待或暴露于色情材料)时,可以依据临床判断达到诊断标准B。确定行为改变是否与基线不同;是否几乎每天以及每天大部分时间都会发生;是否暂时出现但伴随其它躁狂症状,对于儿童来说是必要的。
高涨的情绪,过分的乐观,狂妄自大,和错误的判断经常导致患者鲁莽行事,例如无节制的消费,随意赠送财产,莽撞驾驶,愚蠢的事业投资,以及异常的性乱交,即使这些活动可能会产生毁灭性的后果(标准B7)。患者会花钱买很多不需要且支付不起的东西,在某些情况下,还会把它们送给别人。性行为可能包括背叛性或者不加区分地与陌生人发生性行为,而不在乎造成性传播疾病或人际关系的后果。
躁狂发作一定会导致社交或职业功能的显著损害,或者需要住院治疗以防止患者伤害自身或他人(如经济损失,违法行为,失业,自我伤害行为)。根据定义,躁狂发作时期存在精神病性特征同样满足标准C。
双相障碍。然而,在治疗或药物使用期内(如正在服药,电休克治疗,光疗)出现症状完整的躁狂发作且持续存在并超出诱发因素产生的生理反应(即在药物完全排出患者生理系统之后或电休克治疗效果完全消失时),可以认为躁狂发作的诊断是充分的(标准D)。必须要谨慎,因为一个或两个症状(尤其是易激惹,急躁,或抗抑郁药物使用后的烦躁不安)不足以诊断躁狂或轻躁狂发作,也不能作为双相障碍的诊断依据。必须满足躁狂发作的标准才能做出双相Ⅰ型障碍的诊断,而轻躁狂或抑郁发作不是必要的。然而,它们可能在躁狂发作之前或之后出现。轻躁狂发作诊断特征的完整描述会在双相Ⅱ型障碍章节中提到,抑郁发作的特征在抑郁症章节中有所描述。
因为药物滥用的生理反应(例如在可卡因或苯丙胺中毒的情况下),药物或治疗的副反应(如类固醇,左旋多巴,抗抑郁药,兴奋剂),或其它治疗方法而产生的躁狂症状和综合征不能诊断为辅助性诊断特征
在躁狂发作期间,患者通常无法认识到他们生病了或需要治疗并且会激烈地抵抗治疗。患者可能会将他们的着装,妆容,或个人形象变得更具有性暗示或风格华丽。有些人会觉察到嗅觉,听觉,或视觉的感觉过敏。躁狂发作时可能会伴随赌博和反社会行为。有些患者可能会变得敌对和喜欢对别人进行人身威胁,当处于妄想的状态时,可能会喜欢进行人身攻击或自杀。错误的判断,洞察力缺失,以及活动过度通常会导致躁狂发作的灾难性后果(如非自愿住院,违法,严重财政危机)。
情绪可能会非常迅速地转换为愤怒或抑郁。如果存在的话,抑郁症状可能发生于躁狂发作期间,持续片刻,几个小时,或者几天(较为少见的)(参见“伴随混合特征”说明)。
患病率
DSM-IV中定义的双相Ⅰ型障碍在美国大陆地区的12个月患病率估计为0.6%。11个地区的患病率从0.0%到0.6%不等。男女终生患病率比例接近1.1:1。
发展与病程
双相Ⅰ型障碍中的躁狂,轻躁狂或抑郁发作的首次发病年龄平均大约18岁。儿童诊断的确定需要特殊考虑。由于相同实足年龄的儿童可能处于不同的发育阶段,很难精确定义什么是“正常的”或“期望的”。因此,每一个儿童都应该依据他或她自己的基线做出判断。任何年龄段都可能发病,包括60多岁和70多岁。中年晚期或晚年躁狂症状(如,性活动或社交的脱抑制)的出现提示应该注意其它医疗问题(如:额颞叶神经认知障碍)和物质滥用与戒断问题。
超过90%的单纯躁狂发作患者接下来会有反复的情感发作。大约60%的患者在躁狂发作之后会立即出现抑郁发作。1年内多次(4次或更多)情感发作(抑郁,躁狂,或轻躁狂)的双相Ⅰ型障碍患者在“快速循环发作”中会有特别说明。
风险和预后因素环境因素与低收入国家相比,双相障碍在高收入国家更常见(1.4vs.0.7%)。分居,离婚,或丧偶的患者比已婚或未婚患者的双相Ⅰ型障碍患病率更高,但相关原因尚不明确。
基因和生物因素
双相障碍家族史阳性是双相障碍最强和最公认的危险因素之一。双相Ⅰ型障碍和双相Ⅱ型障碍患者的成年亲属中患病风险增加10倍。风险大小与亲缘关系等级呈正相关。精神分裂症与双相障碍的基因来源可能相同,这反映在精神分裂症和双相障碍的家族共聚性上。
进程影响因素。当患者的躁狂发作伴随精神病性特征时,以后的躁狂发作很有可能更多伴随精神病性特征。当躁狂发作伴随情感不协调性精神病性特征时,发作间期的不完全康复是很常见的。
文化相关诊断问题
有关双相Ⅰ型障碍表现的特定文化差异的信息很少。一个可解释的原因是诊断工具通常是翻译的且在没有跨文化效度检验的情况下应用于不同文化。在美国的一项研究中,非裔加勒比人双相Ⅰ型障碍的12个月患病率显著低于非裔美国人或白人。
性别相关诊断问题
女性更容易经历快速循环和混合状态,她们的共病特征与男性不同,包括更高比例的终生进食障碍。双相Ⅰ型或Ⅱ型障碍的女性比男性更可能产生抑郁症状。她们也比男性具有更高的终生酒精滥用风险,相比于一般人群的女性来说她们更可能酒精滥用。
自杀风险
据估计,双相障碍患者的终生自杀风险比一般人群高15倍。事实上,成功自杀人群中双相障碍占四分之一。具有自杀企图史和过去一年中经历相当比例天数抑郁的患者自杀企图和自杀成功风险更高。
双相Ⅰ型障碍的功能影响
尽管很多双相障碍的患者在发作间歇期功能水平能够得到完全恢复,但仍有大约30%的患者表现出严重的职业角色功能损伤。功能的恢复实际上晚于症状的恢复,导致他们比其他同等教育水平的人经济水平更低。认知测验方面,双相Ⅰ型障碍患者比健康人群表现得更差。认知损伤可能会导致职业和人际交往障碍,且终生持续,即使在心情愉悦的时期也存在。
鉴别诊断
抑郁症
抑郁症(MDD)也可能伴随轻躁狂或躁狂症状(即,症状更少或持续时间更短不足以诊断躁狂或轻躁狂)。当患者处于抑郁发作时,必须具有确切的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才能做出双相障碍的诊断。易激惹症状可能既与抑郁症有关,也与双相障碍有关,这增加了诊断的复杂性。
其他类型双相障碍
通过判断以前是否有过躁狂发作可以将双相I型障碍和双相Ⅱ型障碍区别开来。其它特定和未特定双相及相关障碍应该通过考虑发作是否包括躁狂或轻躁狂症状或者发作时抑郁症状是否达到诊断标准来与双相Ⅰ型和Ⅱ型障碍进行区别。
其他躯体疾病所致双相及其相关障碍可以依据临床表现来识别是否存在可引起双相障碍的相关医学问题。
创伤后应激障碍,或其他焦虑障碍
广泛性焦虑障碍,惊恐障碍,需要考虑这些疾病的鉴别诊断,无论其是原发疾病,还是如某些情况中表现出来的共病。为了区分广泛性焦虑障碍和双相障碍,必须有详细的病史,因为焦虑性的反复思考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思维加速,针对减轻焦虑感觉而实施的努力可能会被当作冲动行为。与此类似,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也需要与双相障碍鉴别。评估这些症状的发作特点,辨别症状诱发因素对于鉴别诊断是会有帮助的。
物质/药物引发的双相及相关障碍物质滥用会产生物质滥用障碍。药物治疗诱发的躁狂症状必须与双相Ⅰ型障碍加以区别;患者在物质/药物引发躁狂期间对心境稳定剂即使有反应也未必可以诊断为双相障碍。鉴于双相I型障碍患者在发作时有物质滥用的倾向,两种疾病会有很大的重叠。双相障碍作为原发疾病的诊断必须建立在一旦物质不再使用症状仍然保留的基础上。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这种疾病可能会被误诊为双相障碍,尤其对于青少年和儿童。很多症状与躁狂症状重叠,例如语速过快,思维加速,注意力分散和睡眠需求减少。如果临床医生能够澄清是否症状表现为一次典型发作,ADHD和双相障碍症状的混淆是可以避免的。
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如边缘性人格障碍可能与双相障碍在症状上有大量重叠,因为双相障碍诊断所需的情感不稳定和显著高于基线水平也一定会存在于边缘人格障碍中。在未经治疗的情感发作期不应该做出人格障碍的诊断。
易激惹性疾病
对于极其易激惹的个体,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双相障碍的诊断必须小心,只有那些出现明确的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即具有显著的发作期,达到诊断所需持续时间,期间易激惹表现明显与个体基线水平不同,且伴随诊断标准B症状的出现的患者才能诊断双相障碍。当儿童的易激惹持续存在并非常显著,破坏性心境失调障碍(DMDD)的诊断可能更合适。事实上,对任何一个儿童进行躁狂评估时,判断与儿童典型行为相比其症状是否显著改变是必要的。
共病
精神疾病的共病是普遍的,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各种焦虑障碍(如惊恐发作,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怖症],特殊恐怖症),大约四分之三患者存在上述共病;超过一半以上双相Ⅰ型情感障碍患者存在共病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各种破坏性,冲动控制或品行障碍(如间歇性狂暴症,对立违抗性障碍,品行障碍),以及任何物质滥用障碍(如酒精滥用障碍),这类患者具有高度严重的和/或未经治疗的伴随医学问题发生率。与一般人群相比,双相障碍患者更可能出现代谢综合征和偏头痛。超过一半双相障碍患者有酒精滥用,两者共病者具有更高的自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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