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男子骑车撞倒人阻儿救人 未料被撞不治身亡者竟是老母
时间:2015年10月29日|1366次浏览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万经煌 通讯员 万新强 刘丹)大冶男子骑摩托车撞倒两名老太太后,阻止同车10岁的儿子救人并逃逸,致使其中一名老太太伤重不治。不料,死者竟是他亲生母亲。
  8月2日,81岁的大冶市还地桥镇老太太刘某香与74岁的同村人刘某娥,约好去附近的寺庙拜佛上香。当晚7时50分左右,两人结伴步行回家,途经还地桥镇光明机械厂路段时,一场灾祸“从天而降”。两人被身后驶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摩托车上的两人也应声倒地,驾驶员也被摔出十余米远。
  摩托车后座一名10多岁的男孩爬起来后,准备伸手去扶被撞倒在地的两位老人。已站起来的摩托车驾驶员见状大叫:“别多管闲事,快走!”听到呵斥后,男孩坐上摩托车,两人一溜烟消失在夜色中。
  刘某香躺倒在地不能动弹,刘某娥则强忍着浑身剧痛来到附近的光明机械厂门卫处求助,门卫师傅赶紧帮忙报警。
  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四中队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两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刘某娥三根肋骨骨折,而刘某香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警方调查掌握了摩托车型号等信息,张贴出悬赏公告。3日傍晚6时许,肇事男子熊某在村干部陪同下自首。让民警意外的是,死者竟是熊某的母亲。
  47岁的熊某交代,案发当晚,他下班后骑摩托车到岳母家接儿子回家,途经事发路段时,由于天色较暗且没有路灯,撞上了前方行走的两位老人。熊某和儿子一起摔倒,儿子爬起来后准备去扶老人,被他制止。心存侥幸的他带着儿子驾车逃离现场。
  回家后不久,熊某得知母亲和同湾一个老人刚在路上发生了车祸。他当即又返回事故现场,发现躺在地上的正是自己的母亲刘某香,几名亲属在一旁哭泣,而交警、救护人员正在施救,害怕不已的熊某当即又悄悄回到了家中。
  第二天,熊某发现全村张贴了悬赏通告,加上民警上门通报案情后,家人都猜到了肇事逃逸者就是熊某。迫于压力,熊某在村干部陪同下自首。
  警方人性化执法,暂让熊某取保候审,让其回家处理母亲的后事,然后再依法追究熊某的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众人评说
  
  此事在东楚风上报道后,引起多名网友的议论。网友“半山人”说:充满戏剧化的车祸!犯罪必须制裁,这与死者是他母亲无关。一名匿名网友叹息:这父亲如何面对死去的老母,和亲历父亲撞死他奶奶的儿子。
  市民胡定宝说,逃跑的父亲与主动要施救的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两种行为中,人们看到了“恶”与“善”,男子的行为,给年幼的儿子造成不好的影响。一面是人性的道德沦落和人心冷漠,另一面是积极主动挺身而出,这种反差既具戏剧性,又不失讽刺性。弘扬社会浩然正气是一种民族美德,也是社会主导的价值和方向。
  “在社会上,很多人存在一种逃避责任的心理。”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心理学博士韦耀阳表示,不管撞倒的是谁,如果当时男子能当时主动施救,也许他就能挽救母亲的性命。而正是男子的逃避心理,让他尝到了自己行为带来的“恶果”,让母亲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他建议,不管任何时候,希望人们能树立责任意识、改错意识,遇到事情后不要一味逃避,要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他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帮华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男子熊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例链接
  
  一、2013年4月15日,河南省辛集市民张江开着一辆小客车要出去办事。倒车时,将正在院里玩耍的2周岁儿子贺贺(化名)撞死。随后,辛集市交警大队经过对现场进行勘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江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辛集市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张江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据石家庄都市网报道)
  二、2007年9月12日上午9时,松江市30岁的施某开着小货车,和妻子一起送5个月大的儿子军军(化名)到医院打防疫针。车子陷进泥地中,妻子抱着军军准备推车,施某加大油门,想把车开出来,结果不幸将妻子撞死,儿子撞伤。松江法院判处男子施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据《解放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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