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北京100871
[2]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精神卫生处,北京100044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上海200030
[4]同济大学医学院,上海200092
[5]武汉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学院武汉精神卫生中心武汉市心理医院,武汉430032
【关键词】 德国;心理治疗;培训;管理;综述
中图分类号:R749.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10)002-0081-06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10.02.001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0年第2期
受德中心理治疗研究院(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德文简称DCAP)等单位的邀请,中国医院协会组织心理治疗考察团于2008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访问了德国。代表团在德国期间访问了德国卫生部,参观了德国的心身医院、精神病医院,与卫生部官员、保险公司、大学和心理健康保健系统的重要专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代表团在德国的访问过程中,德中心理治疗研究院主席Margarete Haass Wiesegart和Alf Gerlach博士全程陪同。研究院的多位德国著名的心理治疗专家Wolfgang Senf,Tomas Plnkers,Thomas Fydrich,Alf Gerlach,Ansagar Lottermann等为代表团做了学术演讲。
德国是开展心理治疗最早的国家之一,其心理治疗服务管理已有约100年的发展历史。心理治疗发展的里程碑是1998年德国联邦政府颁布的《心理学心理治疗师和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师法》。该法律确立了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职业,确定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非医学背景的心理学或者社会教育学专业人员可从事心理治疗工作。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获得了与精神科医师、心身医学科医师一道,在医疗卫生领域内向成人患者或者儿童青少年患者提供心理治疗的执业资格,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健全了相应的健康保险付费机制。本文将结合访问的情况与相关资料,重点介绍德国对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的培训要求和管理模式,为中国发展心理治疗的教育培训及健全管理体系提供借鉴和参考。
1 德国心理治疗历史及心理治疗立法
弗洛伊德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于奥地利创立的精神分析学说很快在德国传播。1910年,德国建立了第一个相关组织:柏林精神分析组织(Berlin Psychoanalytical Organization,德文缩写BPV,于1926年改为德国精神分析学会,German Psychoanalytic Society,德文缩写为DPG)[1]。
20世纪20年代德国相继开办了第一个精神分析门诊和第一家精神分析医院。同一时期,Georg Groddeck在Baden?Baden开设了第一家接受住院病人的心身治疗诊所。这一时期许多德国的精神科医生对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发生兴趣,他们开始讲授相关课程,并出版了一批心理治疗的教科书[1]。尽管官方的精神病学组织一直排斥心理治疗,使其一直独立于精神病学,但1927年,第一个医生的心理治疗组织(Allgemeine rztliche Gesellschaft für Psychotherapie)还是正式成立了[1]。
30年代,特别是1933年,在纳粹势力的影响下,DPG学会有许多犹太籍成员被杀害,1936年这一学会被迫解散[1]。这一时期许多犹太籍精神科医生和心理治疗师移居其他国家,柏林的精神分析诊所也被迫关闭。在纳粹时期,有大批的精神病人被杀害。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心理治疗才在德国重新得到发展。
1945-1950年,德国的几个与心理分析和心理治疗相关的组织成立,1945年柏林成立了第一个由政府资助的精神分析诊所。1946年柏林成立了第一个由保险公司开设的心理疾病研究所(Versicherungsanstalt Berlin) ,此研究所对心理动力学治疗的有效性进行了研究。60年代初,Annemarie Duhrssen及其同事的研究证明了心理动力学治疗的有效性,这使得心理治疗指南于1967年进入法定的健康治疗体系[1]。
从1957年开始,经过培训的医生可以“心理治疗”的名义工作,1978 “精神分析”学派的理论和治疗被认可,医生开始以“精神分析”的名义从事心理治疗工作。1945年以后,德国出现了大批以心理治疗或精神分析为名称的医院或科室;50年代开始,在德国涌现出许多心身治疗医院。这些医院和科室最初都是以精神分析理论为基础进行治疗,到80年代,特别是1987年,行为治疗成为第二个被认可的治疗学派后,开始了以认知行为治疗为理论基础的心理治疗工作[1]。
1967年心理治疗指南进入了德国政府制定的法定的健康治疗体系之后,由医生提供的精神分析治疗在部分健康保险公司列入了可以报销的治疗项目[2]。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患者对心理治疗需求增加,而从事心理治疗的医师数量不足,德国开始探索非医疗人员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疗的措施(1970年,当时的东德建立了“心理治疗专科医师”制度)。从1971年开始,经过心理治疗培训的心理学工作者和教育学工作者,被允许与精神科医生联合进行心理治疗工作[3]。
1971年,德国政府联邦议院任命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致力于研究德国精神医学状况并为精神医学的改革提出建议。1975年提交给德国联邦议院的报告详细描述了德国精神医学的状况,并为精神医学的改革提出了建议。1980-1985年,联邦政府在6个州实施了一项大型改革示范项目;并在1979-1986年,成立了一个顾问委员会,起草并撰写了精神医学改革的计划书。发表于1988年11月的计划书中涉及了心理治疗的概念、应用领域和职责范围,并在建议部分明确指出应为在精神病学领域工作的心理治疗师制定职业法规 [4]。
1992年,在多方要求下,德国联邦医学协会( German Federal Medical Association) 在其第95届年会上,决定成立一个新的专科医师分支,即心理治疗医学的医师( physicians for psychotherapeutic medicine)分支,其中包括精神病学和心理治疗的专科医师以及儿童青少年精神病学和心理治疗的专科医师。这个决定促进了精神卫生相关学科的教育改革,使心理治疗的教学内容成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自此,所有学习医学的学生,其所学习的课程中必须包括心理治疗医学的课程[1]。
1998年德国联邦政府正式颁布了《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和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师法(The law for Psychological Psychotherapists and Child?and Youth?Psychotherapists)》[2?3](以下简称心理治疗师法)。按照该法律,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非医学背景的心理学专业人员或社会教育学专业人员,具有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疗的执业资格,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确立了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职业,使医疗卫生领域中由非医疗人员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疗合法化,同时健全了相应的健康保险付费机制。自此法出台后,那些没有得到官方认可而从事心理治疗者不得再使用“心理治疗师”的称谓[1]。现在,心理治疗在德国作为医学临床治疗的一部分,在心理治疗师的培养、考核、从业管理制度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管理严格。
2003年,德国将心身医学的专科医师重新命名为心身医学和心理治疗专科医师[2]。心身医学是从德国发展起来的一个专门学科,学习心身医学的学生需要大学医学系毕业,同时进行医学和心理治疗方面的培训。目前,德国许多医院有心身医学科,许多地区有心身医学诊所。与其他国家,尤其是英语国家不同,在德国、瑞士、奥地利,心身医学科是与精神科平行的独立临床专科。这种格局有其历史原因。最主要的是精神分析学说的影响,以及精神病学界在纳粹时代所犯的错误。心身医学十分强调心理治疗,所以全称为“心身医学与心理治疗学”;临床科室称为“心身医学与心理治疗科”,在医院工作的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和心身医学的专科医师共同在心身医学与心理治疗科工作。
2 心理学的心理治疗师培训与心理治疗师资格
2.1 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的区别
1998年德国制定的心理治疗师法,确定了心理治疗属于医学领域的服务内容之一,心理治疗人员在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进行服务,其服务费用由病人的保险机构支付,这使得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在德国得到明确的区分:心理咨询工作通常在社区咨询中心开展,这些中心得到政府或慈善机构的资助,服务是免费进行的。德国的心理咨询服务对象为正常人群,而心理治疗的服务对象是有明确诊断的病人。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在人员培训、从业机构、经费来源等方面有很大区别,在管理方面也没有心理治疗那样规范和严格。
2.2 不同类别的心理治疗师及其培训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