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自恋人格———从自体心理学角度看《厄舍古屋的倒塌》主人公之性格
孙维林----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一、引言
作为美国19世纪著名浪漫派作家,艾德加.爱伦坡除却在侦探、推理小说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之外,更以其深入挖掘人类心理隐秘角落的恐怖小说而闻名于世。在现代心理学对人类的潜意识、无意识等领域进行科学、系统的阐释归类以前,爱伦坡就已经在他的作品中对此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述与分析。他热衷于展示人类阴暗、变态的心理,执着地描写邪恶、死亡。在他的笔下,恐怖与怪诞,疯狂与理智,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并存着,任读者的想象力在一个幻想的王国里自由驰骋。
在爱伦坡的短篇小说中,《厄舍古屋的倒塌》以其匪夷所思的故事情节、巧妙布局的结构和阴森恐怖的气氛而扣人心弦。读者无不为其所感染,仿佛自己正置身于一个幽暗、阴森、行将倒塌的古屋之中,与叙述者一起经历着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自小说问世以来,主人公罗得瑞克与其妹妹玛德琳的关系,以及他将妹妹过早关入棺柩的动机,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与此相关的论著也汗牛充栋,其中不乏论证有力、视角独特的观点,但也有不少说法流于肤浅,如许多人都认为,厄舍兄妹间存在乱伦关系,罗得瑞克是为了摆脱乱伦的罪恶感才将妹妹活埋的。坚持这一观点的人们也许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爱伦坡本人对道德、伦理、责任毫无兴趣,他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并不承担任何教化功能;他所关注的,只是一些反映人类欲望和本质的人的内心活动。实际上,爱伦坡心理恐怖小说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可解读性极强,同一个故事从不同角度分析可得出各种不同的结论。本文作者从自体心理学角度分析罗得瑞克的性格之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罗得瑞克对玛德琳的爱实质上是一种自恋行为,正是这种过度畸形的爱才导致了哥哥将妹妹活埋以及兄妹俩乃至整个厄舍家族的毁灭。
二、对厄舍兄妹关系的初步分析
故事一开始,罗得瑞克邀请其少年时代的一位挚友,即故事的叙述者来陪伴他,以解除已严重影响他健康状况的精神压力。第一次见面,叙述者就对“面如死灰,眼若铜铃”的罗“既同情又害怕”;后者的外貌已异于常人,举止也完全是一个神经质患者的表现了[1] (P50)。究其病因,罗得瑞克承认,除了祖传的疾病影响之外,折磨他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心爱的妹妹重病缠身,已无药可救了。当玛德琳鬼魂般从罗得瑞克和叙述者前经过的时候,罗“骨瘦如柴的手指竟比往常还要惨白,指间滚滚流出热泪来”[1] (P52) 。作为一个大家族仅存的两个亲人,哥哥对相依为命的妹妹的行将去世自然是悲痛万分的,可这种痛苦折磨得他如此厉害就未免令人生疑了。实际上,罗得瑞克对妹妹的爱已经远远超出一般兄妹的界限。叙述者在盖棺的前一刻注意到,厄舍兄妹竟长得一模一样。罗得瑞克告诉朋友,他们原是孪生兄妹,“彼此之间有着简直无从理解的共鸣”[1](P59)。爱伦坡在这里暗示两人是如此相似,以至于一方甚至可以感受到另一方的一切。而兄妹俩容貌的相同和“无从理解的共鸣”消除了他们人与人之间所必须有的区别和界限[2](P380)。我们可以说,哥哥实际上是另一个妹妹,而妹妹就是另一个哥哥。在他们的关系上,哥哥占有主动的地位,妹妹只是哥哥的一个映像,就像厄舍古屋在山池中的倒影一样。当玛德琳从叙述者前走过的时候,叙述者没有对其容貌做任何描述。这与前面他对哥哥五官和行为的详细描写形成鲜明的对比。古屋的倒影无需过多描述,因为它和古屋一模一样;同样,作为哥哥的一个倒影,一个映像,玛德琳的外貌也无须多加着墨。罗得瑞克深爱自己的妹妹,即另一个自我,这正与古希腊神话中那个因恋上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而憔悴死去的美少年纳西斯的表现如出一辙,是一种自恋行为。实际上,与其说罗得瑞克因为爱上另一个自我而表现为自恋,不如说是他极度自恋的病态心理导致他爱上妹妹。
三、对自恋人格的病理学阐释自恋是人格障碍的类型之一
美国精神病协会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和统计手册》第三版将之描述为自以为是的自我陶醉型人格[3](P1237)。自1914年精神分析学大师弗洛伊德对自恋理论作出了具体分析以来,他的理论一直在这一领域内独领风骚。直至近30年,各种相关门派才活跃起来,客体关系心理学、自体心理学等派别纷纷提出自家观点,以作为对传统精神分析研究理论的发展和完善。这其中,以美国精神病学家、自体心理学派创始人海因兹·科胡特(Heinz Kohut)的贡献最为卓著[4](P49)。科胡特对弗洛伊德的自恋理论发展最大的贡献在于,弗氏认为,自恋者是用不健康的方式爱自己的人,就像一个生病或睡觉的人,因为利比多投射给了自己,所以不能与他人形成关系,也无法治疗;而科胡特则相信,自恋的人能与他人建立关系,但他们是自恋的客体关系,即自恋者将客体视为自体的一部分来对待[5](P14)。因此,自体心理学派的研究成果为自恋症患者的治疗提供了可能性。而科胡特的理论也正是对罗得瑞克病态人格特征的最好说明。
广义自体心理学将自体(self)定义为一个人精神世界的核心, 是我们作为人的基本体验[4](P14)。客体(object)这一名词则为我们大家所熟悉,是指个体感情投射的目标。科胡特独辟蹊径,从自体与客体的关系角度阐释了自恋心理的发展、变化。人生之初,自体与客体在心理上是混为一体的,对婴儿来说,客体就是自体,或是自体的一部分。比如,他不能区别出母亲的乳房和自己的手指之间的区别,而都只会去吮吸[4](P9)。
他不知道除了自己之外,还有一个外面的世界,因此总是处于自以为是的自大状态中。渐渐地,随着心理的成长发育,他才开始将客体从自体中分离出来。这个被个体体验为自体的一部分,或为个体提供某些重要心理功能而被用于为自体服务的客体(一般情况下是人),就被称为自体客体(self-object)[4](P9)。因此,人其实生来就是自恋的。根据科胡特的观点,一定程度的自恋对一个人保持自信和健康人格的发展是必需的[5](P371)。